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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演戏的根源,是基督教传统信仰与极端功利主义之间的紧张。基督教是美国人的精神名片,是名义上的价值主流;而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是实际上的主导价值观。美国人从近代走向现代过程中产生了精神蜕变,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取代了基督教的核心地位,但是基督教的正统地位依然被保留。功利主义者掏空了基督教的价值内核,保留了基督信仰的空壳地位,从而产生了美国式的“名实分离”——基督教正义与极端功利主义的分离,导致美国人在公共领域里逢场作戏,特别是涉及信仰和价值领域演戏,说一套做一套。
美国人演戏囿于信仰和职业能力这两块,不似中国人演戏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从这一点上说,美国人演戏容易看透,但凡涉及“耶稣”、“正义”、“人权”,不轻信便是。或者拿起鲁迅“推背法”,从反面推导真相。他说耶稣就是亵渎,他说正义就是贪婪。
弄虚作假
逢场作戏往前走一步,便是弄虚作假。这一步乃是诉求真利益,譬如,钱与权,不再是演戏务虚。
有一座小村庄,几个村干部早就盯上村里砖瓦厂欲据为己有。1995年,国家鼓励农村集体企业改制,建立村民股份合作企业,此乃天赐良机。几个村干部遂趁机向村民们“宣传”上级政策,然后做一个假账,超低廉价地将砖瓦厂变成自己名下的合伙企业。捞到好处后,年底尚可向上级写总结汇报,又成了“推动改革”“办实事”的政绩。
演戏一旦存心蒙人,诈骗牟利,就变成做假。因循逢场作戏的文化传统,中国的做假也戏味十足,与演戏难解难分。演戏和做假,既相通又相异。演戏要假戏真做,做假也要借助表演,二者密不可分,不过它们有一道楚河汉界——利害关系。演戏无关乎利害,只关乎面子应酬,是逢场作戏。戏是艺术,艺术则无关功利。做假绝对关乎利益,利益是做假的动力,做假是谋利的手段。逼近利益的演戏,便是做假;无关利益的做假,才是演戏。
做假在中国,主要集中在官场和商场。在朝为官,对上虚报政绩,掩盖过失;对下编造税名,强行摊派。这已成为历代官场的老大难。做假导致官方的社会统计数字丧失信度,朝廷决策丧失依据。譬如,《二十四史》里粮食、人口、耕地数据,不少地方前后抵触,许多官员根本不调查当年粮食、土地和人口变迁,而是抄袭上年数据,稍作随机增减。
当代也有许多种假执法,一些投机钻营的官员,借执法之名行敲竹杠之实,四处敛财。一些地方的交警、路政、计生、工商、税务、城监皆不乏其例,一旦贿赂到手,就网开一面。一个交警私下里透露,他没钱就上公路提款。依他的说法,公路就是他家提款机。一次,一位倒霉司机只塞了100元给他,他装腔作势嚷道:“你把‘政府’看成什么人,就这么容易让你糊弄?!”司机再加100元,他不吱声了。假执法的腐败问题,当然不能以偏概全,但每日浏览媒体,也知情形不轻。
做假已经不是个人的道德问题,而是大规模的社会结构问题,反映了社会运行的裂痕。
当代中国的做假,已至无以复加地步。作为一个中国人,每天看到的、经历的、听说的、从传媒获知的造假案件,像洪水一样汹涌袭来。曾有一段时间,作者不敢读媒体造假报道,实在骇人听闻。譬如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每期看后心惊肉跳。
这里摘一段《杂文报》说假账:
