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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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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学者,特别是索姆巴持,在他们所作的往往是卓有成效和富于见识的考察中,力图将经济理性主义描述成现代经济生活整体上的显著特征。这一观点如果是指劳动生产力的扩大(这种扩大通过采用科学来指导生产过程从而使之摆脱了个人的自然的身体局限),那么毫无疑问是完全正确的。在技术和经济组织领域中的这种理性主义的进程,无疑决定了近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理想的一个重要部分。合乎理性地组织劳动,以求为人类提供物质产品,毫无疑问是他们毕生工作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譬如,只要读一下富兰克林关于自己努力谋求费城的城市繁荣的那些记述,就能够十分清楚地理解这一显而易见的真理。当一个人为数以万计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并且在人口的增长和贸易(资本主义与贸易紧密相关)的规模方面为自己家乡的经济发展尽了一份力量的时候,他自然会感到十分的喜悦和自豪。所有这些对近代商人来说,显然是生活中一种特殊的并且无疑是理想主义的满足,同样,一种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特征之一就是:这种经济是以严格的核算为基础而理性化的,以富有远见和小心谨慎来追求它所欲达的经济成功,这与农民追求勉强糊口的生存是截然相反的,与行会师傅以及冒险家式的资本主义的那种享受特权的传统主义也是截然相反的,因为这种传统主义趋向于利用各种政治机会和非理性的投机活动来追求经济成功。     
  如此看来,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完全可以理解为理性主义整体发展的一部分,而且可以从理性主义对于生活基本问题的根本立场中演绎出来。在这一过程中,新教本来只能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加以考虑,即:新教形成了一个先于纯粹理性哲学发展的阶段。可是,任何自始至终贯彻这一论点的严肃研究都表明,用这种简单的方式提出问题不会奏效,因为理性主义的历史表明这一发展在不同的生活部门中不是并行的。譬如,假如我们将私法的理性化看成是对法律内容的逻辑简化和重新安排,那么这种理性化在古代后期的罗马法中已经达到了迄今已知的最高程度。但是这种私法的理性化在一些经济理性化达到相当高程度的国家中却仍然十分落后。在英国,这种情况尤其明显,在那里,罗马法的复兴被法律社团的强大力量所征服。与此相反,在南欧的天主教国家中,罗马法的复兴一直保持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十八世纪的世俗理性哲学并不仅仅是,甚至也不主要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国家中得到拥护的。即使在今天,伏尔泰的理论仍旧是罗马天主教国家中广大上层社会人们、实际上更重要的是中产阶级人们的共同财富。最后,如果现实中的理性主义被理解为就是那种有意识地从个人的世俗利益方面来认识和评判世界的态度,那么,这种生活观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只为那些自由自在( Libevum  arbitrium)的民族所独有,意大利人和法国人即是地地道道的这样一类人。但是我们已经确信。这决不是一个人与他的作为一种使命的职业的关系(这是资本主义必不可少的)得以充分孕育的土壤。事实上,我们可以从根本不同的基本观点并在完全不同的方向上使生活理性化——这一简单的论点常常被人们所遗忘,现在我们应该把它放在每一篇试图探讨理性主义的论文的开头。理性主义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它包含着由各式各样东西构成的一个完整的世界。