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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6年第02期-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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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二十世纪的偏见”——真应该对它们进行一次专门和仔细的清理——是多么深地缠绕着人们的头脑,它们现在仍然经常堂而皇之地印在这些名著的开头来作为“导读”。
  
  怕应该怕的
  
  《袭击》写于1852年,作者24岁。在这个以“志愿兵”口吻写的小说中,他深刻地把握到了“勇敢”的含义,那就是来自柏拉图《理想国》中对“勇敢”的定义:怕应该怕的,而不怕不应该怕的。亦即从责任心出发,而不是从任何其他动机出发——诸如虚荣心、好奇心、贪心——去冒生命的危险。甚至出于正当的对家庭的责任心而避开了危险的,也不能叫做胆小鬼。
  在这部作品中,年轻、非常招人疼爱的准尉阿拉宁死了,因为就像《战争与和平》中年轻、可爱的少年彼佳一样,他要主动奋勇地追击敌人。一个老兵看着他受了致命伤回来,抑郁地说,“他什么也不怕,哪能这样!”当他人问老兵:“你难道怕?”回答是斩钉截铁的:“可不!”
  我想起“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在江西,到1967年的时候武斗升级为枪战,死的多是中学生,大学生就少得多,更不用说拖家带口的成年人了。那些少年无所畏惧,总是冲在最前面。其中有一个死者叫“向东”,我读过一本附有照片的介绍他“英雄事迹”的铅印小册子。他出身革命干部家庭,年轻、英俊、慷慨、无私,他正像阿喀琉斯的母亲所期望的那种男孩:“长大了会让许多姑娘爱他。”但他很早就死了。现在大概没有什么人记得他了。
  而小说《袭击》中真正成熟和勇敢的人其实是大尉。他身上没有多少英气,但是朴实、节俭、充满真情。他虽然很少给母亲写信,但当收到母亲的礼物时候,他走到角落里去装烟,不知怎的装了老半天,用几分喑哑的声音说:“是啊,一个好老太太,不知道上帝让不让我们再见面。”当志愿兵问他为什么要在这危险的高加索服役时,他说,“该这么做嘛。另外还有双倍的饷银,对我们穷人很有用的。”他在战场上和平日没有丝毫不同,不说任何豪言壮语、伟大的字眼,毫不装腔作势。志愿兵想,这是因为他怕这样反而败坏了伟大的事业,其次,一个人既然感到自己有能力做伟大的事业,便用不着说任何话了。但在我看来,他可能就根本没有想到过伟大。
  我喜欢这篇小说,还因为作者在大自然的恬静的美面前感到了战争的不自然。作者写道:“难道人们在这美丽的世界上,在这无垠的星空下生活,会感到挤得慌吗?难道在这迷人的大自然中,人的心里能够留存愤恨、复仇或者非把同胞灭绝不可的欲望吗?人的心里一切不善良的东西,在接触到大自然,这最直接地体现了美和善的大自然的时候,似乎应该荡然无存啊。”
  不过,自然界也并不总是这样恬静和温柔的,它也有动荡和残酷的一面。如此来看,人类的战争也就不是完全不自然了。只是,武器的飞速进化已使今天的战争变得无比凶险,失去了本来可能有的游戏和锻炼、洗礼的意味。今天的人们其实已经打不起一场大的战争了。他们不能不怕那应该怕的——几个大国之间的战争将很可能导致双方乃至人类的“同归于尽”。
  勇敢的艺术也是恐惧的艺术,是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处理自己的恐惧的艺术。而最大的一种勇敢也许是“勇于不敢”(老子语)。
  今天小的战争仍然不断。1852年的小说中描写的那次袭击是俄罗斯人和车臣人的战争,现在车臣人又和俄罗斯人打仗了。由于双方武器、通讯和实力的悬殊,车臣人这次选择了恐怖主义。
  如果敌对双方实力接近,往往会按照同样的规则来通过战斗一决雌雄。但在双方实力极其悬殊的斗争中,没有希望通过武力取胜的一方可以有两种不同于对方规则的选择:一种是从上世纪末开始盛行起来的绝望抗争和“圣战”的恐怖主义,是尽量地狠;而另一种则是尽量地弱,如甘地、马丁·路德·金在上世纪中叶的选择,即选择非暴力的反抗,力图通过和平的抗争、通过只在身体上损害自己来诉诸多数的正义感、诉诸社会舆论、唤起某种紧张和压力,也包括唤起对方的正义感来取得胜利。他们所领导的运动的确都胜利了。但人们当然也会注意到:他们面对的是自由民主的社会,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是在这种社会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属于这一社会孕育和主导的宗教与文明。将自己作为人体炸弹的人们不害怕死亡——自己的死亡和他人的死亡,但默默地静坐和绝食,等着挨打且准备决不还手的人们需要更大的勇气。
  
  死都不怕,是否就什么都不怕?
  
