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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他或许是最专制的。
苏:因此,如果人民听之任之,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国家拒绝他,那么,他就也会如上面说过的那个人打自己的父母一样,惩戒自己的祖国(如果他能做得到的话),把新的密友拉来置于自己的统制之下,把从前亲爱的母国——如克里特人称呼的——或祖国置于自己奴役之下。而这大概也就是这种人欲望的目的。
阿:是的,目的正在于此。
苏:因此,这种人掌权之前的私人生活不是如此吗:他们起初和一些随时准备为之帮闲的阿谀逢迎之徒为伍;而如果他们自己有求于人的话,他们也会奉迎拍马低三下四地表白自己的友谊,虽然一旦目的达到,他们又会另唱一个调门。
阿:的确如此。
苏:因此他们一生从来不真正和任何人交朋友。他们不是别人的主人便是别人的奴仆。僭主的天性是永远体会不到自由和真正友谊的滋味的。
阿:完全是的。
苏:因此,如果我们称他们是不可靠的人,不是对的吗?
阿:当然对!
苏:如果说我们前面一致同意的关于正义的定义是对的,那么我们关于不正义的描述就是不能再正确的了。
阿:的确,我们是正确的。
苏:关于最恶的人让我们一言以蔽之。他们是醒着时能够干出睡梦中的那种事的人。
阿:完全对。
苏:这恰恰是一个天生的僭主取得绝对权力时所发生的事情。他掌握这个权力时间越长,暴君的性质就越强。格劳孔(这时候插上来说):这是必然的。
苏:现在不是可以看出来了吗:最恶的人不也正是最为不幸的人吗?并且,因此,他执掌的专制权力愈大,掌权的时间愈长,事实上他的不幸也愈大,不幸的时间也愈长吗?当然,众人各有各的看法。
格:一定的。的确是这样。
苏:专制君主的人不是就象专制政治的国家吗?民主的人不也就象民主政治的国家吗?如此等等。
格:当然是的。
苏:我们可以作如下的推论:在美德和幸福方面,不同类型的个人间的对比关系就象不同类型的国家之间的对比关系。是吗?
格:怎么不是呢?
苏:那么,在美德方面僭主专政的国家和我们最初描述的王政国家对比起来怎么样呢?
格:它们正好相反:一个最善一个最恶。
苏:我不再往下深究哪个最善哪个最恶了。因为那是一明二白的。我要你判断一下,在幸福和不幸方面它们是否也如此相反?让我们不要只把眼光放在僭主一个人或他的少数随从身上以致眼花缭乱看不清问题。我们要既广泛又深入地观察整个城邦,应当经过这么巨细无遗地透视它的一切方面,透彻地理解了它的全部实际生活,再来发表我们的看法。
格:这是一个很好的动议。大家都很明白:没有一个城邦比僭主统治的城邦更不幸的,也没有一个城邦比王者统治的城邦更幸福的。
苏:这不也是一个很好的提议吗:在论及相应的个人时,我们要求讨论者能通过思考深入地一直理解到对象的心灵和个性,而不是象一个小孩子那样只看到外表便被僭主的威仪和生活环境所迷惑?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作出判断,我们才应当倾听他的判断——特别是,假如他不仅看到过僭主在公众面前的表现,而且还曾经和僭主朝夕相处,亲眼目睹过他在自己家里以及在亲信中的所作所为(这是剥去一切伪装看到一个人赤裸裸灵魂的最好场合)。因此我们不是应该请他来解答我们的这个问题吗:僭主的生活和别种人物的生活比较起来究竟幸福还是不幸福?
格:这也是一个最好的提议。
苏:那么,我们要不要自称我们有判断能力,我们也有过和僭主型的那种人一起相处的经验,因此我们自己当中可以有人答复我们的问题?
格:要。
苏:那末,来吧,让我们这样来研究这个问题吧。先请记住城邦和个人性格之间都是相似的,然后再逐个地观察每一种城邦和个人的性格特点。
格:哪些性格特点?
