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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姑娘过墙而来,所为何故?”要求住进这里的虽然是自己,但不知为何,才过一夜就枯燥了。如今,芳邻如斯,倒有意思起来。
墨紫见避不过,一肚子的藉口,说出来是这样的,“我抄个近路出门。”
“抄近路?”真像墨哥啊!唇角勾得有些收不住。
“唔——我主子爱吃的糕点要到西坊市买得到。我若走府里大门,来回多花一个时辰。原本公子府上无人住,所以才不告而取近道。今日,实是没想到已有新主,真是叨扰了。还望公子此次与我一个方便,以后我不会再鲁莽跳过墙来就是。”墨紫叹气,以为可以瞒着敬王府里的人随意出入,这下可怎么办?
“这也难怪。敬王府据说是三园相与,出个门确实耗不少时辰。姑娘不必叹气,你要借道,自取便是。”他看她惊讶的表情,怕她当自己居心不良,又解释道,“姑娘,我不算这宅邸的主人,不过是借住。既然你我都是借,谁也说不得谁,相安无事便罢。”
嗯?还有这种说法?墨紫终于找到比自己还能掰的人了。可她没傻到拒绝这样相安无事的提议,至少今天不会。不能翻了墙出不去,白跳一回,白跪一回。
“公子真是好人。不过,我这一身出去,怕惹到不该惹的市井之徒”她还没说完,发现对方的光芒越炽。
“姑娘本来是在哪里换装?”果然,果然。好人?他可不是。
“呃——”这人真聪明,她点到即止,他就通到底了。干脆也大方点,手一指偏北的屋子,“北厢。”
“那可正好。我住了东厢,北厢那里仍是无人,姑娘只管放心。”她的秘密还会是秘密。
墨紫双手拉拉肩上背包,“公子如此善解人意,我感激不尽。要不,公子可有特别爱吃的东西,我回来时给你捎一份?”横竖今日不能空手而回了。
“姑娘好意,我心领。口腹之欲,从来却不重。你从哪个门出去?北门?”那里最僻静。
“正是。”开口求人留门,是不是有点过份?
“那好。今后姑娘若从北门走,北门必不关便是。”怕她没领会他刚刚话中的意思,再强调一次。
墨紫一听,再能假装,也流露出狐疑,“公子为我大开方便之门,我虽然感谢在心,只是你我素昧平生,究竟何以致诚如此?”谁说的,男人对女人好,都是有什么什么目的。“我不过是个跑腿的粗使丫头,除了给公子带点好吃的,别的绝对无能为力。”
男子笑出声来,“姑娘想多了。与人方便,就是与自己方便,何况这地方也不归我。我尚且寄人篱下,看姑娘倒比我更熟道些。凡事有个先来后到,姑娘既借路在前,我后来借住者怎能不讲道理,不送这顺水推舟的人情呢?”
黑袍红梅轻动,他转过身去,“姑娘还是赶紧为你主子买糕点去吧,别耽误了功夫,挨主子骂。”
墨紫心道,这人一定是好人,也怪不得,周身气质那般温和,谦谦玉润的君子。于是,她谢过,不再多言,往北面抬脚就走。
“姑娘。”他的话还没说完。
“是,公子。”她停步,侧过半张面,见他黑袍随风飘动。
“既然以后要常见面,不妨留个姓名,免得我这边的人不识得姑娘而无意中得罪了。”迟早她会知道自己是谁,不如由他先说。
“公子,小女子墨紫。墨水的墨,紫色的紫。”墨紫下意识相信他。
“在下姓元名澄。墨紫姑娘,我虽初来大周,不过也知女子在外走动不易,你还是早去早回得好。”身影不曾停留,但声音那么清晰。
传到墨紫耳朵里,一字不漏;瞬时,转身,死盯着那个远去的背影。
元澄?元澄!
这个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是南德的第一贪官?是她冒生命危险救下来的那个浑身血污,五官不清的元先生?
南德的宰相,不该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伯,也该是四十左右的中年大叔,怎么可能是这个元澄呢?
同名同姓?
