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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现代前期宗教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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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后来资产阶级活动家甘必大才可能以“教权主义,敌人来了”为口号为 

共和派赢得选举。 

     1879年以后,法国才实际掌握在共和分子手里,文化斗争接着在法国爆 

发,其中最为紧张的时期是1879—1889年。反教权主义者全力以赴通过自己 

在教育、出版和慈善事业领域的影响来反对天主教的各个修会组织。他们努 

力建起世俗的公立教育体系,坚决执行拿破仑和梵蒂冈于1801年达成的政教 

 《协定》中关于修会的规定,结果导致法国所有的在会修士受到驱逐。在教 

育领域,大学里的五个天主教神学系被解散,教会控制的高等学校不得称“大 

学”,也不许授予学位;政府还成立了国立师范学院和女子中等学校,粉碎 

了主教对学校行政的控制。政府还通过一系列法令法规,于1881年使小学教 

育成为免费教育,于1882年使之成为义务教育,于1886年又实现了教员世 

俗化。对于政府的上述做法,法国天主教会曾步步紧逼作过斗争,但最终教 

会只剩下了一些私立学校与国立学校相抗衡。 

     利奥十三世任教皇后试图与法国和解。但是法国天主教会中仍有人继续 

反对共和政府,而且每一次反对共和国的阴谋都在天主教会中找到了支持 

者。尽管利奥十三世在1885年11月1日发表的《永恒之主》通谕里曾经暗 

示,罗马天主教徒实际上可以与自由的、非君主立宪的政权进行合作,但是 

这种暗示在法国未引起任何反响。1887年兰姆鲍拉担任梵蒂冈国务卿之后, 

梵蒂冈开始实行亲法国的政策。90年代初,利奥十三世出于实际目的的考虑 

接受了共和党,推出了教皇的“联合阵线”的官方路线,一时打破了法国罗 

马天主教对共和国的完全敌视。 

     ②德雷福斯案的风波。1894年法国军事当局诬告法国军官犹太人德雷福 

斯把国防机密出卖给了德国,将他处以终身苦役。这一事件使梵蒂冈和法国 

共和党人和解的工作停顿下来。德雷福斯被判刑之后,所有中立的观察员都 

坚持认为有必要重审这一案件。但是,军方、反闪族主义者、君主分子和罗 

马天主教徒则竭力从中阻挠。罗马天主教的修会之一圣母升天会借机掀起了 

反对德雷福斯、犹太人和共和派的运动。耶稣会的会刊《天主教文明》则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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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界宣告,“上帝造了犹太人就是要让他们作间谍的”,而且还提出应 

