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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论自然观为基础的燃烧学说。
在原子学说的启迪下,波义耳提出了一个试图解释燃烧和焙烧现象的“火
粒说”,他认为,火是一种极精细的微粒构成的,火本身是一种“微粒的物
质元素”,所以有些物质在燃烧时释放出了这种物质微粒,而有些物质在燃
烧时吸收了这种物质微粒。他先解释汞经过焙烧后变成红色氧化汞时,就曾
①
认为,这可能“是一些穿透性的火的粒子”作用的结果。
可是,为什么同是因为火的作用,有的物质在燃烧后释放出火的微粒,
而有的物质在燃烧后却吸进了火的微粒?对此,波义耳虽然力图以他的“火
粒说”进行理论解释,但在进行这种理论解释时始终表现出困惑不解,波义
耳看到空气是燃烧的必要条件,这是他的贡献。可是,他只看到了火对物质
的化学作用,而没有看到空气对物质的化学作用,这即是他的局限所在。他
的那种建立在“火粒说”基础上的燃烧理论,也就无法真正揭示燃烧与焙烧
的化学奥秘。
波义耳并未建立起真正的燃烧理论,继波义耳之后,继续探索燃烧与焙
烧奥秘的是波义耳的助手胡克。胡克在协助波义耳进行燃烧实验时,就曾注
意到:当木炭在密封的容器中被加以强热时,它并不变成灰烬,而只是变黑;
② 同上书,第74页。
① 同上书,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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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放进空气,木炭就立即烧掉,最后变成白色的灰烬。在有无空气
这两种不同的条件下,木炭燃烧的结果是不同的。而这也正好说明,空气在
燃烧中起着必要条件的作用。胡克在与波义耳一起进行的燃烧和焙烧实验的
基础上,提出过一个最初的燃烧学说,这个最初的燃烧学说载于他在 1665
年发表的《显微术——用放大镜观察的微小物体的生理描述。附有关的观察
和研究》一书中,论及了他最初提及的燃烧学说。后来,胡克进一步提出了
一个当时没有发表的包括十二个命题在内的燃烧学说,其中两个最基本的命
题是:“(1)空气是所有硫素物体的万有溶剂;(2)进行溶解作用时产生大量
①
的热,我们称之为火。”这样,胡克就把燃烧过程看作燃烧物体被空气溶解
的过程;而燃烧物体所以能被空气溶解,是因为燃烧物体中含有能被空气溶
解的“硫素”。于是,胡克就在波义耳的“火粒说”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
“硫素说”。“硫素说”的基本特点,在于充分肯定空气在燃烧中的作用,
而其学说的理论核心,在于认为燃烧物体中含有可燃物质“硫素”,当“硫
素”物体一旦接触空气,就立即发生他所说的溶解作用,而这种溶解放热过
程也就是燃烧过程。可见,胡克的燃烧学说也是在当时原子学说的影响下所
产生的一种理论假说。
此后,胡克的燃烧学说为英国当时的另一个化学家约翰·梅尤(1641—
1679年)所发展,1673年,梅尤在他自己进行的燃烧实验与呼吸实验的基础
上,写成了他的主要著作《医学哲学五论》,1674年,梅尤在牛津出版了这
一著作。在此书中,他提出了燃烧学说,这是胡克燃烧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他认为,可燃物体本身含有“硫素粒子”,而空气中则含有“硝气粒子”,
燃烧就是可燃物体中的“硫素粒子”与空气中的“硝气粒子”相互碰撞的结
果,这就是梅尤在胡克“燃素说”的基础上提出的两种粒子的。“碰撞说”。
为了证实他的燃烧理论,他曾在1673年进行过这样的实验:将一个其中点着
蜡烛的玻璃钟罩置入水中,钟罩内的蜡烛燃烧一会后即熄灭,随蜡烛的熄灭,
水亦随之在钟罩内上升,但总是只能上升到一定的高度。他认为,这是由于
