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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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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史法之作,专著颇少。其言之成理,而又有条理系统的,当推刘知几的《史通》。《史通》是在大体上承认前人的史法为不误,而为之弥缝匡救的。其回到事实上,批评历代的史法,是否得当;以及研究今后作史之法当如何的,则当推章学诚。其识力实远出刘知几之上。此亦时代为之。因为刘知几之时,史料尚不甚多,不虑其不可遍览,即用前人的方法撰述已足。章学诚的时代,则情形大不同,所以迫得他不得不另觅新途径了。然章氏的识力,亦殊不易及。他知道史与史材非一物,保存史材,当务求其备,而作史则当加以去取;以及作史当重客观等,见《文史通义·史德篇》。实与现在的新史学,息息相通。不过其时无他种科学,以为辅助,所以其论不如现在新史学的精审罢了。然亦不过未达一间而已,其识力亦很可钦佩了。 
  第十八章 宗教
  宗教的信仰,是不论那一个民族都有的。在浅演之时固然,即演进较深之后,亦复如此。这是因为:学问之所研究,只是一部分的问题,而宗教之所欲解决,则为整个的人生问题。宗教的解决人生问题,亦不是全不顾知识方面的。他在感情方面,固然要与人以满足。在知识方面,对于当时的人所提出的疑问,亦要与以一个满意的解答。所以一种宗教,当其兴起之时,总是足以解决整个人生问题的。但既兴起之后,因其植基于信仰,其说往往不易改变;而其态度亦特别不宽容;经过一定时期之后,遂成为进化的障碍,而被人斥为迷信。
  宗教所给与人的,既是当下感情上和知识上的满足,其教义,自然要随时随地而异。一种宗教,名目未变,其教义,亦会因环境而变迁。原始的人,不知道自然界的法则。以为凡事都有一个像人一般的东西,有知识,有感情,有意志,在暗中发动主持著。既不知道自然界的法则,则视外界一切变化,皆属可能。所以其视环境,非常之可畏怖。而其视其所祈求的对象,能力之大,尤属不可思议。有形之物,虽亦为其所崇拜,然其所畏怖而祈求的,大概非其形而为寓于其中的精灵。无形可见之物,怎会令人深信不疑呢?原来古人不知道生物与无生物之别,更不知道动物与植物、人与动物之别,一切都看做和自己一样,而人所最易经验到而难于解释的,为梦与死。明明睡在这里没有动,却有所见,有所闻,有所作为;明明还是这个人,而顷刻之间,有知已变为无知了;安得不相信人身之中,别有一物以为之主?既以为人是如此,就推之一切物,以为都是如此了。这是我们现在,相信人有灵魂;相信天地、日月、山川等,都有神为之主;相信老树、怪石、狐狸、蛇等等,都可以成为精怪的由来。虽然我们现在,已知道自然界的法则了;知道生物与无生物、动物与植物、人与其他动物之别了;然此等见解,根株仍未拔尽。
  人类所崇拜的灵界,其实是虚无缥缈的,都是人所想像造作出来的。所以所谓灵界,其实还是人间世界的反映。人类社会的组织变化了,灵界的组织,也是要跟著变化的。我们现在所看得到的,其第一步,便是从部族时代进于封建时代的变化。部族的神,大抵是保护一个部族的,和别一个部族,则处于敌对的地位。所以《左氏》僖公十年说:“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孔子也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论语·为政》。到封建时代,各个神灵之间,就要有一个联系。既要互相联系,其间自然要生出一个尊卑等级来。在此时代,宗教家所要做的工作就是:(一)把神灵分类。(二)确定每一类之中及各类之间尊卑等级的关系。我们在古书上看得见的,便是《周官》大宗伯所分的(一)天神,(二)地祇,(三)人鬼,(四)物魅四类。四类相互之间,自然天神最尊,地祇次之,人鬼次之,物魅最下。天神包括日月、星辰、风雨等。