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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2010年第11期-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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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秋芳不服法院裁定.认为叶宝根的房产〃另案抵债给他人〃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向越城区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官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另一债权人陈松刚是叶宝根老婆的外甥,才20多岁,无固定工作,能一下子拿出巨款借给叶宝根有些不正常。更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虽然叶宝根和陈松刚的协议约定叶宝根将浪港新村的两套房屋抵偿给陈松刚,但事实上房屋并没有过户,实际居住者仍然是叶宝根。在大量不合常理的事实面前,陈松刚终于承认,是叶宝根为了保住自己的两套房产,才和他串通,合演了这么一出〃戏〃,借条完全是伪造的。
  类似的案件,近年来浙江各地的基层法院屡屡碰到。应该说李秋芳是幸运的。事实上,由于大量的案件缺乏有效证据,相当部分的疑似虚假诉讼案件并没有得到及时纠正。
  在虚假诉讼案例中,有一类案件也需引起关注,即通过虚假诉讼案件由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其中还容易导致司法腐败。
  2009年6月,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两名知识产权律师兰加余和叶磊因涉嫌行贿被辽宁鞍山检察院带走接受调查。此前,辽宁省已经有多名法官因审理驰名商标案件而受到调查和处理。
  通过虚假诉讼,在企业、律师、法官的联手操作下,通过很小的成本,一个毫无知名度的商标就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从而获得高额政府奖励及社会信誉。
  2006年6月,浙江的一家企业向湖北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有人申请了该公司商标的电子域名,对方开价2万元的转让费,要求法院判决对方侵权。法院在审理后判对方败诉,并同时认定某商标为驰名商标。而事实上,这只是一个通过虚假诉讼认定驰名商标的典型案例。
  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底,义乌市共有驰名商标35件,其中通过法院认定的32件,而另一认定方式,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只有3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这一情况已经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并已经出台司法解释,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加以规范和限制。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也取消了对驰名商标企业的重奖政策。
  虚假诉讼案件缘何查处难度大
  为何相当数量的虚假诉讼难以发现或是即便觉得有嫌疑却没有办法证实呢?
  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表示,从调查情况来看,在虚假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之间一般存在亲属、朋友、同学等特殊关系。其原因在于找亲戚或朋友造假进行诉讼,成本相对较低,操作相对方便,易于得逞。在虚假诉讼案件中,为了避免露出破绽,当事人到庭率较低,大多委托诉讼代理人单独参加诉讼,给法院查清案件事实设置了障碍。
  此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调解自愿原则,纠纷的解决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加上前些年过多强调当事入主义讼诉模式,使法官在证据问题上偏重于依赖当事人举证、质证,弱化了法官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使虚假诉讼者有了可乘之机。从浙江省查处的虚假诉讼案件来看.绝大多数都以调解方式结案。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认为,虚假诉讼缺乏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规范。虚假诉讼中,当事人为达到非法目的,往往在举证时下足功夫,即从证据形式上尽可能满足法律规定,加上对方一般不会提出异议,很难被看出破绽。这无疑给虚假诉讼提供了条件和空间。由于虚假诉讼案件多数情形下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串通所致,一般不存在当事人申诉的可能。若想发现裁判错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案件利害关系人的告诉和再审程序的启动。但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被虚假诉讼侵害的案外人提起诉讼和申请再审的权利。
  防范虚假诉讼需要多举并重
