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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钧装碗里了,我们开始打扫战场,朱老温的孙子最让人揪心,这孩子一直昏迷,生死不知,我有些担心的问陈四海,“孩子不会出事吧?要不也把他装碗里普度一下?”
陈四海接过孩子摇了摇,这孩子“哇”的一声就哭了,同时尿了陈四海一手——真是个好孩子。
克里丝则径直走向缩在角落大喘气的老金头,面对杀父仇人,克里丝平静的有些诡异,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老金头,脸上丝毫表现不出喜怒。
老金头则挣扎着摇动轮椅拼命向后退,嘴上徒劳的喊着,“不不要不要杀我”
克里丝平静的说道:“这段仇恨我背了十年,直到刚才我才注意到因为仇恨我忽略了身边的人,”说着瞥了葫芦娃一眼,美得葫芦娃鼻涕泡都出来了,“仇恨是在自己的心里,不是在仇人的血里。”
陈四海点头,“嗯!这丫头很有慧根啊!能从仇恨的心魔中走出来,老克也应该能含笑九泉了”
克里丝说完转身就走,临走前悲悯的伸出手,把老金头赖以为生的管子给拔了——仇恨虽然放下了,但人家又没说放过仇人是不是?相逢一笑泯恩仇这种桥段果然只存在于小说中啊!
被人拔了管子的老金头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一样,再也发不出声,他如同将要窒息的人一样无力的挣扎、抽搐了两下,眼中的恐惧便就此定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成了一团,再也没有了声息
一夜苦战,东方也逐渐显露出一丝鱼肚白,晨曦中,我们四人迎风而立,几乎个个带伤灰头土脸,但这也遮掩不住我们挺拔的身姿和熠熠的神采,特高手特唯美特有意境。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陈四海在一旁大煞风景,“赶紧走赶紧走,一会儿jǐng察来了看你们这德xìng非二话不说把你们崩了不可!”
“等一下!”我突然想起什么,一溜小跑跑向昏迷不醒的大嘴李,从丫手里抽出那把宝贝菜刀翻来覆去看了看,笑着踹了大嘴李一脚,“妈的,正面旺德福反面泰瑞宝,刀把儿上还刻着whatever,想不到你丫还是个名门之后!”
第五十九章 尾声
我们从仓库出来的时候,看见外面横七竖八的躺满了三合会的小混混,有的手断腿折有的口眼歪斜,倒在地上不住呻吟。再看四周也是一片狼藉,跟台风过境似的。
“孙家兄弟竟然这么强!?”我一脸惊诧的问陈四海,虽然只是粗略的看了一眼,但倒在地上的小混混足足有三四百人,而且几乎个个都是骨折之类的硬伤,能以区区两人之力放倒四百人(刨除王胖子和陈四海两个渣),真人不露相啊!
“那是!”陈四海得意洋洋的一撇嘴,“这兄弟俩年轻的时候趁柬埔寨和越南打仗的时候倒腾军火,好家伙骑个挎斗摩托就敢横穿越军的指挥部往柬埔寨那边儿运军火,连坦克都挡不住啊!后来柬埔寨人都学jīng了,哪儿守不住了就打电话让这倆货往哪送军火,军火送过去捎带脚还冲垮越军好几个机步师,越南兵见了中国产的挎斗摩托就打怵!要不是后来他们倒腾军火的事儿发了让国安局发现给抓了回来,柬越战争能打十四年?”
那俩战争英雄正跟王胖子蹲成一排抽着烟,见我们出来,孙守财顺手给我们一人递过一根,“四爷,咱以后出任务能开个好点儿的车不?刚才几百小混混围着,死活打不着火,多险啊!这老是关键时刻掉链子谁受得了啊。”
陈四海刚想说点什么,远远地就听见马达呼啸的声音由远至近,难道对方来了援军?
我们立刻紧张起来,唯独孙守财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
“孙哥,你咋不上车?”我问道。
孙守财面露莫测的微笑,“你看看三合会的孙子开的车,最次的也是奥迪,你再听听这马达声,一水儿的金杯!是朱老温的人来了!”