没那么巧。那个在上都,这个也在上都。皇帝那儿刚刚大赦天下,这儿就住了进来。一定此元澄就是彼元澄也。
可是——
可是,这人到底几岁当的官,又是几岁当的宰相,又是几岁当的第一贪官啊?怎么算,都算不过来。除非,他是天才。
还有,他会不会认出来自己?当时救他时,他早早知道自己是女子,不过脸化妆成那样,而这会儿她是女装扮相,未必已经看出来了。可他又能那么快猜到自己要扮男装,名字里有都带了一个墨字,是不是有所怀疑?却似乎又不像。他如果认出来,为何不直说?
墨紫突然头痛。
她虽帮过他,他那时身处绝境,以为命不久矣。临终之人,其言也善。因此他顶着第一贪官的恶名,她却半点看不出恶来。一开始是冲着珠子,可后来真心相帮,才又把珠子还给他。如今,他已经化险为夷。这府虽荒,可她瞧他,没有半点落魄的痕迹。世上可共患难,不可共富贵的事和人不计其数。
这人,她恐怕不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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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读者群的号最后一位我写错了,已经更正。
●● 第147章 你哪位啊(三)
南德出产的顶级松香淡淡燃着,是来自故土,还是仇国?而他身处在此,究竟是家宅,还是囚笼?
元澄侧卧在凉榻上,了无睡意。记忆中,可有过无梦到天明的熟觉?
不曾有。怎能有?
时而,仍会梦见面上覆血的父亲和白发苍苍的爷爷,仍会梦见同兄长们一起玩耍的情景,仍会梦见母亲温暖慈爱的手抱着小小的他唱曲。
当上南德的状元之后,无穷无尽的,是应酬,虚与委蛇和警惕,睡眠仿佛只是一种形式。吃喝上三日三夜,别人困得眼睛睁不开,他依然谈笑风生,牢牢掌握着场上他需要的节奏。他能阖眼养神两个时辰,那日的休息便足够奢侈了。
十五岁的少年状元,人人称他为神童。神童?没有付出艰辛的努力,便是神童,也只会浪费天资,最终成为一个普通人而已。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神童,却知道十年寒窗连一个时辰都不曾浪费。
时间,对他,好像永远都比别人的少。而当年救他的人过世后,身边又有谁对自己真心?他用钱收买到周围的一切,可笑的是,自己亦成为他人眼中可用银子来衡量的东西。忠诚,关怀和情谊,他买得到,却都是不堪一击的摆设。在他下天牢的那日,一件件当着他的面被粉碎,连渣子也无。他虽从未有过期盼,到了这么一天,面上大笑着,心中也有失落。以为那么多属于自己的东西中,至少有一件是真实的。
墨紫吗?玉陵最美的牡丹花。她说过她是玉陵人,果然便是名字都属于玉陵的。玉陵如今已然破国,她是否会像他一样,怀有国仇家恨?瞧她跳墙过来的样子,还真看不出来有恨,似乎挺安于这个活泼的现状。
“公子,人已经出了北门。照你的吩咐,没有继续跟下去。只是,不下门闩,似乎不妥。公子的安全是我等职责所在,此园甚大,又易藏人,守卫极需小心。留一扇门开着,还是生僻的北门,实在——”窗外一个影子,高瘦的,贴在雪白的绵纸上,头颈处微弯。
元澄睁开眼,里头一抹光华毕现,只说两个字,“留着。”
“是。”那影子立刻极简短应了遵从。
“想要取我性命之人,难道会因我门户紧闭,他们就罢手了不成?”门和墙,对那些人来说,有何区别?
那影子没回答,但仍贴在窗上,未移动半分。
“华衣。”他还有件事要问。
“公子。”隔着窗,那影子仿佛早知道元澄的话未说完。
“刚才你可在我身侧?”墨紫和另一个丫头跳下墙来的那一刚才。
“在。”他的任务。
“那你可知,为何另一个姑娘突然扔开人跳回墙后?”他有些在意。若不是墨紫身手矫捷,恐怕那一摔会不轻。
“”影子沉默一下,“因为我。”
“果然如此。”他还是猜对的。另一个丫头显然是带着墨紫跃下来,想必会武功,“看到你这个高手,自动退避了?”
