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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 1998年第一期-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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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害着单相思,有些劳驾往访不得其门而入,有些抱怨着作者让她死得这样伤心。是证《亭子间嫂嫂》风靡之一斑。我的意思:说《亭子间嫂嫂》是一部写实派的社会小说固可,假使说是一个苦恼女人毕生的遭遇史,我更觉得恰当。上海滩上,甚至在世间任何一个角落里都会找出像《亭子间嫂嫂》这样一个沦落在活地狱里的女子来,这不过是一个代表的模特儿罢了。”
  其次是周越然的序中,也说到了这部小说在当时的社会影响:“某晚,天籁与其友人同饭于南京路之著名西菜馆。坐定后闲谈之时,彼此以字相呼。此习俗也,本不足奇。不料侍者木立而凝视天籁,许久许久之后始鞠躬而问曰:“你就是周天籁先生么?我没有一天不看《亭子间嫂嫂》的。我佩服,我真佩服。……”其余的序文里照例是一些赞美的话,但读完全书来看,这些赞美还是能够担当的,并无瞎吹捧之嫌。
  对于周天籁的介绍,除了前面引文中我们获知他曾写过儿童文学外,钱芥尘序里还有介绍其创作的情况:“天籁固然著作等身,已刊行者二十余种。此书的精神,可以认为代表作”。该序写于一九四二年五月。查《中国现代文学总书目》,所列入的周氏著作条目,一九四二年以前连《亭子间嫂嫂》在内只有六种;包括短篇集《甜甜》,长篇《可爱的学校》《小老虎》《梅花接哥哥》《甜甜日记》五种,均为儿童文学作品,当是战前的创作;一九三八年起在《迅报》上连载《孤岛浮雕》,接着就是《亭子间嫂嫂》;由此估计一九四二年以前未列入条目的书目尚有十几种。一九四三年到一九四五年三年里没有条目记载;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九年共九种,并不包括在小报上连载而未出版的作品。所以我们今天能了解到的周天籁的创作情况是极不完备的。
  《亭子间嫂嫂》写的是二三十年代上海红灯区会乐里的一个暗娼的平常生活。这与《海上花列传》以上海各等妓院为背景的妓女群像不一样,与《九尾龟》以富贵家庭妻妾成群的销魂窟相比也别开生面,这里描写的是普普通通的社会生活,一个单打一的暗娼,时而在“公司”里猎大户,时而在栈房里候客人,沦落时也在马路上乱拉男人。但作家在描写中有意将这些场面转入暗场处理,使主要场景集中在半间小小的亭子间里,这有点像演话剧,透过小小的一角场景来展开上海社会的各色人物和黑道白道各色事件。因为是报章连载的小说,故事情节都围绕着主人公顾秀珍而展开,每一个嫖客都带进一个特定社会视角,其表现面之广不能不突破小说叙事者的第一人称局限,使叙事视角不很统一。小说原来结构是以一个流浪文人和一个风尘女子构筑起来的惺惺相惜的伤感故事,但随着社会场景不断扩大,主要叙事点很快就转移到每个嫖客背后的社会故事:从伪君子的学者名流到江湖气的流氓地痞,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无不被刻画得入木三分。
  最成功的人物当然是“亭子间嫂嫂”顾秀珍,这个聪明泼辣、伶牙利齿的暗娼,从文字里鲜活地突兀出来,她时而既贪婪又辣手,敲诈嫖客的钱财毫不留情;时而又侠义柔情,流露出下层社会女性的善良天性。尤其是在一些看似愚昧无知的表现背后,隐藏了她对人性尊严的不自觉的维护。如小说里写到顾秀珍反感于妓女体检,便说了一大段借题发挥的话:“……所以随便什么事情,要留人家一个退步,千千万万不可当面揭人家痛疮疤,使人难堪,无地容身。譬如检验身体,方法果然好罗,不过我们目光看来实在难以为情。你朱先生不要说不难为情,假使你们男人一个一个当了大众面前,剥下衣裳,浑身一丝不挂,有这只笃脸吗?反而说来,一二人在房间里剥下来便又觉得平常了。大凡什么事情,只要保全一个脸子,这是最要紧的。……我明明知道自己是个卖身体的女人,假使在房里随你骂我笑我,我都可以马虎,忍耐,因为只有一二个人知道,如果在路上,或者许多人一起,当面指明我:啊哟!这个是私娼呀!只要给我听得,我马上要敲他耳光,敲不着他的耳光,我便拿柄剪刀立刻自杀了!朱先生,这是人的一股血性之气,一个人没有这股血性之气,还有做人的道理吗?”周天籁是个通俗小说作家,不可能对社会的卖淫现象作出深刻的剖析,但作为社会平民的一员,写小人物在卑贱和污秽中的人性之光,常常是小说中最令人心动的地方。
