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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着迷的101本书(完)-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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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叙述的风格甚至有点平铺直叙。这部小说的文字翻译成中文,一般能独立阅读的孩子都能轻松对付。也有人担心,文字太长,是否会让孩子感到枯燥呢?至少对于爱读探险故事的孩子,这根本不成为问题。《鲁滨孙漂流记》被公认为是少有的“读者希望写得更长一些的作品”,特别是读鲁滨孙在荒岛上的生活,虽然已经描写得很细致了,但读者向来都觉得还不过瘾。
    我们中的许多人都至少读过一遍这本书,一般来说都有些年头了。当多年以前读过它的朋友坐在一起聊的时候,我们发现鲁滨孙到荒岛以前和离开荒岛以后的生活,都在我们的记忆中模糊了。在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什么呢?鲁滨孙是如何从搁浅的船上卸下必需品的,他看着那些金币、银币反而觉得是一堆废物;他如何在木头柱子上记录日子的;他如何挖山洞、围栅栏、打制家具的;他如何花了半年时间造了一条独木舟,却发现需要用12年时间才能把它放到大海里,于是只好放弃而重做一条小船的;他如何圈养山羊的、如何种植小麦的;他如何解救了“星期五”,又怎样慢慢教会他用语言与自己交流的;等等等等。有时这里印象深刻些,有时那里半清晰半模糊的,总之,这个故事把我们深深打动的,不是一些概念性的东西,而是实实在在的细节。作者把这个故事讲得真到不能再真,这是它为什么几百年来让全世界的大人和孩子们深深着迷的秘诀。有很长一段时间,那些在海上漂泊的船员们反复阅读这本书,把它作为一本真正的“遇险求生手册”!
    你想想看,如果让孩子读鲁滨孙的故事,却只是读保留了基本情节的改写本,而把那些迷人的细节都还给笛福,这种阅读能留下什么呢?
    我们对《鲁滨孙漂流记》这么熟悉,得特别感谢一批优秀的翻译家。早在1905年,著名的翻译家林纾就以古文体翻译了这本书。此后有过几种白话译本,其中最著名的是徐霞村的译本。关于版本有两个有趣的地方值得注意:一是大多数译本的名字都是“鲁滨孙漂流记”,而个别版本的名字是“鲁滨孙历险记”;二是个别版本的厚度是大多数译本的两倍以上。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本书的英文原名一般使用“Robinson Crusoe”,也就是“鲁滨孙·克鲁索”的意思,笛福还写过一部续集“The Further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直译为“鲁滨孙历险记续集”。鲁滨孙的整个历险中都没有“漂流”的故事,但早期的中文译本一直使用“漂流记”的名字,这个名字居然就这样流传下来,习用至今。另外,绝大多数译本没有包含续集。1997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翻译家黄杲的全译本,就是比较罕见的包含了续集的版本。
    在续集中,已经成为富商的鲁滨孙乘着自己的商船环游世界,甚至到了中国的台湾、南京和北京等地。如果你读通常的版本还不过瘾的话,不妨找来这个全译本,继续到海上去历险吧。
    
  


历险、奇遇故事(7)