  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开始,浙江省高院就开始对如何打击防范虚假诉讼案件进行研究。该院副院长徐杰认为,要防范虚假诉讼,首先必须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将虚假诉讼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必要时,可以将这些制造虚假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予以曝光,加大其不诚信诉讼的成本。
  建立立案警示和虚假诉讼嫌疑报告制度。加强对虚假诉讼嫌疑案件的特别审查措施。对容易发生虚假诉讼领域和存在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除在审判各个环节预警,提醒审判人员关注外,应加大调查取证的力度。同时,加强法院、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与合作。
  浙江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葛宏伟认为,虚假诉讼危害严重,蔓延之势令人警觉。但在目前法律框架下,不论是按诈骗罪还是妨害作证罪来处理,都只能解决问题的一部分。面对形形色色且越来越隐蔽的虚假诉讼,现有法律武器尚显无力。要正确制裁虚假诉讼现象,除了切实提高司法人员的洞察力外,更需要立法机关对此作出专门的规定。
  在刑事方面,调查发现,虚假诉讼案件中一般都存在伪造证据的情形。但我国现行刑法只对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以及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等情形作出了规定,而对于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己伪造证据的情形没作规定,只能予以罚款和拘留。对此,有必要修改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增加对当事人本人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行为的处罚规定。
  在民事方面,建议在制定侵权责任法时,增设虚假诉讼民事侵权这种新型的侵权行为,为受害人提供应有的救济途径。赔偿范围不仅包括受害人为诉讼所支出的物质损失,还包括精神损害。如果损害后果严重的,还可以引入惩罚性赔偿,让虚假诉讼当事人付出较高的违法成本,以更加有效地遏制虚假诉讼的发生。同时,有必要赋予案外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编辑:何晏
解读〃偶像〃韩寒
《半月谈》 2010011期作者/本文总字数:1846字
  本刊记者 陈鹏
  很久之前采访过韩寒.他一头长发遮住半只眼睛,挎着一束粉丝赠送的鲜花上台,坐定后满脸盖涩.但语出惊人:〃我从不看什么经典文学作品。我只写我自己的东西。〃一个着似内向腼腆的年轻人并不掩饰内心的狂傲不羁:很多年之后,这种〃狂傲不羁〃仿佛被无限放大,变成一种更加外露的对现实世界的果敢评判与厉声苛责。一个被誉为〃80后新闻发言人〃的韩寒,成为许多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
  韩寒的经历众所周知:高中辍学、因新概念作文声名鹊起、作品《三重门》迄今发行量逾200万册、善于在很小众的赛车场上风驰电掣、发行唱片、当业余足球射手。。。。。。在以作家、车手为主的多重身份转换中,青年才俊韩寒的优异表现让人蹬目。但真正让他逼近80后领袖高地的,是众多〃离经叛道〃、大胆犀利的言论,如针对白焯、高晓松、陆川、郑钧、现代诗等等的骂战,痛揭某女导演、某女歌手的绯闻,以及〃炮轰〃于丹、张艺谋等等,都在一段时间内制造了足够的社会话题,引发了足够的媒体论战。显然,多种身份、明星效应、狂傲不羁与谦逊有礼的奇特交织,让韩寒头顶的光环闪烁不止:很多人说韩寒太〃特立独行、离经叛道〃,其实,已经被当做符号使用的韩寒未必事事精彩,但他确实让人清晰看到,我们身处的时代出了哪些问题。
  先看韩寒的写作。从《三重门》到《光荣日》,韩寒的文笔远远算不得一流,尽管他指责巴金的文笔很差。如果按照严格的文学标杆衡量.他的青春之作还难以成为传世经典.缺乏生活阅历与阅读积淀的文字还是显得单薄和零碎,韩寒能以文出名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再看赛车,凤毛辟角.但只要具备一定运动天赋、全情投入并有足够的金钱玩下去,跻身职业俱乐部,拿个赛段冠军也非难事。
  韩寒真正赖以成名,获得80后、90后广泛认可的,是他的〃酷劲儿〃,是他的大胆言论可很多时候他说的就是大实话,既不另类也不〃叛逆〃,比如批驳《三枪拍案惊奇》,〃小品撑大了也不过是大品,而不是电影〃,这不就是观众内心所想么?至于批驳巴金.那大概也是实话当年一批五四作家的语言正处于新旧交替时期,与当下汉语言水准相差不小。至于对社会热点、文化传承、教育机制、国民劣根性、爱情与金钱等话题的关注,韩寒勇往直前并且显示了高超的语言天赋.〃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聪明绝顶的人。因为有些博士其实见识没有多少长进,只是学会了怎么把一句人都听得懂的话写得鬼都看不懂〃、〃我成为现象,思想品德不及格,总比没思想好〃:最有名的大概是这句:〃什么坛到最后也都是祭坛,什么圈到最后也都是花圈。〃
  韩寒天马行空的〃酷劲儿〃充分展示了80后们普遍缺乏的社会责任感与强悍批判力。如果说文章、赛车未必比别的作家、运动员们高明的话,韩寒的思维角度、独立意识却是很多同行或前辈们并不具备的,甚至,这个年轻人足以让一些学富五车、满腹经纶的思想家、大师们汗颜。读韩寒的博客和言论,我们很容易想到那个直接戳穿〃皇帝新衣〃的孩子,中国当下太缺乏这样的声音和质疑.太缺乏具有普遍常识和理性的判断,很多最简单直接的事情被人为地复杂化、功利化了。一个普遍的现实是,当下中国社会众多领域的专家们本来手握话语权,却因为这样那样的掣肘和诱惑而集体沉默:中国知识分子也严重缺乏独立品格.与西方国家在近代社会由知识分子构建的建设性批判精神相去甚远:说真话、实话往往变得异乎寻常的艰难。由此,韩寒用自己的方式率性说话.这不正是一个时代迫切需要的吗?