面对假账泛滥,财政部会计司高一斌处长痛心地断言:中国的会计造假水平已达世界一流。对各地报上来的数字,总理指示“挤水分”。假账成为公害,恐怕没人否认这一事实。股市虚假报表,东方锅炉、蓝田股份、大庆联谊、广东飞龙……去年底财政部查了100家国企,81家虚列资产37亿,89家虚列利润27亿。审计署1999年查出,12个省国税系统违反税收法规金额93亿元;水利建设资金挪用30亿元;工商银行系统和建设银行总行及19个省市分支机构资产负债普遍不实;73家国有企业损益不实,国有资产流失70亿;18户企业假破产逃废银行债务19亿元,假账比比皆是,没几家企业、没几个地方敢说自家账清白,敢让人随便查。
以上是官场和商海做假一瞥,然而,做假岂止限于官场商海,“全民做假”当属另一番景象,有深圳作家王四四文章《我们现在还相信什么?》为证。这是一份令人窒息的文字。窒息,因为赤裸裸的真实,严重到让我们质疑生活的意义。读罢这篇札记,作者将原先精心准备的一手素材大都放弃,权用这篇充实的杂文举证:
天亮了,我起来。早餐想下楼吃油条,不敢,怕潲水油和洗衣粉。去了单位先看报纸,什么地区什么企业增长多少多少,不敢相信,因为数字出干部。然后去开会,台上的人讲得很好听,不敢相信,因为在会下人们从来不是这么做的。下午去医院看病,有高级职称的叫专家门诊,不敢相信他们是专家,更不敢相信职称高的一定比职称低的强,因为职称的水分很大,里面的问题够写一本书。下班去饭局,朋友不相信海鲜的分量和鲜活度,跟服务小姐去核准。我不敢相信核准后端上来的真正结果。于是边吃边看电视。一大堆丰乳、减肥、健身器、口服液广告,不敢相信。因为如果真的那么有效,世界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吃完结账,朋友一个菜一个菜地核对,我不相信这种办法能把多算的钱核出来。回家路上,一对夫妇搀着个女孩向我问路,还说从外地来找亲戚没找着,让我给点钱为孩子买个面包。虽经历多次,但我不敢相信他们是假的,那模样,那孩子,特别是那真诚的眼神。但只能是假的。那样的眼神都不可以去相信,很让人痛苦。快到家了,过马路,绿灯亮了,不敢相信,左看右看确认所有汽车都停住了,才兔子一般地穿过马路,回了家。
肉是真的,但注了水;酒是真的,但不是瓶子上的牌子;博士硕士文凭是真的,但论文是部下写的,部下还要麻烦更下面的人写一些部分,所以花了些钱,打印稿上有他的笔迹,你不能说他买文凭吧;新闻报道的时间地点人物是真的,但有些话不是那个人物说的,有些事不是他做的;书是真的,但汇编还是著作闹不清;论文是真的,但好几个署名中哪一个是真的作者闹不清;档案是真的,但有好几个出生年月,哪一个是真的,闹不清。
如果这种不相信停留在物质层面,有形层面,那这篇文字可写可不写。不幸的是,它毫不犹豫地向四面八方蔓延。假药假酒以及其他种种假货之后,假合同、假账目、假集资等等冒了出来。不过商业欺诈也不是我们独有的,资本主义那一头也不少,可以不必大惊小怪。然后又蔓延,假证件、假护照、假增值税发票等等,那是团伙犯罪,资本主义也有。我还听到过有人经营更邪乎的东西:假的犯罪证明、假的刑事判决书,拿出去骗外国人。这可是任何一个黑色幽默作家没法编出来的情节。然后是假文凭、假档案、假广告、假名优、假新闻,以及二百八十块钱一个的“中央军委”和六十块钱的“成都市公安局”假公章什么的,这些东西资本主义那边可能就不太多了。然后是假数字、假政绩,这些玩意还没听说人家有,想辩解一下还有点难,得注意了。
阅毕,作者无言。做假泛滥至极,已经成为一些中国人性格之一部分。以名利场和市井社会为舞台,塑造了许多谎话人物。这些人多是江湖大小混子、老油子和滚友,数日数月无几句实话,满口尽是谎言。按武侠文学说法,类似《鹿鼎记》里韦小宝。依媒体所作各类“金迷”调查,韦小宝位列金庸小说最受欢迎人物前三位。金老先生塑造韦小宝这一形象肯定不是诲淫诲盗。但事与愿违,韦小宝反而成为大众情人,与社会结构和文化制度的江湖化高度关联。
做假泛滥,直接原因是社会监管体制失范,社会控制力下降。五百年来,经历数次社会转型和频繁的社会变迁,正式规则体系始终未臻成熟。转型愈频繁,正统主流体制愈脆弱。只要正式规则不稳定,行骗便大行其道。江湖具有做假基因,做假源于演戏,演戏源于面子,面子则源于儒教文化传统。
