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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你的主人对你印象深刻,”葛兰特说,看了一眼她的帽子。
“喔,是的,她很了解帽子。她只要看一眼就会说,“贾姬.托斯,我买了。””
“她!”葛兰特惊讶的说。“是的,麦德琳.马奇。而且是我请她吃中饭。别看起来那幺惊讶:那不够圆滑。如果你非知道不可的话,我是希望她能帮我写关于布莱辛顿女士的剧本。但大家来来去去使我根本没有机会让她加深对我的印象,所以我请她吃了一顿大餐。这使我想到汤尼.毕梅可还宴请了七个人,准备了丰富的酒呢。你能想象他怎幺主持宴会吗?”
“没概念,”葛兰特说,然后她笑着离开了。
在寂静中他重新回想伊利莎白的罗宾。罗宾身上到底有什幺未解之谜呢?喔,是的。爱咪.罗勃萨特,当然。
他对爱咪.罗勃萨特并不感兴趣。他不在乎她是如何或者为什幺跌下楼的。
不过剩下的这些脸孔让他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下午。早在他进入军中之前他就很喜欢观察脸,在苏格兰场任职时,这项兴趣不但是他个人的娱乐,更成为一项专业的利器。他会在一项指认工作进行的场合碰到督察长。那不是他的案子,他们两个人都是为了别的事到那里,但是他们却在后面闲晃,看那两个证人,一男一女,分别走过那十二名一字排开、缺乏特征的人面前,试图寻找他们记忆中的面孔。
“谁是坏蛋,你知道吗?”督察长对他低语着。
“我不知道,”葛兰特说,“但我可以猜猜看。”
“你可以猜?你猜是哪个?”
“左边数来第三个。”
“罪名是什幺?”
“我不知道,我什幺都不知道。”
他的上司用一种颇有兴味的眼光看着他。不过最后男人和女人都没法指认任何人,悻然离去。原本排列成一行的人他分散成几个谈话集团,整理衣领,打好领带准备回到街上。在接受传唤协助法律的执行之后,他们已准备回到他们原本来自的正常世界。不过左边数来的第三个人却动也没动,顺从的等人来接他回他的牢房。
“了不起!”督察长说,“十二分之一的机会,而你做到了。做得非常好。他把你的人从那一堆中挑出来了,”他向当地的巡官解释道。
“你认识他吗?”巡官有点惊讶的说。“就我们所知,他以前从未惹过麻烦。”
“不,我以前从没见过他。我甚至不知道罪名是什幺。”
“那你为什幺选他?”葛兰特犹豫了一下,生平第一次他去分析自己选择的过程。这完全不是什幺推理。他并没有说:“那个人的脸有这个特征有那个特征,所以他是嫌犯。”他的选择几乎是种直觉:理由乃存于他的潜意识里。最后,耽溺在潜意识中的他又脱口而出:“他是十二个人中唯一脸上没有皱纹的。”
他们笑了出来。但是葛兰特,一旦他把这件事情摊到阳光下,他却看到他的直觉如何运作,并且发现隐藏于其后的推理过程。“听起来愚蠢,但并非如此,”他说。“成年之后脸上会一丝皱纹也没有的唯有白痴。”
“傅利曼不是白痴,让我告诉你,”巡官插嘴道。“他是个非常机警的孩子,相信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所谓的白痴是不负责任。白痴的标准在于看他是不是不负责任。在行列中的十二个男人都是三十几岁,但只有一个人有着一张不负责任的脸,所以我立刻选了他。”
之后这就成为苏格兰场的一个笑话,葛兰特可以“一眼看出罪犯”。而一名助理律师还一度开玩笑说:“不要告诉我你相信有天生的罪犯脸这种事,探长。”
不过葛兰特说,不,事情没这幺简单。“如果世上只有一种犯罪,先生,也许还有可能:但犯罪的种类就像人的性格一样的繁多,如果一个警察打算把脸孔分类,他恐怕会被淹没。你每天五、六点之间到庞德街走一趟,就可以知道纵欲过度的女人是什幺样子,然而伦敦最恶名昭彰的女花痴看来却像冷冰冰的圣人。”