存在于钟罩内的空气中的“硝气粒子”被燃掉了,由于“硝气粒子”在空气
中所占据的空间是一定的,在蜡烛燃烧后所造成的真空也是一定的,所以水
在钟罩内上升的高度也是一定的。梅尤的这个实验,实际上是对氧气的最初
发现,只不过是他本人当时并未认识到这是氧气。所以他对这一实验的解释
只比波义耳和胡克前进了一步:即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空气都参加燃烧,而
只是一部分空气参加燃烧。这部分参加燃烧的空气就是空气本身所含有的“硝
气粒子”。
其实,在波义耳、胡克、梅尤等人之前,法国冶金学家雷伊(1583—1630
年)就曾提出过类似的理论。1630年,他发表了一篇题为《关于焙烧锡和铅
重量增加原因的研究》的论文,在文中,他叙述了他的焙烧锡和铅的实验,
他认为,锡和铅经过焙烧之所以增加了重量,是因为“浓密的空气”“混进
①
烧渣中”的缘故 。他认为,空气中的某种浓密成分混进金属烧渣并不是两种
物质之间的化合,而是两种物质微粒的一种机械混合,这种混合就同水的微
粒与沙的微粒的混合一样。水粒混入沙粒后使沙粒变重,空气混进金属烧渣
后也使金属烧渣变重。
① 同上书,第86页。
① 同上书,第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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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实说明,在燃烧说尚未正式登上近代化学的历史舞台之前,在17
世纪初期逐渐复兴的原子学说的影响下,近代化学的早期理论中已逐渐形成
了一种机械自然观,它在当时的最典型的理论特征,一是把一切物质实体的
最小单位看作是类似于原子的物质微粒;二是把一切物质实体的相互作用看
作是微粒之间的力学作用。从雷伊、波义耳、胡克到梅尤,他们所提出的关
于燃烧的种种理论,差不多都是这种机械自然观在燃烧理论上的反映。
(2)燃素假说的兴起
梅尤之后,英国化学出现了停滞不前的局面,而在带有浓厚的炼丹术与
炼金术色彩的德国医学化学却振兴起来,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以贝歇尔和斯
塔尔为代表的医药化学家提出了解释燃烧和焙烧现象的燃素假说。而早期的
近代化学也因此进入了以燃素假说为基本标志的发展时期,即一般化学史家
通称的“燃素时期”。
最先提出燃素假说的是德国美因茨大学的医学教授贝歇尔(1635—1682
年),1669年,他发表了他的主要著作《地下的自然哲学》,提出了最初的
燃素假说。他从炼金术关于物质构成的硫、汞、盐三要素的观念出发,认为
一般固体物质的构成元素是三种土质:油土、汞土和石土。其中油土是存在
于一切可燃性物体中的油质性的土,相当于炼金术士所说的硫元素;汞土是
一种可变化的流质性的土,相当于炼金术士所说的汞元素;石土则是一切物
体中一种固定的硬质性的土,相当于炼金术士所说的盐元素。在提出三种土
质理论的基础上,贝歇尔对燃烧进行了解释,他认为,在一切可燃物体中都
含有油土,油土作为一种油性的和硫质的元素,在可燃物体燃烧时,便从可
燃物体中释放出来。所谓燃烧,实质上是可燃物体释放油土的过程。这是贝
歇尔提出的最初的燃素说。
后来,德国的另一个医药化学家斯塔尔(1660—1734年)在贝歇尔的油
土说的基础上,以燃素概念代替了贝歇尔的油土概念,并对贝歇尔的油土论
作了一些发挥,这样就正式形成了解释燃烧现象的燃素假说。
1697年,斯塔尔进行了一些硫磺与硫酸的实验,他推测,硫磺燃烧时,
即生成硫酸;反过来,如果把硫磺燃烧时随火焰一道逸去的东西重新加入硫
酸,那么这两者重新加在一起就会生成硫磺。因此,他认为,在硫磺燃烧时
随火焰逸出的那部分物质,实质上就是硫磺中所含有的可燃性的物质。他把
这种可燃性的物素称为“燃素”,意即火的原素。
在进行上述实验研究的同时,斯塔尔研究了《地下的自然哲学》等医学
