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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姜查__为何我们生于此-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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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拿了这个身体当作是他自己,并且持着这种想法到处走,就会痛苦。

因此,阿若憍陈如了解到这种“凡有生之物”正就是一切的事物——包括了物质或非物质。他的世界观改变了,他见到了真理。从坐着的地方起来之后他携着真理与他同行。生与死的活动继续不断,但他单纯地就只是“旁观”;快乐和不快乐生起又离去,他就只是注意着它们。他的心是坚定不移的,他不再堕落到恶道。

对于这些事情,他不会太过高兴或过度地烦扰,他的心坚定地建立在观想的活动中。

看吧!阿若憍陈如接受到了“法眼”。他见到了“自然”——根据真理,我们称作“诸行”的。智慧,是那了知诸行真相者,就是知法和见法的心,已经“弃舍”了的心。

一直到我们能见法之前,我们必须要有耐心和抑制力。我们必须忍受,我们必须放弃!我们必须锻炼勤劳和忍耐。我们为什么须要锻炼勤劳呢?因为我们懈怠!我们为什么须要培养耐力呢?因为我们不能忍耐!就是这样。然而,当我们已在我们的修行中建立了起来,超越了懈怠,那便不须利用勤劳了。如果我们已经明了了一切心理状态的真相,如果我们没有执取有关心理状态的快乐或不快乐,我们便不须要去修行忍耐,因为“心”早已经是“法”了。这“觉知者”已经见到了“法”,它就是“法”。

当这颗心是法,它停止了;它达到了平静,不再有必要去做任何特别的事了,因为心早已是“法”。外在是“法”,内在是“法”;“觉知者”是“法”;心理状态是“法”,而那知道心理状态的也是“法”。它是一,它是自在解脱的。

这“自然”是不生的,它不老也不病,这“自然”不死。这“自然”既不是快乐也不是悲哀,既不是大也不是小,不是重也不是轻,不是短也不是长,不是黑也不是白;那是没有一物可去比拟的。没有世间的习俗可触及它,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涅槃没有色彩;一切色彩都只是习俗。这超越世间的境界,没有世间的习俗能够追随它。

所以,“法”是超越世间的,它是每个人都该亲见的。它超越语言:你无法将它放进语言文字里,你只能谈论到如何去领悟它的方法。能亲自见到它的人,就是完成了他的工作。

【注释】

注一  五蕴(khandha(-)):它们是组成我们所谓“一个人”的五个“聚合体”。

注二  自然(Nature):此处的“自然”是指一切的事物,精神的和物质的,非单指树木、动物等等。

注三  毗钵奢努(vipassanu(-)):亦即观随染(vipassanu(-)pakkilesa)——从禅坐修行中生起的微细杂染。

注四  魔罗(mara):诱惑者或魔鬼,佛教中“邪恶”的人格化。对于禅修者,在追寻开悟的过程中,任何阻挠、妨碍都是魔罗。

注五  免于依赖之自由:一位新进的比丘必得要有所依止,那就是说,在前五年,他居于一位前辈比丘的指导之下。

注六  雨期,是指每年三个月的雨期安居,藉此比丘们可以算出他们的年纪。如此,一位有五次雨期的比丘,便是已经受戒出家有五年了。

 

纵使仍有执著

如果他有智慧

并且了解老、病、死都是“自然之法”的话

他将能解脱痛苦

习俗与解脱

这世间的事物只不过是我们自己制造的习俗罢了,建立了它们之后,我们迷失其中,并且拒绝去放下,致使我们执著于个人的见解和观念中;这种执著不曾停息,它是轮回,无止尽地流动,没有完结。而今,如果我们知道习俗的真相,那么,我们将会知道“解脱”;如果我们清楚地认识解脱,那么,我们会了知习俗。这就是去了知佛法,这其中是有完成的。

以人为例:事实上,人们没有名字,我们单纯地,赤裸裸地诞生到这个世间;如果我们有名字,也只是经由习俗而来的。我曾经思索过这一点,并且了解到,如果你们不明白习俗的真相,它会真的有害。习俗只是方便我们用来使用的某样东西;没有它,我们无法与人沟通,那便没有什么好说、没有言语了。