  《台球房记分员笔记》这部小说的构思和布局使人想起鲁迅的《孔乙己》,也是以一个卑微的类似于伙计的人物的眼光,展现了一个经常到这个场所来的没落者的悲剧故事。不知鲁迅是否从这个故事得到过启发?
  一个富有英俊的贵族青年就因为深陷进赌博的恶习,最后穷途潦倒,不能自拔,终于自杀了。耐人寻味的是他最后写下的“遗言”。他说:“我并没有败坏名誉,没有倒运、没有犯任何罪,可我的所作所为比这更坏:我毁了自己的感情、自己的智慧、自己的青春。”他也曾有过美好的愿望和理想,和实现这一理想的相当优越的条件:财富、出身、地位、名声和教育。但他却像被一张肮脏的网给裹住了。他也曾多次想改弦更张,但是,“当我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不由自主地忘记了自己的信念,再也听不到内心的声音,又堕落了。”而他之所以老要和人在一起,是因为他在孤单一人的时候难受,他害怕独自静处。
  可是有时必须与人隔离。有时必须一走了之。但比起将导致他死亡的堕落来,他甚至更害怕孤独,他无法接受一种与人隔离的智慧,哪怕暂时的隔离。
  并不是不怕死,就什么都不怕了。
  并不是不怕死,就一定不是懦夫。
  困难、痛苦、绝望……有时比死更可怕。否则就不会有自杀者了。
  坚韧地活着,常常比赴死更需要勇气。所以有人说:“你看到几乎所有皱纹满面的老人,都应该肃然起敬,因为他们在自己漫长的生活中,几乎注定要经受许多困苦,但他们坚强地活过来了。”
  最悲哀的是,这位青年即便在写这份遗言的时候,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他自觉到这临近的死亡仍然没有使他的灵魂升华,他依然是用别人眼光去看、去想,他想象明天棺材外将是一幅什么情景,人们将怎样议论他的死,以致他不能不绝望地叫道:“人是不可理解的创造物!”
  他还有无穷无尽的忧虑和担心,他还有无数琐碎的“怕”,但却不怕死!
  
