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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现场2009年第4期-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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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已经不会再羡慕。而每逢在周六下午,我还可以看到继兄从县城高中回来时的身影,同样我也不会再忌妒他。我已经不会再对自己外界的一切感兴趣,现在,我唯一的兴趣是关注自己的内心,它呈现出的竟是—种灰暗的颜色,普遍的灰暗色彩占据了我全部的内心世界,我知道,它们其实就是抑郁和哀伤。 
  在这段时光中,我唯一的安慰是那个少年,每到我感到最为无助和哀伤的时候,他都会及时出现。那天,当我在树阴下昏睡时,他又来找我了,那天他很奇怪,他一直站在那儿盯我,眼神中的鄙夷仿佛是在看一只蛆虫,盯得我感觉浑身都是不舒服,于是我问他:“你在看什么?” 
  他说:“我现在才发现,你的确是个废物,因为你太软弱了。” 
  我说:“关你什么事。” 
  他说:“当然关我的事,因为我们是兄弟。” 
  我说:“谁和你是兄弟,我仅见过你几次而已。” 
  听了我的话,他竟仰着睑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好久,他才停下,对我说:“我的确是你的兄弟,我无时无刻不在你身边,只是你不愿意看见我而已。” 
  他的话再一次让我感觉摸不着头脑,我干脆不再理他。 
  但他并没有因为我的不欢迎而立刻走掉,他又说:“放心吧,兄弟,我刽呆护你的,只要有我在,我就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你,并且我也会让你的—切愿望都得到满足。” 
  我已经烦透了,我觉得这家伙是不是脑子有什么问题,我大声地对他吼了一声:“你走开,我不需要你的任何保护,我也没有任何愿望。”我吼完后,转了一下身子,给了他一个脊背,然后闭上眼佯装昏睡。 
  那天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别装啦,我明白你心里的所有想法。” 
  之后很久,我身后都没有了人声,半晌后我起身回头看,身边的确已经没有人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走了。(下部下期载完)  



野狐泉作者:菖 蒲悬疑现场 年4期 字数:2956 字体: 【大 中 小】 
  安安静静的水中银河忽然骚动起来。就连郡珊瑚树的火红光影也陡然高涨起来。花丛边出现了一个面容皎洁的女人。绿衣红里,眉眼含笑。带着段天然的风流狐媚。苏妄言唤了声:“赵姑娘……” 
  1 襁褓里的小狐狸 
   
  满月的夜里,牡丹花盛开了。银盘大小的牡丹花,锦缎一样美丽。一簇紧挨着一簇,开在水边,幽深如云。 
  水是一滩清泉。淙淙作响,清可见底。映着满天的明月星辰,荧荧闪闪,像是银河落到了地上。 
  银河之下,有光影欲燃。细看,却是一株植在水底的火红珊瑚树。树高一丈二尺,一本三柯,千百枝条,通体透亮。红光游弋,乍离乍合,如同火焰。金色的鲤鱼,一群一群,在火焰中穿梭,快活不知年月。 
  韦长歌持了酒盏,悠然徘徊于银河之畔,修长身影倒映在鱼群间,长裾修袖,意态风流。 
  苏妄言就是这个时候来到的。几个云英紫裙的仕女站在花丛外,软绵绵地笑语:“堡主,苏大公子来了。” 
  月色里,苏大公子抱着个花红柳绿的襁褓,步履沉重,面有郁郁之色,不见平日的跋扈。 
  韦长歌不由得笑了:“这是谁家的孩子?怎的这么不爱惜,竟托给你来照顾?”苏妄言抱着襁褓,长长叹了口气:“据说是我儿子。” 
  韦长歌一惊,手里酒杯直直坠入水中,徐徐沉在水底的白色细石上。他发了好一会儿呆,才恍恍惚惚地凑上前,接过襁褓。花色俗艳的襁褓裹得严实,里面的婴儿只露出一张睡得正香的脸。小小的脸,不过半个巴掌大。毛茸茸的耳朵,尖细的嘴一那是一张狐狸的脸。 
  韦长歌瞬间挑高了眉:“这是什么?” 
  “我儿子。”苏妄言迟疑着回答,顿了顿,又有些困扰地问,“韦长歌,你会换尿布吗?” 
  韦长歌沉默许久,扯开了裹在婴儿身上的花布。婴儿不只长了一张狐狸的睑,还长着狐狸的身子、狐狸的爪子、狐狸的腿、狐狸的尾巴…… 
  ——分明就是一只狐狸! 
  韦长歌不知道是该松口气,还是该把这“婴儿”连同惯惹麻烦的苏大公子一起扔出门去。 
  他沉吟片刻,斟酌着开口:“妄言,你怎么会认为……这是你儿子?”“这个么……说来话长……总之,暂且就算是我儿子吧。” 
  “可我以为……这是只狐狸……”“不瞒韦堡主,有时候,连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孩子的娘是?”韦长歌问,声音里有种掩饰不住的动摇。苏妄言一时没有回答,只是盯着那“婴儿”发愁,好半天,才抬头看着韦长歌:“一会儿再说,咱们还是先换尿布吧。” 
  韦长歌终于忍不住,低低呻吟了一声:“……狐狸也需要换尿布吗?” 
  苏妄言脸上满满的也都是疑问,却还是认认真真点了点头:“小孩儿家娇嫩,须得每过一个时辰就得喂一次奶,换一次尿布,一次都少不得。” 
  韦长歌定定看了他半天,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好。先换尿布。” 
  锦衣云鬓的女人们嘻笑着接过长得和狐狸一模一样的婴儿,聚在花丛边,一边细语商量,一边煞有介事的,在那四条肥肥的小短腿间铺上柔软的雪白细布。出生没几天的小狐狸在白皙手指的抚摸下“唧唧”地叫唤。 
  韦长歌一双明亮的眸子闪着微光,像水底的星辰,又像月下的花瓣。他饶有兴致地看向苏妄言:“不知小苏公子生辰几时?几时满月?几时百朝?可取了名字吗?” 
  苏妄言难得没有发怒,只是长长叹气,道:“三天前的夜里生的。百朝还早,满月倒是不远了。韦堡主是要出钱摆满月酒吗?” 
  “有何不可”韦长歌笑眯眯地戳了戳小狐狸的小肚子,又问,“孩子的娘呢?”苏妄言又叹了口气:“在款款楼。洛阳城新开的青楼。” 
  “青楼?” 
  “嗯。”苏妄言道,“一个月前,平康坊新开了一家青楼……很快,平康坊的花魁娘子换了人。” 
   
