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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先后共成立了27个省军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中央直辖市分别设立卫戍区或警备区;北京设立卫戍区,天津、上海、重庆分别设立了警备区(旅大警备区也属于军级单位)。省军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的省(自治区)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省军区隶属大军区建制,同时是中国共产党省(自治区)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省(自治区)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区和省(自治区)常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领导若干个军分区和一定数量的部队。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的军事工作,主要是领导预备役、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海防守备任务。省军区下辖军分区。军分区,是省下行政区划的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所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军分区为师级。军分区受省军区和中共地区(省辖省、自治州、盟)委员会、行政公署的双重领导。军分区设有领导机关(司、政、后),有的还辖有一定数量的部队、分队。其主要负责所在地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海防守备任务。军分区下辖县(旗)级设立了人民武装部。人民武装部属团级,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人民武装部既是中国共产党县级地方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又是军队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部门。1969年11月15日,中共军委决定:各省、自治区机关所在城市和重庆、鞍山、青岛、湛江等重要城市均可根据需要设立警备区机构。据此,各省、自治区机关所在城市和一些重要城市,均组建了警备区。
(三)七大军区
1985年5月,中国政府决定裁减军队员额100万,并确定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为使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适应这一新的情况和未来反侵略战争的需要,同时,鉴于现行军区体制存在战役纵深浅、独立作战能力弱、机关庞大、机构重叠、后方部署重复、浪费人力物力等弊端,中央军委于1985年7月决定将11个大军区调整为7个大军区。即:
北京军区:司令员秦基伟,政治委员杨白冰,辖北京卫戍区、天津警备区、河北省军区、山西省军区、内蒙古军区;后来,周衣冰、王成斌、李来柱、李新良、朱启先后任司令员,刘振华、张工、谷善庆、杜铁环先后任政治委员。
沈阳军区:司令员刘精松,政治委员刘振华,辖辽宁省军区、吉林省军区、黑龙江省军区,王克、梁光烈、钱国梁先后任司令员,宋克达、姜福堂先后任政治委员。
兰州军区:司令员赵先顺,政治委员李宣化,辖甘肃省军区、陕西省军区、宁夏军区、青海省军区、新疆军区,傅全有、王克、刘精松、郭伯雄、李乾之先后任司令员,曹生、温宗仁、刘冬冬、刘永治先后任政治委员。
济南军区:司令员李九龙,政治委员迟浩田,辖山东省军区、河南省军区;张万年,张太恒、钱国梁、陈炳德先后任司令员,宋清渭、徐才厚、张文台、刘冬冬先后任政治委员。
南京军区:司令员向守志,政治委员傅奎清,辖江苏省军区、安徽省军区、浙江省军区、江西省军区、福建省军区、上海警备军区;固辉、陈炳德、梁光烈、朱文泉先后任司令员,史玉孝、刘安元、方祖岐、雷鸣球先后任政治委员。
广州军区:司令员尤太忠,政治委员张仲先,辖广东省军区、湖南省军区、湖北省军区、海南省军区、广西军区,张万年、朱敦法、李希林、陶伯钧、刘镇武先后任司令员,史玉孝、刘书田先后任政治委员。
成都军区:司令员傅全有,政治委员万海峰,辖四川省军区、云南省军区、贵州省军区、西藏军区,张太恒、李九龙、陶福临、廖锡龙、王建民先后任司令员,谷善庆、张工、张志坚、杨德清先后任政治委员。随着军区体制的调整,军区机关的组织编制也进行了精简,使体制编制更趋科学合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区领导机关,是根据战略方针、作战任务、军队的现代化程度和国家行政区划等因素设置的。中央军委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曾经多次对总部、大军区、省军区等领导机关的组织编制进行调整,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军队特点的、比较完善的科学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建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警和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
第二章九次大精简纪事
本章导读
在现代化战争条件下,军队质量因素在军事斗争中的作用更为突出。现代战争的实践说明,军队质量上的差距很难单纯用数量来弥补,而质量上的优势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数量的不足。因此,当今各国都把减少数量、提高军队质量作为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努力追求的目标。尽管各个国家的性质不同,在世界战略格局中所处的地位有别,军队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具体做法各异,但在强调控制军队规模、提高军队质量问题上,却不约而同。新中国50多年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党的三代领导人,高度重视人民解放军的质量建设,先后领导人民解放军进行了9次大规模的精简整编工作,使军队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质量建军、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的经验。
一、毛泽东领导四次精简整编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前10年,在毛泽东等人的领导下,人民解放军在担负繁重作战任务的同时,抓紧时机连续进行了4次大规模精简整编,完成了由单一陆军向诸军兵种联合军队的过渡,军队数量由最高时的600余万减至200余万人,初步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编制体制,军队的质量建设迅速提高。