化学著作,1703年,他重印了《地下的自然哲学》一书,并在贝歇尔阐述的
油土论的地方加上了一个很长的评注,他指出,贝歇尔所说的油土,实际上
就是存在于一切可燃物体中的燃素。后来,他在《化学基础》一书中进一步
阐述了他的燃素说。并在他的教学中长期讲授他的燃素说,这样,燃素假说
这样一个关于燃烧学说的新理论便广泛传播开来。
斯塔尔的燃素说认为,燃素是一种火质和火素,但并非火的本身,而是
一种呈细微粒子状的火的原质或元素;燃素广泛地存在于一切可燃物体之
中,也存在于金属之中;燃素有时是油质的,有时是火质的,有时是土质的,
但无论分别存在于植物体、动物体和矿物体的燃素的性状怎样不同,它们在
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他们的本质属性是它们的可燃性;物体的燃烧过程实质
上是燃素的逸出过程,燃素本身具有从一种物体转入另一种物体的特性。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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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尔还认为,如果把金属烧渣与含有燃素的物质一道加热,就可以使金属还
原。
燃素说大体上能解释一些燃烧现象,如油、脂、土、炭等在燃烧之后留
下来的残渣与灰烬确实比原来的物体要轻得多,而这些现象很有些燃素说所
解释的那样,这是因为这些物体在燃烧时,燃素随着火焰一道释放出来了。
这样,其残渣与灰烬自然要比燃烧前轻得多。
由于燃素说表面上能解释一些燃烧现象,所以他给当时的化学家们以一
种理论上的幻觉:似乎燃素说确实是能够正确解释燃烧现象的燃烧学说。正
因为如此,当时的不少化学家都成了燃素说的忠实信徒,而近代化学也因此
进入了一个以燃素说为标志的新的历史时期——燃素时期。
4。气体化学
(1)燃素说的理论危机
从贝歇尔最初提出的燃素说的1669年起,燃素说在欧洲化学界前后风行
了一个多世纪。
根据燃素说的解释,燃素是一种基质,但这种基质却具有变幻莫测的性
质:它有时是火质,有时是土质,有时是油质,有时是光质,有时是热质。
它充塞于天地万物之间,流动于雷电风云之中。但无论是在动物体或植物体
中,还是在矿物体或其他物体中,它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一方面,它是组织
这些物质的一种基质;另一方面,它又是这些物质的物理性质与化学性质的
质动因。物质失去它就变成灰烬,而灰烬得到它就会新生。总之,在当时一
些化学家的心目中,燃素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超级基质。
根据燃烧说对燃烧现象所作的理论解释,一切与燃烧有关的化学变化都
可归结为物体吸收燃素与释放燃素的过程,但在解释一种与燃素有关的化学
现象时,燃素说始终无法自圆其说。这种与燃素有关的重要化学现象就是金
属的煅烧现象。
燃烧说认为,物体燃烧的过程是物体释放燃素的过程,物体燃烧,燃素
释放出去了,燃烧物体变成了灰烬。因为燃素被释放出去了,所以物体的灰
烬也就比物体本身轻得多。对于诸如木炭之类的植物体的燃烧,燃素说是乎
能得到一种似是而非的解释。可是,同样是物体的燃烧,为什么金属被燃烧
后,它的灰烬不但不比原来的金属物体轻,反而比原来的金属物体重呢?
对于金属燃素 (煅烧)后增加重量的事实,当时一些持燃素论立场的化
学家颇感困惑,为了使燃素论能自圆其说,法国化学家文耐尔(1723—1775
年)竟别出心裁地解释:燃素有时具有为地心引力所吸引的向下的重量,他
把这种向下的重量称为“正重量”,有时具有与地心引力相反的“向上的重
量”,他把这种“向上的重量”称为“负重量”。由于金属燃素具有“负重
量”的性质,所以当金属燃烧而释放出燃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