果不其然,一排排金杯雄赳赳气昂昂的冲进了海运场,第一个下车的竟然是朱老温!老家伙光膀子提着砍刀,一副要跟人拼命的架势,一下车眼睛就直了,三步并作两步的朝我冲了过来。
看来朱老温是来救我们的,看到我们八个干挺四百多顿生爱才之心,想上来结交一翻啊!我刚想凑上去说几句“区区小事,劳烦老爷子亲自出马,折煞我也!”之类的场面话,结果朱老温刀一扔,一把把我拨拉开,劈手夺过我手里的孩子,紧紧捂在了怀里。
别看朱老温嘴上“孙子不要了!”喊得响亮,但那估计是为孙子的安全考虑,一般在这种情况下你越是对劫匪予取予求越容易让劫匪得寸进尺进而撕票,像这样晾着反倒另劫匪投鼠忌器摸不着头脑。现在孩子回来了,朱老温那副枭雄嘴脸彻底荡然无存,抱着自家孙子“啪嗒啪嗒”的落泪,像个从城管手里领回一筐白菜的老农。
至此,我们这次香港之行圆满落幕了,虽然我还有很多疑惑未解,比如克里丝是如何反败为胜的?把杜钧塞在破碗里真能让他获救?葫芦娃为何轻伤昏迷?这些问题还没有答案,但我丝毫不担心——这不是有陈四海嘛!丫就是为了给作者填坑而存在的!有他在我都不用搜索引擎了!
于是,便产生了以下的经典对话:
问:“克里丝怎么打败大嘴李的?”
答:“克里丝不是有心眼吗?心眼打开会导致失明,但在某些机缘巧合之下可以暂时恢复视力,而且可以获得预见未来的能力,虽然只能看见未来0。1秒发生的事,但对高手来说就等于比别人多了0。1秒的反应时间,使用得当就连子弹都能躲过!所以无论大嘴李刀法多快都没用,克里丝永远比丫快一线,这是心眼的最强秘法‘明镜’。”
问:“把杜钧塞碗里真没事儿吗?不会把丫给超度了吧?”
答:“你丫以为把人送上西天叫超度啊!?超度是佛家一门很复杂很深奥的学问!用你能理解的水平来说就是灵魂的升华!举个例子就明白了,白素贞知道吧?原本不过就是一小蛇妖,修炼两千年都没得个正果,后来在法海碗里转了一圈,怎么着?修为全废之后重修二十年成仙了!这才叫超度呢!现在你明白什么叫佛门以慈悲为怀了吧!?靠你超度是没指望了,不过杜钧在佛宝庇护下有益无害,少cāo点闲心吧!”
问:“那葫芦娃为何昏迷?”
答:“爷又不是个搜索引擎!自己查去!”
好在葫芦娃就在旁边,我捅捅他,提出问题,葫芦娃扭捏了半天,才回答:“我晕血”
晕血?不对啊!打飞僵的时候心肝脾肺肾都满场乱飞了,那场景绝对血腥暴力,那时候葫芦娃没事现在晕血了?
“我,晕自己的血”葫芦娃终于鼓足勇气,说了实话。
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气得一脚就踹过去,“你丫就直说自己被吓晕了不就行了!”
三合会因为这一战元气大伤,连元老都死了,彻底放弃进军香港的打算。新安义则名声大噪,道上开始疯传新安义请来八个神秘高手连挑三合会总部并斩杀三合会首脑、打残四百手下的新闻,而且越传越邪乎。第二天就有小混混信誓旦旦的宣传新安义八大金刚一夜之间单人独骑横扫香港打杀三合会所有手下,并追杀至公海于一艘游轮中杀个七进七出取三合会首领狗头,最终炸掉游轮全身而退的玄幻版本了。传说就是这么产生的啊!我估计再过两天就该出八金刚赤手空拳全世界寻找蛛丝马迹,最后勇闯三合会**反人类秘密基地并杀光敌人拆毁核弹拯救世界的神话版了。
经过这一战,哥在新安义也出名了,因为很多小混混都看得清清楚楚,在场的八个人中有四个年轻人,其中三个灰头土脸身上带伤,只有我衣带飘飘纤尘不染,浑身毫发无伤,怀抱幼子凭栏而立,说不出的落寞潇洒(此为坊间流传版本,部分场景经过合理的艺术夸张,读者勿深究),一时之间“凯哥最强!”的谣言喧嚣尘上,听得我心惊胆颤,葫芦娃克里丝他们倒是都不把这当回事儿,但万一引起一些以阻碍主角成长之路为乐趣的反派npc的羡慕嫉妒恨进而打击报复怎么办?香港不能呆了!
听说我要走,朱老温苦苦挽留,老家伙对我救了他孙子还是很感激的,想报答我是其一,其二是现在叶凯名声极恶,有我这尊杀神坐镇新安义一统香港**指rì可待。老头很诚恳的表示,只要我留下,大嘴李空出来的铜锣湾扛把子就是我的!还按道上规矩给我起了外号在外面广为流传,据说此外号是根据我身中数刀不伤分毫而来的:铁皮凯!
