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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有各种不同的问题都可能被叫做这个名称,我将考虑如下两组情况:①
① 约翰·沃特金斯向我提到过“C组”问题:不管归纳法可证明还是不可证明,它(根据重复的某些东西)是必不可少的吗?归纳法必不可少(沃特金斯说)”这是休谟所断定的”。而这恰好是我所否认的,并因此解决了休谟问题,在世界3,我们所需要断定的是实在论,在世界2,我们被迫去行动,因此常常是所信仰的多于可证明的,但我们仍然选择最好的竞争假设:这是实在论的结论。沃特金斯认为“C组”问题是这三者中最基本的,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应该如此.尽管选择在一定意义上是必不可少的,而归纳法则不然,(但愿我没有误解沃特金斯。)
A组:我们如何能证明归纳法?
B组:归纳法是完全可证明的吗?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它是可以证明的?
很明显,B组是更基本的问题:如果用一个清楚的否定回答解决了问题B,A组问题就不会产生。
我认为在这种意义上我已经解决了B组问题。换言之,我认为在其更深刻的形式上我已经解决了休谟的归纳问题。我所以明确地表明这一点,是因为有些哲学家只称A组问题为“休谟的归纳问题”,并且错误地认为我主张休谟的归纳问题是不可能解决的,②而事实上我认为我已经完全解决了这个问题,尽管是否定的解决。
② 参见G。J。沃诺克关于《科学发现的逻辑》的评论,《心》,新系列,第69辑,1960年,第100页。
休谟的归纳问题由两个部分构成:
(a)关于证明从单称证据已经必然地或至少或然地确立了一个规则或概括为真(至少或然为真)的断言的有效性的问题。
(b)关于归纳法与重复相联系的问题(这种重复与联想的加强有关)。
人们当然可以随意地把什么东西称为“归纳法”,他也可以把我关于批评与知识增长的理论称为我的归纳理论。然而,我认为这样做对于阐明问题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关于这两个部分:问题(a),归纳法是否是有效的推理,即提出支持归纳命题的真理性的有效断言的问题,在我看来这是休谟问题和他的否定的(逻辑)解答的特点;而(b),重复和联想的问题,似乎是休谟问题的特点,并使他解答中的肯定的(心理学)部分成为可能。
休谟用两种实质上不同的方式回答了(a)和(b)提出的疑问。
(a')他说,归纳法作为一种推理是完全无效的,没有任何逻辑论据能够支持从关于过去的陈述(如过去某些“证据”的重复)中推论概括性的陈述。
(b')他又说,尽管归纳法缺乏逻辑的有效性,可它在实际生活中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我们依赖重复而生存。通过重复而得到加强的联想是我们智力的主要机制,我们借助于这种机制生存和行动。
因此,这是一个悖论。甚至我们的智力也不是理性地工作的,而理性上站不住脚的习惯却是指导我们思想和行动的主要力量。
这导致休谟,有史以来最有理智的思想家之一,放弃了理性主义,并且认为人不是赋有理智的,而是盲目的习惯的产物。
按照罗素的观点,休谟的这个悖论应对现代人的精神分裂症负责。不论罗素的这种看法是否正确,我认为我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
我对这个悖论的解答是:我们不仅理性地思考,因而违反休谟证实其无效的归纳原理,我们还理性地行动,根据理性而不是根据归纳法行动。我们并不是根据重复或“习惯”行事,而是根据经过了最充分检验的理论行事,我们知道,有很好的合理的理由支持这些理论,当然,不是相信它们为真,而是从追求真理或逼真性的角度讲,相信它们是现有的最好的理论,即在众多的竞争者中是最好的,最接近真理的理论。休谟的中心问题是:我们是否根据理性行动?我的回答是:我们能够根据理性去行动;并且,如果我们是理性的,我们就的确是这样行动的。