当世间万物都戴上面具,面具价值渐行压过真相,真相的意义就日趋渺小,甚至渐渐地变得毫无价值。当人们的生存无法依托真相,必求助于假相。求助者,先学习辨认假相,然后学习制造假相,此为弄虚作假之源头。当真的价值日渐式微,假便成唯一的依托。
历史流变中的面子
面子是中国社会的特色,是中国国情的产物,与世界面子相同之中有不同。它分化为目的型和手段型。
目的型面子是古典面子,它与中华文化与生俱来,有“上下五千年”文化,便有五千年面子。手段型面子是近代面子,也是江湖型面子,诞生于近代中国江湖化背景,寿命不过六七百年。
“面子”一词是口语,属于白话文范畴。在元杂剧及明清通俗小说以前,中国古典文献均采用文言体。因此,即便“面子”一词可能出现于元明社会之前,也不会在文言体文献中大量存在。所以,源头不易查找。不过,面子并非无源之水,中国也不会一夜之间生出“面子”说法,面子背后拥有的社会机制和文化体制不会一夜之间突然降临,它一定有一个演变的过程。
仔细分辨古典文献的文言文,与面子的概念最相当或接近的语词应当是“面目”和“脸面”。
《史记•;项羽本纪》写道:“且藉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老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这里“面目”相当于面子的含义,等于今人说“没面子回老家”。但依今人标准,它比面子分量略重。除《项羽本纪》外,《史记》在《吕太后本纪》、《齐太公世家》等七篇都用到“面目”一词,“面目”在汉代已明确包含自尊和尊严的含义。这是面子的古典含义,即目的型含义。所谓目的型,即只作人生目的,不当行事手段。
作为文言词的“面目”,与“面子”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根本区别。相同之处,二者皆以“面”借代人格,来描述个人的尊严。不过,中国的面子在秦汉上古时期,并未有区别于西方文明的特殊品质,皆属于寓尊严于脸。以脸比喻尊严,在世界文明中并无特殊之处,例如英国人说“lose face”,face也是“面子”,同样“以脸代尊严”。
古典型“面目”或“面子”有一个根本特征,就是目的化,而非手段化,只当做人生目的,不当做交易手段。也没有那么系统化、复杂化的操作。现代型面子的特征是手段化,类似于买卖,我给你一个面子,你还我一个人情,具有交易行为和交易制度。所以,“面目”的“以面代人”古典模式,只是中国面子文化发育的初始阶段,从世界范围看,符合人类社会心理一般规律。只有现代型的面子,才算得上中国社会的特产。
从古籍文献资料看,在贯穿秦汉至明末清初的一千多年里,“面目”的使用占据绝对优势,是主流话语。明清之后,文言文本依然使用“面目”而不用“面子”,譬如明朝人宋濂著《元史•;列传第二十六•;朵而直班》:“唐其势怒曰:‘御史不礼我已甚,辱我家人,我何面目见人耶?’”又如清代平话小说《杨家将演义》第四十七回:“宗保大怒曰:‘不戮此蛮类,何面目见天子?’”都是“面目”古典用法。
与“面目”使用同时,“脸面”与“颜面”也大行其道,含义随语境略有差异,但大同小异。如《红楼梦》第三十四回贾政道:“若外人知道,祖宗颜面何在?”此处说“颜面”,不说“面目”。然而《红楼梦》用得最多的是“脸面”,在一百二十回本中,至少有十六回说到“脸面”,不少章节反复出现多次。
文字学上,“面目”是多义词。作面子解,只是“面目”的引申义。“面目”直解脸、眼,一般通指五官。在古典阶段,虽然“面目”的尊严含义的语词频率要大大高于本义(五官),但是本义也时常出现于文言文献,例如“面目清秀”、“面目和善”等等,偶尔还出现另一种引申义——真相,还事物本来面目。
时光流转,光阴荏苒。到清朝后期,在主流文献上开始出现一个有趣的语言现象,预示着“面目”本义和引申义的分别,“面目”作为类似“面子”的尊严含义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