地祇包括山岳、河海等。但又有一个总天神和总地祇。人鬼:最重要的,是自己的祖宗。其余一切有功劳、有德行的人,也都包括在内。物魅是列举不尽的。天神、地祇、人鬼等,都是善性居多。物魅则善恶无定。这是中国人最普通的思想,沿袭自几千年以前的。宗教发达到这一步,离一般人就渐渐的远了。“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其境内名山大川,”《礼记·王制》。和一般人是没有关系的。季氏旅于泰山,孔子就要讥其非礼了,《论语·八佾》。何况平民?昊天上帝之外,还有主四时化育的五帝:东方青帝灵威仰,主春生。南方赤帝赤熛怒,主夏长。西方白帝白招拒,主秋成。北方黑帝汁光纪,主冬藏。中央黄帝含枢纽,则兼主四时化育。每一朝天子的始祖,据说实在是上帝的儿子。譬如周朝的始祖后稷,他的母亲姜嫄,虽说是帝喾之妃,后稷却不是帝喾的儿子。有一次,姜嫄出去,见一个大的足印。姜嫄一只脚,还不如他一个拇指大。姜嫄见了,觉得奇怪。把自己的脚,在这足印里踏踏看呢。一踏上去,身体就觉得感动。从此有孕了。生了一个儿子,就是后稷。又如商朝的始祖契。他的母亲简狄,也是帝喾之妃,然而契也不是帝喾的儿子。简狄有一次,到河里去洗澡,有一只玄鸟,掉下一个卵来。简狄取来吞下去,因此有孕了。后来就生了契。这个谓之“感生”。见《诗·生民》及《玄鸟》。《史记·殷周本纪》述契,后稷之生,即系《诗说》。《周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郑玄谓天有六,即五帝和昊天上帝燿魄宝。可看《礼记·祭法疏》,最简单明了。五帝之名,虽出纬候,然其说自系古说。所以《礼记·礼运》:“因名山以升中于天,因吉土以饗帝于郊”已经把天和帝分说了。契稷等因系上帝之子,所以其子孙得受命而为天子。按诸“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之义,自然和平民无涉的,用不着平民去祭。其余如“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而且是“民所取材用”的,《礼记·祭法》。虽和人民有关系。然因尊卑等级,不可紊乱之故,也就轮不着人民去祭了。宗教发达到此,神的等级愈多,上级的神威权愈大,其去一般人却愈远,正和由部族之长,发展到诸侯,由列国并立的诸侯,进步到一统全国的君主,其地位愈尊,而其和人民相去却愈远一样。
  人,总是讲究实际的。所敬畏的,只会是和自己切近而有关系的神。日本田崎仁义所著《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及制度》说:古代宗教思想,多以生物之功,归之女性;又多视日为女神。中国古代,最隆重的是社祭。《礼记·郊特牲》说:“惟为社事,单出里。惟为社田,国人毕作。惟社,丘乘共粢盛。”单同殚。而这所谓社,则只是一地方的土神,据《礼记·祭法》,王、诸侯、大夫等,均各自立社。并不是与天神相对的后土。《易经·说卦传》:离为日,为中女。《山海经》和《淮南子》,以生日驭日的羲和为女神。《山海经·大荒南经》:“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羲和,方浴日于甘渊。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淮南子·天文训》:“至于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马,是谓县车。”而《礼记·郊特牲》说,郊之祭,乃所以迎“长日之至”。可见以郊祭为祭天,乃后起之事,其初只是祭日;而祭日与祭社,则同是所以报其生物之功。后来虽因哲学观念的发达,而有所谓苍苍者天,抟抟者地,然这整个的天神和整个的地神,就和人民关系不切了,虽没有政治上“天子祭天地”的禁令,怕也不会有什么人去祭他的。日月星辰风雨等,太多了,祭不胜祭;亦知道其所关涉者广,用不著一地方去祭他。只有一地方的土神,向来视为于己最亲的,其祭祀还相沿不废。