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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点亮理性之光-启蒙运动文学-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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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正的人。”

  狄德罗对想象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把一系列必然相联的形象按照它们的自然中的先后顺序加以追忆,这就叫做根据事实进行推理。如已知某一现象,而把一系列的形象按照它们在自然中必然会先后相联的顺序加以追忆,这就叫做根据假设进行推理,或者叫想象。”

  在狄德罗看来,想象就是按照事物在自然中的必然联系加以追忆,根据假设进行摊理。狄德罗认为,“诗人善于想象,哲学家长于推理”,想象在艺术创作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狄德罗在强调想象的重要性的同时,又注意到了理智对想象的支配作用,他说:“诗人不能完全听任想象力的狂热摆布,想象有它一定的范围。在事物的一般程序的罕见情况中,想象的活动有它一定的规范。这就是它的规则。”

  想象是一种艺术创造,但它必须在理智的指导下进。想象不是凭空虚构,它反映了事物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狄德罗把“美在关系”说用于戏剧理论,认为写好人物的处境比写好人物的性格更重要。狄德罗在《关于〈私生子〉的谈话》一文中说:“结论是,要搬上舞台的,说老实话,已经不是人的性格而是人的社会处境了。到目前为止,在喜剧里,性格是主要对象,处境只是次要的。今天,处境却应成为主要对象,性格只能是次要的。过去,人们从性格引出情节线索,一般是找些能烘托出性格的场合,然后把这些情境串起来。现在,作为作品基础的应该是人物的社会地位、其义务、其顺境与逆境等。依我看,这个源泉比人物性格更丰富、更广阔、用处更大。因为只要人物性格渲染过分些,观众心里就会想,这人物并不是我。但他不能不看到在他面前展示的情境正是他的处境;他不能不承认自己的责任。他不能不把耳朵听到的和自己联系起来。”

  在狄德罗看来,人物的性格要根据他们的处境来决定。处境就是关系,如家庭关系、职业关系、敌友关系等等。人物的处境决定人物的性格的形成和发展,人物的性格通过人物的处境得到表现。

  为了更好地表现人物的性格,狄德罗主张采用“对比法”,它包括“性格和处境间的对比”、“不同人物的利益的对比”。通过性格与处境的对比、人物利益间的对比,可以更好地组织戏剧冲突,表现人物的性格。

  关于演员和剧中人物的关系,狄德罗也有自己独特的见解。狄德罗主张,演员在表演的过程中,一方面应当把剧中人物的感情淋漓尽致表达出来,使观众受到感染;另一方面应当保持冷静的理智,同剧中人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需要亲身感受剧中人物的情感。

  狄德罗反对演员赤裸裸地表现自己的感情,认为“极易动感情的是平庸的演员,不怎么动感情的是为数众多的坏演员,唯有绝对不动感情,才能造就伟大的演员”。如果演员听任感情的驱使,离开了清醒的理智的控制,他的表演就可能时好时坏,不能恰如其分地表现人物的性格。

  在狄德罗的心目中,理想的演员“表演时要凭思索,凭对人性的钻研,凭经常摹仿一种理想的范本,凭想象和记忆”。他只需要“对着镜子”摹仿剧中人物的表情、动作、言辞、声音、姿态,然后在舞台上“表演”出来,不需要运用真情实感。狄德罗注重角色的“外在标志”,让观众在欣赏戏剧的过程中,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和动作,窥视剧中人物的内心世界,从而得到感染。

  狄德罗的文学创作

  狄德罗不仅是一位出色的美学理论家,同时又是一位杰出的作家。他同伏尔泰一道,完成了哲理小说这一新的文学体裁的创造。

  狄德罗重视戏剧的作用,把戏剧当作反封建斗争的有力武器。他主张打破悲剧和喜剧之间的界限,建立“严肃剧”或“市民剧”,用散文的语言表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狄德罗运用这种理论进行戏剧创作,写了两部“严肃剧”: 《私生子》(1757)和《一家之长》(1758)。