“最近不怎幺圣洁;这几天她喝太多酒了,”这名助理律师说。他一下就知道葛兰特指的是谁,接下来的对话就扯到别的他方去了。
不过葛兰特对脸的兴趣持续着,并且不断扩大直到它变成一种意识层面的研究,一种个案记录和比较。正如他说过的,不可能把脸一一分类,但把个别的脸的特色描绘出来却是可行的。譬如在一个著名审判的翻版照片里,案件的主角们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而出现在画面上。毫无疑问的就可以看出谁是被告谁是法官。有时被告席上的囚犯看起来却像辩护律师──律师不过是暂时做人道的代表而已,他们有爱欲也有贪念,就像世上的其它人一样。但法官却有项特质,那就是正直超然,所以即使没戴假发,还是不会将他和在被告席上既不正直也不超然的人搞混。
玛塔的詹姆斯,被拖出他的“温暖小窝”之后,显然对选择犯人和他们的受害者乐在其中,这也让葛兰特在矮冬瓜送茶进来之前好好地娱乐了一番。就当他把这些纸张收好准备放到床头柜上时,他摸到一张从他胸口滑落到床单上,以致于他整个下午都没注意到的图片。他捡起来看。
这是一张男人的画像。一个戴着天鹅绒小帽,穿著十五世纪末开衩紧身上衣的男人。一个的莫三十五、六岁,削瘦,胡子刮得很干净的男人。他的领上缀满宝石,正在把一枚戒指戴在他的右手小指上。但是他并没有看着戒指,而望着一片虚无。
在今天下午葛兰特看过的所有画像中,这一幅是最独特的。好象画者努力想在画布上表现些什幺,可是他的才华却不足以将其诠释出来。他眼中的神情──那最引人注目且独特的表情──完全击败了他。嘴巴也是:画者显然不知如何利用嘴唇的厚薄或张阖来表现人物的情绪,所以嘴部显得硬邦邦的,成为一个败笔。他最成功的地方在于脸部骨胳的结构:强而有力的颧骨,颧骨下的凹陷,下巴有点过大而显得不够有力。
葛兰特没有立刻把图片翻过来,而多花了一些时间思考这张脸。法官?军人?王子?某个惯于肩负重责大任,而必须对他的权威负责的人。一个过于尽忠职守的人。一个杞人忧天者;也许是个完美主义者。一个对大处宽松,却对小事斤斤计较的人。一个胃溃疡的准患者。一个从小就为病所苦的人。他有着那种痛苦童年导致的,不足为外人道,难以形容的容颜;有着跟跛子一样无可避免且更为消沉的脸孔。这些都是这名艺术家同样了解且希望藉画表达出来的。有点丰满的下眼睑好象睡得过多的孩子:皮肤的质他则像娃娃脸的老人。
他把画像翻过来寻找图说。背后印着:理查三世。本画像保存于国家人像艺廊。画者不可考。
理查三世。
所以这就是他。理查三世。驼子。床边故事的怪物。纯真的毁灭者。邪恶的同义词。
他把纸翻过来再看一次。画者试图从他所画的这对眼睛中传达些什幺呢?他在这对眼中所见到的,是一个着魔男子的模样吗?
他躺着看这张脸孔良久,看着那对特殊的眼睛。它们是狭长的眼睛,生得颇近,他的眉毛因烦恼和过于尽忠职守而轻蹙着。猛一看这对眼睛像是在凝视着什幺:但仔细看却发现它们事实上是退缩的,几乎是心不在焉。
当矮冬瓜回来收茶盘的时候,他还在看这张画像。几年来他还没有碰过这样的东西,这使蒙娜丽莎的微笑看来只像张海报。
矮冬瓜检视了一下他原封未动的茶杯,熟练的用手碰了碰微温的茶壶,然后撅起了嘴。她仿佛在表示她还有更好的事情可做,而不是专程为他送茶却完全被忽视。
他把画像推到她面前。
她会怎幺想?如果这个人是她的病人,她的诊断会是什幺?
“肝,”她斩钉截铁的说,然后端走了茶盘。她的制服浆得笔挺,金发卷曲,走时鞋跟重重的踏着以示抗议。
但踅进来亲切而随和的外科医师却有不同的看法。在葛兰特的邀请之下,他看着画像。审视一番之后他说:
“脊髓灰白质炎。”
“小儿痲痹?”葛兰特说;突然想到理查三世有一只萎缩的手臂。
“这是谁?”外科医师问。
“理查三世。”
“真的?真有趣。”
“你知道他有一只手臂是萎缩的吗?”
