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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我不嫁-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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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家是故意为难你的,她知道你有这个能耐管好桃花宫而已。”白冰梅道。
  “将一个这么大的家当交给一个十岁的女娃儿,老宫主也算得上个败家的天才了。至于老人家,只是遵循遗命罢了。”叶明珠俏皮一笑,“我若有哪天有第二条路可走,我一定将这谷用石头填了逍遥去。唉,应付那些男人我只觉再轻松不过了,可在老人家面前,我什么都认命了啦!”
  一切都是缘定,多说无益,幸而叶明珠天生心气趋暖,通达乐天,不会去钻牛角尖儿,在这里也能过得逍遥自在了。
  “我明日就走。”白冰梅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叶明珠指随音动,二指已按在白冰梅气门上,“别动。三个时辰以后,你这三年的记忆就归于零了。”
  “多谢宫主了。”白冰梅含笑道,“只可惜三个时辰以后,我也就再也记不得宫主了。”
  “不,见到我自然还会想起我曾经与你想识过。只是若没见到,这一辈子就不会知道曾经见过我这么一个人了。”只一小会儿,叶明珠已收回双指,“明天,琴棋书画自会来接你出去,送到江南第一庄。只说你当初坠落山崖,被小门小户的救起来了。失了记忆,如今记忆恢复,自是回家了。”
  “就按宫主说的好了。”白冰梅深施一礼,头几乎要触到地上。
  灿然一笑,叶明珠道:“冰梅好走。我也先离开了。”
  “但愿此生能再相见。”冰梅含笑摇手。
  “的确会再相见的。”她叶明珠的天空,并不在这桃花宫内呀,要不然,那些奇人异士怎么来桃花宫的呢!而且,她叶明珠的江湖生活,只怕比这宫内要刺激多了。
  一不要惹桃花,二不要惹风月。可见桃花宫和风月宫在江湖上的风评有多差,而且那个齐名的风月宫可是桃花宫几十年的宿敌呀!
  
  
  




