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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文所提到的《香港色情问题研究报告书》指出,当时全香港从事色情业的大约有十二至十四万人。有意思的是,在五十年代来到香港的“青帮”大亨魏某竟别出心裁,在香港跑马地一处开辟了一处专门为女士“服务”的男妓场所,后来因某方面施加压力才不得不悄然结束,这可能也是香港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了。
最近,香港警方成功引用新法例,封闭了旺角一家夜总会,严重打击了色情场所。旺角警方发言人表示,以后将继续引用新法,将区内所有色情场所彻底铲除,使其无法生存。该项封闭色情场所的新措施,其他警区也将准备效仿。
旺角警区行动主任江少荣说,该项法例为刑事(修订)条例第90 条,于1994 年10 月1 日生效。规定某一地区任何场所,若经法院定罪,于4 个月宽限期后再犯法,该区警方行动主任便可向法院申请封楼令,封闭该家犯法的色情场所。封楼期为6 个月。在封楼期间,该单位禁止一切商业活动。若业主要收回住宅,则需先向法院申请。若首次定罪后,16 个月未再犯,警方便不能引用新法。
江少荣说,首次被新法封闭的场所,为旺角施兰街316 号2 楼的名为施兰夜总会的色情场所。里面漆黑一片,既不供应饮料,亦未设舞池,只有多排仅可供2 人坐下的座位,若有客人到场光顾,需由负责人用电筒照亮带路。该家夜总会有1 名负责人、2 名工作人员及6 名卖身女子。警方在1990 年底首次扫荡该场所,检控负责人经营不道德场所,于同年10 月8 日经法院定罪,当时罚款10000 元。在第1 次搜查行动后,警方张贴告示及刊登资料,以警告有关业主。1991 年2 月,警方再次调查时,仍发现该场所继续经营色情行业,于是再予检控。2 月25 日,法庭再次定罪,罚款12000 元。随后警方引用新法,向法庭申请封楼令,封闭该场所。
自从1990 年10 月新法例实施以来,香港警方已先后扫荡48 家场所,包括40 家公寓别墅等,其中1 家已停业。江少荣表示,希望新法例可使一些色情贩子停业或转业,警方将继续引用新法例打击区内色情场所,把色情场所扫离该区。
为了更有效地对付香港众多的色情无照按摩院,香港部分警区正准备采用“环境证供”方式来控告色情按摩院非法经营。此种控告方式已征得有关方面同意,认为可行,并获得支持,一些有色情按摩院的警区将会采取大规模扫荡行动。
以前,警方人员如要控告这类色情按摩院,最有效的方法是由警员乔装打扮,到按摩院侦察,待时机成熟,才通知在外面埋伏的同僚入内,最后由负责“放蛇”的探员指证有关地方是无照经营按摩。但是,“放蛇”带有危险性,在时间配合方面要很准确,每一次行动都要作出周密部署,因此比较劳民伤财,也不大可能连续行动。为此,警方研究如何采用更有效的方法来对付色情按摩院。
经研究后,认为如能采用“环境证供”来证实该地方是无照经营按摩院,则容易向其负责人提出起诉。所谓环境证供,大致上是利用间接证物,或客观环境作为证据。而这些证物或环境,是令一个正常及理智的人一看就知道该场所是干什么勾当,通常法庭会接纳这类证供。例如,色情按摩院的广告招牌、内部房屋间格、工作记录、雇员记录、客人及小姐口供、墙上告示或价目等等,都可视为无照按摩院的环境证供。采用“环境证供”好处是可在同一时间内,向同区多所无照按摩院采取同一行动,而且因为不用“放蛇”,所以行动速度可以更快且更有效率。
黑道人物并非个个青面獠牙、蓬头垢面,科技发达的金融王国,塑造了一批高智商的商业罪犯,他们衣冠楚楚,身怀绝技,做视群伦。