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找出理性思想的这一特殊具体的形式到底是谁的精神产品,因为关于一种职业以及在这职业中献身于劳动的观念都是从这里生发出来的,而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一观念从纯粹幸福论所强调的个人利益这一角度来看完全是非理性的,但它却一直是,并且至今仍然是我们资本主义文化的最有特征的因素之一。这里我们特别感兴趣的恰恰就是存在于这一观念之中、以及存在于每一种关于职业的观念之中的那种非理性因素的起源问题。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韦 伯著 陈维纲译       
第三章 路德的 “ 职业 ” 概念 (本书的研究任务)    
   在德语的 Beruf(职业、天职)一词中,以及或许更明确地在英语的calling(职业、神召)一词中,至少含有一个宗教的概念:上帝安排的任务——这一点不会被人误解,越是在具体情况下强调这个词,这一概念就越明确。而如果我们考察一下这个词在文明语言中的历史,那就会发现,无论是在以信仰天主教为主的诸民族的语言中,还是在古代民族的语言中,都没有任何表示与我们所知的“职业”(就其是一种终生的任务,一种确定的工作领域这种意义而言)相似的概念的词,而在所有信奉新教的主要民族中,这个词却一直沿用至今。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看到,它并非源于有关语言的伦理特点,例如,这个词并不是什么德意志精神的产物,相反,它现在的意思来自《圣经》的译文,它体现的不是《圣经》原文,而是译者自己的精神。在路德翻译的《圣经》里,这个词的近代含义最先出现在J·西拉著《智慧书》(第十一章、第二十和二十一节)。此后,在所有新教民族的日常语言中,这个词都迅速地带上了它目前所具有的含义,而在此之前,在世俗作品、甚至宗教著作中,连这一含义的暗示都不曾有过,就我所知,这一含义仅在德国的一位神秘主义者的著述中出现过,而他对路德的影响是众所周知的。     
  同这个词的含义一样,这种观念也是新的,是宗教改革的结果。这可能是一般的常识。职业概念中包含了对人们日常活动的肯定评价,这种肯定评价的某些暗示早在中世纪、甚至在古希腊晚期就已存在,这的确也是真实的。这一点我们以后再谈。但是,至少有一点无疑是新的:个人道德活动所能采取的最高形式,应是对其履行世俗事务的义务进行评价。正是这一点必然使日常的世俗活动具有了宗教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首次提出了职业的思想。这样,职业思想便引出了所有新教教派的核心教理: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个人在现世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他的天职。     
  路德在其作为改革家而活动的最初十年中发展了这一思想。起初,路德同中世纪流行的传统,例如以托马斯 ·阿奎那为代表的思想基本一致,认为世俗的活动是肉体的事情,尽管它体现了上帝的意志。世俗活动是信徒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但是,世俗活动本身,如同吃饭、喝水一样,在道德上是中性的。但是,随着“唯一的信仰”(sola  fide  )这一概念在后来的发展,其结果必然是日益激烈地强调,反对献身于魔鬼的天主教修道士对“福音书的曲解”,从而职业概念的重要性也就日益增强了。路德认为,修道士的生活不仅毫无价值,不能成为在上帝面前为自己辩护的理由,而且,修道士生活放弃现世的义务是自私的,是逃避世俗责任。与此相反,履行职业的劳动在他看来是胞爱的外在表现。他以劳动分工迫使每个人为他人而工作这一事实来证明这一点,但是,他的观点非常天真,同亚当·斯密对同一问题的著名论述形成近乎奇特的对照。然而,这种显然在本质上是经院式的主张很快就消失了,而那种在任何情况、任何条件下,履行世俗义务是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的论述却保留了下来,越来越受到高度的重视。这种生存方式、而且唯有这种方式是上帝的意愿,因此,每一种正统的职业在上帝那里都具有完全同等的价值。     
