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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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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二十六年进士,任兵部武选司郎中。他上疏论严嵩十罪、五奸。把世宗最头疼的北边安危与严嵩联系在一起;又说,去春雷久不发,主大臣专政,③ 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卷七《简傲》。
  ① 《明世宗实录》卷三三二,嘉靖二十六年正月癸未。
  ① 徐渭:《徐文长三集》卷二五《赠光禄少卿沈公传》。
  ② 《明史》卷二○九《沈鍊传》。
  去冬日下色赤,主下有叛臣,把世宗最相信的天象说与严嵩联系在一起。奏疏十罪五奸的内容主要仍是贪贿纳奸,结党营私,打击异己。这些都摸准了世宗的心理,很有力量。但他在结尾处写道:“愿陛下听臣之言,察嵩之奸,或召问裕、景二王,或询诸阁臣,重则置宪,轻则勒致仕。”这就犯了大忌。一来,世宗听信道家者言,根本不愿见二王;二来,藩王不当过问政事,询问二王是何用意?史载:“嵩见召问二王语,喜谓可指此为罪,密构于帝。帝益大怒”,遂将杨继盛送镇抚司拷讯。①为杀杨继盛,严嵩故意将其名字附在坐大辟的都御史张经和李天宠之后,一并奏上。世宗报可,严嵩就轻而易举地杀了杨继盛。
  严嵩被论,主要在贪贿和揽权方面,而特别是揽权。虽然一时未起作用,但潜在的影响是存在的。一旦世宗因某些小事对严嵩产生恶感,曾经提出的这些重大问题会促使他早下决心。因此,言官对大臣的弹劾,也是一种形式的较量。在与夏言的较量中,严嵩主要依靠他的谦恭,而在与言路的斗争中,他更多是依靠对世宗心理的揣度。
  议处政事严世蕃,号东楼,是嵩之独子,自视为天下才。史称,严嵩柄政,“朝事一委世蕃。”实际上,对许多重大问题,严嵩还是在不断发表自己的见解,有时甚至是与世宗相左的见解。
  对灾情和赈济灾区的事务,严嵩仍然关注。如吴鹏奉旨赈济南直隶受灾地区,他起草的敕书写道:“命尔前去会同彼处抚按官及营田都御史,督同该府州县官,将被灾人户查审以完,计口给赈,如前项银米不敷,即查各府州县预备仓粮,及在库无碍银两相兼支用,分投给散,务使贫民各沾实惠,毋致里书人等侵留作弊。”①嘉靖三十二年(1553),他与世宗讨论赈济问题,又谈到:“请以太仓米数万石平价发粜,或可稍纾日前之急。其山东、河南等处当多发临、德二仓米给赈。”“发米出粜,虽米价稍平,但四处饥民有身无一钱者,未免仍坐毙道路。请于十万石内以八万石出粜,济在京军民,二万石敕户部委官运赴城门外各厂,每早召集饥民,人给一升,庶得并沾实惠。”②嘉靖二十四年(1545),分宜等县旱荒,民众乏食,严嵩还将世宗所赐银二千余两买稻谷五千余石陆续赈济饥民。严嵩说,这样做是为了“以广圣泽”③,或者说,是为了维护明朝的稳定。
  北边的民族关系,是嘉靖朝最感棘手的问题之一。从借收复河套的争议杀夏言、曾铣,到“庚戌之变”,不过两年时间,而严嵩又一再告诫主持战事的兵部尚书丁汝夔不要轻战。值得注意的是,不可轻战是严嵩的一贯思想,而非出自权宜。他对北边形势的认识从来是不乐观的。嘉靖二十一年(1542)八月,也就是刚刚入阁不久,严嵩与世宗谈论边事:“臣以为虏寇不足患,惟中国久安,武备久弛,将领非人,兵力单弱,粮饷缺乏,边围空虚而民不① 《明史》卷二○九《杨继盛传》。
  ① 严嵩:《直庐稿》卷一《敕刑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吴鹏》。
  ② 《明世宗实录》卷四○三,嘉靖三十二年十月戊戌。
  ③ 严嵩:《历官表奏》卷十三《请立桥建名额》。