  【蓝色的海豚岛】
    与鲁滨孙的历险故事相比,《蓝色的海豚岛》和它的作者奥台尔,对于中国的读者简直可以说鲜为人知了!这是一部专门写给孩子、但同样对大人也充满魔力的历史小说,从1960年出版以来,仅在美国本土就销售了600多万册。它被美国儿童文学协会评为“1776年以来最伟大的10部儿童文学作品”之一,并为作者赢得了国际儿童文学奖的两项最高荣誉“纽伯瑞奖”和“安徒生奖”。大概因为它只被归入了“儿童文学”的类别,所以反而“鲜为人知”吧。
    如果你能同意,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应该读一读《鲁滨孙漂流记》,那么基于同样的理由,孩子也应该读一读《蓝色的海豚岛》。
    与《鲁滨孙漂流记》类似,这部小说也是根据真实的事件改编的。
    “蓝色的海豚岛”,大致位于洛杉矶西南75英里的地方,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就有印第安人定居,直到1602年白人探险家发现了它,并命名为“圣·尼哥拉斯岛”。1835…1853年期间,一位印第安少女独自一人居住在这个岛上,直到18年后被一艘商船解救。这位少女是最后一个卡拉斯—阿特印第安人,没有人懂得她的语言,所以也没有人知道她是如何独自度过这孤独的18年的。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和一只狗住在高地上一所简陋的房子里,穿的是鸬鹚羽毛裙。
    奥台尔运用广博的自然、历史知识和神奇的想像力,填补了这段空白。
    “阿留申人驾船来到我们岛那天的情形我还记得。起初那船浮在海面上像一个小小的贝壳,后来渐渐变大,像一只收起翅膀的海鸥。最后在初升的太阳中显出它的本来面目——原来是一艘挂着两张红帆的红船。”
    阿留申人是一支来自北方的俄国人,他们以海上狩猎为生,捕杀鲸、海豹、海獭等海里动物。他们到蓝色的海豚岛来是为了捕猎海獭的。
    这个故事中的“我”,当时是一位12岁的印第安小姑娘,名字叫做卡拉娜。她弟弟拉莫,只有6岁。她的爸爸是村里的头人科威格。
    阿留申人的到来让整个村落陷入紧张气氛。科威格一面同意阿留申人在保证付报酬的条件下捕猎,一面指派村民日夜监视他们的举动。捕猎结束,阿留申人背信将去,科威格率领村民上前阻止。经过一场殊死的战斗,阿留申人仓皇逃走,科威格不幸遇害,村里青壮年男人也死伤大半。
    受此重创后,村里的生活难以为继,他们只得派人出去求助。一个月过去后,一艘白人的商船来到岛上,接走了全村的人。商船必须在海潮到来前离开,弟弟拉莫却因为贪玩被落在了岛上,卡拉娜挂念弟弟,不顾其他人的阻拦,从船上跳进大海,游回岛上。
    岛上只剩下了姐弟俩儿,还有一群饥饿的野狗。一天,弟弟在与野狗的搏斗中死去,卡拉娜悲痛欲绝,她发誓要杀光所有的野狗。在这个强烈的意志下,她顽强地活了下来。
    与鲁滨孙相比,卡拉娜是一个未开化的印第安人,而且还是一个孩子,她对现代文明一无所知,只有基本的生活常识和强烈的求生欲望。在印第安部族中,甚至不允许妇女制造武器。卡拉娜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独自在岛上生活,并且时时想着要战胜那些野狗。幸好她对这个小岛特别熟悉,而且深深地热爱。这是一座美丽的小岛,形状像一条侧躺的海豚。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弋,有海獭在嬉戏,有海象在争雄。卡拉娜很早就学会了采集野菜、野果,也懂得如何在海边捕捞鲍鱼之类的动物,也知道如何寻找淡水,所以她能够自然地生存下来。
    卡拉娜还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女孩。她克服了心理的恐惧,开始艰难地制作武器,准备和野狗周旋。她在一片高地上搭建了自己的宿营地,她用柴禾搭了一个小棚,用死鲸的肋骨修筑了坚固的篱笆。为了制作称手的镖枪,她带着自制的弓箭去冒险猎杀海象,差点儿送命。这次冒险让她学到了更多生存的本领,也让她克服了制作武器带来的心理障碍。
    在这个故事中,读者与卡拉娜一起在成长。她通过学习和辛勤劳动,渐渐学会了驾独木舟在小岛的近海捕猎。她经过了几年的耐心准备,终于有条件向野狗群发动攻击。她赶走了野狗群,驯养了最凶狠的头狗,从此不再孤独。
    与鲁滨孙不同,卡拉娜是一个来自大自然、属于大自然的人类,她并不试图占有更多的东西,她与狐狸、海豚、海獭成为好朋友,甚至后来与野狗也能和睦相处。卡拉娜还是一位天性爱美的女性,她热爱美丽的大自然,在生活有余裕时她还会装扮自己,用鸬鹚羽毛为自己缝制了美丽的裙子。
    18年后,渴望回到人类中的卡拉娜终于被一艘商船解救了。当知道有被解救的机会后,卡拉娜并没有兴奋地冲下来,她收拾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回到自己的房子,为自己和爱犬朗图—阿鲁生火做了最后一顿饭,还精心把自己打扮了一下,这才不慌不忙地走去见来到岛上的白人。
    “第十天,我们的船起航了。这是一个晴空万里,风平浪静的早晨,我们朝着太阳出来的方向笔直驶去。我站在甲板上,回头朝着蓝色的海豚岛看了很久很久。最后一眼我看见的是岛上的高地。我想着朗图(已故的爱犬)躺在那里的各色石头之上,想着不知在什么地方的‘王—阿—勒’(小海獭的名字),想着小红狐狸,它一定会徒劳地去抓我的篱笆。我还想着我藏在山洞里的独木舟,想着所有那些愉快的日子。
    海豚从海里浮起来,在船前面游来游去,它们在早晨总要穿过清澈的海水远游很多里格(注:古长度单位,1里格=5572。7米),一路编织水泡的图案。小鸟在笼子里吱吱地叫,朗图—阿鲁坐在我的身边。
    与鲁滨孙的故事相比,卡拉娜的生活历险故事是一个美丽的故事,虽然艰苦,虽然有危险,但最终是美丽与和谐。
    司各特·奥台尔(Scott O'Dell,1898…1989),出生在西部开拓时代的洛杉矶,那时野兔比居民的数量多得多。童年时他的家庭几经搬迁,有时搬到小岛上,有时搬到与墨西哥交界的山里,那里曾经是西部印第安人聚居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奥台尔的大部分小说,都与拓荒者、印第安人有关。《蓝色的海豚岛》中的描述,一部分来自奥台尔少年时代的回忆。那时他和同龄的少年们一起,时常到印第安人曾经居住的海岛周围探险,在被遗弃的古老独木舟上嬉戏。
    奥台尔是一个经历十分丰富的作家,他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还是好莱坞最早的一批电影精英中的一员。他是一名电影摄像师兼技术编导,曾参与过多部早期无声电影的制作,最著名的一部是历史剧《班豪》。
    奥台尔最热爱的事业是写作,特别是为青少年写历史题材的小说。这是在他少年时代就立下的志向,因为有一次他的家人告诉他,伟大的英国历史小说家司各特是他们家族的前辈。他毕生创作了近30部小说,其中大部分是历史小说。1981年他还专门设立了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文学奖,每年5000美元奖金,奖励为青少年创作历史小说的后辈。
    奥台尔是一位博学而且具有宽容胸怀的作家,他的小说记录了开拓者的辉煌,也对逝去的文化充满敬意,他特别同情被历史吞噬的弱小族群,怀着对大自然的热爱讴歌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今天的孩子,更应该来读一读奥台尔。
    