苏:首先谈论一个国家。一个被僭主统治的国家你说它是自由的呢还是受奴役的?
格:是完全受奴役的。
苏:但是,在这样的国家你看到也有主人和自由人呀。
格:我看到这种人只是少数,而(所谓的)整体及其最优秀部分则处于屈辱和不幸的奴隶地位。
苏:因此,如果个人和国家相象,他必定有同样的状况。
他的心灵充满大量的奴役和不自由,他的最优秀最理性的部分受着奴役;而一个小部分,即那个最恶的和最狂暴的部分则扮演着暴君的角色。不是吗?
格:这是必然的。
苏:那么你说这样一个灵魂是在受奴役呢还是自由的呢?
格:我认为是在受奴役。
苏:受奴役的和被僭主统治的城邦不是最不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的吗?
格:正是的。
苏:因此,实行僭主制的心灵——指作为整体的心灵——
也最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因为它永远处在疯狂的欲望驱使之下,因此充满了混乱和悔恨。
格:当然啰。
苏:处于僭主暴君统治下的城邦必然富呢还是穷呢?
格:穷。
苏:因此,在僭主暴君式统治下的心灵也必定永远是贫穷的和苦于不能满足的。
格:是的。
苏:又,这样一个国家和这样一个人不是必定充满了恐惧吗?
格:是这样。
苏:那么你认为你能在别的任何国家里发现有比这里更多的痛苦、忧患、怨恨、悲伤吗?
格:绝对不能。
苏:又,你是否认为人也如此?在别的任何一种人身上会比这种被强烈欲望刺激疯了的僭主暴君型人物身上有更多的这种情况吗?
格:怎么会呢?
苏:因此,有鉴于所有这一切以及其它类似情况,我想你大概会判定,这种城邦是所有城邦中最为不幸的了。
格:我这样说不对吗?
苏:完全对的。但是,有鉴于同样的这一切,关于僭主型个人你一定会有什么高见呢?
格:我必定会认为他是所有人中最最不幸的。
苏:这你可说得不对。
格:怎么不对?
苏:我们认为这个人还没达到不幸的顶点。
格:那么什么人达到了顶点呢?
苏:我要指出的那种人你或许会认为他是还要更不幸的。
格:哪种人?
苏:一个有僭主气质的人,他不再过一个普通公民的生活,某种不幸的机会竟致不幸地使他能以成了一个实在的僭主暴君。
格:根据以上所说加以推论,我说你的话是对的。
苏:好。但是这种事情凭想必然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用如下的论证彻底地考察它们。因为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一切问题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善的生活和恶的生活问题。
格:再正确不过。
苏:因此请考虑,我的话是否有点道理。我认为我们必须从下述事例中得出关于问题的见解。
格:从哪些事例中?
苏:以我们城邦里的一个拥有大量奴隶的富有私人奴隶主为例。在统治许多人这一点上他们象僭主,而不同的只是所统治的人数不同而已。
格:是的,有这点不同。
苏:那么你知道他们不担心,不害怕自己的奴隶吗?
格:他们要害怕什么?
苏:什么也不用怕。但是你知道他们为什么不怕吗?
格:是的。我知道整个城邦国家保护每一个公民个人。
苏:说得好。但是假设有一个人,他拥有五十个或更多的奴隶。现在有一位神明把他和他的妻儿老小、他的财富奴隶一起从城市里用神力摄走,送往一个偏僻的地方,这里没有一个自由人来救助他。你想想看,他会多么害怕,担心他自己和他的妻儿老小要被奴隶所消灭吗?
格:我看这个恐惧是不能再大了。
苏:这时他不是必须要巴结讨好自己的一些奴隶,给他们许多许诺,放他们自由(虽然都不是出于真心自愿),以致一变而巴结起自己的奴隶来了吗?
格:大概必定如此,否则他就一定灭亡。
苏:但是现在假设神在他周围安置了许多邻人。他们又是不许任何人奴役别人的;如果有人想要奴役别人,他们便要处以严厉的惩罚。这时怎么样呢?
