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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在廓尔喀战争(一八一四…一八一六年)中打败尼泊尔后,曾打算并吞尼泊尔,但又认为这样做很可能引起中国的反应。因此,英国就满足于让尼泊尔在形式上依旧处于中国的宗主权之下,而实际上却接受英国对它的内政外交的控制。一八九O年,中国同英国签订协议,承认锡金为英国的保护国,并且标定了锡金…西藏的边界。一九一O年,英国不顾中国的抗议,同不丹签订条约,规定它的对外关系由英国指导。
帝国的逻辑再次指引英国向前扩展势力。在二十世纪的头十年里,英国曾企图在西藏建立独霸的势力。当时,寇松认为俄国“建立泛亚细亚的统治权的欲望”的焦点正集中在西藏;因此,为了抵制俄国,就要使西藏成为一个缓冲地带。这项政策,在阻止俄国的势力进入西藏这一点上是成功了(不过俄国是否真正有这种打算还值得怀疑);然而寇松要把西藏置于印度的某种保护之下的目标并没有能够实现。因此,一旦在北京建立起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中国必然会在西藏重新行使其权力。
英国对介于阿克赛钦同尼泊尔之间的短短的那一小段的边境 ' 注:在中印争端的用词里,这段叫“中段”。 ' 的政策要明确得多。廓尔喀战争之后,英国并吞了那里的小山邦之一——库马翁(Kumaon),并且企图使其他小邦只同英国发生政治关系。可是英国发现这些小邦实际上继续效忠于两方;在那些小邦中英国只有名义上的权力,而西藏却施行事实上的统治。在英国统治印度的年代中,这种状态一直没有改变,在一九四七年之后,新的印度政府加强了对这些地区的管辖,从而排斥了西藏的权力,西藏和中国相继提出了抗议。正如一位学者在一九六O年所写的:“任何一方行使独霸的权力,势必要否认另一方多年来比较经常和公开行使的权力。”就这一小段的边界而言,看来英国是把各主要山口视为边界的特征,以分水岭来定界;但西藏却继续在各山口的印度一边的地区内行使权力。
英国将尼泊尔、锡金和不丹等变成为如寇松一九O七年所说的保护国的链条,此后就满足于让它们的边界悠然处于山麓之下。只要英国深信它在这些小邦中的势力足以把敌对的大国排除在外,那么,保持一条位于平原的边界也就够了:让那些顺从的土邦去防守进入印度的通道,同英国人自己防守相比,会是同样安全而且要省钱得多。
西段边界的历史发展(图)
二、麦克马洪线
在不丹东面,英属印度的边界二十世纪初期也在山麓下面,但在边界的东段,情况大大不同。在北面,不是一个挨着一个的、屈从英国压力和外交摆布的小邦,而是稀稀落落的部落,人口稀少,散居在山峦起伏、丛林密布、六十英里宽的地带。这又是一个无人地带,只有在它的北面不出现别的强国的情况下,这个地带才可以作为边境。否则,对于负责印度防务的人们来说,它会经常是忧虑或是诱惑的根源。
一八二六年英国把阿萨姆并入英印帝国版图。阿萨姆最初主要是由布拉马普特拉(BrahmaPutra)河谷组成;河谷北面和南面的一些山地,长期以来都处在英国行政管辖范围之外。那里的地势令人望而生畏,而且部落里的人就是在不采取敌对态度时,也是凛然难犯的。然而在十九世纪后半叶,开发的潮流开始冲入布拉马普特拉河谷北边的山麓丘陵地带。在茶树园主眼里,平原上面的斜坡可以开辟出新的、广阔的茶园,而木材公司也没有把稠密的森林看作一个障碍,而是把它看作等待开发的丰富资源。政府方面懂得,毫无控制地向山麓丘陵地带进行商业渗透,很快就会引起同那里部落的麻烦。一八七三年,英国人在不到山麓的地方划了一条线,任何人没有通行证或许可证都不准越过。这条“内线”在山下造成一个保护区,等于是一条隔离线,控制着商业活动和其它可以引起麻烦的活动的扩张。内线订得很具体,某些地段还有标界,这不仅是为了防止人们擅入山区,它还起着行政区域界线的作用(内线以外不收税)。然而这并没有被认为是国际边界,国际边界是外线。外线沿不丹南部边界延伸,顺着山麓蜿蜒。这些山都自平原突然隆起,陡削上升直抵西藏高原。
