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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教理(佛协-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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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分是无记性。还有种子同而界系不同,例如第八识缘取定果色,心所所缘和见
分同,然而心王所缘的定果色是上界系,而第八识是欲界系。
  (黄忏华)



  唯识四分

  四分是唯识家为阐明诸识作用的各方面,根据唯识义理来区分的。四分是:
一、相分,二、见分,三、自证分,四、证自证分。

  唯识家说一切有为无为法(即宇宙万有)皆非离识别有自性。识的意义是了
别,就是分别了达(也就是认识),所了别的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叫作境
(或事物);能了别山河大地等境的作用,叫作识或者心。能了别和所了别皆不
离识,所以说是唯识。

  诸识的心王心所起了别对境的作用时,其自体必定起四种差别,叫它作四
分。分是分限区域的意思,即心心所发的自体生起时,皆变现似所缘和似能缘二
相,所变现的似所缘相,叫它作相分(就是对境);所变现的似能缘相,叫它作
见分(就是认识作用);相见二分所依的自体有证知见分的功能,叫它作自证
分;证自证分有证知自证分的功能,叫它作证自证分。四分说是唯识一家独特的
主张,也是唯识家精密的学说之一。

  一、相分。相的意义是相状,就是境界的相状(也就是外界的事物映现在认
识主观之前的相状),例如眼识缘取色境有显色形色等相状,耳识缘取声境有合
意不合意等相状,鼻识缘取香境有香臭等相状,舌识缘取味境有甘辛等相状,身
识缘取触境有坚湿等相状,第六识缘取法境从而有色心等相状,第七识缘取第八
见分带我法的相状,第八识缘取种子、五根、器界也各带其相状。

  二、见分。见是照知,是说对于境相识知分别的功能,例如眼识别色、耳识
别声、鼻识别香,八识见分各识对所缘境,能够各别照事明白,所以把它叫作
见。

  三、自证分。证是证知,所谓自,指前见分,见分是第三分缘外之用,体即
第三分,非他物,所以叫作自;此第三分,更证知前见分的作用,所以叫作自证
分。例如自知见色闻声等,即证知见分所已经分别者的作用。

  四、证自证分。自证指前自证分,更确证前自证分的作用叫作证自证分,即
是从自证分更起能缘的作用返照前自证分。但证知这个证自证分的作用,仍是自
证分,所以第三第四两分,互为能缘所缘。

  四分虽然都是识自体的作用,然而其中第三自证分是诸识的自体,相见二分
所依,所以它对其余的三分,又叫作自体分。

  唯识家又把心识的能缘所缘作用分作能量、所量、量果三量,量是量度,把
心识正量度境相的作用,叫作能量;把被心识所量度的境相叫作所量,而量果是
量度成满即量度已办的作用。把这个三量配合四分,就有四重意义:一、见分缘
取相分时,以相分为所量,见分为能量,自证分为量果。二、自证分缘取见分
时,以见分为所量,自证分为能量,证自证分为量果。三、证自证分缘取自证分
时,以自证分为所量,证自证分为能量,还以所量自证分为量果。四、自证分缘
取证自证分时,以证自证分为所量,自证分为能量,还以所量证自证分为量果。
由这个四重的分别看,就相




分只是所量,见分通能量所量,后二分通能量所量及量果。

  以上所述的四分说,是护法论师一派所论定。护法以前的唯识论师中,对于
四分互有废立。就中安慧论师立自证一分说,以为依他起的诸识,只有自证分就
是自体分一种,见相二分本来无体。由无始以来的虚妄熏习,在依他的自体分
上,变似所缘的境相而现,叫它作相分;又变似能缘的作用而现,叫它作见分。
概括说,即见相二分都是由遍计所执从自体所现的无体法,只自体分一种是依他
的有体法。

  其次,难陀论师一派,立相见二分说,就粗相说,只是见分和相分相对,认
识就成立,另外不用假定自体分等作用,所以难陀等据世亲、无性两《摄论释》
之说,“但立见相以为依他”,不在此二分以外更说三分四分。难陀等在见相二
分之中,以见分为能变的识体,由这个识体转似外境相现,叫它作相分,所以
“此相分体实在于内,不离于识”。