  2 平康坊的花魁娘子 
   
  平康坊四马并行的大街两侧,是清一色的青楼楚馆。一个月前,平康北街的街尾新开了一家款款楼,三天过后,赵阳台的艳名已经传遍了整个洛阳城。 
  苏家小公子苏审言刚满十五岁,除了读书习剑,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养鸽子。一天正午,他从城外访友归来,怀里揣着他最最心爱的那只小鸽子,骑着,马路过平康坊时,鸽子忽然扑棱棱地飞起来,从窗户猛地扎进了路旁一座红楼里。 
  苏审言慌忙下了马,就要上前拍门,可抬眼看到那块“款款楼”的描金招牌,一时便不知如何是好了。就在他急得团团转的当口,一个女人抱着鸽子走了出来,倚着门楼上的朱栏杆笑了笑。 
  苏审言忐忑不安地上了楼。一股桂枝香气蛛丝般缠绕上身,挥拂不去,让他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小鸽子“咕咕”叫着,在一个女人白皙的手上蹦跳玩耍。 
  苏审言低着头,红着脸,连喝了三杯茶才喃喃道:“姐姐,我的鸽子……”女人眯着眼笑了笑,捧起那小鸽子走过来,把鸽子塞到了他怀里。跟着,右手往前一伸:“承惠,两千一百两。” 
  苏审言愣了半天,才搔着头问:“……什么两千一百两?” 
  女人嫣然一笑,扳着指头算账:“客人既然来了,难道没听说过阳台的规矩?凡是客人来了,要上楼,须得先交五百两银子;要与我见面,就得再交一千两银子;每用一杯茶水,又是二百两。小公子上了楼、与我见了面、喝了三杯茶水,可不是两千一百两吗?” 
  半个时辰后,苏审言鼻子红红的回到家,找到大哥苏妄言,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眼圈红了:“赵姐姐说了,一个月内,要是不去赎,就炖来吃了。还要让伙房把毛拔得干净些,肉炖得烂烂的呢!” 
  于是,苏大公子在一个微雨的夜里来到了平康坊。房内熏着幽幽的桂枝香,异域来的柔软地毯上摆放着贵妃软榻、檀木妆台和明亮的大铜镜。 
  一扇云母屏风把房间隔成前后两半,一只雪样的小鸽子站在那屏风顶上左顾右盼。 
  “公子怎么不看妾身?”赵阳台长着尖尖的下巴,艳红的嘴唇,一双猫样的眼睛微微眯起,眼神轻细,宛若夜空中的雨丝,百般的销魂。未曾开口,先拿团扇掩了嘴,吃吃地笑。果然是十足十的狐狸精模样。 
  苏妄言回过头,笑了笑:“我怕花钱。”“哎呀呀,”赵阳台摇摇团扇,眼神在那鸽子身上一勾,半嗔半怒地移近过来,“什么钱不钱的?公子好煞风景!妾身还以为,苏大公子是来要回鸽子的呢……” 
  苏妄言一时没有作声,既而笑了起来:“姑娘既然知道我的来意,想来也会成人之美,舍弟的鸽子就由我带回去吧。”话没说完,肩头忽地一暖,那软绵绵的桂枝香到了鼻端。 
  “公子。”赵阳台伏在苏妄言肩上,幽幽地呵了口气,“这外面风急雨紧的,不如留下来,暖酒软卧,岂非人间美事?” 
  苏妄言心头怦然一跳,微微一笑,用力反握住她的手,道:“多承姑娘美意,姑娘若真心抬爱,便让在下带了鸽子回去吧。” 
  赵阳台神色古怪,隔了片刻,似笑非笑地叹了口气,干脆地回答:“鸽子尽管带走,可是那两千一百两银子,公子打算几时还我?”赵阳台顿了顿,笑弯了眼,“要是还不起银子,那可对不住了,还请公子留在款款楼,陪妾身一夜吧。” 
“岂敢。” 
  “唉,每逢雨夜,妾身就忍不住会想起过去的事来。” 
  “伤心事?” 
  “正是。实不相瞒,妾身是狐。” 
  苏妄言插嘴道:“不瞒姑娘,如今满洛阳城的女人也都是这么说的:平康第一美人是个狐狸精,把男人们的心都勾走了。” 
  赵阳台掩着口,吃吃笑起来:“公子真会说话。不过,妾身真的是狐啊。妾身是一只五千年的狐狸精,苏大公子,你可愿意听我的故事?” 
  赵阳台狐媚一笑,娓娓说了起来。 
   