“不是。”叫华衣的影子犹豫着还是说了实话,“她是我小师妹。”
“既然你是她师兄,为何见你就逃?”哦?原来撞巧的不单是他,还有华衣。
“我师父从来只收男弟子,却收了个女娃娃回来当关门弟子。他有心教也还好,偏说自己弄错,以为是个小子,谁知是个女娃,怎么都不肯教功夫,把她扔给我们几个当师兄的,自己就跑了。当时我们还是贪玩的年纪,师父的话又不好不听,带着她有时难免没耐性,以至于她见我们怕极了。”几年未见,那丫头的轻功长进不少,不过内力未精进。
“如今你们倒是近了不少,有空何妨增进下兄妹感情。”听上去,就觉得几个半大不小的臭小子带一个小丫头,恐怕小丫头受到的欺负不少,怪不得地都不敢落又窜回去了。
“华衣此来,只为护公子安全。”奉命行事,无暇理会其他。
“果然不是讨人喜欢的性格,你的小师妹想必也是因此而避你不及。华衣,你今年三十有几?”遇上旧识,元澄情绪前所未有的佳,一夜不眠却神采奕奕。
“”影子摇了摇,“华衣与公子同年,二十有四。”
“那你可真是老相了。”华衣奉命保护他,自昨日起。
影子又摇了摇,这次无声。
“可曾娶妻。”天快亮了,找人聊天。
“不曾。”个性不但不讨喜,长相也不好,平日一肃脸会吓得孩儿哭。
“我瞧你不爱说话。”问一句答一句的人,除非关乎他的职责。
“我的任务,只需用刀,无需用嘴。”说话能免则免。
“也不是啊,你的副手很能说。”是性格使然吧?
“所以他的刀没我快。”会说的人,不会打。突然想起小师妹那时候的啰嗦劲,全体师兄沉默,她还能一个人说得傻乐。
“看得出来。”像影子般让人容易忽略的存在,但一有突发之事,华衣强大的气息足以令对方胆寒。他不会武功,都能感觉到惊人的战意。“若你小师妹是来偷袭我的人,你可会手下留情?”
“不会。”说是同门,一起学艺那几年,实在谈不上兄妹情深。
对他而言,力气比他小一半,个头矮不隆冬的女娃,就是烦人的累赘。每轮到他带她时,他都没什么笑脸。当然,他平时也不常傻乐呵。不过,小衣不告而别的那日,他和师兄们一样,有被她背叛的气愤感。好歹相处那么久,便是不融洽,也有同门之谊吧。不说一声就走,实在很不懂规矩。大师兄一直对小衣唯命提耳的一句训诫,就是师门里谁都比她大。
说实话,在看到小衣跳出来的那一刻,他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一个以为今生都看不到的人,毫无预兆,还以那样的方式出现,保持冷静是很难的。小衣突然跃回墙内,很可能是被他当时的脸色吓到了。
“便是师妹,你也能手起刀落?”是吗?元澄不太信。
“若公子许可,我会留她性命。而且,她武功很差,不会威胁到公子,我二十招内就可点到她昏穴,让她三日不省人事。”以前小衣呱噪时,二师兄发明了这招,从此就为大家所用。不过,他只练过,没在她身上用过。
这华衣倒实诚,明明心眼不坏,长了一副恶人面孔。元澄笑了笑,说一声可以了。影子立刻从窗上消失掉。不知是不是让他问得太狠,消失得似乎迫不及待。
抬起手,拇指食指夹了一颗纯白的珠子,因染上他的体温,有些紫红晕开来。曾以为不会有东西真正属于自己,然而却有了。
这颗水净珠,本是他用来换取性命的代价,但无论如何没想到,那个走私船的墨哥竟以“与君明珠”还给了他。在那之前,他不曾为她做过什么,唯以真心相交罢了。他却不知道,她会只因为他这个人,不是畏惧曾经位高权重的南德宰相,也不是想从中取利于可能还有油水的阶下囚,甚至将到手的水净珠又奉还给他。
若他面貌无损,风度翩翩,他还能假设她对他有意。年少得意入官场,投怀送抱的人不知凡几,他最烦的女人类型就是黏糊没脑袋的那种。可,偏他那时面目全非,手脚不灵活,潦倒到连自己也厌弃的地步。且与她说话,能感觉相当的智慧。再看她行事,真是不输男子的爽直。她要对他有意,那大概是瞎子了。
所以,他可以认为自己的这条命,要比一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