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关于猜想a的相对内容的一种更有意义的情况是a,Bt,这里Bt是我们在t时的背景知识,即在t时被断定为无需讨论而接受的知识,我们可以说,在一个新的猜想a中有意义的首先是相对内容a,B;这就是说,是内容a中超过了B的那一部分。正如一个逻辑上真的陈述的内容是零一样,如果a仅仅只包含背景知识而没有超出背景知识的内容,那么,在已知B的情况下,猜想a的相对内容也是零:我们可以一般地说,如果a属于B;或者换一个同样的说法,如果A B,那么a,B=0。因此,陈述x的相对内容Y是指在Y出现时,x超出Y的信息。
现在,我们可以把a的虚假性内容(用符号AF表示)定义为在已知a的真理性内容的情况下a的内容(即A和T的交汇点AT,这里T是塔尔斯基系统中的真陈述)。这就是说,我们可以定义:
AF=a,AT。
这里所定义的AF符合我们的要求,即它满足了恰当性条件:(1) AF是一个内容,尽管它是一个相对内容;“绝对”内容说到底也是相对内容,例如逻辑真理(或者假定L是逻辑上真的),(2) AF包含所有从a推出的假陈述,因为它是在取真陈述为(相对)零类时,从a中推出的陈述的演绎系统;(3)在真陈述不被当作内容而是作为(相对的)零内容的意义上,AF不“包含”真陈述。
内容有时是逻辑上可比较的,有时则是不可比较的:这些内容构成一个受包含关系制约的部分有序系统,恰似一些陈述根据蕴涵关系组成的部分有序系统一样。如果A B,或者B A,那么A和B的绝对内容是可比较的。至于相对内容,其可比较性的条件则更为复杂。
如果X是一个有限的可公理化内容或演绎系统,那么就存在一个陈述x,其内容是X。
这样,如果Y是有限的可公理化的,我们就可以写作:
X,Y=x,y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知道,x,Y等于x,y的合取的绝对内容减去y的绝对内容。
上述研究表明,如果:
(A+B)—B与(C+D)—D是可比较的,那么a,B和c,D将是可比较的,这里“+”是塔尔斯基演绎系统中的加号:如果两者都是可公理化的,A+B就是a与b的合取的内容。
因此,在这种部分有序系统中,可比较性将是罕见的。不过,有一种方法表明这些部分有序系统可能是“原则上”——即无矛盾地——线性有序的。这种方法是形式概率论的应用。(这里我断定它仅仅适用于可公理化系统,但它也可能被推广运用于非公理化系统;详见下面第九章。)
我们可以写作“p(x,Y)”或者p(X,Y),读作“已知Y时x的概率”,运用形式公理系统研究相对概率(关于相对概率我已在其他地方提到,例如在我的《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的新附录的第*iv和第*v节中)①,其结果是,p(x,Y)是从0到1之间的一个数——通常我们不知道是哪一个数——我们可以一般地断定:p(a,B)和p(c,D)是原则上可比较的。
① 1954年我第一次使用内容测度(《科学发现的逻辑》第400页),以及真内容和假内容测度等等(《猜想与反驳》第385页)。在这里和第9章我用小写的字母诸如p;ct;vs来区别测度函项。
尽管我们通常没有足够的信息来决定是p(a,B)≤p(c,D),还是p(a,B)≥p(c,D),我们可以断定,在这些关系之中至少有一种关系成立。
所有这些研究结果表明,我们可以断定,借助于概率演算,真理性内容和虚假性内容在原则上是可以比较的。
正如我在其他地方所说明的那样,p(a)或者p(A)的逻辑概率越小,a的内容A就越大。一个陈述传递的信息越多,它为真的逻辑概率就越小(可以说是偶然为真的)。因此,我们可以引进一个内容的“测度”(它主要可以被运用于拓扑学上,即作为一个线性序列的标志):
ct(a),
即,a的(绝对)内容,也是相对测度
ct(s,b)和ct(a,B)
即,在分别已知b或B时,a的相对内容。(如果B是可公理化的,那么我们就有ct(a,b)=ct(a,B)。)借助于概率演算,这些“测度”ct可以得到定义;也就是说,借助于定义