取消所有法国犹太人的公民权。“天主教民主派”在利奥十三世《新事》通 

谕的启发下,也把反闪族主义作为工具,宣传仇恨与暴力。在19世纪的最后 

5年里,法国的天主教会特别是各个修会成为在法国人中间煽动仇恨、狂热 

和偏见情绪的帮凶。 

     ③政教冲突的继续—结社法和分离法。罗马天主教徒在德雷福斯案件风 

波中表现的狂热情绪背叛了基督教,因而给反教权主义的狂热分子提供了反 

击的机会,他们迅速上台掌权,并立即采取了行动,由此揭开了法国文化斗 

争的第二幕。他们采取的第一个行动是对天主教修会进行猛烈的攻击,把他 

们说成是令人感到羞耻的假羔羊。其次是于1901年制定并通过“结社法”。 

这项法律对一般的团体的成立给予更大的自由,但是对成员共同生活在一起 

的团体,对由法国人和外国人共同组成的团体,或者是拥有集体财产的团体 

—如罗马天主教会的修会组织,则要求特别的法律授权方可成立。当时法律 

上只承认五个修会为合法的修会,其余的修会必须得到法律的许可才能享有 

合法的地位。未经法律认可的修会的成员不得在学校任课,或在学校里做指 

导工作。“结社法”是自1870年以来通过的最具有决定意义的反教权主义的 

法律。 

     1902年,更激进的反教权主义者尚伯和孔布上台后更为激进地推行“结 

社法”,关闭了数以千计未经法律认可的修会主持的学校,同意少数几个修 

会得到国会的法律授权认可。至 1903年春,未经法律认可的所有其他修会几 

乎全被解散。 

     1903年8月继位的新教皇庇护十世是一位强硬分子,他认为法国的共和 

政府是具有魔鬼性质的政府。1904年法国总统卢贝访问意大利并拜会了意大 

利国王,庇护十世把这一事件说成是对“圣座的冒犯”,结果由此导致法国 

中断了和梵蒂冈的外交关系。 

     1905年法国国会通过了“分离法”,从而结束了1801年法国与梵蒂冈 

之间的政教《协定》。这项法令从法律上正式确定了法国政教分离的原则, 

不仅对教会而且也对政府在政教关系问题上的权限作了规定。1906年法国天 

主教主教团大多数成员投票对“分离法”表示拥护。这项法令虽然使法国教 

会失去了过去享有的公共津贴和法律特权,但是教会获得了自由选举主教、 

举行会议的权力,不必再受政府的控制。教会还有权组织董事会接管教区财 

产,而且有权开展宗教募捐活动,并掌管募捐得来的资金。 

     庇护十世对上述事件反应十分强烈,他断然宣布法国主教团是非法无效 

的,并发表一系列通谕谴责自由国家的自由教会以及政教分离的思想。他特 

别反对给予董事会成员管理教区财产的法律权力,认为这一做法是对教会神 

圣的教阶制度的否定。罗马教廷与法国政府的这场斗争使教会在经济上遭受 

了很大的损失,而且也降低了教士的知识水平和社会影响,但使庇护完善了 

控制教会的制度。同时这场斗争也使罗马天主教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更弱。 

总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际,梵蒂冈在法国的政治和外交影响降至最 

低水平,只有少数外交人员留在那里。 



               2。罗马天主教的社会政治观和“公教行动” 



     19世纪后期发生的国际文化斗争是与天主教会在思想上不能适应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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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民主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以及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在 1870年— 

