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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我不嫁-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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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那丐帮帮主和甄吴元对她情根深种了。
  “那是潘小安的迷魂术起作用了?”叶明珠再问。
  “不,我使尽了全身解数,这几个人也没中迷魂术。倒是越来越精神,我只好打道回府了。”潘小安双目无神,实在是打击太大了。有史以来第一回呀,他的妖术竟成了上不得台面的耍鬼把戏。
  “看来,还是毒好用了。”叶明珠微微一笑。
  “宫主,我没用毒。”花太岁居然也不高兴。
  “哦,花太岁学会了什么别的本事了?”叶明珠一眸子神采奕奕,呀,花太岁居然留有一手。
  “我什么也没学。只是去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你不用想方设法了。我们绝对不会再参加打擂台了。”花太岁一脸的忧伤。
  “为何?”叶明珠大惊。实在是太可疑了。
  花太岁说得很没劲:“他们几个都说,明珠姑娘宁愿比武招亲也不考虑他们,心都伤透了,不会再为难姑娘了。”
  叶明珠满腹疑惑:“是么?”
  再想那风月宫主,那胡月看上去也没怎么样啊!不过,真正有本事的人通常都看不出来。就如她叶明珠,看起来也无害呀!但是却有法儿送对方一点胭脂粉,就让人家老上几十年呀!这风月宫的高手,看来也是如此深藏不露。那还真有意思,有得拼了。什么比武招亲,看来明天就是桃花宫与风月宫对决的时候到了。看来,她叶明珠得重新布署才行,最起码,得让实力派的上场才行。
  “你们先退下吧!”叶明珠一挥手,又开始画。
  三人自默默地告退。又只剩下朝霞和朝露在侧了。
  “明珠姑娘一定要打擂台么?”是李湖风。叶明珠觉得稀奇,他终于也有操心的事了。虽然,操心的事有点奇怪。
  他对她当然好。虽然总是相距三丈远,但自他出现以来,三丈之内的闲杂人等早被他清理干净了。朝霞和朝露两个对李湖风的评价如今是直冲云霄,几乎是膜拜了。
  “当然,消息都发出三天了。”叶明珠肯定地道,“堂堂一个桃花宫,怎么可以言而无信呢!我叶明珠绝对做不来这种事。我桃花宫的老宫主要知道我这样胡来,也会从地底下跳出来找我算帐了。”
  说毕灿然一笑。老宫主不可能,然老人家桃花是一定会跳出来与她大战三百回合了。
  “就为了明月毒?”李湖风问。
  “不,为了明月宫。”叶明珠道。
  “明珠姑娘何出此言?”李湖风似大吃一惊。
  “有一天,我若回桃花宫,你去还是不去呢?”叶明珠淡淡地问。这种淡定,有点超出她年龄的成熟,也与她单纯俏丽的外表完全不符。
  “明珠姑娘若要我去,我便去。”李湖风道。
  “李湖风,你若去,便只会看到桃花宫一派世外桃源景象。神仙所居也不过如此了。”叶明珠淡淡的语气有丝苍茫。
  “那样不好么?”
  “但其实不然。”
  “为何?”李湖风不明白。
  “我不知道那风月宫内到底是怎么样。但我桃花宫内,却没有一个人是正常的。”叶明珠竟有丝忧伤了。
  “你也是么?”李湖风的眸子锁紧了她。
  “我和朝霞朝露现在算是里面最正常的人了,但年深日久,只怕也逃不过这宿命——没有可能一桃花宫的悲伤,却让我主仆三人狂欢。绝无可能。”叶明珠凝紧了李湖风。
  “无解么?”李湖风似在喃喃着。
  “有解。”叶明珠断然道。
  “何解?”李湖风问。
  
  
  