ct(a,B)=1…p(a,B),测度ct可以得到说明。现在,我们有了定义真内容CtT(a)和假内容CtF(a)(的测度)的手段:
CtT(a)=Ct(AT),
这里AT还是指A和塔尔斯基所有真陈述的系统的交汇点;并且:
CtF(a)=ct(a,AT),即,在已知a的真理性内容AT的情况下,虚假性内容(测度)就是a的相对内容(测度);或者换句话说,虚假性内容就是a超出那些由a推出、并且为真的陈述的程度。
8.论逼真性
借助于上述观念,我们可以更清楚地说明,似真性概念或者逼真性概念在直观上意味着什么。直观地讲,一个理论T1比另一个理论T2具有较少的逼真性,当且仅当(1)T1和T2的真内容或假内容(或它们的测度)是可比较的;(2)T1的真内容而不是假内容比T2的少;(3)T1的真理性内容并不比T2的真理性内容多,而T1的假内容却比T2的假内容多。简言之,我们断定T2比T1更接近真理或者更近似真理,当且仅当有更多的真陈述、而不是更多的假陈述可以从T2中推出,或者,至少T2与T1有同样多的真陈述,并且T2有较少的假陈述。
一般地说,只有互相竞争的理论——例如牛顿的引力理论和爱因斯坦的引力理论——就其(未经测度的)内容而言才是直观地可以比较的;但也有一些互相竞争的理论是不可比较的。
牛顿理论的内容(N)和爱因斯坦理论的内容(E)的直观可比较性可以规定为:①(1)对于牛顿理论已做了解答的每个问题,爱因斯坦理论都提供了一个至少同样精确的解答,这使得在比塔尔斯基理论稍为广泛一些的意义上,②N的内容(测度)少于或者等于E的内容;(2)对于有些问题,爱因斯坦的理论E能提供解答(非重言的),而牛顿理论N则不能提供解答,这就使得N的内容肯定地比E的内容少。
① 这个例子我曾简要地讨论过,最先发表在《英国科学哲学》1954年第5期,第143页上:后来再版于我的《科学发现的逻辑》1968年第2版,新附录ix;参阅第401页。此后我一直在研究这个问题。例如,可参见我致H·费格尔的论文,编入P·费耶阿本德和G,马克斯维尔主编的《心灵、物质和方法》1966年版,第343…353页。在这篇论文中我说明,如果两个演绎理论X,Y的内容是可比较的,那么,它们的真理性内容也是可比较的,其真理内容的大小与内容的多少一致。正如大卫·米勒已经表明的,这个定理的证明可以极大地简化。重要的是我们决不可忘记这样的事实:虽然内容的测度函项、真内容,假内容在原则上是可比较的(因为或然性是原则上可比较的),但除了比较相竞争理论的非测度内容之外(可能只是直观地),我们一般没有办法去比较它们。
② 在第一个例子中,塔尔斯基的后承类概念(非测度的)和内容概念允许我们比较理论的内容,当且仅当它们中的一个蕴涵另一个.这里所给出的概括允许我们比较两个理论的内容(或者内容测度),如果其中之一至少能同样精确地回答另一个理论所回答的全部问题。
因此,我们能够直观地比较这两种理论的内容,并且知道爱因斯坦理论具有较多的内容。(可以从这种直观能由内容测度ct(N)和ct(E)所证明来说明这一点。)这就使得爱因斯坦理论有可能或者实际上成为更好的理论;甚至在任何检验之前,我们也能够说,如果爱因斯坦的理论是真的,它就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并且,这一理论要求我们进行更多的检验,从而为我们提供了认识更多事实的新机会:倘若没有爱因斯坦理论的挑战,我们绝不会在一次日蚀时对行星围绕太阳的外观距离、或者由白矮星引起的光幅射红移现象进行(必要的、高精度的)测量。
一个(逻辑上)较强的理论、即具有较多内容的理论,即使在被检验之前,它也有许多优点,这些使得它成为一个潜在的好理论,一个更富有挑战性的理论。
并且,这个更强的理论、即包含更多内容的理论,也将是一个具有更大逼真性的理论,除非它的假内容也更大。
这种主张形成科学方法——大胆假设、尝试反驳方法——的逻辑基础。一个理论越大胆,它的内容就越丰富,因而它也就越冒险:因为它更可能从虚假的问题着手。我们试图找到这个理论的弱点并进行反驳。如果我们未能反驳这个理论,或者,如果我们找到的反驳同时也是对在它之前的较弱理论的反驳,①那么,我们就有理由猜想或推测:这个更强的理论并不比它的较弱的先行理论具有更多的假内容,因此,这个更强的理论具有更大的逼真性。