  小说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长处是用了上海方言写小说。从《海上花列传》以来,用苏州话来写小说成为民国时期南方通俗小说的一时风气,而这部小说里顾秀珍和其他上海人所讲的,却是旧时上海地区的方言。严格地说,上海是个汇合了八面来风的地方,并没有稳定的地方语言,一切都随着时代风气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今天来读这部小说,即使是上海人也有点困难,许多口头用词都已经淘汰。但我在阅读时,脑子里不断浮现出我的外祖父生前的音容笑貌,因为小说里所用的语言,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我的外祖父一代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或可以说,如果要了解旧时上海市民的口头语言,它倒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教材。记得三年前,有位翻译高晓声小说的日本朋友问我一句俗语:“马桶里打个滚”是什么意思?我一时无以回答,想当然地说,也许,过去江南乡下人重男轻女,生了女孩子就放在马桶里让她窒息死掉,马桶里打个滚也许是重新投胎的意思。说过后也因为没有把握而惴惴然。现在在这部小说里竟找到了这句口头语,不过是将马桶改作红马桶,意思倒是一样的。可见这句话在当时也是很常见的。现在上海的语言文化似乎也开始被文学注意起来,不少上海人拍的电影电视和写的小说作品都喜欢夹生着使用上海腔的普通话,但所用的,也就是少得可怜的几句诸如“帮帮忙”“不要太……”之类的口头禅,反而暴露出上海口头语言的贫乏之极,如对照这部《亭子间嫂嫂》里的如珠妙语,可能会使我们当代的作家生出许多惭愧来。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于上海黑水斋

  电话和信——写在《围城》边上

  
  ? 桑 农
  名著重读
  《围城》第三章写方鸿渐邀请苏文纨、唐晓芙二位小姐到“峨嵋春”吃饭,结果只有唐晓芙一人赴约。进餐时,方要唐的住址:
  ……他看她写了电话号数,便说:“我最恨朋友间通电话,宁可写信。”
  唐小姐:“对了,我也有这一样感觉。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算接触过了,可是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能像信那样反复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并且,你注意到么?一个人的声音往往在电话里变得认不出,变得难听。”
  “唐小姐,你说得痛快。我住在周家,房门口就是一架电话,每天吵得头痛。常常最不合理的时候,像半夜清早,还有电话来,真讨厌!亏得‘电视’没普遍利用,否则更不得了,你在澡盆里、被窝里都有人来窥看了。教育愈普遍,而写信的人愈少;并非商业上的要务,大家还是怕写信,宁可打电话。我想这因为写信容易出丑,地位很高,讲话很体面的人往往笔动不来。可是电话可以省掉面目可憎的拜访,文理不通者的写信,也算是个功德无量的发明。”
  方鸿渐关于电话和信的议论不能看作脱口而出的即兴表演,他不只是说说而已。而第三章中,他确实从没有主动拨过一次电话。他对电话的最初印象是厌烦:“这电话就装在他卧室外面,他在家时休想耳根清静。他常听到心烦,以为他那未婚妻就给这电话的‘盗魂铃’送了性命。”这是小说第一次提到电话,方鸿渐的感觉在与唐小姐的对侃中又有重申。方鸿渐也动过几次打电话的念头,如苏文纨来电话告诉不能践约后,他想再与苏通个电话问唐晓芙是否去。再如后来,唐晓芙唇枪舌剑数落他一通,打电话以图和解,他却以为是苏文纨打的,对着话筒厉声臭骂,发现对方挂了,他又想再打,逼对方听完。可是,不论出于怎样的考虑,两次他都没去拨。还有,那天与唐小姐欢宴结束,要汽车行放辆车来送她回家,电话非打不可了吧,但小说中写的是方鸿渐“分付跑堂打电话”。他可真是做到“言行一致”了。
