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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前期哲学思想史-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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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他不受女王青睐,就算能得到青睐,毕竟那是一个相对平静的使思想家尤 

其政治思想家不能有大作为的年代。后来詹姆士一世登基,他得到信任。那 

心思又转到如何做个大官好官大好官方面去了。培根死时,詹姆士一世去世 

刚一年,而继位的查理一世给英国带来的种种后果,尚在端倪之中,何况培 

根此时已经成了宫廷斗争的牺牲品,躲在乡间写书。 

     霍布斯则不同。查理上台的时候,他年方16岁。英国大革命爆发时,他 

正处在年富力强的阶段。可以说他是英国革命的同代人。大凡英国革命的起 

始原由,他都历历在目,而且事事关心。革命风暴对社会的震荡和冲击他更 

是身临其境,如鱼在渊,而且对此他在思想上早有准备。他固然不能算英国 

革命的预言家,却是英国革命目标的编外军师和策划师。他的国家学说,可 

以看作对西方近代政体的第一次系统阐释。对此,他本人也是仁者论仁,充 

满自信。 

     霍布斯的政治学说远远超过他的前辈,既超过马基雅维利,也超格老秀 

斯,更超过培根。他是可以在西方政治学方面与亚里士多德遥遥相对的大思 

想家。他的名作《利维坦》是可以和亚里 士多德的《政治学》相提并论, 

是对西方近代政权政体有巨大影 响的理论巨作。 

     西方的政治理论,自中世纪以后,归于神学,无所作为。国家政权支离 

破碎,国王的权威被教皇的权威所压抑所替代,王权常 常成为教权的附庸。 

但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教权王权发生愈来愈多的争斗,世俗文化包括 

世俗政治势力主要是以近代工商业为基础的世俗文化力量日益强大;人文主 

义思想又为这种世俗文化提供了强大无比的精神支持。旧秩序哗然大乱,新 

事理层出不穷。正当此时,马基雅维利应运而生,成为人文主义时代政治哲 

学的代表和翘楚。然而马基雅维利虽生当其时,却未逢其世,随着佛罗伦萨 

的衰落和宗教战争的兴起,他的影响也只好暂退一时。 

     马基雅维利退下,格老秀斯起来。格老秀斯(1583—1645年)荷兰人, 

西方近代史上的著名思想家,政治学家和法学家。他的祖国荷兰,是人类历 

史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政权,而他本人也是资本主义法学尤其是国际法学 

的奠基人。 

     格老秀斯的思想显然高于马基雅维利的思想。毕竟二人所处的时代不 

同,国度不同,著作的基点不同,立论的起点也不同。马氏处在资本主义政 

治文明的草创时期,政治文化未成气候;格老秀斯则处在资本主义政权的创 

立时期,对近代法治文明有了深刻理解和系统表述。虽然他的自然法学说和 

主权学说依然带有过渡性质,毕竟与马氏旧说有了质的区别。马基雅维利的 

作品尤其他的 《君王论》更像一位高级幕宾在给诸侯王子出谋划策,而格氏 

作品则已经直起腰来,要理直气壮给新兴的资本主义文明讲课。尤其他的国 

际法思想,在世界法学及政治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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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论马基雅维利也好,格老秀斯也好,就政治哲学而言,都不足以和 