第四十五章 只为明月宫

  “他风月宫必得背负起整个桃花宫的悲伤。”叶明珠的双眸璀灿如夜星,语气娇傲如宣誓,“我桃花宫四个护卫,江南第一毒,江南第一媚,还有潘小安等人俱是风月宫的债主。这如今多年凄惨的岁月,就因风月宫的一时糊涂而致。风月毒?我就是以身相试,也必然要破之解之。人一生不过短短几十年,为这无稽之谈的情毒就害了这么多年。风月宫,该灭!该尸骨无存,该入十八层地狱。”
  “想不到你这样恨风月宫?”李湖风似有叹息。
  “等我抓到风月宫主,还会大卸八块呢!”那清灵的眸子里竟涌上浓浓杀气。
  这个叶明珠,绝不是天下人所看到的那个叶明珠。仇恨,果然能让一个人完全改变。
  “那个胡月,看上去并不好惹。”李湖风道。
  “不惹上一惹,怎么知道好不好惹呢!”叶明珠倒是轻松一笑,“无论如何,是终得一惹了。否则,我这个桃花宫主不是白当了。桃花宫主,名儿不怎么好听,但总是个头儿吧——算得上是个民官了。君不闻,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蓍。我连红蓍都没见过,自是不会种了。那就只有为民作主一条路可走了。”
  “你确定了?要与风月宫为敌?”李湖风盯着她的眸子不放。
  “你说得不准。”叶明珠浅笑,“是风月宫放不过我桃花宫,所以桃花宫不得不起来反抗。官逼民反嘛!”
  李湖风不语。
  “我整整有满满的桃花宫的怨妇恨夫哪!”叶明珠是长长长长的一叹,“我得警告下风月宫缺德事做多了,老天也会有所一报的。”
  李湖风仍不语。
  “李湖风,你说,那风月宫主到底有没有一点点自责呢!为何要对我桃花宫赶尽杀绝?难道是因为”叶明珠忽然呆住了,竟陷入了思索之中。
  “因为什么?”李湖风问。
  “我明白了。”叶明珠忽灿然一笑,娇俏动人。她沉迷于自己的新发现,顾及不上旁人,所以未曾看见李湖风眸子里跳动着的火花,那手掌,也是默默地握成了拳头。
  “哈哈——哈哈——”叶明珠竟自笑了开来,“我终于明白了,哈哈——”
  “小姐,小姐,你明白了什么?”朝霞朝露这会儿也不得不围上来问,这个叶明珠,今儿实在太反常了嘛!
  “我明白了——”叶明珠笑得太过,居然停不下来了。
  “小姐疯了。”朝霞不得不下定论。她一句话未说完,朝露就呜呜地哭了起来。
  朝霞直翻白眼,她只是随便一说啦!这个傻妹妹,就迫不及待地当真了。
  叶明珠那一笑还真不得了,这下连住在客栈的桃花宫内所有的人全来了。
  别人尤可,江南第一眉和江南第一毒就齐齐地扑了上来。
  “谁欺负了我们宫主?”
  “哪个不要命的到我花太岁这儿来领死。”
  没有人欺负叶明珠,自然也没有人到花太岁跟前来领死了。
  “宫主呀,你怎么啦!”连潘小安都收起了妖魅之形,正儿八经地问了起来。
  叶明珠终于住了笑,很严肃地站了起来,环顾四周,吐字清晰,缓缓道来:“我想知道,各位姐妹当年中毒,是自己找的人解毒还是有人自动上门来?”
  “我们没有找人。”琴棋书画四人从天而降,齐齐答应。
  “你们四人来了,正好,正好。”叶明珠笑得甚是得意,“你们呢?”
  问的是其余人等。
  “也是有人自动上门。”雪艳等亦齐齐回答。
  “潘小安,你的妻子呢?”
  “我的妻子——”一代妖男潘少男,此时竟泪流成河,“妻说要坐在家里等死算了,谁知我只是一转身上个矛房,妻就不见了。”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呀!”叶明珠眉眼俱飞,神采飞扬,几乎让人不也直视其美。
  “宫主明白了什么?”所有人一齐发问。
  “明日回宫再说。”叶明珠大气地将手一挥,“明日比武招亲,照常进行。完毕全体撤回桃花宫,永不出世。”
  才说毕,似远处有吸气之声。叶明珠自然闻到了,只是淡淡一笑,很好,一切就绪。
  风月宫对桃花宫其实没那么坏,但绝对说不上半个好字。
  好也好,坏也好,其实就是一个“生生世世只为情”作结了。
  “宫主?”所有人又是一齐发问。
  “我们不急。”叶明珠灿笑如花,“急的是风月宫。哼,让他们再急个三五年再说。琴棋书画,你到时再入江湖,只看好门户就行。别的我们一概不管。风月宫就是将天下人全毒了,桃花宫也绝不再参加任何评定。就让风月宫宫内的人慢慢地品尝他们留下来的余毒吧!”
  众人面面相觑,但宫主令下,自有她的决断,一个个还是抱拳道:“谨遵宫主命令!”
  叶明珠看着众人的背影,笑逐颜开,尤其是那勾起的唇,硬是半夜都没回复原形。今夜,睡不着的绝对不是她桃花宫主叶明珠,而是另有其人了呀!
  这种报复的感觉真是舒服极了呀!
  这种事情只有她绝顶聪明的叶明珠才想得通透,才知道最后一步棋要怎么走。难怪老宫主在她十岁时非得以一条人命逼她当了这劳什子桃花宫主,原来不只因为她的外表长得相当无害,还就因她的玲珑剔透心呀!
  只是,那个比武招亲的消息发得太快了些。要不然今晚全桃花宫就可以班师回朝了。那是她的失策,对不起!
  
