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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天就那么靠在床上; 倒顶舒服的; 而且吃病号饭; 不吃窝窝头; 连家里送的荤菜、沙锅; 都准许端进去。就这样他在里边呆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
第二年七月初; 管理员喊他到办公室去说:
“你准备准备; 今天下午放你回家。”当时他里面有一个意思:“神不让我出去; 我出不去。”他不知道这是圣灵告诉他的; 回到监房; 就跟没事一样; 果然那天下午没有放他出去。到了中旬; 管理员又把他找了去; 问他说:
“上次说放你出去; 没有放你; 你有什么想法?”
“我没有什么想法。”他说;“我在这里多呆一天; 必有一天的好处。”
“上次我们手续没办好; 把事情耽误了。今天下午放你出去。”
“好!”他就回监号了。里面还是那个意思:“神不让我出去; 我还是出不去。”果然那天还是没有放他出去。
到了下旬; 他有个想法:“我要是在七月廿五日出去; 那多好啊!”七月廿五日是王明道先生的生日; 是个纪念日。有了这个意思以后; 他就盼着这天出去。到了那天; 从早晨等到下午三点半; 一点儿消息也没有。他想: “算了; 没指望了。”到了四点来钟; 当啷一声门打开了:
“李再生; 收拾东西!”他还以为要调号呢; 管理员又叮嘱了一句;“把东西都收拾好; 不要遗漏什么啊!”他把东西收拾了一个大包袱; 往肩上一背; 就出了监房。到了办公室; 他们给他理发; 还用刀子刮脸。管理员说:
“嗨; 李再生; 你胖了; 你知道吗?”
“那; 咋不胖啊?”他说;“不胖; 对不起政府嘛! 我一天到晚尽吃好的; 吃了没事干; 那; 还能不胖?”
“好了;”管理员说;“你总算不错; 胖了; 你回去吧!”
“那我就谢谢了。”他说完了; 背起包袱就走。出了大门; 他放声歌唱:“昔日所唱诗歌今日我愿仍高唱; 荣耀归神; 哈利路亚! 。。。。。。”一边走; 一边唱; 一直唱到北大医院门口; 雇了个三轮车; 把他拉到家里。
一到家里; 就倒土扫街; 什么活儿都干。一个姓李的街坊对他说:
“我坐了三个月的监; 回来躺了半年。你坐了一年的监; 回来若无其事。”
“那怎么说呢?”他说;“我再想找这样的好事都没有了: 吃饭不花饭钱; 住店不花店钱; 还有公费医疗。你们哪; 真是想不开。跟你说实在的; 我还没呆够呢!”
回来以后; 事情倒是不胜其烦。今天来个电话; 找他去问问这个; 明天又来个电话; 找他去问问那个。有一天他嫌烦了; 把小包一背; 就上监狱去了。到了门口; 他就想要进去; 门警拦住他说:
“你干什么?”
“我要回来; 在里头呆着啊!”他说;“我在外头呆着不如在里头轻省。左一个电话右一个电话; 这儿一趟那儿一趟; 叫我干这干那; 我没工夫; 我不干。”
老管理员出来说:“嗳; 现在你没条件了。”
“不行; 我没呆够; 我要回来。”
从那以后; 再没有人来找他的麻烦了。
第 二 十 三 章 深 陷 泥 沼
经过几十次的审讯,到一九五六年春,王先生已经向政府承认了至少十二条罪状。在这许多的罪状中,除了反对三自会是事实以外,其余的全是谎言。“反对三自会”是他一进监就承认了的。“包庇反革命”是在审讯员的启发下交代的,本来不能构成他的犯罪,只是因为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也承认了。另外两样罪名ΔΔ离间教徒与非教徒的关系和鼓励信徒与政府对立,是因为李处长否认曾经对他说过的那些话,他也只好承认那是自己的罪。
接下来,他又承认了“破坏三反运动”的罪。本来他是非常拥护三反运动的,只是因为在三反运动中确有说谎和欺骗的事,他曾向人说过这些事,就成了诬蔑三反运动。基督徒会堂有个信徒,从来没有贪污过一分钱,却被说成是个大贪污犯,关在一个极其窄小的房间里,只能坐着,不能躺下,日子一长都坐出痔疮来了。后来他实在忍受不住,就承认自己贪污了一个很大的数字,并且答应退款。出来以后,他不知如何是好,乃去请教王先生。承告以应实事求是,向政府坦白翻案,他就这样作了。结果也没事,说明他确实没有贪污。王先生把这事讲给一些信徒听,大家纷纷议论,都说不该这样无故折磨人。这就构成了王先生诬蔑三反运动的罪。
他还承认“破坏抗美援朝”和“破坏兵役法”的罪。抗美援朝时期,教会有个青年人问王先生:
“基督徒是否可以参军?”