  方鸿渐对信的偏爱却有些过分,近于“恋信癖”,第三章中就全文照录了他好几封信,有文言的,有白话的,他甚至还想用英文写信。在与唐晓芙的交往中,写信是方鸿渐激情的最佳寄托,那次饭后的一个多月里,他与唐见面七八次,写信给她竟有十几封。“他写的信变成一天天的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一桩趣事,想起一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切切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还要写……写信的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无,比不上见面;到了见面,许多话倒讲不出来,想还不如写信。”和苏文纨撕破脸皮后,他写信给唐晓芙,把自己的未来命运交付对方。等了四五天,没有回信,他“把自己的信背了十几遍,字字推敲,自觉并无开罪之处”,又写了一封信。在与苏文纨相处时也是这样。由于方鸿渐暧昧的态度与冒失的举动,常常弄出尴尬的局面。这时,他总是试图用信来解决。一次关于扇上的题诗,他不知是苏所作,信口揭露作者的剽窃行为,闹得大家不欢而散。为挽回局面,更为在唐晓芙面前显山露水,他写了一封谎话连篇的信。另一次是他魂不守舍地吻了苏后,回到家中赶紧去信表明态度,后竟可笑地以为苏会失意而自杀,又追写一封信去安慰——他对信的迷恋简直可称“迷信”了。
  方鸿渐宁可写信,不愿打电话,这与他的生性有关。他是一个思想大于行动的人,擅长纸上谈“情”。独自一个或事后,思维很清楚;正面接触,甚至通电话时,便常常处于被动,忙着应付,手足无措,要么辞不达意,要么信口开河。骗得周经理的资助,骗得博士文凭,都是通过信,若要当面交涉,怕一件也办不成。他自觉或不自觉地偏好通信的习惯,正是潜意识地对直接交往缺乏信心。
  唐晓芙讨厌电话,有一个特别的理由,就是“一个人的声音往往在电话里变得认不出,变得难听。”说“变得认不出”是事出有因,她刚刚打电话给方鸿渐,被周太太误认为苏文纨。这也为后来至关重要的误会埋下伏笔。说“变得难听”是别有一种潜意识作祟。她出身名门,聪明漂亮,“脾气高傲”,但在苏文纨的交际圈里,她只能是那位留洋女博士的陪衬人。她却不甘成为别人的附庸。说“变得难听”正是在被误认是苏的前提之下,这多少流露出内心的不满。那次赴宴前有些细节可作旁证,苏电话通知她不去了,唐晓芙自己也不想去了;但苏一再打电话催她回了方鸿渐,她却决定非去不可。她对苏的态度可见一斑。
  唐晓芙不喜欢打电话,但她还是先后两次主动打给方鸿渐。一次没有打通,给她赴宴留下回旋余地,这是两人关系发展的开始;一次打通了,却被误认为是苏文纨,遭到莫名其妙的辱骂,这是两人关系决裂的关键。尽管她后来对电话中的误会已有察觉,终因心高气傲,没有再做努力。在唐晓芙与方鸿渐之间,电话不仅没有能够为沟通情感提供方便,反而造成他们更深的误解,葬送了一段姻缘。
  唐晓芙总共给方鸿渐写过七封信,内容是什么,文笔如何,我们无从知晓,可至少在方鸿渐的眼里,这些信无疑是异常精彩、异常珍贵的。他用唐“送给他吃的夹心朱古力糖金纸匣子”装着。匣子本是装糖的,现在用来装信,这两者品味起来,不是甜在嘴上就是甜在心里,况且糖与唐谐音,不知这是巧合还是有意安排?唐晓芙对方鸿渐的来信也很看重,大概也曾“反复看几遍”。最后一次见面,她出来时手里拿个大纸包,是准备退还的方的来信,当时又没让带走。凭着唐的精明,怕不是一时遗忘。没有给,似乎有藕断丝连的不舍之意。之后在电话里遭到莫名其妙的辱骂,才让包车夫送去,并要“回件”,即收回自己写去的信。信者,信物也,各自交还信件,自然情断义绝,连挽回的可能性都没有了。
  对待信的态度,唐晓芙与方鸿渐基本上一致,而与苏文纨相左。苏是不太看重信的作用的,方给她的三封信,第一封看了,却还要方在电话里作补充;第二封连信封都未拆,就要听方亲口说;第三封更如泥牛入海了。仅从这一点看,方鸿渐与唐晓芙要算是“志同道合”,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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