  其次,陈那论师一派,折衷安慧派和难陀派,立自证、见、相三分说,以为
相见二分必有所依自体,假如没有自证分,相见二分应相离而有,即成别体心外
有境。所以立自证分为第三分,而以相见二分为依这个自体分而起的作用,如
《成唯识论述记》说:“护法等(等取陈那论师一派)云:谓诸识体即自证分转
似相见二分而生,如一蜗牛变生二角,此说识体是依他性,转似相见二分非无,
亦依他起。”又说:“若无自证,二定不生;如无头时角定非有,及无镜时面影
不起。”简单说:就是这三分都是依他的有体法,离开自证一分,相见二分不存
在。

  但心心所识别对境的作用,假如仔细分别,又应当有四分,所以到护法论师
一派,更在陈那的三分说上,加第四证自证分为证知自证分的作用,所有能量必
有量果,就是证知能量的作用。见分为所量,自证分为能量,假如没有证自证
分,就自证分没有量果,所以应当别立证知自证分的证自证分。慈恩宗以此四分
说为一宗的正义。在这里举一个譬喻,即相分如绢布等,见分如尺度等,自证分
如数知其所量数的尺寸,证自证分如证明其结果的正确。然而也有就护法四分说
加以非难的,说假如对于自证分立第四证自证分时,对于证自证分就也应当推定
有证知它的作用而立为第五




分,如此,将更立第六分第七分,循环无穷。但依护法的义旨,自证分和证自证
分,是互相返照的相证作用:自证分缘取证自证分时,即以所缘的证自证分为量
果;证自证分缘取自证分时,亦即以所缘的自证分为量果。确证证自证分的即自
证分。如以尺量绢布的是自证分,确证所量的结果正确的是证自证分,而证明确
证不误的又是以尺量绢布,所以不须更立证明证自证分的第五分。

  四分说的典据,是《佛地经论》卷三(《成唯识论》卷二所说乃引用经
论),如《佛地经论》说:“《集量论》(陈那造)中辩心心法皆有三分:一、
所取分,二、能取分,三、自证分。如是三分不一不异,第一所量,第二能量,
第三量果。若细分别,要有四分其义方成,三分如前,更有第四证自证分。”又
说:“定有见分照所照境,有自证分通照见分、证自证分,证自证分照自证分故
亦定有。”并举《密严经》“众生心二性,内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缠,见种种差
别”颂(唐地婆诃罗、不空两译略异)为据,说四分中:初相、见二分是外(相
分似外,见分缘外,所以说是




外,并非说其体是外),后自证、证自证二分是内(后二分都缘内,所以说是
内),从此内外两缘各分能所,即相是所缘,见是能缘,自证是所缘,证自证是
能缘,合成四分。
  (黄忏华)



  四智

  四智,具云四智相应心品,又简称四智心品,意即与四智相应的一聚心、心
所,是菩提的四种德能,亦即佛的四种智慧,是转有漏的第八识、第七识、第六
识,及前五识,如其次第所得:一、大圆镜智,二、平等性智,三、妙观察智,
四、成所作智。陈真谛译《摄大乘论释》卷十三作显了智、平等智、回观智、作
事智。隋笈多译《摄大乘论释论》卷九作镜智、平等智、正观智、作所应作智。
唐波罗颇密多罗译《大乘庄严经论》卷三作镜智、平等智、观智、作事智。

  大圆镜智是转有漏的第八阿赖耶识聚所得的无漏智。这个智,远离一切我
执、我所执及一切所取、能取的分别,能缘的行相及所缘的内境都微细难知,而
于一切境界能不愚迷、不忘失(常现前)。性相清净,远离一切有漏的杂染,为
一切纯净圆满的色心现行功德所依,又摄持一切清净无漏功德的种子,能现能生
自受用的佛身、佛土,及其余三智的影像。无间无断,穷未来际,犹如大圆镜,
能映现众多的色像。如《佛地经》说:“大圆镜智者,如依圆镜,众相影现。如
是,依止如来智镜,诸处(即六处)、境(即六境)、识(即六识)众像影
现。”这个智,内缘取自体功德