① 无论如何,这是月蚀影响的现有状况:检验所给出的值大于E所预言的值,而N,甚至依据爱因斯坦赞同的解释,所预言的也只是E的一半结果。
9。逼真性与探求真理
用一个正方形代表全部陈述的类,并将此正方形划分为相等的两部分:真陈述(T)和假陈述(F)(见图1)。然后稍微改变一下这种安排,把真陈述的类集中于正方形的中心(见图2)。
打个比喻,科学的任务就是进行射击,通过提出似乎有发展前途的理论或推测的方法,尽可能多地击中真陈述的目标(T),并且尽可能少地击中假陈述的区域(F)。
我们尽可能推测真实的理论,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真实不是我们的推测性理论的唯一重要特征;因为我们对提出冗言赘句或者同语反复并无什么兴趣。“所有的桌子都是桌子”必定是真的——它肯定比牛顿和爱因斯坦的引力理论更真实——但它在理论上是没有意义的:它不是我们在科学上所追求的目标。威廉·布施曾创作了一首我称之为认识论童谣的打油诗:①
① 引自威廉·布施的《表象和实在》,1909年版。德文原文如下:
Zweimal zwei gleich vier ist Wahrheit,
Schade,dass sie leicht und leer ist。
Denn ich wollte lieber Klarhelt
uber das,Was voll und schwer ist。参见《猜想与反驳》第230页,注释16,以及E·内格尔,P,萨普和A。塔尔斯基主编的《逻辑、方法论和科学哲学》,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290页。
二乘二等于四,千真万确,
可这却太空泛又太平凡。
我们寻求的是一条线索,
沿着它达到深刻而有趣的假说。
换言之,我们并非仅仅寻求一般的真理,我们追求的是有意义的、有启发性的真理,追求能解答有意义的问题的理论,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们要寻求深刻的理论。
我们并非仅仅试图击中目标T上的一点,而是尽可能地击中目标上的一个尽量广泛的、并且是有意义的区域:尽管二乘二等于四是真实的,但在我们现在所讲的意义上,它没有“大大地接近真理”,这是因为它传递的真理内容太少,所以不能包括科学的目标,甚至不能包括科学目标的一个重要部分。与此相反,牛顿理论即使是假的(存在这种可能),却是更“接近真理的”,因为牛顿理论包括了大量有意义、有价值的真实结论:它的真理性内容非常丰富。
存在大量的真实陈述,它们具有非常不同的价值。对它们进行评价的方法之一是逻辑的评价:我们评价它们内容的大小或范围(就真实的陈述而不是虚假的陈述而言,它们的内容与其真理性内容一致)。 一个传递较多信息的陈述具有更大的价值或逻辑内容,因而它是更好的陈述。一个真陈述的内容越丰富,它同我们的目标T就越接近,也就是说,越接近“真理”(确切地说,越接近全部真实陈述的类)。因为我们并不希望只知道全部桌子都是桌子。我们说到接近真理或近似于真理时指的是接近“全部真理”,即真实陈述的全部类,T类。
如果一个陈述是假的,那么情况也是类似的。每一个无歧义的陈述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虽然我们可能不知道该陈述究竟是其中的哪一种情况);这里我所考虑的逻辑①只有这两种真值,没有第三种可能性。然而,一个假陈述似乎可能比另一个假陈述更接近于真理。假如有人说:“现在是下午9:45分”,另一个人说:“现在是下午9:40分”,而事实上现在是9:48分,那么,第一个陈述就比第二个陈述更接近真理。
① 有“多值逻辑系统”,具有两个以上真值,但这种多值系统比二值系统要弱,特别从这里所采取的观点来看(参见《猜想与反驳》第64页),根据这种观点,形式逻辑是批评的原则。
然而,在这种形式中直观印象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