科技日新月异,歹徒利用激光及电脑等尖端科技伪造信用卡及旅游证件,质量极高,几乎是以假乱真。最近,香港警方首次破获一个该类的犯罪集团,拘捕12 名男子,并检获近700 张各类伪证。被检获的伪造信用卡及旅游证件,包括护照、身份证、回乡证等。估计每一张或一本的黑市集价由2000港元至10000 港元不等,全部总值280 万港元。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余社长指出,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后采取了行动,首先在尖沙咀拘捕一人,并在他身上检获50 张伪造香港多家银行的信用金卡,稍后又在区内一家酒楼拘捕4 人,又搜出两张信用金卡。当天,警方采取一连串行动至深夜,先后拘捕12 名涉嫌男子。其中在铜锣湾渣甸街一个单位,警方破门而入,发现是一个伪造证件工厂,在该单位内检获数百张伪信用卡和旅游证。同时,警方又在该单位发现一些先进仪器,包括电脑及激光机械,可以制造磁带及凸字,警方认为这是一个国际性的犯罪集团。
情况确实正如警方所料,以香港、台湾、泰国等为轴心的伪造证件国际犯罪集团活动益加猖獗。护照、钞票、信用卡等,是这一集团伪造的主要内容。
近几年来,由于台湾社会的急剧变迁,香港回归中国期限临近引起的形势变化,泰国被越来越多的“偷渡客”视为赴美的“中转站”及犯罪分子的潜逃地等因素,这几个地区的伪造护照集团的犯罪活动迅速增长。据台湾“外交部”统计,台湾1987 年报失护照4976 本,此后,每年以2000 至4000 本的速度增加,1993 年达到19891 本。经台湾警方调查,报失的护照大多落入不法集团手中。经伪造后,它们以高价售给中国大陆的偷渡客或非法出入台湾、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欧洲、中南美洲等地的人以及在逃的中国大陆、台湾等地的罪犯。这类犯罪集团通常还相互勾结从事大宗跨国伪造护照的犯罪活动。
目前,在台湾本土主要有四大伪造护照、身份证集团。它们分别是:(1)伪造日本签证集团。该集团的头目是被台黑社会称为“部长”的黄达尊。该集团的主要“客户”有被日本拒绝入境或非法滞留在日本的专门从事色情业的台湾女子、被台湾司法部门通缉的台湾重犯、大陆偷渡客等。(2)伪造玻利维亚护照集团。该集团采用的是与玻利维亚移民局官员相互勾结伪造护照的手法。在取得玻国的空白护照、身份证等证件后,按照在台湾的该集团成员提供的资料填写好护照,再寄回台湾,贴上“客户”的照片,盖上伪造的玻国钢印。该集团的主要“客户”是逃避服兵役的台湾青年。(3)伪造美国签证集团。据调查,台湾的移民公司均与该集团染指。
这是台湾首次查获有伪造设备的地下工厂。美国国务院防伪专家赴台查看该工厂后,对其伪造技术的高明惊叹不已。(4)伪造身份证集团。近年台湾以伪造身份证冒领护照的事件越来越多,台警方大为头痛。
据台湾警方调查,随着中国大陆非法赴台的人不断增加,台湾伪造护照的主要流向已转向中国大陆的偷渡客;同时随着两岸的开放,台湾人也想方设法纷纷涌至大陆办厂、投资,一些人试图采取不法手段滞留大陆,不少通缉犯也躲到大陆避难,伪造护照和签证的“热门”也已由美国、日本转向了中国大陆。由于对伪造护照的需求量有增无减,因此串通盗窃护照、买卖护照、旅行社人员侵占客户护照等非法活动也居高不下,而且这些犯罪集团的共同特点是其成员以惯犯和职业犯罪为多。
台湾犯罪分子在泰国至少还有三个伪造护照的犯罪集团。泰国现在已成为台湾伪造护照的大本营,因为中国大陆的偷渡客多以泰国作为赴美的“中转站”,台湾的在逃犯也愿以泰国做落脚之地。据台湾、泰国警方了解,这类跨国(地区)的犯罪集团组织极为庞大。它们都是由“蛇头”从中国大陆带“鸭子”(指大陆人)到曼谷;由台湾的犯罪分子依“蛇头”提供的大陆偷渡客的资料,在台湾搜集类似的护照;最后由泰国方面制成假护照;美国也有它们的接应人。近来,泰国、台湾警方加强合作,侦破了以陈荣得为首的一个伪造护照集团。该集团常以赴大陆探亲为由,在台湾搜集大陆籍人士的身份证,这些身份证经他们伪造并取得了赴美签证后,全由“交通”带到泰国给了大陆偷渡客。估计,台湾人遗失或被窃的身份证中三分之二都被在泰国的犯罪集团搜集或贩买了,台湾人在国外遗失的10000 多本护照,其中90%落入了这帮人手中。通常,大陆偷渡客要获得台湾护照赴美,应付的代价是3 万美金,一旦这些人抵美后,护照即被伪造集团收回,继续用于其他的偷渡客。