历险、奇遇故事(8)


  傻子或疯子或天才的历险故事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读《好兵帅克历险记》,一连笑了好几天。这么好笑的书真不多见。如果你恰巧看过一部法国电影《虎口脱险》,我可以告诉你,初读帅克的感觉和看这部电影的感觉类似:无休无止、奇逗无比的笑料能逗得你喘不过气来。
    一开始,你很难弄明白,帅克这家伙到底是装疯卖傻呢,还是头脑真的有些问题。
    帅克是黑市上的狗贩子,专门替七丑八怪的杂种狗伪造纯正血统证书。他本来是一名捷克士兵,被军医审查委员会最终宣布为白痴后退伍。
    故事开始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奥匈帝国的一位皇储在萨拉热窝被暗杀了。虽然当时捷克在奥匈帝国的版图内,但这件事跟帅克这样的市井平民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帅克可激动了,他跑到小酒店去喝上几杯,天南地北地胡侃,说起那位被暗杀的大公,就像说他乡下的大叔似的。他还很激动地预言欧洲的主要国家会混战起来,那神情就像在说一场热闹的大戏似的。正好有个密探守在小酒店里,兴高采烈地宣布帅克因为叛国罪等几桩罪行而被逮捕了。不过帅克看上去一点也不在乎,走到大街上时他还问那位密探:
    “我用不用在人行道上趴着走?——我想,我既然被捕了,就没有资格在路上直着身子走啦。”
    在警察局里,审讯官宣布他有叛国罪、诬蔑皇太子和皇室罪,问他有没有什么要辩护的,帅克乐呵呵地什么都承认,一个劲儿地东拉西扯,还逗趣地说:
    “你们给我搞上很不少名堂啦,可是太多了反而没好处的。”
    审讯官问他是否真的都招供,他很天真、很坦然地说:
    “大人,如果你要我招供,那我就招供。这对我不会有任何害处。假若您说:‘帅克,你什么也别招!’那我就死不认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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