我曾经见过西方人在他们的国度里一起禅坐,当他们起坐时,男人、女人聚在一起,有时他们会去互摸彼此的头部(注一)。当我看到这种景象时,我想:“啊!假如我们执著习俗,当下就会生起烦恼。”如果我们能放下习俗,舍弃我们的主见,我们就会有平静了。

像来见我的将军、上校,有阶级、有地位的人,当他们来时,他们说:“啊!请摸我的头。”(注二)假如他们这样子要求,那没有什么错,他们高兴他们的头被摸了。但如果你在路上轻打他们的头,那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这就是因为执著。所以,我觉得“放下”真的是达到平静的方法。摸人的头违反我们的风俗,但事实上那没有什么,当他们同意让人摸头时,便没有什么问题了,就好像摸一颗甘蓝菜或马铃薯一样罢了。

接受、舍弃、放下——这是个光明之道。无论何时你执著了,当下就有“有”和“生”,当下就有危险。佛陀曾教导关于习俗,他教导要用正确的方法去“解开”习俗,以达到解脱;这就是自在,不去执著习俗!在这世间所有的一切事物都有一个习俗的真实性,建立它们之后,我们不应该反被它们遇弄了;因为迷失在习俗之中,确实会导致痛苦。关于规则和习俗,是极其重要的一点;能超越它们的人,就是超越了苦。

总而言之,它们是我们世间的一种特性,举布曼先生为例,他以前只是一个平民,但现在被推派当了地方代表。这只不过是个习俗,但那是我们应该尊重的习俗;这是世间人们的一部份。如果你认为:“啊!以前我们是朋友,我们曾经在裁缝店那儿一起工作。”于是你便在公共场合里拍他的头,他将会生气;那是不对的,他会怨恨。因此,我们应该遵循习俗,以避免人们怨恨的生起。了解习俗是很管用的,活在世上就只是有关这些而已;知道正确的时间和地点,知道人。

违背习俗为什么是错的呢?“错”,是因为“人”的关系!你们应该要机灵,去了解习俗和解脱二者,知道每一个适当的时机。如果我们知道如何应用规则和习俗,那么我们便是善巧的了。但如果我们在不正确的情况下,试着遵照高层次的真理去行动的话,那就错了;错在那里呢?错在人们的杂染烦恼,如此而已!人们都有烦恼;在某种情形下,我们遵守某种方式,在另一种情况下,我们却必须遵守另一种方式。我们应该知道进退,因为我们生活在习俗里。问题的产生是因为人们执著于习俗,假如我们以为某事是那样,那它就是那样;它会存在那里,是因为我们想象它会在那里。但如果我们仔细看清楚些,实质上,这些事物都没有真正地存在。

正如我经常说的,以前我们是在家人,现在我们是出家人,我们曾生活在“在家人”的习俗里面,而现在我们生活在“出家人”的习俗当中。依着习俗我们是出家人,但却不是“解脱”其中的出家人。一开始我们建立像这样的习俗,然而,如果一个人仅仅是外表出家,就不表示他克服了杂染烦恼。如果我们取一把沙,且一致的称它为盐,这会使它变成盐吗?它是盐!但只在名称上是,而不是实质;你不能用它来烹调。它唯一的效用,只在共同的约定范畴下;因为它根本不是盐,只是沙。它变成盐,仅只是透过我们的假设,它才会如此。

“解脱”这个词本身正就是习俗,但它指的却是超越习俗。在达到了自由,达到了解脱之后,我们仍然必须应用习俗以指出它就是“解脱”。假如我们没有习俗,我们就无法传达,所以它有它的用途。

例如:所有的人都有不同的名字,但他们同样正好都是人,如果没有名字来区别他们,当我们想要叫人群中的某人时,喊道:“嘿,人!人!”这是没用的。你不确知谁会回答你,因为他们都是“人”。但,如果你叫道:“嘿,约翰!”那么约翰就会过来,别人不会应声;“名字”正就是满足了这个需求。透过名字我们能够沟通,它们为社会行为提供了基础。