  霍布斯相提并论。马基雅维利的历史贡献,在于他是中世纪之后第一个将政 

  治理论放在世俗政治基础上的思想家,但就他学说的内容看,其主体尽在政 

  治手段、政治权术和政治管理艺术方面。单这一点就使他和霍布斯拉开了档 

  次。霍布斯不很重视政治学的技术内容,而特别重视其立论基础和哲学思考。 

  这就使他的学说比马氏学说更有宏观气象和理论气派。相比之下,马氏理论 

  不免显得有些体态单薄甚至苍白乏力。 

       格老秀斯是人类近代史上的著名法学人物,他的理论对世界近代法律学 

  的影响深刻而且久远。但他的理论贡献,多在法学方面,他的自然法理论和 

  政治主权论则不算成熟,同样不若霍布斯的政治学说来得更系统更全面也更 

  有王者之气。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是西方近代思想史上的一块里程碑,而他的 

  粗疏悖谬与不堪实用的地方,又由后来的洛克予以发展、修正和丰富了。霍 

  布斯为西方近代政治哲学奠基,洛克则涵容丰厚集其大成。 

       霍布斯又是一位思想史上的大家。人类思想史上名家荟萃而大家鲜见。 

  大家也者,继承也广,创作也丰,并有巨著问世者也。霍布斯不但是人文主 

  义哲学的继承人,而且十分注重吸收同代人的科学成就。他不但交好伽里略, 

  而且和培根有密切的关系,他的政治学是马基雅维利的继承人;他的自然法 

  思想与格老秀斯一脉相承。他是培根哲学的继承人,他对笛卡尔哲学,既有 

  驳诘,也有借鉴。但不但继承前人,而且超越了前人。他虽然与培根都是英 

  国经验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的哲学思想比之培根,又有长足进步。 

  培根对哥白尼是否定的,对伽里略也不甚理解,哈维虽是他的私人医生,他 

  对哈维的科学成就似乎也一无所知。霍布斯则不同,他不但坚决支持哥白尼 

  学说,而且对伽里略的科学成就有深刻理解,对哈维和他的血液循环理论, 

  更是推崇备至。培根虽然是西方近代哲学史上第一位哲学家,但他的                  哲 

  学思想与霍布斯比较起来,不算成熟。他将神学和哲学分别开来,是个发展, 

  却又不曾对神学进行真正哲学意义上的批评。霍布斯则根本否定神学的科学 

  性,他是彻头彻尾的经验主义——只认科学,不认上帝。培根一生只讲归纳, 

  对演绎的作用则绝少认识。培根似也朦胧觉察到数学的作用,本人却是一个 

  数学方面的外行,甚至认为数学不能成为独立学科。霍布斯则是数学的热衷 

  支持者,对几何学的作用更是赞赏倍至。罗素先生说:“从笛卡尔到康德, 

  欧洲大陆哲学关于人类认识的本性,有许多概念得自数学;但是大陆哲学把 

  数学看成是不涉及经验而认识到的。因此大陆哲学也像柏拉图派哲学一样, 

  贬低知觉的地位,过分强调纯思维的作用。在相反方面,英国经验主义很少 

  受数学影响,对科学方法又往往有不正确的理解。这两种缺点霍布斯全没有。 

  一直到现代,才出现一些其他哲学家,他们虽是经验主义者,然而也适当着 

                                                  ① 

  重数学。在这方面,霍布斯的长处很伟大。”霍布斯固然不是数学家,但他 

  可以说是现代欧洲既重视经验又重视数学的哲学人物的先驱者。在极度重视 

  几何学方面,他的心也是与斯宾诺莎和笛卡尔相通的。 

       在经验方面,他是培根哲学的发展者;在理性方面,他又是笛卡尔哲学 

  的同路人。由于他视野开阔,读书也多,承继也厚,他在哲学、政治学、伦 

  理学、心理学、形而上学和自然科学诸方面都有所建树。特别是他的经验主 

  义哲学与政治学,更是成就卓著,贡献独特,他是任何一位哲学史家都不能 



①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6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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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视的重要历史人物。 