这样就解决了休谟悖论。他对于有效归纳的可能性的逻辑批判是正确的。他的错误在于他的联想心理学,在于相信人们根据习惯而行动,并且习惯是纯粹重复的结果。
当然,休谟悖论的这种解决并不衷明我们是完全理性的产物,而只是说明,在我们人类的构造中,理性和实际行动之间并没有冲突。
还必须补充一点,我们实际行动的理性标准当然时常远远落后于知识前沿应用的标准:我们据以行动的理论往往早就被取代了,这部分是因为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人不了解在知识前沿领域发生了什么。关于这个问题就此为止吧,我想这些议论不值得继续下去。
30.与归纳问题有关的混乱
休谟自己就混淆了归纳问题和因果必然联系问题,康德将因果律的先天有效问题视为形而上学的最基本问题之一。但是,对归纳法的纯逻辑问题的表述以及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应归功于休谟(我感到自豪的是,就我所知,是我最先认识到休谟的这一功劳)。例如,他写道,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我们从来没有经验的那些事例'很可能'类似于我们已经经验的那些事例。”①
① 休谟:《人性论》,第1卷,第3部分,第6节:第89页(着重号是休谟加的)。也可参阅我的《科学发现的逻辑》,特别是第369页。
这个表述不可能更明确地同因果必然性问题(这是时常打扰休谟那严谨清晰思维的问题)区别开来了。这个表述也完全不受从过去推及未来的混乱因素的影响。它所断定的是:我们具有关于某些事例的真理性的经验证据,但这并不能使我们有权在其他事例中(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的)推论或者外推出类似的经验。
那么,在其纯粹的意义上,这就是我命名的“休谟的归纳'逻辑'问题”。
休谟的解答已经足够清楚了:无论在多么类似的条件下,都不存在允许我们从一种情况推论另一种情况的理性的论据。在这一点上,我完全赞同休谟。
然而,休谟认为实际上我们是依赖于重复或习惯作出这样的推论,我认为他是错误的。我认为,休谟的心理学是原始的。①实际上,我们所做的是贸然得出结论(常常以洛伦兹“印刻”的形式),也就是说,常常贸然得出一些很不确定的假设,常常墨守这些假设,并可能因此而灭亡,除非我们能够对它们加以修正,而这是可能的,特别是在人类智力的水平上,这些假设借助人体外的工具以书写形式表述,因而能够接受批判。
① 可能还有一些象休谟心理学一样糟糕,但不违背逻辑的其他心理学。此外,我认为有一种实际上由逻辑支配的心理学:尝试和除错的理性心理学。
一种断定认为,我们具有一种受习惯和重复影响的非理性倾向;与此完全不同,另一种断定认为,我们具有对种种大胆假设进行检验的动因,如果我们不想灭亡我们可能必须修正这些假设。第一种断定描述了一个典型的拉马克主义的教育程序,第二种断定描述了达尔文的选择程序。正如休谟所注意到的,第一种断定是非理性的,而在第二种断定中似乎没有任何非理性的东西。
31.错误的归纳证明问题中遗留了什么?
错误的A组问题,归纳证明问题,是由那些深受“自然齐一律”影响的人提出的。他们受这些事实影响:太阳每天升起(每二十四小时一次或大约脉搏跳动90,000下一次);所有的人和动物都必定有死,①以及休谟关于面包给人以营养的著名事例。但是,这三个例子在其原有意义的形式上都被反驳了。②
① 希腊字“thnetos”通常被翻译为英文“mortal”,实际意指“注定要死的”。因此“All men are mortal”最好翻译为“所有人都是注定要死的”:在这种意义上它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因为它是从“所有生存的生物(本质上)都是注定要死的”推导出来的,而后者巳被关于细菌的实验事实所反驳。
② 我经常在讲演中使用这些例子,并且在第1章中我又使用了它们。为了使这两章各自容易读懂,我决定保留这些重复的部分。