因此,你应该知道习俗与解脱。习俗有其用处,但事实上,真的并没有什么在那儿。甚至连人都不存在!他们只是元素的聚合,依因缘条件而生,依因缘条件而成长,存在一段时间后,便随着自然法消逝;没有人能违抗或控制它。但没有习俗,我们会没什么好说,我们会没有名字、没有修行、没有工作。规则与习俗的设立,是为了给我们语言,使事情方便,就那样而已。

拿钱做个例子吧!古代并没有任何的硬币或纸币,人们以物质和货物互相交换,来替代钱。但是,这类东西很难保存,因此他们改变方式,制造硬币、纸币作为钱。也许在未来,我们会有一位新国王颁布法令说,我们不须要纸币,我们应该使用腊,将它融解后压缩成块;我们说这是钱,全国通用。不要说是腊,他们也可能决定使用鸡粪作为地方货币——除了鸡粪外,其他东西不能当作钱!如此一来,人们就会为了鸡粪而互相争斗残杀!事情就是这样。你可以用很多例子来说明习俗。我们利用的钱只是我们所设立的习俗罢了,在习俗里它有它的功用;颁令它当钱,它就变成钱,然而事实上,钱是什么?没有人能说得上来。当某事得到了普遍的认同,而后就会产生一个习俗来满足这需求,世间就是这样。

这是习俗,但要使一般人了解解脱是非常困难的。我们的钱、房子、家庭、孩子以及亲戚都只是我们创造的习俗,事实上,从佛法的眼光来看,它们并不属于我们。也许当我们听到这儿时,会感觉不太舒服,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些事物只有透过设立了的习俗才有价值。如果我们设立它没有价值,那么它就没有价值;如果设立它有价值,它就有价值。它就是这样,我们将习俗带到世间来满足需求。

甚至这个身体也不真的是我们的,我们只是假设它是如此;事实上只是一种假设。如果你试图找一个真实的、有实质的自我在其内,那是没办法的;有的只是元素的产生,持续一段时间,而后死亡。每件事物都像这样。它没有真实的实质在,但是,我们利用它却是合适的。好比一个杯子,有一天它势必会毁坏,但当它还存在时,你应该使用它,而且好好地照顾它;那是供你使用的工具,如果破了便会有麻烦,因此,纵使它必然会坏,你还是应该尽力来保存它。也因为如此我们有四种依持物(注三),那是佛陀一再教导要去思维的。它们是一位僧人赖以继续修行的依持物;只要你活着你就得依赖它们,但你应该了解它们,不要去执着它们而让贪爱在你心中生起。

习俗和解脱就是如此不断地相互关联着。纵使我们利用习俗,但可别信赖它,把它当成真理;如果你执著它,痛苦就会生起。“是”与“非”是个很好的例子,有些人以“非”为“是”,以“是”为“非”,但最后谁真的晓得什么是“是”,什么是“非”了呢?我们不知道。不同的人建立不同的是非习俗,但佛陀却以“苦”当作他的指导方针。如果你想要去争论,那就没完没了了。这个人说“对”那个人说“错”;这个人说“错”,那个人却说“对”。事实上,我们对“是”和“非”全然不知!但在一个有用的、实用的层面上,我们可以说,“对”,是不去伤害自己也不去伤害他人。如此一来这才有用。

因此,到最后,规则、习俗以及解脱两者都单纯地只是法;后者是超越前者的,但彼此却相互牵连。我们没有法子能够保证任何事一定是这样或那样的,因此佛陀说就让它去吧!让它不确定。无论你多么地喜欢它或讨厌它,都应该了解它们是不确定的。

不管时和地,整个佛法的修行是在“什么也没有”当中完成的;那是放弃、空、放下负担的地方。这是终了,而不像是有人说:“幡为何在风中飘动?我说是因为风的关系。”另外一人说是因为幡的关系,另一人又反驳是因风的关系。这便没完没了!就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老谜题一样,无法得到结论;而这只不过是自然罢了。

我们所说的这一切都只是习俗,是我们自己设立的。如果你以智慧来了知这些事情,你将会了解无常、苦、无我,这是导致开悟的看法。

你知道吗?训练和教导那些理解层次不同的人们是非常困难的。有些人有某些观念,你告诉他们某些事,他们不相信你。你告诉他们事实,他们说那不是真的,“我是对的,你是错的……”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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