格:我认为,这时他的处境还要更糟,他的周围就全是敌人了。
苏:这不正是一个具有我们描述过的那种天性,充满了许多各种各样恐惧和欲望的僭主陷入的那种困境吗?他是这个城邦里唯一不能出国旅行或参加普通自由公民爱看的节日庆典的人。虽然他心里渴望这些乐趣,但他必须象妇女一样深居禁宫,空自羡慕别人能自由自在地出国旅游观光。
格:很对。
苏:因此,僭主型的人物,即由于混乱在他内心里占了优势而造成了恶果你因而判断他是最不幸的那种人物,当他不再作为一个普通的私人公民,命运使他成了一个真正的僭主暴君,他不能控制自己却要控制别人,这时他的境况一定还要更糟。这正如强迫一个病人或瘫痪的人去打仗或参加体育比赛而不在家里治疗静养一样。
格:苏格拉底啊,你比得非常恰当说得非常对。
苏:因此,亲爱的格劳孔,这种境况不是最不幸的吗?僭主暴君的生活不是比你断定最不幸的那种人的生活还要更不幸吗?
格:正是。
苏:因此,虽然或许有人会不赞同,然而这是真理:真正的僭主实在是一种依赖巴结恶棍的最卑劣的奴隶。他的欲望永远无法满足。如果你善于从整体上观察他的心灵,透过欲望的众多你就可以看到他的真正贫穷。他的生活是一天到晚提心吊胆;如果国家状况可以反映其统治者的境况的话,那么他象他的国家一样充满了动荡不安和苦痛。是这样吗?
格:的确是的。
苏:除了我们前已说过的而外,他的权力将使他更加妒忌,更不忠实可信,更不正义,更不讲朋友交情,更不敬神明。他的住所藏垢纳移。你可以看到,结果他不仅使自己成为极端悲惨的人,也使周围的人成了最为悲惨的人。
格: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否认你这话的。
苏:那么快点,现在最后你一定要象一个最后评判员那样作一个最后的裁判了。请你鉴定一下,哪种人最幸福,哪种人第二幸福,再同样地评定其余几种人,依次鉴定所有五种人:王者型、贪图名誉者型、寡头型、民主型、僭主型人物。
格:这个鉴定是容易做的。他们象舞台上的合唱队一样,我按他们进场的先后次序排列就是了。这既是幸福次序也是美德次序。
苏:那么,我们是雇一个传令官来宣布下述评判呢还是我自己来宣布呢?〃阿里斯同之子格劳孔已经判定:最善者和最正义者是最幸福的人。他最有王者气质,最能自制。最恶者和最不正义者是最不幸的人。他又最有暴君气质,不仅对自己实行暴政而且对他的国家实行暴政〃。
格:就由你自己来宣布吧。
苏:我想在上述评语后面再加上一句话:〃不论他们的品性是否为神人所知,善与恶、幸与不幸的结论不变〃。可以吗?
格:加上去吧。
苏:很好。那么,这是我们的证明之一。但是,下面请看第二个证明,看它是不是有点道理。
格:第二个证明是什么?
苏:正如城邦分成三个等级一样,每个人的心灵也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因此我认为还可以有另外一个证明途径。
格:什么证明途径?
苏:请听我说。这三个部分我看到也有三种快乐,各各对应。还同样地有三种对应的欲望和统治。
格:请解释明白。
苏:我们说一个部分是人用来学习的。另一个部分是人用来发怒的。还有第三个部分;这个部分由于内部的多样性,我们难以用一个简单而合适的词来统括它,我们只能用其中的一个最强烈的主要成分来命名它。我们根据它强烈的关于饮食和爱的欲望以及各种连带的欲望,因而称它为〃欲望〃部分。我们同样又根据金钱是满足这类欲望的主要手段这一点,因而称它为〃爱钱〃部分。
格:对。
苏:如果我们还应该说,它的快乐和爱集中在〃利益〃上,我们为了在谈起心灵的这第三个部分时容易了解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