  
  




第四十六章 丫头价无边

  人山人海且不足以描述这擂台前的盛况,还是用人满为患更贴切些了。
  擂台的旁边,还搭着有一座彩楼,上面坐着比武招亲的东道主叶明珠,旁边侍立着两个丫头朝霞和朝露。四个柱子边上守着桃花宫的四大护卫,李湖风则远远地站在一边。
  彩楼不如擂台,高高瘦瘦,似在风中摇啊摇。摇得那个劲儿,纵使七个女子个个纤细如杨柳,一样地让人担心随时将这彩楼压扒在地。
  待会儿需不需要在地上捡起美人儿?但愿有之,很多人想啊。
  整个比武招亲的事项全权由雪艳负责,这江南第一媚的场面功夫好得不能再好,全场气氛不会冷场,也不至于场面热得失控。于是最舒服的就是叶明珠了,只管在旁边彩楼上当摆设,一等一的好屏风。光坐着不畅意,干脆悠悠然磕起瓜子壳儿。当然,眼睛却没闲着,早不经意地将下面尽收眼底。
  很好,全场井然有序,且自行分门别派。
  桃花宫是东道主,自然将擂台前的一块空地占了。男女老少,个个神采飞扬,容颜绝美,令全场都不由自主地行注目礼。至于那台上的雪艳,若人的目光有噬骨的能耐,早是尸骨无存了。
  丐帮果然是天下第一帮派,黑压压地占了一大块地盘。那最前面的,不正是七色裳风少杰吗?
  有天下第一帮在,相信今天的秩序用不着桃花宫管理。叶明珠想到这儿,嫣然一笑,以茶代酒,远远地朝风少杰敬了一杯。风少杰自也看到了,心情都有些低沉,只挤出一丝丝笑容给她。
  叶明珠忍不住一笑,风少杰那么不高兴么?要真说风少杰对她有多深的感情,那才奇怪了。这人只是爱看风景,最好是能看尽天下的好风景,巧的是他认为美女才是最佳风景。于是,叶明珠就成了他眼中里面风景里的风景。
  的确,之前只要见到叶明珠,风少杰的目光绝对是粘在叶明珠身上,怎么也移不动丝毫。
  “朝露,送这盘果仁给风少杰去。”叶明珠笑咪咪地道,“今儿这里这么好,真该谢谢丐帮的捧场。”
  朝露对风少杰可是很有成见的,当下恨恨道:“小姐比武招亲,光他丐帮什么事,居然坐上一大片来占地方。哼,这花蝴蝶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果仁呀,我看就省省吧!还不如给你跑前跑后的丫头我吃了呢!”
  朝露一语未了,叶明珠早笑趴了。哼哼,当初明明是朝露有错在先,谁知那风少杰偏要赖七天米饭吃,结果才吃了一天,可落下话柄了。如今,朝露才是理直气壮的那一个了。
  说归说,朝露还是很听话地托了那盘果仁飘然而下,然后直奔风少杰面前去了。
  “朝露姑娘好。”风少杰见了她倒是不计前嫌,大大方方,高高兴兴。
  说实话,这姑娘虽不如那些绝色好看,但脸上两个酒窝儿搭配着性子的憨憨傻傻,着实可爱啊!让人恨不得就居为己有。想好了,叶明珠树大招风,竟是桃花宫宫主,为免麻烦,不得不放弃,但这朵小菊花也不错呀!
  “风帮主好。”瞧朝露说得多顺。可是,这场面话说得她内伤颇重啊。
  “绝色的果仁,果然比一般的好吃。”风少杰斯斯文文地吃上一个,早感慨万千。
  “朝露告辞了。”朝露一边说,一边往后退。可没跑成,又被风少杰攥紧了手儿。这风少杰这么喜欢她的手呀,见一次攥一次!她虽然称得上清秀,但在桃花宫一大堆绝色美人之间那可是相形见绌了,大可一个“丑”字了结。难不成这风少杰大江南北地看美女,今天也算看花了眼?
  “朝露,看着你就觉得开心,要不你给我做丫头算了。”果然,那风少杰看绝色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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