  《私生子》的主题是反对歧视私生子这一世俗偏见,剧中歌颂了市民阶级“道德高尚”、“忠于友谊”,与当时贵族的丑恶虚伪进行对照。

  《一家之长》赞美了家庭生活的高尚情操,颂扬了资产阶级的伦理道德。

  由于作者把剧中人物用来充当“理性道德”的传声简,两个剧本在艺术上并不成功。

  狄德罗作为文学家的地位,是由他的三部小说奠定的。这三部小说是《修女》(1760)、《拉摩的侄儿》(1762)和《定命论者雅克和他的主人》(1773)。

  《修女》写于1760年左右,作者生前未能出版,直到1796年才得以问世。

  《修女》是一部书信体小说,它以少女苏珊·西蒙南写信给开明贵族科瓦马尔侯爵,寻求他的帮助的方式展开故事情节。

  主人公苏珊在信中说,他是一个律师的女儿,天真单纯,热爱生活。然而,不幸的是,她是母亲的私生女,尽管她的才貌、品德都胜过她的两个姐姐,她的父母却并不喜欢她。苏珊的父母为了使两个大女儿得到财产继承权,决定把苏珊送进修道院。

  苏珊第一次去的是圣马利亚修道院。苏珊对修女这个职业丝毫不感兴趣,修道院的院长和嬷嬷就用花言巧语,对她进行哄骗,目的是为了得到一千块钱的寄宿费。为了使苏珊答应宣誓修道,苏珊的父母和姐姐都对她施加压力。最后,他们不顾苏珊的恳求,决定为她举行宣誓典礼。在宣誓典礼上,苏珊对阴谋强迫她出家的暴行进行了坚决的抗议。苏珊的父母只好把她接回家,在幽禁了六个月之后,苏珊又被送进了龙桑修道院。

  龙桑修道院的院长戴·孟妮夫人仁慈、宽厚,她非常疼爱苏珊。不久,这位可敬的院长就去世了,苏珊的父母也先后离开了人世。新院长名叫圣·克利斯丁,她凶狠毒辣,对苏珊进行残酷的折磨。苏珊不堪忍受这种非人的生活,于是设法同外界联系。院长发现了苏珊的意图,对她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甚至不惜将她置于死地。苏珊在奴曼尔先生的帮助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脱离修道院,法院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宣布苏珊败诉。此后,苏珊遭到了更加残酷的迫害,差点被折磨致死。

  后来,苏珊被调到阿巴松修道院。这里的女院长是一个心理变态的色情狂,她对修女实行严厉的训诫,自己却淫邪放荡。苏珊在女院长的控制下,精神上和肉体上都遭受了严重的折磨。苏珊不堪忍受人间地狱般的生活,她在向院里的神师列满纳神父忏悔时,把女院长的卑污行径毫无隐瞒地告诉了他。苏珊听从了列满纳神父的告戒,不让女院长亲狎她,女院长因此精神失常,不久就死去了。人们指责苏珊蛊惑过女院长,把仇恨发泄到她的身上。苏珊向新来的神师唐·摩累尔倾诉内心的痛苦,得到了他的同情。她在神父的帮助下,逃出了修道院。在逃往巴黎的途中,充当苏珊“精神导师”的神父终于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试图拐骗奸污她。苏珊只身逃到巴黎,在一家洗衣妇家中当帮工。由于苏珊是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人,她只得隐姓埋名,隐瞒身份,在提心吊胆中生活着。

  《修女》是根据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创作的,当时,一位名叫马该利特·得拉马尔的私生女,在父母的威逼下,于十八岁那年出家,当了一名修女。在修道院,她不堪凌辱,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处她终身幽禁,不得还俗。狄德罗以马该特利·得拉马尔为原型,塑造了苏珊这一叛逆者的形象。

  《修女》通过少女苏珊在修道院遭受的残酷迫害,揭露了修道院的黑暗和罪恶。苏珊·西蒙南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少女·天主教会却强行把她关进修道院,让她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小说通过苏珊在三个修道院的不同遭遇,对修道院的黑暗现状和修女的不幸生活进行了真实的披露。在那里,修女被剥夺了人的基本的权利,过着悲惨的禁欲生活。她们严格遵循宗教的戒条,向上帝忏悔、穿苦衣、用苦鞭打自己……这些构成了修女生活的全部内容。宗教上层人士对修女进行肆无忌惮的迫害,她们任意处置修女,“擅自审判、擅自定罪、擅自处决”。修女们生活在人间地狱之中,倍受催残。在她们当中,有的精神失常,有的被活活拆磨致死。苏珊因为不愿意宣誓当修女,遭到了教会的残酷迫害,他们用尽各种方式,对苏珊进行严酷的折磨。小说通过苏珊的自述,使修道院阴森恐怖的内幕逼真地呈现在读者眼前。