  见征,法令不严而将帅不肯用命,功过不明而上下相为欺蔽,使虏得以窥我虚实,此深可患者也。”④疏论中对“择大将”、“募壮勇”、“足粮饷”、“严法令”、“信赏罚”等问题均有精采的论述,最后归结为:“此数者,人皆知之,皆能言之,而未见诸实行者,无乃未得其人欤?诚得人,以视国如家为心,以之择将必无私举,以之募兵必得实用,以之处粮必无空乏,以之定赏罚必无轻纵。”世宗读后连连称叹,说它是“探本穷源”之论①。尽管言之壮烈,严嵩的基本主张仍是守险。嘉靖二十八年(1549),再次与世宗讨论北边形势,他的守险主张更加明确。世宗问:“北虏累年入犯,我皇高祖考岁一驱逐,今如遵举一行,可欤?”严嵩无关痛痒地颂扬了世宗“圣谟弘远”一番,然后说:“今时非前比,只严督将臣守御,自可无事。巡驱之典似不必尽同于昔也。”②出于守险的需要,严嵩对边墙十分重视。嘉靖三十六年(1557),鞑靼一部逼近永平、迁安等处。他提出:“须将各口原修未竟边墙,作速修补坚固”,“须严敕督抚官遍阅已修者,增坚未修者,作速修完,务在实行。”③对于各边粮饷,严嵩也很关心。嘉靖三十七年(1558),大同地区丰收。严嵩说:“近闻大同颇熟,银一两可得米九斗。臣等伏念此时发银该镇,令趁时籴买,备半年饷。用一倍,可得三、四倍之利。”“若延至来春二、三月时,米价腾贵,银二两才可得米一石耳。”④对于倭寇问题,严嵩也发表过不少见解。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对倭寇成份的看法,他说:“倭寇之起,因闽浙人下海通番得利,聚徒众盛,遂起狂谋。去岁只在沿海侵犯,今则各地深入。据报,真倭数不满千,皆系漳温近海贼徒结伙导引,一如北虏我逆之导也。”⑤这也是当时相当一部分士大夫的看法。二是扩大统帅的权限。他认为,数年来东南战事不利,“皆本之铨曹及督抚诸司怀欺不忠,号令不一,寡谋失律之所致”。他起草的给总督胡宗宪的敕谕中宣布:“其在军门及行军之际不用命者,武职自参(将)、游(击)、都指挥以下,许以军法从事;副总兵先取死罪招由,令其戴罪杀贼;文官四品以上指实参究,五品以下径自拿问。”①胡宗宪对平定倭寇海盗起了不小的作用,严嵩的信赖和扶植,是他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严嵩在建储问题上的表现最得官僚们的称赞。嘉靖三十二年(1553),在没有确立太子的情况下,安排裕王朱载垕(即后来的穆宗)、景王朱载圳婚事,诏于各府举行婚礼。严嵩不同意。这虽是先年亲王旧例,“但臣等思得府第浅窄,出府未免与外人易于相接,在亲王则可。今日事体不同,臣等再三计之,实有未安”。他认为可以“俱留在内成婚,亦于保护为便”。世宗不客气地问:“出府之不可,是害及二王,是害及朕,卿等明说来。”严嵩回答:“储贰名分未正,而又出居于外,虽应得者亦怀危疑。府第连接,仅隔一墙。从人众多,情各为主,易生嫌隙。此在二王不可不虑者也。先朝④ 严嵩:《历官表奏》卷二《论边事》。
  ① 《明世宗实录》卷二六五,嘉靖二十一年八月辛巳。
  ② 《明世宗实录》卷三四六,嘉靖二十八年三月庚寅。
  ③ 《明世宗实录》卷四四六,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己丑。
  ④ 《明世宗实录》卷四六三,嘉靖三十七年八月壬戌。
  ⑤ 严嵩:《历官表奏》卷十二《计处倭件(二)》。
  ① 严嵩:《直庐稿》卷一《敕谕兵部左侍郎兼左佥都御史胡宗宪》。
  有太后在上,有中官、东宫,体势增重,主上尊安。今列后不在,至亲惟有二王,却俱出外,此在圣躬不可不虑者也。”②一年以后,严嵩又进言:“自古帝王莫不以豫建太子为首务。臣叩奏密对,屡以为请,圣衷渊邃,久未施行。中外臣民引颈颙望,谓此大事,置而不讲,臣等何以辞其责!请及开岁之首则告举行。”③这是严嵩最能直言,也是世宗最不肯接受的一件事。世宗甚至说此论“恐非安上敬君之道”,再有复请者,必“重加以刑”。史家对此事的评价却颇为公允。对严嵩素无好感的官僚徐学谟说:“嵩此论既虑二王在外易生嫌隙,又虑二王在外主势甚孤。此外臣所不敢言者,嵩以恃上知遇,故为是危言耳。不可以人废言也。”①世宗崇信道教,严讷、郭朴、李春芳、袁炜等人都因为善写青词而入阁,被称为“青词宰相”。严嵩也善于撰写青词,但他经历了多次官场上的权力斗争,对朝政自有一番见解,他是“政治宰相”而不是“青词宰相”。
