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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对话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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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尔,南希,愿你们的家让每个走入的人都感到快乐,不论老少都能获得新的生机,让人成长,予人享福智能,提供音乐与欢笑,成为祈祷与爱的处所。
 让那些与你们接近的人,因你们的互爱而充实,让你们的工作成为你们生活中的喜悦,成为世界之福,让你们在世上的日子既长又美。
 阿门。阿门。
 
 我非常感动。能找到这样一个人跟我一同真心真意的说这样的话,让我感到那么荣幸和有福气。亲爱的神啊,多谢你差遣南希给我。
 
 你对祂也是礼物,你知道的。
 
 我希望是。
 
 相信我。
 
 你知道我希望怎样吗?
 
 不知道。怎样?
 
 我希望所有的人结婚时,都能做这样的声明。我希望大家把这份声明剪下来,或印下来,结婚时用它。我打赌离婚率会大降。
 
 有些人会觉得做这样的声明很难。而许多人要信守这样的声明会难上加难。
 
 我真希望我们能信守这些话!我的意思是,说出这些话最大的难题,是在生活中实践。
 
 你们不准备实践?
 
 当然准备。但我们是人,和每个人一样。所以,如果我们失败了,如果我们畏缩了,如果我们的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或者,更惨的是,如果我们选择结束目前的状况,恐怕所有的人都会失望。
 
 胡说。祂们会明白你们是对自己诚实。祂们会明白你们做了别的选择,新的选择。要记住我在第一部中对你说的话:不要把关系的长短与品质混为一谈。你不是圣像,南希也不是,也没有任何人应该把你们放在像座上,你们更不可以把自己放在那里。只当人。只充充份份的当人!如果以后你跟南希觉得你们想用不同的方式相待,你们有十足的权利如此。这才是这整套对话的重点所在。
 
 这也是我们声明的重点!
 
 正是!我很高兴你看得明白。
 
 对,我很喜欢我们的结婚声明,我很高兴我们把它写出来了!那是共同生活的奇妙新方式。它也不再要求女人承诺「爱、尊崇和服从」丈夫。男人要求女人做这样承诺,完全是自私自利,自以为是,自我膨胀。
 
 你说得好,真是如此。
 
 而男人宣称这种男性至上的态度是神颁布的诫命,更是自以为是,自私自利。
 
 你又说对了。我从来没有颁布过这种东西。
 
 我们终于说出了真正由神赋予灵感的婚约。这约定,没有把任何人贬为奴隶或个人财产。它所述说的只是爱的真相。它没有对任何人加任何限制,却只承诺自由!一样的声明,是让每个人的心都忠于它自己。
 
 如果有人说:「这种誓约当然好守,因为什么要求都没有。。。。。。」你会怎么说?
 
 我会说:「让人自由比控制人难得多。当你控制人的时候,你得到你想要的。当你让人自由,是别人得到祂们想要的。」
 
 聪明。
 
 我有一个好主意!我们应该把这结婚声明印成一本小册子,就像祈祷书一样,让别人在婚礼时可以应用。
 可以印成一本小小的书,里面不仅包括这些话,还有整个的仪式,这套对话三部曲中有关爱情与关系的关键语,还有特别适于婚姻的祷词和冥想嗨,你一定不会反对吧!
 我非常高兴。因为刚才有一阵子,我还以为你是「反婚姻的」呢!
 
 我怎么会反婚姻?我们是统统结了婚的。我们是结了婚的于今如此,永远亦然。我们结合为一。我们是一体。我们的婚礼是历来最盛大的。我对你们的誓约是最恢宏的。我会永远爱你们,一切都让你们自由。我的爱绝不在任何方面对你们有任何约束,而正因如此,你们「注定」终会爱我因为,自由的去做你们是谁就是你们最大的渴望,是我给你们最大的礼物。
 现在,你愿依宇宙最高的法则以我为你合法的婚姻伴侣和共同创造者吗?
 
 我愿意。
 你现在愿意以我为你的伴侣和共同创造者吗?
 