“太阳每天升起”,其意思是说,“无论你走到哪里,太阳都每天升起”。这是其最初的意义,这一点已由法国马赛的毕特阿斯的事说明了。毕特阿斯是已知的第一个穿越极圈并描述了“北冰洋和半夜太阳”的探险家,几个世纪以来他一直被当作说谎者的典范,而“旅行家的传说”这一说法就是从他而来的。亚里士多德从一切生育的万物、特别是一切活着的生物必定衰亡这一事实,推出了所有人都是有死的这种不可避免的结局,但这是一个不再为生物学家所普遍接受的论点(他们现在已经使一个子鸡的心脏在玻璃试管中跳动了半个多世纪)。休谟关于面包给人以营养的例子也被事实无情地驳倒:由于麦角中毒的突然蔓延,以通常的方式烤好的面包实际上毁灭了法国的一个村庄。
这是问题的全部吗?是的。我们通常确信太阳明天将在伦敦上空升起,这的确是事实(无论哲学家们怎么说)。然而,我们并非确凿地知道这一点。因为存在无数种阻止太阳明天升起的可能性。任何试图给我们提供肯定的理由以相信太阳明天升起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把握这个问题的实质。无庸置疑,我们大家,无论是不是休谟主义者,都希望太阳继续升起。同样无可怀疑的是,这个希望是必要的希望,是行动和生存所必要的希望。但是,即使是一种必要的希望,也不是客观知识,虽然它可能使我们倾向于相信。
换言之,哲学家们仍然用作归纳规则及其可靠性的标准事例的那些规则,即使在它们非常接近真理时,似乎也全都是虚假的。
但是,这只是说明了所谓的归纳法的不可靠性。依靠重复的真正的归纳法并不存在。那些看起来象归纳法的东西实际上是假设性推理,是受到了很好检验和充分确认的,与理性及常识相一致的东西。因为存在一种确认方法,即认真地尝试反驳一个似乎可以反驳的理论。如果这种尝试失败了,那么在理性的基础上,这个理论就能被推测为是很好地接近真理的,至少是比它的先行者更好的理论。
难道我们不能获得可靠性那样的东西吗?难道我们不能从归纳法中;从无数重复的情况中获得可靠性吗?
回答是否定的。(这是休谟说过的。)我们能够轻易地获得常识的可靠性,根据严峻的检验倒比根据重复更容易获得这种可靠性。我和其他人一样地深信,太阳明天会在伦敦上空升起,或者,虽然目前面包仍然给我以营养,但我不久也会死去。然而,作为一名理论家,我知道其它的事情也会发生。我甚至知道太阳并不是每天都在欧洲各地升起,细菌并不一定要死而只是分裂,而食物、水、空气以及我们最通常的、最可靠的周围环境也都可能含有(并担心很快就会含有)致命的毒物。
人们还可能问:为什么我们能在理论创造上获得成功呢?回答是,到今天为止我们成功了,不过明天也许会失败。证明我们必定成功的每一个论证都将被表明是估计过高了。我们所能做到的一切就是推测在我们所生活的宇宙这一部分,生存的条件以及我们的认识活动获得成功的条件此刻似乎都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我们知道点什么,那么我们也会知道宇宙中其它地方的条件对于生存和认识是十分不利的,因为宇宙学已经告诉我们,宇宙中几乎到处都是虚空,而非虚空的地方又几乎都太热了。
许多世纪里,伦敦街头几乎每天都能看到马拉车,这一事实并没能阻挡这些车辆失踪、被汽车替代。表面上的“自然齐一性”是非常不可靠的,虽然我们可以说自然的规律不变,但这几乎等于在说我们的世界上存在某些不变的抽象联系(如果我们承认现在我们还没有认识这些联系,充其量只是在推测这些联系是什么,那这些联系的价值就微乎其微了),而我们把这些联系称为“自然的规律”。
32.动力论的怀疑论:同休谟对抗
我这里所捍卫的观点根本不同于在现代、至少从十六世纪欧洲基督教改革运动以来被称之为怀疑论的理论。在现代,怀疑论被说成是对于认识的可能性感到悲观的理论。但我在这里所提出的观点则对知识增长的可能性,从而也对认识的可能性充满信心。这种观点不过是改变了常识所假定的知识所必不可少的必然性,并且说明必然性和知识这两者的涵义都不同于常识论所断定的涵义。很难把一个相信知识具有无限增长的可能性的人说成是怀疑论者。
另一方面,某些古典怀疑论者,如西塞罗和塞克斯都·恩披里柯,与这里所捍卫的观点相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