本来听到铜锣湾扛把子我都有点动心了,一听这外号我转头就上了回家的火车,外号倒是不难听,但我总觉得含沙shè影的意思太明显了——在不知情的人听来,这不就是说我脸皮厚嘛!
(第一卷完)
第一章 大战之后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我们已经从香港回来呃,一个多月了,这一个月我又回到了以前混吃等死的幸福生活,从金戈铁马到柴米油盐没有一点儿不适应,也丝毫不怀念那打打杀杀的峥嵘岁月,由此看来,咱从骨子里就是个向往田园的和平主义者啊!当然,按一般小说思路,猪脚初露峥嵘之后就应该再接再厉大杀四方,收小弟抢地盘、掌控国家大事引动国际风云,最终天下一统白rì飞升去征服新世界现在咱这幅德xìng,你要非说我是不思进取我也没话说,但自家人知自家事,咱就不是那种有志青年,自然也就不去搀和那些让人热血沸腾的破事儿,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咱的梦想——不过话说回来这梦想也挺难实现的,老婆孩子的成本就不说了,现在房价都多少钱一平了?咱想弄个自己的热炕头少说得奋斗个二十年
我们从香港回来第三天,杜钧这死小鬼就从碗里破关而出,那欢蹦乱跳的德xìng跟打了鸡血的猴子一样,一点儿都看不出前几天那要死不活的样子。不得不说那佛门法器真的很神奇——据我观察杜钧这小子比以前更混蛋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灵魂升华?
克里丝大仇得报,从香港回来之后总是一副心静如水的样子,似乎已经把一切都看开了。这副无牵无挂的样子让我们有点儿担心:说不定哪天克里丝就不声不响的背个包浪迹天涯寻找幸福去了,要真是这样葫芦娃这傻小子还不得抑郁而死啊!
结果过了几天,克里丝突然把我们叫到一起,郑重宣布,她要开店创业。
我满心以为克里丝会开个花店,想想吧,繁华的都市中,一个失明的明媚少女在和煦的阳光沐浴下隔着花房玻璃静静的摆弄着白sè的百合花,无论都市的生活节奏多么急迫,行人的步履多么匆忙,少女脸上始终挂着恬淡的笑容,动作永远在不紧不慢中契合着独特的韵律,仿佛与玻璃门外车水马龙的喧嚣格格不入——这意境,随便找个二流导演拍出来至少也是部励志剧啊!
结果克里丝开了间酒吧,还是通宵营业,玩的特别“嗨”的那种夜店。好吧,开酒吧其实挺赚钱的,只要你趁喝酒的那帮二货喝的晕晕乎乎的时候下狠手多开两瓶皇家礼炮钱就呼呼地来了,要再不行就雇两个酒量大的陪酒妹,随便勾搭几个中年老爷们开两瓶人头马就回本了结果克里丝愣是把好好的一酒吧开成了街舞厅!每天晚上一过十点就群狼鬼号群魔乱舞,吸引无数出来消遣又没什么钱的三教九流彻夜狂欢,其中又以在校学生居多。克里丝也经常亲自上阵,穿着皮衣皮裤当DJ打碟,或者滑进舞池中跳支热舞,引得那些血气方刚还没大学毕业的毛头小子鼻血乱喷的同时将克里丝捧为天人。看得我直跳脚,这帮学生党全喝啤酒,还都是十五块一杯的扎啤,一晚上能报销两吨,可刨去成本人工之后还赚不了500块!还不如开个啤酒摊呢!至少这帮小子喝酒的时候不瞎蹦跶还能多喝几大杯
克里丝开酒吧,葫芦娃义无反顾的跟了过去,扫地端盘子打扫厕所无所不包,整个一小杂役。其实酒吧这种地方很不适合葫芦娃,这孩子几乎把“老实”二字刻在了脸上,在酒吧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自然很容易成为被欺负被调戏的对象,在酒吧工作对葫芦娃而言不亚于上刑。不过为了克里丝,葫芦娃还是咬牙坚持着,看得我都感动了,这就是真爱啊!不过这种感动在我去过一次酒吧后就烟消云散了,我亲眼看到葫芦娃被一大群寂寞少妇围在中间,被这个捞一把被那个拍两下的调戏!葫芦娃这种雏在这里竟然成了香饽饽了!还有没有天理啊!
另外,一直找不到工作的杜非也去克里丝的酒吧工作了,相比葫芦娃,杜非在这里才真是如鱼得水,我们都知道,像这种乌烟瘴气的低消费酒吧很容易吸引非主流这种神秘生物,而在非主流眼中看来,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