 我愿意。我一向就愿意。于今,于永远,我们都是一体。阿门。
 
 
 
 十四、生命从来没有开始
 
 
 在读这些字句时,我心中充满敬畏。谢谢你以这种方式与我同在。谢谢你与我们所有的人同在。因为百万千万的人已读过这些对话,更有百万千万的人将会读到。你来到我们心中,让我们感恩不尽,难以言宣。
 
 我最最亲爱的宝贝们我一直就在你们心中。你们现在真真实实的感觉到我在,让我十分高兴。
 我一直与你们同在。我从没有离开过你们。我是你们,你们是我。我们永不会分离,从未分离,因为那是不可能的。
 
 嘿,等等!这听起来有点似曾相识(deja vu)。我们是否刚刚说过这些话?
 
 当然!请你读读第十二章的开头。只不过现在比那时的更具意义。
 
 如果「似曾相识」是真的,岂不美妙!如果有时候我们真的「再度」经历某些事情,以便让我们更领会它的意义,不是很美妙?
 
 你认为呢?
 
 我认为这正是有时候发生的情况?
 
 除非它不是。
 
 除非它不是!
 
 很好!真棒啊!你的领会进步得如此之快,真吓人。
 
 真的,我也觉得:现在,我有些很严肃的话题想跟你讨论。
 
 我知道。说吧。
 
 灵魂什么时候跟肉体结合?
 
 你以为呢?
 
 当你选择要结合的时候。

 说得好。
 
 但大家会想知道更确定的时间。大家想知道生命从何时开始就是大家一般认为的生命。
 
 我暸解。
 
 那么,生命的信号是什么呢?是从子官里诞生出来?是受孕的那一刻?还是肉体生命的元素开始结合的那一刻?
 
 生命没有开始,因为没有终结。生命只是延伸;创造新的形象。
 
 这一定像六○年代大为流行的熔岩灯:粘糊糊的东西,一坨一坨躺在瓶底,由于加热而浮起来,分裂、结合,成为新的坨,有大有小,奇形怪状,到了顶端,又结合成一大坨,重新来过。但在那瓶子里并没有「新」的糊状物,始终只是相同的那些坨,只不过一直重新改变形象,「看起来」像新的、不同的料子。变化永远是没完的,让人看起来大开眼界。
 
 这个比喻很棒。灵魂就是这样。那唯一的灵魂也就是一切万有将它自己组成更小部分又更小部分。而所有的「部分」自始就是存在的。并没有「新」的部分,只是那一切万有的各个部分将它自己重新组合,使得「看起来」像新的、不同的部分。
 
 琼·奥斯本(Joan Osborne),美日六○年代流行歌坛歌手)自写自唱了一首非常棒的流行歌曲,曲中问道:「如果神就是我们这些家伙,酒囊饭袋一个,不知会怎么样?」我要问问祂,是不是可以改成:「如果神就是我们这种家伙,粘糊糊一坨,不知会怎么样?」
 
 嘿,太棒了!你知道,祂的歌大棒了。让所有的人都开了窍。大家都无法接受我和祂们差不多。
 
 这种反应有趣得很。很能反映人对自己的看法。如果我们认为把神跟人一视同仁是亵渎,则人把自己看成了什么呢?
 
 真的,看成了什么?
 
 然而,你真的是「我们这些家伙」。这正是你在这里所说的。琼对了。
 
 祂当然对。对极了。
 
 我要再回到我的问题。关于我们所认为的「生命开始」,你能告诉我们一些实情吗?
 灵魂究竟什么时候进入肉体?
 
 灵魂并不是「进人肉体」。肉体是被灵魂所包着。记得我原先说过的吗?肉体不是灵魂的居室,灵魂反而是肉体的居室。
 一切都永远是活的。没有「死」这么个东西。没有这么一种状态。
 那永活者只是把自己形成新的形象新的物质体。而此物质体永远都存有活生生的能量,生命的能量。
 我是能量,如果你们称此能量为生命,则生命永在。它从未不在。生命无终,因此怎么可能有一个开始之点?
 
 噢,好啦!别这样说。你知道我想知道的是什么。
 
 我当然知道。你想教我参与堕胎之争。
 
 对,一点也没错!我的意思就是这样。既然神在这里,我就要问个有份量的问题。生命什么时候开始?
 
 答案也是很有份量的,只怕你们听不进去。
 
 试试看。
 
 从没有开始。生命从没有「开始」,因为生命从没有终止。你们想要教我掉进生物科技的圈圈,好让你们假借「神的法则」来建立起一套「规章」,违反者受罚。
 
 那有什么错?这可以让我们把产科医生枪杀在诊所停车场而自感无罪!
 