所以历代以来,民间最隆重的典礼是社祭,最热闹的节场是作社。还有所谓八蜡之祭,是农功既毕之后,举凡与农事有关之神,一概祭饗他一次。见《郊特牲》。又古代视万物皆有神,则有所谓中霤,有所谓门,有所谓行,有所谓户,有所谓灶,均见《祭法》。此等崇拜,倒也有残留到后世的。又如古代的司命,是主人的生死的。司命亦见《祭法》。《庄子·至乐》云:“庄子之楚,见髑髅而问之。夜半,髑髅见梦。庄子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知古谓人生死,皆司命主之。后世则说南斗主生,北斗主死,所以南北斗去人虽远,倒也有人崇拜它。诸如此类,悉数难终。总之于人有切近的关系的,则有人崇拜,于人无切近的关系的,则位置虽高,人视之,常在若有若无之间。现在人的议论,都说一神教比多神教进化,中国人所崇拜的对象太杂,所以其宗教,还是未甚进化的。其实不然。从前俄国在专制时代,人民捐一个钱到教堂里去,名义上也要以俄皇的命令允许的。这和佛教中的阿弥陀佛有一个人皈依他,到临死时,佛都自己来接引他到净土去一样。中国的皇帝,向来是不管小事的,所以反映着人间社会而成的灵界组织,最高的神,亦不亲细务。假使中国宗教上的灵界组织,是以一个大神,躬亲万事的,中国人也何尝不会专崇拜这一个神?然而崇拜北斗,希冀长生,和专念阿弥陀佛,希冀往生净土的,根本上有什么区别呢?若说一神教的所谓一神,只是一种自然力的象征,所以崇拜一神教的,其哲学上的见地,业已达于泛神论了,要比多神教高些。则崇拜一神教的,都是当他自然力的象征崇拜的么?老实说:泛神论与无神论,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真懂得泛神论的,也就懂得无神的意义,不会再有现在某些宗教家的顽固见解了。
  较神的迷信进一步的,则为术。术数两字,古每连称,其实两者是不同的,已见上章。术之起源,由于因果的误认。如说做一个木人,或者束一个草人,把他当做某人,用箭去射他,就会使这个人受伤。又如把某人贴身之物,加以破坏,就能使这个人受影响之类。苌弘在周朝,把狸首象征不来的诸侯去射他,以致为晋人所杀。见《史记·封禅书》。豫让为赵襄子所擒,请襄子之衣,拔剑三跃而击之,衣尽出血,襄子回车,车轮未周而亡。就是此等见解。凡厌胜咒诅之术,均自此而出。又有一种,以为此地的某种现象,与彼地的某种现象;现在的某种现象,和将来的某种现象;有连带关系的。因欲依据此时此地的现象,以测知彼时彼地的现象。是为占卜之术所自始。此等都是所谓术。更进一步则为数。《汉书·艺文志》说形法家之学道:“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犹律有长短,而各征其声,非有鬼神,数自然也。”全然根据于目可见、身可触的物质,以说明现象的原因,而否认目不可见的神秘之说,卓然是科学家的路径。惜乎这种学派中人,亦渐渐的枉其所信,而和术家混合为一了。《汉志·术数略》,共分六家:曰天文。曰历谱。曰五行。曰蓍龟。曰杂占。曰形法。蓍龟和杂占,纯粹是术家言。天文、历谱、五行、形法都饶有数的意味,和术家混合了,为后世星相之学所自出。
  中国古代所崇拜的对象,到后世,都合并起来,而被收容于道教之中。然所谓道教,除此之外,尚有一个元素,那便是神仙家。当春秋战国时,就有所谓方士者,以不死之说,诳惑人主。《左氏》昭公二十年,齐景公问于晏子,说“古而无死,其乐何如”?古代无论哲学,宗教,都没有持不死之说的,可见景公所问,为受神仙家的诳惑了。此后齐威宣王,燕昭王亦都相信他。见于《史记·封禅书》,而秦始皇、汉武帝信之尤笃,其事为人人所知,无烦赘述了。事必略有征验,然后能使人相信。说人可不死,是最无征验的。齐景公等都系有为之主,何以都为所蛊惑呢?以我推测,因燕齐一带,多有海市。古人明见空中有人物城郭宫室,而不知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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