的种子,外缘取一切真、俗所知境界。就缘真即缘取真如的方面说,是无分别
智;就缘俗即缘取其余境界的方面说,是后得智所摄。其体是一,随义用的差别
分为二种。了俗由证真,证真为先,然后缘俗智生,所以把这个后生的缘俗智称
为后得智。或者和后得相似,称为后得智。其余的平等性智,妙观察智亦是如
此。

  平等性智是转有漏的第七末那识聚所得的无漏智。这个智远离二执,观染净
诸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由此安住无住涅槃,经常和大慈大悲相应,随十地菩
萨所乐,示现他受用的佛身、佛土等影像。又是妙观察智的不共所依。这个智周
遍缘取一切真俗境界。

  妙观察智是转有漏的第六意识聚所得的无漏智。这个智善观察一切诸法的自
相及共相,无碍自在(《佛地经》说:“谓于一切境界差别常观无碍”)。又摄
藏无量陀罗尼(总持)门、三摩地(定)门,及所发生的六度、三十七菩提分、
十力、十八不共法等无量功德珍宝,在大众会中,能现一切自在作用,转大法
轮,断世间一切疑惑,令诸有情皆获利乐。这个智周遍观察一切法的自相、共相
皆无障碍,所以也是周遍缘取一切境界。

  成所作智是转有漏的眼等前五识聚所得的无漏智。这个智是为想方便利乐地
前菩萨及二乘、凡夫等一切有情,周遍在十方一切世界,示现种种无量无数不可
思议的变化身、土等三业,成就本愿力所应作的八相成道等事。这个智也能周遍
缘取一切境界,然而随意乐力或缘一法,或缘二法,或缘多法。

  四智虽然各各定有五遍行、五别境、十一善及心等二十二种心法(《佛地经
论》卷三作二十一种)相应,然而在佛地一切心心法的分位所现起的各种功德
中,智即别境中慧心所的作用最为殊胜,所有其余的有为功德都是智的差别,所
以以智为名。如《佛地经论》卷三说:“智有四种,谓圆镜等,于佛果地诸心心
法分位所现诸功德中,智最殊胜,以智为名,总摄一切有为德故。”又四智,如
上所说,是如其次第转有漏的八、七、六、五识所得。如《佛地经论》卷三说:
“转第八识得大圆镜智相应心,能持一切功德种子,能现能生一切身、土、智影
像故。转第七识得平等性智




相应心,远离二执自他差别,证得一切平等性故。转第六识得妙观察智相应心,
能观一切皆无碍故。转五现识得成所作智,能现成办外所作故。”然而《大乘庄
严经论颂》卷三说八、七、五、六识、如次而得故。无性《摄大乘论释》卷九也
说转五现识得妙观察智,转意识得成所作智。对《庄严论颂》所说,有两种解
释,第一《庄严》是不依次第而说,并非说转第六识得成所作智;第二是《庄严
论》中据第六识能作神通等事业,所以说得成所作智;前五识到果位才能够观
察,所以说得妙观察智。对《无性摄论》所说,《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七末说
“无性二释,各随一义,不违二




论”(《唯识》、《庄严》)。然而《佛地经论》(卷三)评破转前五识得妙观
察智,说说法除疑,周遍观察,不是前五识所能。总之,以《唯识》、《佛地》
等论所说为正义。智虽然不是识,然而依附识而转起,以识为主,所以说是转识
所得。又识的意义是分别,智的意义是决断;在有漏位中,智劣识强;在无漏位
中,智强识劣。为劝勉有情令依智舍识,所以说转识得智。

  四智是道谛所摄,所以只是无漏,即诸佛的功德及身、土等,皆是无漏的种
姓所生。诸佛已经永远舍弃一切有漏法的种子,虽然有示现作生死身、业、烦恼
等,和苦、集谛相似,然而实在是无漏道谛所摄。

  四智的种子,皆无始时来法尔本来具有,依附第八阿赖耶识,前灭后生,相
续不断,不是现在从熏习所生,此即大乘二种种姓中本姓住种姓,《成唯识论》
卷九说:“谓无始来依附本识(第八识)所得无漏法因。”发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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