  普通人的勇敢
  
  有关塞瓦斯托波尔保卫战,作为亲历者的托尔斯泰一共写了三篇故事。第一篇是描述1854年12月保卫战初期的战事;第二篇是讲1855年5月的激战时期,第三篇是讲8月的撤退。它们都是在这之后不久写的,有点像是报告文学,但这是亲身参加战斗的人的报告文学。
  第一篇写到战争的真相是流血、痛苦、和死亡,而不是雄赳赳气昂昂的队伍,没有战鼓咚咚、军旗飘扬和骑着骏马的将军。当然,人们会这样的安慰自己:对痛苦也别想得太多,这痛苦多半是因为人想的缘故。和那么多人的死亡和痛苦比较起来,一个人的痛苦也就算不了什么了。这篇故事中,没有出现一个有名有姓的人,你所看到的都只是平凡的人们在乎静地从事平凡的工作。作者从后方码头、医院一直写到最前线的堑壕、棱堡。这是一个正在奔赴战场的人的视角。路上你会突然感到炮弹就在你近旁呼啸了,来复枪的子弹也在你身边嗖嗖掠过,你如果下到旁边的堑壕中一定会安全得多,但是那条堑壕里充满没膝的烂泥浆,于是,人们宁愿走这条比较危险的路而不愿涉过烂泥浆。死并非始终令人们最害怕、最想逃避的东西。有时人们仅仅因为怕累、怕困、甚至怕脏而冒死的更大危险。“每天七八个人。”棱堡的指挥官会这样冷漠地打着哈欠告诉你每天被炸死的人数。
  最有意义的是第二篇故事,写到了普通人的勇敢,更多的表现出一种超越了狭隘的爱国主义的对战争的质疑。主人公米哈伊洛夫上尉其貌不扬,身材甚至很难看,他一会儿幻想着自己如何逐级晋升到将军,一会儿又怀着近似恐怖的心情突然想起他今天就得跟连队到堑壕去过一整夜,觉得自己今天必死无疑。到前线传令的副官说这些穿着肮脏的内衣、满身是虱子、手也不洗的人怎么能够是勇敢的,他们不可能有“贵族的那种美妙绝伦的英雄气概”。卡卢金在前线虽然充满恐惧,但在有人的场合却故意不在炮弹来时卧倒。他在前线的棱堡只呆了几十个小时,就觉得自己比呆了半年、素以勇敢著称的指挥官还勇敢。然而,勇敢并不是鲁莽,勇敢更多地是一种坚持,是一种忍耐。
  那些好战的将帅们是勇敢吗?作者写道:“我真爱听把一个为了自己的功名富贵而使千百万生灵遭受涂炭的征服者叫作恶魔。”而那些只是为了多添一颗星或是多拿三分之一薪金,就愿意立即挑起一场战斗、杀死上百个人的军官也都是“小魔鬼”。
  作者也写到战争间隙中的收尸。几小时以前还满怀形形色色崇高或渺小的向往的人们成了几百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四肢僵硬地躺在棱堡和堑壕分开的那带着露水的、鲜花盛开的山谷里。双方休战,各自的士兵到战场上来收集己方的尸体运走。双方成百上千的士兵彼此交谈、相视而笑,互相帮助,但不久又回到各自的阵地,收起白旗后就将要互相杀戮。这些人谁是恶人呢,谁又是英雄呢?
  所以,作者说他常常有一种奇想:如果交战的双方各自向对方建议都从军中撤走一名士兵,那会怎样呢?如果双方同意,就这样不断撤走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直到双方的军队里都只剩下最后一名士兵,就让他们来厮杀和决定胜负,那会怎样呢?这像是奇谈怪论,但并非就不合理,两万对两万、八万对八万、为什么就不可以一对一的决战呢?托尔斯泰认为,它甚至更合理得多,因为它更人道。
  这个主意许多人都想过,甚至也部分地实行过——比如古代战争首先由将领或勇士在阵前交战,大战数百回合,而他们的厮杀往往也决定这一仗的胜败;但战争还在继续。也许应当由最高决策者来一对一地决斗,那样才可以真正验证他们的勇气。


一个阅读者的内心独白
■ 潘小松
  一本很时尚的杂志2006年1月号随刊赠送漂亮的烟盒。我对时尚并不太热衷,却因为喜欢那烟盒而买了这期杂志。人消费的非理性由此可见一斑。消费世界是无序的,所以不喜欢时尚的人买时尚类杂志也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我对金融大亨的故事所知甚少,却无意间在这本杂志里读到关于索罗斯生平的一篇文章,并且还很喜欢它。索罗斯说:世界是无序的;人只能在无序中求生存。我的感觉是:眼下的阅读也是无序的。阅读的无序也反映世界的无序和消费的无序。所不同的是:阅读的无序很可能是阅读活动比较高的境界。法国人管意识流文学手法叫内心独白。这两个词儿中文的翻译都说得过去,所以不用附上英文法文,如此我们自己的语文显得干净利索点。乔伊斯和普鲁斯特都认为人的内心活动是无序的,所以反映内心活动的文字不应该有序。我至今不明白那块小马德莱娜蛋糕怎么就孕育了长河一样篇幅的《追忆逝水年华》。普鲁斯特有一个说法我倒是承认的:只有记忆中留存的东西才有文学价值。照此推下去,其实也只有在记忆中留存的阅读才算是阅读。假如需要回头核查,就意味着至少那一遍的阅读效果就不十分好,或者是书写得没有好到让人记住,更或者阅读的人对那一部分要核查的内容兴趣有限。我常常发现躺在沙发上构想文章的时候,思绪和看过的书的内容如行云流水般顺畅;一旦要引用书里的东西尤其是要核查出版机构和出版年月之类,文字就艰涩阻碍起来。假如读者发现我们卖文稿的人文章越写越不好看,一部分原因要到这里去找。特别是要告诉别人读什么书和自己在看什么书的写文章的人,这方面麻烦更大。阅读其实跟吃饭喝水一样有餍足的时候。即便是跟九天仙女谈恋爱,也有够的时候。因此,也是阅读者的你,怎么能指望另一个阅读者每天都能给你指出美女的身段哪一块最有韵致呢!你只能劝他节食,找找味觉,再给人推荐美食不迟。
  编辑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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