第二十六章 又俊又味道

  离开白冰梅,叶明珠长吁了一口气。走了好长一段路,才发现朝霞和朝露丢了。呜,这两丫头实在很难适应这里的快节奏啦!要以后都是这样那她可就累死了。不行,一定不能这样下去了,明儿个起就交给琴棋书画四个给好好训练下。
  再往回走,果然那两丫头在相顾无言呢——不是,是相约发呆。
  “走罢!”大声提醒。
  两丫头终于醒悟了,看见她竟不象之前那样亲近。朝露傻呆呆地道:“小姐,你成魔了?”
  看来是刚刚给白冰梅去掉记忆时给她俩留下了后遗症。
  “是啊,成魔了。你们怕么?还要不要跟着我了。”很严肃地问,叶明珠非常相信这两丫头等下吓得离她三丈远了。
  可她低估了那两丫头的忠心。两人异口同声道:“不,小姐在哪我们在哪。只要小姐别对付我们俩就行了。”好象底气有点不足,但眸子清澄,话可不是随便说的。
  果然忠心可嘉,连正义不要了也要跟着主子。
  问题是,她好象对她俩也没好到那程度呀!这忠心到底从何而来?
  “小姐——不,宫主,原来这桃花宫就是一个女儿国嘛!”朝霞善总结。
  有点对,可是不全对。
  “我不明白为什么天堂宫象地狱,而地狱宫怎么象天堂呢?”朝霞再说。她可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了。谈“天堂”色变。
  “天堂宫的人,人人随心所欲,个个快意天下,所以谓之天堂。地狱宫的人个个出身非同寻常,却人人自困心牢,心魔深重,不得快乐,所以谓之为地狱。”叶明珠道。
  细想想有理。对于那些胡作非为的人来说,天堂宫果然就是天堂。
  “可惜阴盛阳无。”朝露总结。
  “全是美人。”朝霞说。
  “还有杀手。”朝露说。
  “毒妇。”
  “才女。”
  “名妓。”
  “凡女人应有尽有,而且个个是尖儿。”
  “保管全世界的男人都杀不进一个来。”终于鉴定完毕。
  两人如数家珍,叶明珠翻翻白眼道:“不是阴盛阳无,是阴盛阳衰。”
  “没什么不同呀。”朝露脱口而出。
  “我们没看到一个男的呀?”朝霞终究较妹妹冷静些。
  “你们要看么?”叶明珠斜着眼问。
  “不想。”朝霞直觉上就摇头。
  可惜朝露兴趣大大的有:“小姐——呀,不,宫主。他们——俊么?”
  “俊!”勿庸置疑,“俊得与日月争辉。”
  那真是俊得不同凡响了。
  “会使毒么?”
  “不会。”
  “那是用刀剑的?”
  “他们说刀剑太暴力了。”
  “这样说的意思是,他们对我们没有危险?”
  “我没有这样说过。”
  “那就怪了,什么都不会怎么还会对我们有危险?”那小小脑袋儿陷入思索中了。
  “是呀,有点奇怪。”朝霞也听得云里雾里的。
  “他们——比起苏州三少如何?”朝露勤学好问。过去一年里尽生活在苏州三少的阴影里啦,纵使三人加起来也没见过没几次,——可是毕生难忘了。其实放平心态想,那苏州三少好象一点坏事也没做嘛——除了最后的绝命崖之会害得小姐抛下了悬崖——嗯,那好象也不能算,只能说他们对小姐太过痴情了。
  “没法比。”叶明珠想也不想就说了。她可没说假话,风格不一样,怎么比法?
  怎么个没法比,朝霞和朝露的好奇心全上来了。也全忘了好奇心能害死人这回事。
  面对着两颗挨在一起的小脑袋,叶明珠饶有兴味地一笑:“要不,我就勉为其难地带你俩去看看。”
  “不去——”两人连忙退后三尺。
  天,这桃花宫看了好几天,除了叶明珠是正常的,就没人是正常的了。连那个看起来冷若冰霜的司书都会说冷笑话呢!谁知道这些不用毒不用刀剑的俊男们是哪路货色。不会对着她们瞪上一眼就能杀死人吧?
  活上百岁是幻想,活上八十岁是梦想啦!瞧,如今这日子,过得还不错,连老爷的打骂都省了。好好活,接着活。远危险,少幻想。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啦!”叶明珠诱惑着。
  就凭着这两姐妹对她的那份泣天地惊鬼神的忠心,都值得好好栽培。更别说这朝霞是个好苗子,稳重灵活,要是能训练出个左膀右臂来那可太美了。朝露憨憨的,放在身边随时听点笑话也是人生美事啦!
  她怎么说也就才十六岁,就是干这劳什子宫主也不能剥夺她的快乐嘛!
  但要成为左膀右臂,首要的就是要将桃花宫形形色色的人都摸个底。桃花宫不小,江湖那一块还没真正接触了,两丫头见的还只是冰山一角啦!
  “我不要虎子。”朝霞答得真是干脆,“所以绝对不入虎穴。”
  可是朝露不一样:“小姐,他们长得真是很俊很俊么?”好想看俊哥儿哟,苏州三少真好看,看了还想看,可惜再也看不到了——好怀念那个收了她罗帕的甄少卿哦!换个看看,转移下情结嘛!
  “要不要我叶明珠对天发誓。”叶明珠状似要举起手来,只是瞧着两丫头笑。
  “不用,不用。”朝露慌忙拉下主子的手。
  “俊得不象话,而且还很有味道呢!”再诱惑。
  “什么味道?”
  “可意会而不可言传。”能说也不说,说了没悬念了呢。
  “那,那——”朝露很纠结,“那”了半天也没下文。
  “那就走吧!”叶明珠起身,笔直往前走了。
  纠结了又纠结,朝露咬牙又咬牙,走上一步停一步,最后一跺脚,小跑着跟上去了。怕什么,有小姐在呢!小姐那样如花似玉的人儿都不怕,她们这些路边的小野花怕什么。
  “朝露——”朝霞大喊,真是,这丫头居然重美色重过自己的命。真是太扯了。呜咽一声,朝霞飞也般地跟了上去——留她一个人在这儿,她也怕啊!
  好象她们的忠心有点点用错地方了,那小姐好象没以前那么厚道了——不对,小姐从来就没厚道过啦!
  要不然过去一年她们会被老爷削得那么惨,而她们的小姐却从头笑到尾。
  她朝霞可是看透了。笑得那么纯真,原来是个笑面虎。嗯,看上去最无害的人才是最有害的人。
  