  《修女》刻划了教会人士的丑恶嘴脸:一个修道院院长为了得到一千块钱的寄宿费,对苏珊进行假仁假义的哄骗;另一个院长则对苏珊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以阻止她出院;还有一个院长是一个变态的色情狂;充当苏珊“精神导师”的神父是一个衣冠禽兽,他假装帮助苏珊逃出修道院,目的是诱骗奸污她。小说撕下了教会的神圣外衣,使教会人士的荒淫无耻暴露无遗。

  小说在揭露修道院的黑暗现状时,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整个封建社会。修道院之所以能够对修女实行肆无忌惮的迫害,是因为它得到了官方法律的默许和支持。苏珊逃出了修道院,却成了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被送回修道院。在作者看来,法国社会本身就是一座修道院,从而使对教会的批判和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批判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小说通过苏珊的家庭关系,揭露了当时法国社会道德的普遍败坏。苏珊是一个私生女,因此受到了全家的歧视。苏珊的父母为了不让她分享遗产,强迫她进入修道院,断送了她一生的幸福。至此,资产阶级家庭的金钱关系已经暴露无余。

  苏珊热爱生活,渴望自由,不愿意过修道院的幽禁生活,并且为此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小说通过苏珊这一叛逆者的形象,批判了禁欲主义对人性的摧残,对人的正常生活的破坏。作者反对把人当作牺牲品的宗教戒条,反对修道院违反人道的生活,这些都符合资产阶级个性解放的要求。

  《拉摩的侄儿》写于1762年,在狄德罗生前未能出版,直到1823年,法文的原著才被发现,并且出版。

  《按摩的侄儿》是一部对话体小说。

  音乐家拉摩的侄儿穷困潦倒,狄德罗经常在各种场合见到他。他时而脑满肠肥,衣冠楚楚,时而憔悴不堪,衣衫褴褛。一天,狄德罗在一个咖啡店里遇到他,两人展开了一场对话。

  两人首先谈论天才。拉摩的侄儿说,虽然拉摩是天才音乐家,他还是憎恶天才,因为尽管拉摩是音乐家,是天才,但没有给他这个侄儿留下任何财产,他不曾沾到天才叔叔的任何光,反而成了一个乞食者。他曾经在音乐理论上下过功夫,有独创的见解,但得不到人们的赏识,连糊口都很困难。他听到的故事尽是尔虞我诈的事情,不是丈夫出卖妻子,就是朋友欺诈朋友,再不就是道貌岸然的君子干出无耻勾当。他受的教育是“好名声比金腰带更贵重”,看到的社会现象却是“有好名声的人都没有金腰带,反而有金腰带的人都有好名声”。因为贫穷,他失去了美貌的太太。在乞食的过程中,他逐渐发现,只有当他阿谀献媚、装疯卖傻时,才能在餐桌上狼咽虎吞地吃上一顿,或者得到一点“资助”。有一天,他第一次表现出常人的理智,竟被保护人赶了出去。

  拉摩的侄儿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津津乐道。他说,充满欺骗、虚伪的社会使他变得自甘堕落、玩世不恭。为了得到两千块钱报酬,他引诱年轻姑娘跟别人私奔。他有一百种以上的方法,能从母亲身边去引诱一个姑娘不令母亲知道,有十种方法让人把情书从他的手中拿走。为了糊口,他冒充提琴手,担任家庭提琴教师,然后胡乱跟人家聊上一天,对主人大加恭维,结果皆大欢喜,主人受到恭维,他得到酬金。他还进行专门训练,使肺部能发出很大的声音,用来恭维爱虚荣的小姐,以此得到好感,获得吃食。他还学会了当面恭维你,背转身却对你进行辱骂。他能够维妙维肖地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可以说是多才多艺。但不论他怎样努力,乞食者的厄运总是像影子似地紧跟着他,他不得饥一顿饱一顿地度日。

  他公然承认自己是一个极端的无赖、一个骗子、一个贪食者。正因为他具备了这些特点,人们才喜欢他,他自己也因此沾沾自喜。他不愿意人们仅仅把他看作一个平庸的傻瓜,却宁愿人们把他看作一个大无赖,将他列入大恶棍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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