首次精简整编(1950下半年~195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中国人民解放军以革命之师、胜利之师的威武雄姿,展现在开国大典阅兵式上。但是,这支近450万的军队基本上还是“小米加步枪”的步兵为主体的陆军,没有空军,也没有海军,技术兵种亦很少。随着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区战略追击作战的迅速胜利,解放军的总员额在1949年年底很快达到了570万人,陆军部队计有19个兵团部、70个军。其中绝大部队是步兵部队,只有少量的特种兵部队(2个战车师、21个团,4个炮兵师、77个团,9个工兵团)。此时,人民解放军数量庞大,兵种单一,武器装备庞杂、落后,机械化程度很低,编制体制不完备、不统一。这与即将开始的全国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实现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和总任务的要求相距甚远,所以必须进行精简整编,才能适应现代化战争的要求和保卫国防历史任务的需要。
195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了人民解放军的首次精简整编问题,决定将全军总员额由550万减至400万人,同时还计划了这400万兵力的编配:西南军区78。8万,中南军区98。7万,华东军区99万,东北、华北、西北3个军区共100万,军委直属单位及海、空军20万人。中央军委为了贯彻落实好政治局会议精神,搞好首次精简整编工作,立即于同年5月召开全军参谋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这项工作。中央军委决定:压缩人民解放军的总规模,进行整编,缩减陆军(主要是步兵)数额,加强空军、海军及特种兵部队建设。
5月16日至31日,全军参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朱德总司令亲自到会讲了话,聂荣臻代总参谋长作了总结报告。全军参谋会议确定了这次整编的原则:担负剿匪和其他军事任务以及从事生产的部队,力求少变动,不要变动太宽;全国陆军统编为国防军和公安部队;国防军分为战时和平时两种编制,平时一般为“三三制”;野战军领导机构兼大军区领导机构,兵团领导机构除调出建立军兵种领导机关的单位外,其余兼省军区领导机构;整编后的陆军军、师,统归大军区直接指挥;加强陆军师的领导机构,使其具有独立作战及诸军兵种联合作战的能力;成立公安部队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全国军事系统中的公安部队和属于政府系统的人民警察。聂荣臻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说:“我们处在历史的新时期。我们的军事任务,较之过去时期是不同的。我们的基本任务,是将人民解放军提高一步,发展空军、海军和其他技术兵种的建设,以对付帝国主义可能的侵略行为,有效地保卫国家的独立,巩固国际的和平事业。”①他还指出:“我们要现代化,仅是550万的正规军,既无空军,又无海军及特种兵部队,现代化的国防建设与国防力量怎样去加强。故我们必须要缩小陆军数目,减少财政开支,加强空军、海军及其他兵种建设。并使我们的陆军能与空军、海军及特种兵部队保持适当比例……因此,缩减陆军减少财政开支,增加其他军兵种经费开支,都是为了加强我们国防建设与国防力量。”②
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了人民解放军复员150万人的决定。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对这一次精简整编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上述决定,为了领导好新中国成立后的首次大规模的复员工作,由中央军委和政务院共同组成了中央复员委员会,中央军委副主席、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亲自任主任,聂荣臻任副主任。中央复员委员会拟定了复员工作大纲,以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和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的名义颁发了复员工作条例,地方各级政府均成立了复员委员会,具体负责复员战士的安置工作。此次复员的原则是:干部不复员;对每个复员战士,务使各得其所,尽量做到人人满意。
毛泽东、周恩来和聂荣臻等军委领导,为搞好共和国成立后的军队的第一次精简复员工作,对组织领导、方法和步骤、复员人员的待遇和安置工作等,作了一系列的指示。
在中央和军委首长的亲切关怀下,这次大规模的复员工作完成得非常好,工作做得周到、细致。1950年下半年开始到1951年基本结束,整个复员工作进展顺利,没有发生大的问题。军队与地方政府配合得很好,许多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敲锣打鼓到部队驻地欢迎,详细地向复员战士介绍当地有关生产、治安、民兵等情况,把复员战士当做依赖的骨干使用,甚至连帮助他们找对象的问题都想到了。如此过细地做工作,使复员军人减少了顾虑,愉快地走上新的岗位。这次复员工作摸索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为以后的复员工作提供了借鉴。
第一次全军精简工作,到1951年初基本结束,共缩减了陆军2个兵团部、9个军部、27个师部,94万余人,其中复员了37万人;军兵种机关及部队有了较大发展,其兵力增到61万人。但由于进行抗美援朝战争,精简工作未能继续进行,根据战争需要,军队又进行了扩编,到1951年12月,全军总人数增加到627万,是解放军历史上兵力最多的时期。
第二次精简整编(1952年)
1951年底,中央军委根据国内大规模剿匪作战已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抗美援朝战争已转入了阵地防御作战阶段,朝鲜战场敌我双方已在板门店进行了停战谈判,朝鲜战局出现了比较稳定的形势,故决定于1952年对人民解放军进行大规模精简整编,以提高军队的质量建设,支援国家经济恢复工作。中央军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编部队、加强国防力量的方针,于1951年12月即制订了《军事整编计划》。计划确定:在两年内将军队总人数从627万人,分期分批精减为285万人,共精简342万人,其中陆军精简55。7%。计划从1951年12月至1952年3月为第一期,拟精简194万人;从1952年4月至12月为第二期,拟再精简92万人;尚有56万人待1953年完成;整编中对于正规军事院校、各级后勤机构和县区民兵训练机构,都给予加强;非队列人员,从编制中划出;到1954年全军总人数将为300万人。
1952年1月5日,毛泽东主席批准了中央军委制订的上述《军事整编计划》。从此,全军第二次大规模精简整编工作全面展开,在周恩来副主席和聂荣臻代总参谋长的亲自领导和组织下,经过这次精简,全军总人数有了很大的压缩。集体转业了40个师,其中有12个师、21万部队分别转入铁路、水利、林业、建筑等环境条件艰苦的岗位;有19个师的部队编为农垦部队,在北大荒、新疆的土地上,洒下了他们辛勤的汗水,使荒无人烟的原野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