  
  




第二十七章 根根是毒草

  “小姐,他们那儿叫什么名?”朝露气喘吁吁地跟上问。
  “毒草宫。”叶明珠尽量说得柔和些。这名,可有些雷人。
  果然,朝露立即止了脚步。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来:“小姐——不,宫主不是说他们不用毒的吗?”
  “当然,他们确实不用毒。”叶明珠道。
  朝露嘿嘿一笑,又跟上来了:“那就好。不过这名字真吓人,宫主,那为什么要叫毒草宫啊!”
  “草毒啊!”叶明珠说得悠哉得很。
  “原来人不毒,里面的草毒啊!”朝露明白了,“那没事,我紧紧跟着宫主,不去碰那些草就行了。”
  叶明珠抿嘴一笑。再往前行,这会儿朝霞也跟上来了。
  这地方居然没有一朵桃花。别误会,桃树还是一大片,只是不开花。青青的嫩叶挂在枝头,也别有一番风味。这桃花宫处处美,是个好地方。
  “宫主,这里的桃花为什么不开花呀?”
  “因为有人太犯桃花,花儿都被犯完了。”叶明珠半真半假地笑说。
  不明白,朝露蹙着眉儿不作声,拼命想。想到最后连手指头都咬上了,还是没想明白。
  走到里面,朝露惊奇地发现,这些人和那些女子不一样。为何,态度呀!叶明珠一到那些地方,那些女子个个不是赶紧跑上前来问个好。可这些人,看到她们三个就好象没看到一样。不,基本上就是没转过头来瞄一眼。
  真冷漠。
  终于有个人远远地看了她们一眼。朝露忍不住朝那人友好地一笑,那人一愣,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竟跑到她们跟前来。果然是个俊男,朝露送上一个大大的笑容来。谁知那男子脸色一沉,厉声道:“姑娘,难道你不曾听过女戒之四的妇行么?”
  朝露一愣,她友好地朝他笑笑跟女戒有什么关系。不过,看来她惹上麻烦了。因那男子完全没有要停止对她的训斥的架势,还在琅琅上口地说呢:“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然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
  说到最后,朝露已全然呆掉,神智处理迷离状态,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不知某处。
  毒舌草?朝霞可是懂了,看来进这桃花宫之人,不论男女,皆是有缘而来。
  原来草也非草,而是男子。
  这男子,必是也得了个天下第一,大男人第一。只要是女人,只怕都会被他踩死了。将这种人收到这地方来,真是再绝妙不过的事了——看他能去踩谁?
  碰到天下第一毒就毒死,遇上天下第一媚就缠死,赶到漠北女夜手里更好,削成片片儿风葬了。
  只听叶明珠叹息着道:“柳上惠,你再说下去,漠北女夜叉可就听到了。你都知道的了,漠北女夜叉最爱做的事就是以剑封口。”
  这话比什么都更起作用,柳上惠就似被人一巴掌打醒,立即住嘴,还一溜烟就回之前的地儿了。
  再大的大男人,原来也有怕的女人。果然一物克一物。
  还柳上惠呢,只怕比历史上那柳下惠还木头些,美人在怀还勤念女戒——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不谙情趣的书呆子?
  白白来了尘世这一回。
  朝露看他灰溜溜地跑了,可觉得大快人心,笑得差点儿内伤。
  三人再前行,不过才走上几步,朝霞不动了。
  “邪魅。”她自言自语,眼睛发直。朝霞有这种模样出现,必是大事,非寻常事。
  “你是潘安吗?”
  “不,我是潘小安。”
  好象差不多。不,那可差太多了,只说潘安有绝世风采,怎及这面前的尤物。冰肌雪肤,俊眉桃花眼,一颦一笑尽显风流,举手投足尽是邪魅。只听那柔媚入骨的声音,已是石头心也化成了一汪春水了。
  光看着,就想扑过去,将之吃得片甲不留。要不,金屋藏娇好了——呜,只听说美女是用来宠着的,原来这世上还有一种美男也是用来藏着宠着的。
  “妹妹,帮我理理这发尖儿,弯了点点啦!”“美人儿”对着两人直抛媚眼。
  朝霞和朝露立即双双上前,轻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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