“他有吗?我不记得。我想他是个驼背。”
“他是的。”
“我记得他一出生就满口牙,还吃活青蛙。那幺我的诊断看来是反常的准确喔。”
“真神奇,你从何判断是小儿痲痹?”
“我也不太清楚,既然你要我说得明确点,我想是他的脸吧。那是跛脚的孩子们的那种脸。如果他天生就是驼子那也许是这个原因而不是由于小儿痲痹。我注意到画家略去了他的驼背。”
“是的,宫廷画家必须适度的圆滑。直到克伦威尔在被画的时候要求“每个痣都要画出来”。”
“如果你问我,”外科医师说,心不在焉的看着葛兰特腿上的夹板,“克伦威尔开始颠覆了整个势利文化使我们大家今天都在受苦。“我是个普通人,我是;不开玩笑。”没礼貌,不优雅,也不慷慨。”他漠然的捏了一下葛兰特的脚趾。“就像传染病一样,可怕的倒错。在这个国家的某些他方,据我所知,就像一个人的政冶生命必须靠穿西装打领带去选区拜访来维持一样。就是要那样摆架子,最高理想就是要成为其中的一员。看起来非常健康,”他说道,指的是葛兰特的脚拇趾,然后他又把话题拉回床头柜的画像上。
“真有趣,”他说,“关于小儿痲痹。也许真的是小儿痲痹,因为他有一只蜷缩的手臂。”他继续思考,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真有趣,不论如何。谋杀者的画像。你说他的型符合吗?”
“没有所谓谋杀者的型。人们为太多不同的理由杀人。不过我不记得任何谋杀者,不论是我经验到的还是历史上的案例,有长得像他一样的。”
“当然他是他们之中的狠角色,不是吗?他不会知道良心不安是什幺意思。”
“是的。”
“我曾看过奥利佛饰演他。邪恶入骨的撼人演出。总在可笑的边缘却从未超出那界线。”
“当我给你看画像的时候,”葛兰特问,“在你知道他是谁之前,你有闪过邪恶的念头吗?”
“没有,”外科医师说,“没有,我只想到疾病。”
“很奇怪,不是吗?我也没想到邪恶。现在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看了背后的名字,我却满脑子都是邪恶。”
“我想邪恶跟美丽一样,只在有心人的眼里才看得见。那幺,我这个周末再来看你。目前有没有哪里痛呢?”
然后他离开,就像他来时那样的亲切随和。直到他再三的审视这幅令人迷惑的画像之后(他对于把历史上恶名昭彰的杀人犯误当成法官;把被告席上的主角和法官席对调的这种极度不适当感到十分有趣),他才蓦然想起这幅图是用来提供侦查线索的。
理查三世有什幺待解之谜呢?
然后他想起来了。理查三世谋杀了他的两个小侄子,但没人知道是用什幺方法。他们就是消失了。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他们是在理查离开伦敦的时候消失的。理查找人做掉了他们。但是这两个孩子到底怎幺了却从来没人知道。在查理二世的时候,有两具骷髅被发现──在某个楼梯底下?──然后终能入土为安。大家理所当然的将它们视为失踪小王子的遗骸,但没有任何证据。
受过良好教育之后能记得的历史竟然这幺少得可怜。他对理查三世的所有了解就仅止于他是爱德华四世的弟弟。爱德华是个身高六呎、金发的英俊男子,对女人也很有一套;理查却是个驼背,为了篡夺王位,在他哥哥死后,谋杀年幼的王储和王储的弟弟以绝后患。他还知道理查死于包斯渥之役,临终遗言是狂吼着要一匹马。布兰塔吉聂特王朝的最后一人。
每个学童读完理查三世的最后一页都会感到松一口气,因为玫瑰战争终于结束而可以进入都铎王朝了,后者虽然乏味却容易读得多。
当矮冬瓜来为他整理床单时,葛兰特说:“你不会刚好有一本历史书吧?有没有可能?”
“一本历史书?没有,我要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