  这种对世俗活动的道德辩护是宗教改革最重要的后果之一,路德在其中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甚至可以说是老生常谈。这种观点包含了世俗与宗教两个方面。它没有巴斯噶沉思中对一切世俗活动的刻骨仇恨。巴斯噶深信,全部世俗活动只能被理解为无价值的或者是狡诈的低级表现形式。并且,这种态度同耶稣会士为了功利而与世俗妥协的自由态度相去更远。但是,新教的这一成就的具体意义究竟是什么,对此人们没有清楚的理解,而只有模糊的感觉。     
  首先,几乎不必指出,路德并不具有我们前面提到的那种意义上的、或者说在任何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神。今天,任何一个极其热烈地赞颂宗教改革的这一伟大成就的宗教派别,都决不会在任何意义上对资本主义表示支持。毋庸置疑,路德本人也一定会坚决否认与富兰克林的观点有任何联系。当然,我们不能把他对当时的福格家族之类的抱怨作为此说的例证。因为,十六、十七世纪反对大专利贸易商行的特权地位 ——法律上的或实际上的特权地位——的斗争,可以同近代反对托拉斯的运动相比,而且,再没有比这种说法更正确的了,斗争本身就是传统观念的反映。在反对这些人、反对受英国国教和英、法国王和国会保护的伦巴德街金融家、专利者、投机商和银行家的过程中,清教徒和胡格诺派都进行了艰苦的斗争。邓巴战役(1650年9月)以后,克伦威尔在写给长期国会的信中说:“恳请改革所有各行业中的弊端:如果有人要以多数人受穷,而使少数人为富的话,那将与共和政体不符。”尽管如此,我们将发现,克伦威尔遵循的是一条很特殊的推行资本主义的思想路线。另一方面,同晚期经院主义相比,路德反对高利贷或任何形式利息的许多论述反映出一种从资本主义观点来看肯定是落后的关于资本主义获利本质的思想。当然,特别是早已被佛罗伦萨的安东尼批驳过的金钱无益的说法。     
  但是,没有必要进一步细谈。因为,首先,宗教意义上的职业观念对世俗活动的影响曾经有过许多相当不同的解释。同天主教的态度相比,宗教改革本身的后果只是有组织的从事一项职业的世俗劳动受到越来越高的道德重视、越来越多的教会许可。而表示这一变化的职业观念的进一步发展的道路,则在于各新教教会各自的发展。路德认为,他的天职思想来自于《圣经》的权威,但是,总的说《圣经》权威是有利于传统主义的解释的。特别是《旧约》,虽然在真正的先知书里根本没有超越世俗道德的表示,别处也仅有一些零散的暗示和迹象,但《旧约》却包含有一种完全是在这种传统主义意义上的宗教观念。人人都应当安守自己的生活现状,让不信神的人去追求物质利益。这就是所有直接与世俗活动有关的话的核心意义。直到犹太法典,才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不同的观点,但这些观点即使在当时也不是主要的思想。典型的古代东方式的祈求: “请赐给我们每天的食物”,以古典的纯粹形式表明了耶稣本人的态度。这种对现世的激烈拒斥的因素排除了近代职业观念是建立在耶稣本人许可之上的可能性。《新约》里所讲的使徒时期,特别是圣·保罗时期,基督徒对世俗活动持冷漠态度,或者至少根本上持传统主义的看法;因为最初几代基督徒满怀着对世界末日的盼望。既然人人都只是在等待主的降临,那么,除了呆在原位,保持住上帝的召唤给他安排好了的世俗职业,并象过去一样地劳动,就别无他事可做。这样,他就不会成为施舍的对象,给同胞增加负担,而且,这一切只是短暂的一段时间。路德是用他自己的观点阅读《圣经》的;大约在1518-1530年这段时间里,在他的思想发展过程中,他在这一点上不仅坚守传统主义,而且以后变得更加如此。     
  路德在从事改革活动的最初几年里,由于他认为职业基本上是对肉体而言,就世俗活动的形式来说,他的主要思想同《新约 ·哥林多前书》(第七章十七节)中保罗的那种漠视现世的末世论观点有紧密的联系。在各行各业里,人们都可以得救;既然短暂的人生只是朝圣的旅途,因此,没有必要注重职业的形式。这样,追求超出个人需要的物质利益,必然显示出没有得到上帝的恩典,并且很明显,物质利益只有牺牲他人利益才能获得,所以要受到直接的谴责。随着路德日益卷入世俗事务,他对世俗活动的评价也越来越高。但在个人从事的具体职业中,他越来越认为履行神意安排给人的特定义务是上帝的专门旨意。在同宗教狂发生冲突和农民骚乱之后,上帝使个人所处的客观历史环境在路德看来越来越直接地表达上帝的意志。他日益强烈地强调上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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