1918年间,法国是天主教国家中唯一的共和国。在其它天主教占主导地位的 

欧洲国家,合法的君主制度得到天主教徒的普遍支持。即使在法国,大多数 

天主教徒和神职人员也把政治上的忠诚和宗教信仰联系起来。由于法国大多 

数人支持共和国,所以罗马天主教会也就必然遭到重大挫折。罗马天主教徒 

在美国的情况则不同,他们作为宗教信仰的少数派生活在一个政治民主制度 

已经确立的国家,美国的天主教徒一般都支持共和制,甚至也支持宪法规定 

的公民自由、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的原则,所以美国没有出现类似的政教之 

争。如何对待法国和美国天主教徒中的民主自由思想以及同一时期在其它一 

些国家出现的社会问题,便构成了这一时期罗马天主教会的政治伦理思想。 



      (1)利奥十三世和他的政治思想与政策 

     教皇利奥十三世原名焦阿吉诺·佩齐 (1810—1903),生于罗马南部山 

区的一个中上等家庭,1837年升为神甫后立即为教廷工作,并得到教皇格列 

高利十六世的赏识。1843年升任大主教,并担任了教廷驻比利时的宗座代 

表。他曾经访问过科隆、伦敦和巴黎,对欧洲的工业化和议会制度有所了解。 

1846—1878年他担任了佩鲁贾的主教,1853年成为红衣主教,1878年2月 

继任教皇时已68岁。利奥十三世是梵蒂冈丧失教皇国以后当选的第一位教 

皇,当时年高体弱,被看作是一位过渡性人物。但他却以敏锐的眼光,巧妙 

地统治教会长达25年。 

     利奥十三世一方面继承了其前任庇护九世的政策,继续攻击社会主义、 

共产主义和虚无主义,攻击共济会;干涉各国的天主教会,强化了罗马天主 

教会的中央集权制,加强了教皇宗座代表的地位和对各个修会的领导。另一 

方面他又首先倡导教会与社会的对话,提倡研究托马斯·阿奎那的哲学,在 

梵蒂冈请科学家研究天文学和其它自然科学,请天主教历史学家撰写历史著 

作,向所有的学者开放梵蒂冈档案馆,并且提出了圣经研究的指导方针。尽 

管他提倡教会要研究当代思想,但后来他又发表通谕谴责教会内部的自由主 

义思想。这种在保守和开明之间摇摆不定的矛盾的作法,贯穿于他的整个任 

期之内,体现在他的许多政策之中。 

     在政治思想上,利奥十三世继承了他的前任庇护九世的观点,主张罗马 

天主教会要坚决反对政治自由和民主,反对政教分离,反对公民自由和宗教 

信仰自由。但是在实际政策上,他又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继任教皇不久, 

为了联合法国反对意大利,他针对法国天主教流行的反对共和国的观点提 

出,罗马天主教并不只追求一种政体形式,而是可以接受君主政体、贵族政 

体或民主政体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形式,希望法国的天主教徒为了教会的 

最高利益——夺回教皇国,接受撒旦的共和国为“既成事实”,与之妥协。 

在对待美国的民主制度的问题上,他提出“只要是公义的事业”,《人权法 

案》中的自由是“可以宽容的”,因为教会不必谴责那些“为了获取某些大 

的善,阻止某些大的恶”的异端派别的统治者。但是当美国天主教自由派领 

袖大主教吉本斯和艾兰德明确表示从根本上赞成民主制度时,他立刻予以谴 

责。因为他认为罗马天主教徒只可以接受政治民主的外在形式,而不可以接 

受其思想。 

     1901年利奥十三世发表通谕提出了他的“公教民主”的思想。他说“如 

果真有完美的民主形式这种东西的话,毫无疑问只有在教会里才能找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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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坚持,罗马天主教的所有政治事业必须由神职人员控制,这种由神职人员 

控制的“仁慈的专制政治”就是罗马天主教的“公教民主”。它不可能是政 

治民主,也不排除服从合法的君主的精神。 

     按照罗马天主教君权神授的传统,政治权威只能来自上帝直接指定的人 

们,而不能由有责任感和政治首创性的个人选举产生。所谓自由民主是通过 

自由讨论和公民的选择决定的,是以宗教自由、良知自由、言论自由、出版 

自由和集会自由为前提的,它们都是罗马天主教以教权至上主义、宗教裁判 

和检查制度以及以教阶制度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的天然之敌。因此罗马天主 

教会不可能接受政治民主思想。 



      (2)中欧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利奥十三世的《新事》通谕 

     19世纪后期,工业革命已进入意大利和德国,两国的罗马天主教会针对 

工人的处境在工人中间成立合作社,其社会行动已经取得明显的成就。在比 

利时和法国,工业化已经实现,天主教徒已逐步变成资本主义者和个人主义 

者。但是,在中欧,农业经济与社会秩序正在同机器的引入相抗争。路德派 

教徒和罗马天主教徒一样都在拥有土地的贵族统治下,而贵族的心态则是反 

民主反资本主义的。他们力求维护建立在土地基础之上的旧的社会等级制, 

并依据法律和行会制度把它确定为不变的制度。罗马天主教的社会行动和教 

皇的通谕在这里则是要保持或回到中世纪的行会制、采邑制和类似的东西以 

抵制大规模的工业的引入。在德国,天主教徒和路德宗信徒都支持政府限制 

行会在生产和工资方面的建议。在奥地利,天主教的封建贵族也试图通过法 

律加强行会对价格、生产和择业自由的影响力,反对自由贸易、反对议会制 

和民主制的力量在此结为一体。在所有这些国家里,人们所希望的是从行会 

中而不是通过普选来建立立法机关。 

     19世纪80年代,利奥十三世追随着天主教保守派的这一国际行动,也 

热衷于恢复行会制度,倾向于在此基础上建立立法机构。1891年他发表了著 

名的《新事》通谕,坚持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的,穷富之间的阶级差异是不 

可改变的,宣称政府应当实行仁慈的独裁专制。《新事》通谕提出,工业行 

会应当对工人的工作时间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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