 没错,我懂。世世代代你们都在利用我和你们所谓的我的法则,来做种种行为的借口。
 
 噢,算了!你为什么不干脆说堕胎是谋杀!
 
 你们谁也杀不了,什么也杀不了。
 
 但是,你可以把它「个体化」的部分结束!在我们的用词中,这就是杀。
 
 我个体化的某部分以某种方式表现它自己,这个历程如果不经过这部分的我同意,你们是不可能加以改变的。

 什么?你说什么?
 
 我说,没有任何事情是违背神的意志而发生的。
 生命,以及一切发生的事,都是神的意志注意,也就是你们的意志之表现。
 我在本对话中已经一说再说:你们的意愿(意志)就是我的意愿(意志)。因为我们只有一个。
 生命,是神的意愿之完美表现。假如有什么事情是违背神的意愿的,就不可能发生。从神是谁、是什么的定义而言,那种事情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你以为某一个灵魂可以为另一个灵魂决定某件事吗?你以为你们身为个体可以不得互相的同意,而相互影响吗?这样的想法是由于你们以为你们是互相分离的。
 你以为你可以以神不要的方式去影响生命吗?这样的想法是由于你们以为自己与我是分离的。
 两种想法都错了。
 如果你们以为自己可以以宇宙不同意的方式影响宇宙,你们就太自大了。
 你们所对待的是巨大的力量,而你们有些人以为你们自己比这巨大的力量还更大。并不。但你们也不比那巨大力量更小。
 你们就是那最巨大的力量。不多,也不少。所以,让那力量与你们同在吧!「译注:此句在 Star War 中常用而变流行了。」
 
 你是在说,我不可能不经过被杀者的同意而杀祂?你是在说,在某个高层次上,凡是被杀的都同意被杀?
 
 你是在以世俗的眼光看事情,以世俗的观念想事情,所以那些话对你都是不可思议的。
 
 我无法不用「世俗的眼光」!我身在此世,此时此地,是在俗世!在地球上!
 
 我告诉你:你「身在此世,但不属此世。」
 
 所以我世间的事实根本不是事实?
 
 你真的以为它是?
 
 我不知道。
 
 你从没想过「这里有更大的事在进行」?
 
 当然想过。
 
 这就是正在进行的事。我正在向你解释。
 
 好吧。我懂了。所以我猜我可以现在走出门去,见了人就杀。因为如果祂们不同意,我就不可能杀祂们!
 
 事实上,人类一直都在这么做。有趣的是,你们竟然觉得那么难以接受可是又把它视为理所当然的在做。
 更糟的是,你们违背人的意愿杀祂们,好像那无所谓似的!
 
 当然有所谓!只不过我们所想要的东西更有所谓。你明白吗?当人在杀人的时候,我们并不是说那无所谓。因为,那太轻率了。我们是为了更有所谓才杀人。
 
 我明白了。所以,违背人的意愿杀祂们,你们可以接受。你们觉得杀而无罪。因为你们觉得祂们的意愿不对。
 
 我绝没有这样说。这也不是人类的想法。
 
 不是吗?让我告诉你有些人是多么虚伪。你们说,只要你们有充分的、言之成理的理由,就可以违背祂人的意愿杀祂比如在战场、在刑场,或在为人堕胎的妇产科诊所停车场。然而,如果有人有充分言之成理的理由,想自己死掉,你们就不会帮助祂们死。那会是「助人自杀」,那是不对的!
 
 你是在嘲笑我。
 
 不对。是你们在嘲笑我。你们说,你们违背某人的意愿而杀祂,可以获得我的宽恕,而依照某人的意愿杀祂,却会受我诅咒。
 这是疯狂。
 可是,你们却不仅看不出这种疯狂,却说那指出这种疯狂的人是疯狂。你们自以为正直,而那些指出的人,却是麻烦的制造者。
 这就是你们歪七扭八的逻辑,而你们整个的生活,整个的神学都建立在这上面。
 
 我从来没有完全这样认为。
 
 我告诉你们:你们以新的态度看待事物的时候将到。这将是你们重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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