王先生说:“基督徒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看法:有的认为可以当兵,保卫国家;有的认为既是基督徒,主说过‘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那就不可拿刀去伤害别人,所以这些人就宁可坐监,也不当兵。我是主张基督徒不能参加战争。”这些话解放前他也讲过,但现在就是不能讲。他既然讲过这样的话,就得承认破坏抗美援朝和破坏兵役法。
还有,他承认“对吴耀宗先生进行人身攻击”和“反对基督徒自己发起的三自爱国运动”是罪。在他所写的为真道争辩的文章中曾提及吴先生是现代派(即不信派),是假先知,这就构成了人身攻击的罪。至于说三自爱国运动是基督徒自己发起的,王先生说那根本不符合事实,因为吴耀宗先生逝世后,上海曾给他开过一个追悼会。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张承宗先生致悼词时清清楚楚地说,吴耀宗先生是在毛主席和周总理的关怀和教育下发起了三自运动。所以这个运动不是中国基督徒自己发起的,而是吴耀宗先生发起的,但这个话就是不能说。一说,就犯了“反对基督徒自己发起的三自爱国运动”的罪。甚至王先生在一九五一年所写的《基督徒与婚姻》一书,因为内中说“基督徒不可离婚”,就构成了“破坏新婚姻法”的罪。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许多根本不是罪的罪名,他都一一扣在自己头上。他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陷下去,愈陷愈深,怎么也起不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政府布置了一次特别审讯,叫他把自己交代的假罪行全部供认一遍,藉以提高他认罪的觉悟,并且教育那些敬爱王先生的人。
那天审讯室里阴森森的。从王先生念罪状时那个颤抖的声音,可知他内心是惊恐万状的,因为从他交代的十二条罪状看,解放以来的历次革命运动,几乎没有一个他不反对的,简直是“罪大恶极,反动透顶”。这样的人该受什么惩处,他自己当然很清楚。所以他心里惧怕,是可以想象的。
这次审讯,政府暗中录了音。审讯以后,就把录音带送到北京各个城区去,放给基督徒会堂的王明道骨干分子们听,然后叫大家发言,进行讨论。在西城区的讨论中,王晓彤姊妹站起来说:“过去王明道是神忠心的仆人,他讲道完全按照圣经。如果他真的承认这十二条罪状,那他就不再是神忠心的仆人了。”别人听了,都希奇她怎么那么大胆,敢这样讲话。那是主加给她力量,她什么都不怕,她已经打好了小包袱,天天在家等着逮捕。好些天晚上睡觉,她都不脱衣服,准备随时跟着警察走。但神不允许的事,就是临不到她。
那天她发言之后,在场的负责人说:“我们欢迎王晓彤先生讲心里话。”会后,共产党西城区委派了三位干部到她学校里去跟她谈话,劝她和王明道划清界线。一位干部说:
“王明道是反革命分子,你必须跟他划清界线。”
“不,”她强调说,“王明道是神忠心的仆人!”
“政府已经定他为反革命分子,你必须同他划清界线。”另一位干部说。
“一个人好不好,”她反驳说,“你要去问那些与他常在一起的人。我家就住在基督徒会堂的对面,基督徒会堂的每个聚会我都参加。我还常同王先生谈话,他总是耐性地听。我问他什么问题,他都一一给我解答,而且态度是那么温柔,那么有耐心。我在街道作宣传工作时,曾有两次想批判信仰,都因听他讲道,信心又恢复了。他真是主忠心的仆人!”