香港五个最大的伪造护照集团为了扩大活动规模,也把基地从香港移到了泰国。现在它们的“服务”对象包括大陆的偷渡客、亚洲各国的非法外出劳工、泰国妓女及逃亡通缉犯等。为逃避警方的侦缉,他们采取了租用公寓、经常搬家、使用移动电话联系等手段,同时集团内部每组人员都是隔离作业,以便出事时其他成员得以保护。它们取得护照的渠道有:购买偷来的护照、自己去偷护照、直接向观光客高价购买(观光客申报“遗失”)、从准备出国的泰国人那里购买护照(只要假护照的买主一离境,原持有者就可申报“遗失”)。据消息灵通人士称,这些不法集团只要华裔的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护照,为的是更多地卖给中国的“客户”。同时,伪造的美国签证也是抢手货,因为它是人蛇集团获得暴利的第一目标。
非法制造伪钞是香港黑社会牟取暴利的另一方法。在1992 年前7 个月,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所缉获的伪钞,已经超过1991 年全年所缉获的数量。据统计,该年1 至7 月,共缉获976 张假港币,而1991 年全年只缉获510 张,增近1 倍;还缉获假美钞5233 张,亦比1991 年全年所缉获的假美钞4775 张多458 张。至于所缉获的假信用卡,1992 年前7 个月有59 宗,接近1991 年全年65 宗的总数。
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侦缉总督察余社长指出,香港发现一些涂改银码的10 元港币在市面流传,警方已密切注意其新动向。不过,他相信这些经涂改成500 元的10 元港币,主要在中国较偏僻的地区使用,目的是骗取国内一些较少接触港币的人士的真金白银。
余社长说:本港市民对辨别真假港币能力比较强。本港由于每年印制一批新银纸,更换一批旧银纸,所以纸币质素较完好,较易分辨真伪,因此本港市民不易上当。而在中国内地,虽然人民币印制技术亦相当好,但由于纸币流传甚广,回收更换较困难,许多纸币非常陈旧,不易辨认,一些犯罪分子便会把伪钞混在真钞中使用骗钱。除了假港币外,香港亦经常发现假美钞。这些假美钞主要是外地游客有意或无意带入本港使用的。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在1995 年前7 个月,共接获818 宗要求鉴证纸币、信用卡、身份证及旅游证件的案子,平均每个月有116。9 宗,比1994 年平均每月的91 宗,增加28。4%。
根据香港在1992 年6 月通过实施的刑事罪行(修订)条例,意图制造、行使及持有伪钞者最高可被判入狱14 年。同年6 月,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在警务处长李君夏率领下,曾到中国与公安部门商讨打击商业罪行问题。香港将与其他国家经常交换资料,以打击伪造信用卡、货币及旅游证件的不法分子。
1994 年1 月下旬,香港警方与廉政公署联手破获一个向大陆销售伪造美钞的集团,拘捕多人,检获面值约700 万港元的印制粗劣的假美钞和一批作案工具。据商业犯罪调查科高级参事官潘某称,1994 年11 月,廉政公署接到一名男子的举报电话,告知有人出售面值100 元的伪造美钞。廉政公署遂与警方的商业犯罪调查科展开调查,掌握了多名嫌犯及伪造地点的有关情况。
1 月24 日下午5 时许,调查科人员在尖沙咀一酒店内拘捕一名涉嫌为该伪造集团主犯的人和另一负责印制伪钞的34 岁的男子,在他们身上搜获22张尚未印制完成的假美钞。警方随即出动60 余人搜查全港25 个处所,于柴湾一家印刷公司内搜出1500 张未印制完的假美钞,面值90 万美元,起出一部平板印刷机、印板及全套底片。32 岁的印刷公司老板及其27 岁的弟弟被警方拘捕。警方还于九龙湾一贸易公司内拘捕两名男子,搜出一张100 美元的假美钞,估计也是该集团成员。其后,警方又在荔枝角等地拘捕四名男子。除伪造美钞外,警方还于上述九龙湾贸易公司等处搜出大量伪造的中国婚姻注册用印章、中国汽车进口税单以及香港政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