       霍布斯生于英国南部威尔特郡的一个下层家庭。他父亲既无才学,也谈 

  不上对他有什么重要影响。他是一位乡村教区的牧师,研究者谈及他时,说 

                    ① 

  他“鲁钝不学”。鲁钝二字用得确妙。鲁者,性情粗劣之谓也,钝者,无学 

  少才之谓也。他母亲是一位普通的农妇,对他的成长也影响无多。生活在这 

  样的家庭,他的幼年教育自是平平。以后在本镇上学读书,便改由伯父抚养。 

  但他却是一个读书种子,14岁时已经通晓希腊文和拉丁文,15岁时更有幸进 

  入牛津大学,从此与学问结缘,终年不辍,他在学校学习的主要课程,依然 

  不脱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和经院逻辑学。而且似乎他的学业也不错,毕业后便 

  留在学校任教。他实在是西方近代史上少见的以教书谋生的人物。但他虽以 

  教书开始自己的人生道路,却对大学生活全无好感,对牛津大学的课程设置 

  尤其反感强烈。他毕竟不是旧式哲学可以局限得住的平庸书生。后来,他便 

  经人介绍,给一位英国的显贵哈德威克勋爵当家庭教师去了,并由此生发, 

  和英国政界人物发生联系,步入新途。 

       霍布斯的一生有如培根,他一面积极参与政事,一面不忘研究学问。他 

  在作家庭教师期间,曾跟随自己的学生周游世界,并且抓住机会,了解到当 

  时由伽里略、开普勒代表的世界上最先进的天文物理学知识。他的私人教师 

  工作做得很得人心。他的学生对他多方支持,后来还做了他的赞助人。这种 

  赞助,一直持续到1628年他学生去世为止。 

       霍布斯50岁前,曾在法国居住,也在意大利住过一段时间。在意期间, 

  他专门拜访了伽里略,两个人彼此相见恨晚,结下了很深的友谊。 

       他于1637年回国,3年后英国革命爆发了。他作为王党的支持者,于1640 

  年流亡法国,并且作了后来英国王查理二世的数学教师。在此期间,他和笛 

  卡尔、伽桑狄等有交往,并且有幸认真阅读了笛卡尔的《沉思录》手稿。他 

  的哲学基础,与笛卡尔确实不同,可贵的是他也能直言不讳,用书面方式提 

  出自己的批评意见。笛卡尔胸襟开阔,气象雍容,在付印此书时,也把他的 

  反对意见连同自己的答复一同付梓。 

       霍布斯于1651年发表了他的代表作《利维坦》。可惜这部对后世产生巨 

  大影响的著作,发表时并没给他带来荣誉,反而使他不明不白陷入十分尴尬 

  的境地。“这书谁也不喜欢。书中的理性主义惹恼大多数流亡者,对旧教教 

                                        ① 

  会的猛烈攻击触怒了法国政府。”他只好偷偷逃回英国,半推半就,投靠在 

  克伦威尔门下。 

       霍布斯的性格十分矛盾,他认为自己是个很胆小的人。他曾在《自传》 

  中不无幽默地写道,他本人是他母亲所生双胞胎中的一个孩子,另一个孩子 

  的名字叫“恐惧”。事实上他的胆量也仿佛真的不大。他敢于发表自己的见 

  解,但遇到激烈的对手,往往以逃避了事。但他在科学探讨中又是一位有胆 

  有识的人。他一生发表多少见解,确实有一股披荆斩棘不避斧的味道。后世 

  的研究者,对此议论纷纷,莫衷一是,有人说他胆大,有人说他胆小。比如 

  西方著名史家梯利,就称赞他是“近代运动的最勇敢和最始终一致的代表之 

       ① 

  一” 。 



① 转引自《利维坦》一书的出版说明,商务印书馆1985 年版。 

① 梯利: 《西方哲学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79 年版,第26 页。 

① 梯利: 《西方哲学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79 年版,第26 页。 


… Page 94…

       霍布斯喜欢争论,而且终其一生不曾更改。在他漫长的一生中,他很有 

  几次争论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笛卡尔哲学风行欧洲大陆的时候,他 

  就是站出来公开提出反对意见的人士之一。在数学方面,他造诣未深,但雄 

  心不小。他自认为已经掌握了“化圆为方”的方法,从而不惜与牛津大学的 

  几何学教授论战一回。 

       霍布斯是一位大刀阔斧的哲学家,虽然面对一些烦乱如麻的问题,他有 

  自己的鲜明优势存在,面对那些需要慎密细致对待的问题时,却不免遗笑大 

  方。 

       霍布斯的一生,荣辱皆尝,但以荣为主。他与政界显要往来甚多,而且 

  大体上与他们的关系良好。然而他毕竟是个学者,且又是一个无神论者,因 

  此,他虽得到过国王的爱戴,但国王陛下的智慧可达不到理解他著作的水平, 

  于是他的一些作品在国内得不到印刷许可。到他晚年时,他在国外的名声比 

  在英国本土更为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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