十九世纪间英国官员偶有进入山区的,但都未深入。唯一深入的探索是在洛希特(Lohit)河谷上端。洛希特河谷一开始就被许多英国人看作是将来通往中国的商路。一八八六年一个英国官员溯洛希特河而上,到了西藏的察隅(Rima)。他回来时,建议沿着他走过的路线修筑一条路遇到西藏边境,作为推销英国商品的途径。但印度政府对之并不热心。根据长期的经验,它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国旗总是跟着贸易走的,而且通过这样荒僻的地带,同可能采取敌对态度的居民做买卖,几乎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护送和讨伐的问题。一旦进入山区的任何一个地方就等于走上一条没有终点的道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一个英国人写道:如果把高山下面的部落地区兼并过来,“只会使我们接触到更为粗野、更为陌生的部落。我们也不会在那里停下,我们会接着踏上亚洲的高原,甚至到了那里也无法停下来”。
然而部落地区并不是从四面八方挡住了在东北部的英国领土,而是有一个明显的缺口:紧靠不丹东部,一块楔形的西藏领土一直插到平原,一位英国官员在一八四四年写道:在这里“英中两大国的政府……有共同的边界;把中国西北省份以及西藏和鞑靼东部的农产品输入英国的领地,这是最近的通道”。这块楔形的土地叫做达旺地区(Tawang Tract),因北面的达旺寺得名,并由达旺寺管辖。居住在这里的部落受西藏文化影响很深,大部信奉佛教。通过这个地方有一条重要商道,英国人就在接近它的南端的乌达古里(Udalguri)设立一年一度的集市以鼓励贸易往来。整个达旺地区纵深六十英里,是属于西藏的。对此英国人从来没有怀疑过,也没有提出过异议。英国人有时候还确实觉得这个地方受西藏行政管辖倒是个方便。例如,一八七二至一八七三年间英国同不丹标定边界线时,由于西藏官员指令达旺地区的部落头人同英国人合作,英国就能把印…不边界线沿着山麓延伸出去,作为一段他们认为是印藏之间的已标定边界。
当时英国认为俄国正咄咄逼人地向印度推进,因此英国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问题上。这种情况在二十世纪头几年中支配着英国对西藏的政策。寇松认为西藏象西北边境一样,已成为“大争夺” ' 译者注:“大争夺”(The Great Game)是英国作家吉卜林(R。Kipling)的小说《吉姆》(Kim)中的用语。书中的主人翁吉姆为英国谍报人员,专事破坏帝俄入侵印度的阴谋。 ' 之地;一九O四年荣赫鹏奉命去拉萨时,寇松曾要他提出英国对西藏的要求,结果签订了《拉萨条约》(Lhasa Convention),规定西藏不得让英国以外的任何外国代表或代理人入境,因而保证了西藏将继续处于英国人称之为“孤立的状态”;“直到最近,西藏从来没有表示要摆脱这种状态。因此,它虽然紧靠着我们的边境,我们也能泰然处之”。一九O七年英俄两国签订的协定中,双方共同承担义务不插手西藏,除由中国政府介绍外,皆不得直与西藏实行交涉,“尊重西藏的领土完整,不干涉西藏内政”。这样,西藏同阿富汗一样,也变为俄英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缓冲国。
在所有这些外交折冲中,在英国看来,中国一直是个被动的、几乎是中立的因素。中国对西藏享有宗主权一层,并没有引起英国的不安。北京的官员去拉萨取道加尔各答和大吉岭(Darjeeling)比直接经由内陆更为安全和迅速 ' 注:一九O九年,中国政府提出要派遣一支小部队经由印度前往西藏,英国加以拒绝。 ' ,这个事实本身象征着中英两国在西藏的力量对比,并使英国感到宽慰。但在二十世纪的头十年里,即在清朝末年,中国在西藏的政策急剧地转变,于是英国对中国的态度——特别是英属印度政府对中国的态度——也跟着变了。中国对它的中亚细亚边境地区采取了它自己独特的前进政策,企图把这些地区从控制松弛的保护国变为帝国的行省。中国那时企图把它的军事力量一直扩展到西藏中部,以较为近代化的机构代替那里的古老的政教合一的行政机构,削弱达赖喇嘛的地位和寺院喇嘛的权力,并且企图沿着印藏边界抵挡英国势力,最后把它顶回去。到一九一O年初,中国在所有这些方面都获得初步成效。中国人在西藏行使着有效的权力。这样一来,英国要在西藏排斥俄国的政策,即便不是毫无道理,至少也是不合时宜的了。印度失去了它的缓冲。伦敦的《晨报》(Morning Post)敲起了警钟:
一个大帝国——它的军事力量将发展到多么大,谁也不能预料——已突然出现在印度东北边境。西北边境问题从长远看,也大有可能再度出现,这对印度帝国的防卫力量造成双重压力……一句话,中国已经来到了印度的大门口,这个事实不容忽视。 ' 注:过了不久,中国的报纸对英国在边境上的意图表示了同样的不安。《四川公报》在一九一二年指出英国“乘我之危,觊觎我边疆”。 '
当然,印度当局并不需要这种警告。他们对于边界彼方的事态发展一直是敏感的,他们怀着不断增长的忧虑注视着中国迅速恢复自己在西藏的权力。一九一O年五月,中国人占领察隅,要求居民纳税,并下令修筑一条路经过部落地带通向阿萨姆。印度当局对此惊惶地作出了反应。中国人开进部落地带,就会造成对阿萨姆的直接战略威胁,同时这一带并不是西北边境上的那种荒原,而是富饶的英国茶园、煤田和其它英国经济利益的所在地。当时,一个官员写道:如果受到中国的威胁,“你想一想种植园主会发出什么样的呼叫,茶叶价格会上涨到什么程度”。
前进派迅速形成。当时在印度和伦敦都有人开始提出:英国应比中国抢先一步,将其在东北部的管辖范围向前推进。东孟加拉和阿萨姆(当时还是一个省)的副省督说:“我们只是现在才提出对直到山麓为止的地区应享有宗主权。”他提出一项更积极的巡逻政策,即派些官员到边界以外的山区巡回,并改进通向该地区各主要村落的商道,“只要这些村落是位于我们所承认的边界之内。如果不遭到反对还可以更深入些”。当时即将退休的总督闵多(Minto)勋爵更直截了当地建议延伸外线,把所有部落地区都划进来(必须提到:当时所有这类向前推进的建议都没有涉及达旺地区,他们都承认这一地区无可争辩地是属于西藏/中国;既然这点不能改变,只好加以接受)。
作为一般规律,对前进政策的热情程度似乎同人们距离边界的远近成反比例:在边境附近的人们是全力支持推进边界的,而那些距离较远、头脑冷静的人们看困难比看有利因素要更为清楚些。 ' 注:这项规律也有个突出的例外,见第二章。 ' 一九一O年的情况肯定是如此。在新总督哈定勋爵领导下的印度政府拒绝前进派的意见,声言印度政府“认为目前没有必要开进现在我们还无法控制的部落地区从而承担风险和责任”。哈定指出,如果中国对印度发动进攻,英国就一定会从海上进攻中国,“他因此反对为了推进行政边界而去创造一条战略边界,从而承担风险和花费金钱”。他的结论是,“推进行政边界的任何行动都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在加尔各答(当时是首都)的政府当然比边境附近的官员或者直接负责边境事务的人眼光要远大些。加尔各答也更深切地感觉到伦敦对这种推进行政管辖的反感。经验告诉他们:这种推进总是要花费金钱,甚至流血,最后还会引起议员们提出尴尬的问题,甚至造成政治风暴。关于治理印度的法案内,有一节措词很明确的规定:除了由于“突然的紧急需要”,印度的岁收不许作为供应“边境以外”的军事行动的经费。这就禁止印度政府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军事冒险的政策。
但是,虽说加尔各答的政府对政策问题有最后决定权,但执行的问题还得由下级行政机关决定。就在这些地方,前进派常常自行其是。对于上级指示的解释,对一个军官出发巡逻的命令的措词,甚至有时把出发的时间订在相反的命令还来不及下达的时间——如此等等的回旋余地还是很大的。一九一一年发生了这么一椿事:尽管政府拒绝批准越过外线去进行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