  韩寒的出现、成长并获得巨大名声,既是时代的产物.更是年轻的80后渴望获得话语权的必然。有文学评论家认为,韩寒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韩寒现象〃是中国民主进步的体现。但成也思想,不足亦在思想。纵观韩寒的言论,大多还是一个愤青+天才的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仗义执言、秉笔直书,借助网络等草根力量以及人们对于体制内弊端的种种不满,韩寒才获得了一个极为特殊而宽容的生存空间。但这个拒绝阅读和承袭大师的孩子,或许正是由于储备不足与过于率性,其〃思考〃尚无法转变成像鲁迅、王小波那样沉重结实的思想利器而所向披靡。如果真要成为鲁迅式的思想家与角斗士,除了更加宽容的社会空间,韩寒本人还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而不仅仅只是信任他的天赋与良知。
  无论如何,一位时尚杂志总监对于韩寒现象的评论还是中肯的,〃他只是个普通的年轻人。他像正常人一样喜欢美女并且对他不喜欢的东西说'不',如果中国还有更多韩寒,这个国家将会更正常〃。
  编辑:王秀真

一篇稿子后面的11次电话
《半月谈》 2010011期作者/本文总字数:606字
  石英
  去年,我给《半月谈》写了一篇稿子。因与杂志社的任何一位编辑都不认识,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按杂志上留的电子邮箱将那篇稿子发了过去。
  大概过了半个月,我突然接到一个号码显示是来自北京的电话。我正在疑惑自己怎么会有北京的朋友时,对方告诉我,他是《半月谈》的王永前,觉得我那篇稿子还不错,但有些地方需要补充、修改和完善。
  没几天,又有一个来自北京的电话。对方自我介绍是《半月谈》杂志的何晏。他就我那稿子询问了一些问题,并要求我补充调查。
  我修改后再次用电子邮件发过去。看了稿件后,何编辑又多次来电话,有时是询问一个数字,有时是核实一个例子,有时是建议补充某方面的内容.就这样,前前后后,何编辑给我打了7次电话。在最后确定这篇稿件发表前,何编辑再次给我来电话.和我交谈了至少40分钟。交谈中,他再次将文章中的数据、事例逐一核实,强调必须真实。末了,他还提醒我署名、寄稿费和样刊的地址,以防稿件给我工作和生活带来麻烦。
  这篇题为《一名乡干部自曝地方计生〃吃人怪圈〃》的稿件刊发后,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我清楚地记得,何编辑后来又来过3次电话,询问稿子所反映问题的回音.关心我是否被打击报复。 .〃不要怕。如果真有人打击报复,我们一定会为你撑腰。〃何编辑在电话中的这句话给我增添了信心.决定继续努力,把来自基层、来自老百姓的真话实话通过《半月谈》反映上去。
村长退还多余地 小伙考上研究生
《半月谈》 2010011期作者/本文总字数:1025字
  陕西省西安市 冯纪隆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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