  盛极而衰严嵩的权势超过了他以前的任何一个阁臣。他在位时,“江右士大夫往往号之为父。其后,外省亦稍稍有效之者”②。有一件事很能说明其他官僚对严嵩的敬畏:“嘉靖三十二年,倭奴入寇,江南残破。分宜当国妄奏寇平。时徐文贞(阶)为次相。其子仰斋入都,将谒分宜。文贞恐其应答差讹,商议两日夜,始参谒。分宜无他所问,惟讯江南倭寇若何。仰斋答云:‘势甚猖獗。’分宜不怿。文贞知之,率仰斋请罪,始释然。”③严嵩对严世蕃的宠爱和放纵,几乎是有文必录。他以东楼(严世蕃别号)称呼儿子,这在明代恐怕没有第二例了。至于对家人,严嵩也并非一味放纵。有一个叫林一新的官僚,任江西佥事,严嵩家仆有不法者,加以笞责。后林一新入贺京师,严嵩对他“甚加敬礼”①。但由于严嵩的权势过大,严府的仆隶亦成为士大夫结识的对象。管家严年号萼山先生,公卿“得与萼山先生一游者,自谓荣幸”②。因此,对于严世蕃和严府家人的作为,严嵩当然是负有责任的。
  严重的是,严嵩的傲慢态度在世宗面前渐有显露。嘉靖四十年(1561),吏部尚书吴鹏致仕,严嵩指使廷推他的亲戚欧阳必进。世宗厌恶此人,见名单大怒,掷之于地。严嵩上密启,“谓必进实臣至亲,欲见其柄国,以慰老境”③。世宗碍于情面,答应了他。严嵩密启的内容传出,许多官僚大为吃惊,有人说他“与人主争强,王介甫(安石)不足道也”④。几个月后,世宗命欧阳必进致仕,是对严嵩的严重警告。
  ② 《明世宗实录》卷三九三,嘉靖三十二年正月壬辰。
  ① 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十七。
  ② 于慎行:《穀山笔麈》卷四。
  ③ 李绍文:《云间杂识》卷一。
  ① 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三○《严嵩传》。
  ② 于慎行:《穀山笔麈》卷四。
  ③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五《大臣恣横》。
  ④ 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卷八《惑溺》。
  这一年严嵩八十二岁,对许多问题不能正常进行思考和判断,或许和年龄有关。如十月,永寿宫火灾,他请世宗暂徙南城离宫,而南城是英宗在景泰年间被软禁的地方,这当然使世宗很不高兴。应付世宗本来就不容易,何况是垂老之人。严世蕃曾是他的得力助手,但自从严嵩的夫人去世,他就不能再参政。严嵩接到世宗的诏书,往往不知所云。世宗日益亲信徐阶,严嵩在世宗心目中的地位日益下降。
  一次道教活动决定了严嵩的命运。世宗召徐阶推荐的方士蓝道行入禁中,常使预卜祸福。一日,严嵩有密札言事。徐阶事先通报蓝道行,蓝道行降神仙语,称:“今日有奸臣奏事。”看到严嵩的密札,一生信奉道教、礼拜神仙的世宗对他究竟是忠是奸发生了疑问①。正在一内侍处避雨的御史邹应龙听到这个消息,认为是个好时机,上疏论严嵩父子不法状。结果,严嵩被勒致仕,严世蕃先是发戍,后以通倭罪被杀。籍没严嵩家,上报金三万二千余两,银二百余万两,另有珠玉宝玩数千件②。但抄收上来的家产,不及十分之三③。抄家牵涉面很广,“江右小民,疮痍数十年犹未复”④严嵩回到江西,尽管他曾为家乡父老做过一些好事,却晚景凄凉,“死时寄食墓舍,不能具棺椁,亦无吊者”。这是在嘉靖四十四年(1565),终年八十六岁。⑤严嵩的诗文主要收在《钤山堂集》中,此外,奏疏被编为《历官表奏》,草敕被编为《直庐稿》,诗被编为《振秀集》等。唐顺之说他“于诗文,各极其工”⑥。杨慎称赞他“字字皆诗,句句有味”⑦。这些评语或许太过,但严嵩的著作对于研究他本人,对于研究正德、嘉靖朝,特别是嘉靖朝的政事和人物,无疑有重要的价值。
  ① 于慎行:《穀山笔麈》卷四。
  ② 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二五。
  ③ 《明世宗实录》卷五四九,嘉靖四十四年八月丁丑。
  ④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八《籍没二相之害》。
  ⑤ 焦竑:《国朝献征录》卷十六《大学士严公嵩传》。
  ⑥ 唐顺之:《钤山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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