他们三个人轮流地劝她,可是没能说服她。她是一个反对三自会非常激烈的人,一九五五年王先生夫妇进监后,基督徒会堂参加了三自会,她就写信声明退出该教会,因为她认为教会参加三自会,就沾染了污秽,就是淫妇。从这里我们看见,尽管王先生跌倒了,信徒们却因他所传讲的真道站立得稳。他们跟从的不是王明道这个人,而是他所传讲的真理。
那次审讯过后,政府叫王先生写了一份材料:《立功赎罪计划》。那份材料交上去以后,政府认为逮捕王明道的使命已经完成,就准备释放他了。王明道先生出狱的日子指日可待。
第 二 十 四 章 释 放 王 明 道
王先生答应演戏传道以后,政府就开始考虑什么时候释放王明道了。但对王先生来讲, 什么都是未知数:出监以后怎么办?是不是参加三自?不参加一定还得进监,参加了又怎么办?更重要的,王太太的意见如何?能不能和他意见一致,同走这条路?这都是他脑子里考虑的问题。到了五月份,审讯员授意叫他给王太太写封信,由他们转过去,他就写了这么一封信,大意说:“我已经向政府承认了我破坏三自爱国运动和诬蔑政府信仰自由的宗教政策,。。。。。。 希望你也有转变。”
王先生此时处于一个软弱和彷徨的状态,殷切希望从王太太得到一些帮助。可是她没有回信,当然叫他很失望。
八月廿七日,虽然尚未正式宣布,可事实上政府已经决定释放他们了。监狱的医生王大夫把王先生叫到院子里去,对他说:
“从今天起,你可以改吃病号饭。”
“我没有生病,为什么吃病号饭?”王先生不解地问。
“叫你吃,你就吃,不用问为什么。”
病号饭只吃米饭和馒头,不吃窝窝头,有时还吃大包子。这一下,生活上可真是一步登天了。
大约也在此时,政府给王太太换了房间,每天改吃特食,并且还给她订了一份报纸。监里的大夫对她说:
“你可以开条子,买些对你身体有帮助的东西。”于是她就开了一张条子,要买点铁蚕豆和葵瓜子。大夫看了她的条子说:
“这怎么行?你不会买些饼干、奶粉、苹果、梨。。。。。么?我可以给你买去。”她原没有想到还可以买这些东西。既然可以,她就照大夫所说的写上去了。
从前在家里时,王太太是不看报的,现在专门给她订了一份报,她就天天看报消遣。一年的二十四个节气就是在这时背熟的。还有,简体字刚刚发表出来,她就从第一个字抄到最末后一个字,一笔一划地写了两遍,她的书法在监狱里也进步了不少。当时她并不知道政府就要释放她,所以有时还检查检查自己的思想,看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没有?其实人家并没有要求她,只是她自己想到什么就写写罢了。
过了半个多月,到九月十四日,审讯员又提讯王先生,对他说:
“你和刘景文都交代得很好,明天你们可以见见面。”他听了这话,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他又能见到老伴了,惧的是这就证明要释放他了。放了以后怎么办?他已经答应出监以后参加三自会。如果不参加,肯定还得进监。他一想到再进监,就十分害怕。
十五日,管理员把他喊到会客室去,一会儿把王太太也带进来了,对他们说:
“你们两个人把罪行都交代了,政府对你们宽大,过几天你们就可以出去了。你们在这里见见面,彼此谈谈,看出去以后作什么?”
两人见了面,说不出来是哭还是笑。王先生坐在椅子上,拉着她的手,半晌说不出话来。王太太一见到他,就看见他脸上那个苦啊,苦的没法说,世上就没见过这么苦的人。她觉得他的思想就像树枝子相互叉住了一样,怎么也解不开。过了一会儿,王先生说:
“我对神的信仰出了问题了,我已经答应政府参加三自会了。”
“我们没有神怎么活着?参加三自,你这个性格不行的,你参加不了的。”王太太深深知道他这个人是没有办法参加‘三自’的。
“那有什么办法?人家叫我们作什么,我们就得作什么。”
他们不敢多谈什么,怕被人听见,话就停到这里了。谈完以后,管理员把王太太喊去,问他们谈话的情况:
“怎么样?你们谈得怎么样?”
“他跟我说,他的信仰不行了,他还要参加‘三自’。”王太太说,“我们一直就是信靠主的,不信靠主怎么能行啊?”
“他要参加‘三自’了。”管理员说。
“他参加不了的,没有办法参加。”王太太说,“人家都能敷衍敷衍,试试看,他这个人的性格不行的。这可麻烦了!”
“不要紧的,不要紧的。”管理员紧跟着说。
“他怎么还能讲道啊?”王太太坚持说,“自己对神都信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