  3 赵阳台的故事 
   
  “许久许久之前,妾身住在海外大荒的合虚山,是山中的一尾野狐。合虚山主人是个年轻英俊的男人。每天,他驾着太阳出门,在云端上看遍人世的种种故事,然后乘着太阳回来,把一日所见写在一本大书里。那时候妾身年纪还小,贪看那些人间故事里的波折起伏,总趁合虚山主出门的时候从窗户跳进屋里偷书看。好几次,都因为看得入迷,忘了时辰,被主人抓了个正着。但合虚山的主人却是一个非常非常温和的男子,他一次也没有处罚过妾身。 
  “一年一年过去。人间的男女越来越精明。于是合虚山主带回的故事,也越发曲折繁复,着实叫人心痒难耐。我壮起胆子,变成一支银毫毛笔,求主人用我写字,以求能及时看到最新的故事。 
  “合虚山主的书案上,有一方胭脂墨砚,那本是合虚山里一块上等的胭脂墨石,其墨如血。它日日浸淫在七情六欲的文字里,竟也有了灵性,修成了男身。 
  “主人日日用银毫毛笔蘸了殷红的墨书写俗世凡人的离合聚散。他驾着太阳外出时,就留下我和那胭脂墨砚相伴。墨砚是个沉默无趣的家伙,法力也低微,不过模样嘛,倒有几分合虚山主的影子。妾身想着,左右山中无事,寂寞也是难耐,这般色相也不算辱没了妾身的美貌,便与他做了一双情人。 
  “如此。又是许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主人带回的故事里,渐渐欢愉少了,伤心多了;成全少了,破败多了:热闹的少了,寂寞的多了。笑少哭多,这可真叫妾身失望。合虚山主也对人世越来越绝望,新的故事,他常常写到一半就泣不成声,到最后总是丢了笔,起身去太阳睡觉的扶桑树边喝酒。 
  “再后来,书里有头无尾的故事越来越多,合虚山主流泪的时候也越来越多。终于有一天,他驾着太阳出门,再也没回来。合虚山主走后,山里一下子冷清起来,实在没趣。墨砚是个死心眼的家伙,一定要守在山里等合虚山主回来,妾身也不管他,一个人乘了天风,来到红尘之中。可这红尘果然总是让人伤心。我于是躲到楚泽中,潜心修炼。晃眼,又不知多少年过去了。 
  “有一天,妾身心血来潮,想到山下转转,便捏了个法诀,来到北方某个都城。正巧,碰上两队甲士拥着辆马车缓缓驰入城门,后面跟着数不清的婢子随从,队列足有几里长。马车华丽极了,甲士也威武极了。一路上招摇过市,人们里三层外三层地挤在边上看热闹。妾身看到那车里坐着一位贵族公子,年少英俊,气势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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