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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1-10-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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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共同走上文明之途。我们都知道,文明起源于对私有财产的确认,婚姻也源自对占有欲的妥协。爱情的自私属性原本是不言而喻的,爱国主义不妨是国家或种族的自私,人道主义则是放大的人类自私。“天地间,人为贵”的思想之所以显得伟大,无非因为听者都是人类罢了,无非因为它满足了人类的集体私欲,鸡鸭鱼狗和那些已经被人类斩杀干净的可怜物种,肯定会对这一思想咬牙切齿地反对。我相信在这一点上,上帝多半不会站在人类一边,除非我们胆敢假设,上帝由于数千年来接受了大量人类的祭祀,头脑昏沉,因而也像“吃了别人嘴软”的人间昏官一样,转而放弃了公正,遂也同意人类乃“万物之灵长”的观念,竟然有点道理起来。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只能进一步感叹“自私”的强大,人类已无所逃于“自私”之间。
  这点道理我们先人其实已经令人惊讶地在造字法里准确地揭示出来了:八厶为公,公只是一群抱成团的自私而已——由此我们亦可附带看出“大公无私”这个成语的不通。自私是情感的起源,也必然构成情感的归宿,人类的自私心若得不到满足,我们将永远失去微笑的理由。人与人之间的不少磨擦不快,往往只是两股(或多股)自私势力短兵相接的结果,而非慷慨与自私之间的较量。另一个道理亦显而易见,即高尚是高尚者的盲点,自私是自私者的黑洞,一个人越自私,他便越容易将他人视为自私者,就像一个人越是好色,一般也越会倾向于认为“女人都是水性杨花”。比如老葛朗台搂了钱之后之所以老是东藏西掖,当然是因为他怀疑别人都不是好东西,都在一边虎视眈眈地窥伺着自己的钱袋。换言之,自私也是视他人为“自私者”的惟
  一动因:一个不愿意借钱给你的人,必定是自私的,尽管“借钱”本身就已相当自私地建立在这样一个心理基础上:你比别人更有权使用那笔本来不属于你的钱。当你的私心(它有时被称做权利)得不到满足时,你立刻会得出结论:人都是自私的。它的时髦说法是:他人是豺狼。没错,一个老在别人耳边数落“张三小气”、“李四吝啬”的家伙,肯定不是慷慨之士,你有了难处千万别指望他(她)的帮助。
  正如所有的人都多少有一些想象力,而我们习惯于将想象力特别出众的人称为诗人一样,所有人也都有那么点自私心,我们将自私心最少的一类称为慷慨之士,将自私心最为丰盈的家伙称为吝啬鬼。慷慨还是吝啬,只有程度之异,并无性质之别。人们对“自私”的界定从来就有点稀哩胡涂。简而言之,自私可分两种,一种是可以给他人带来好处的,一种是只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前者甚至会被人理解为高尚之举,后者才是真正为人诟病的自私。然而“自私”真有那么多值得谴责之处吗?自私,究其本意,可说与人无害,吝啬鬼的藏钱行为并没有伤着任何人,那么为什么要如此瞧不起他呢?为什么特别在乎别人藏钱的行为呢?我只提供一个事实:葛朗台的创造者,那位伟大的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本身对待金钱的态度,也是绝对谈不上慷慨的,他爱丰盛的嫁妆,更胜于爱妻子。而俄国的果戈理贪起朋友的便宜来,也是他笔下任何一个小丑都远为不及的。
  6。正直
  一种人们很少过问的品质,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并不缺乏“正直”,就像他一点也不怀疑自己体内有根直肠,与此同时却又奇怪地坚信别人并不同样具备。我相信只有傻到极点的人才会认为世上充满“正直”之士,也只有“正直”到不可救药程度的道德高士才会认为自己非常卑鄙,介乎其中的芸芸大众,则莫不习惯于将“正直”揽在自己怀中,再哄其入睡。在这点上“正直”又具有金钱的属性:每个人都想攫取,尤其是三十岁过后的男人。金钱必须搂在怀里不放,“正直”则不妨模仿散尽家财的豪客,关键是必须让每个人觉得自己“正直”,而不是深夜扪心时确认自己真有那玩意。后者是多余的,是书呆子气的,是靠不住的,没有让人觉察到的“正直”,理论上可以忽略不计,而让他人认识到自己多么“正直”,则手法众多,最最要紧的一条恰恰是:千万别让“正直”参与定计。——让“正直”在自己的怀里长眠不醒,正是世上绝大多数貌似“正直”者的本能选择。
  我怀疑,“正直”作为一种品德,就像熊猫作为一种动物一样,正面临灭绝的危险,虽然它作为一个词汇却不妨万古长青,在这点上它又和恐龙相似,我们熟悉的只是它的音节而不是它的真身,只是它庞大的骨架而非有血有肉的躯体。“正直”无影无形,就像波长,具有肉眼难以觉察的属性,人们只是误以为它具有某种外在形貌罢了。遗憾的是,很少人认识到,“正直”乃是一种内心姿态,天然不具有表演性。由于真正的“正直”不可能给正直者带来春风得意之感,所以“正直”更还是一种极易被忽略被无视的姿态,就像潇洒本质上也是一种内心境界一样。在这个意义上,一个让人一眼就觉得非常正直的家伙,多半只是一个社交老手。鉴于每一个成功者都试图端出一副正直嘴脸(就像在另一个场合他可能会向你炫耀钱袋),这便使我们几乎忘记了这个事实,即在今天,“正直”实在只是一种凄苦的内心感觉,无利可图,无秀可做。当政客们因在百姓面前成功地为自己涂上正直牌橄榄油从而仕途得意之时,真正的正直者则被自己内心那股不得不“正直”从事的内在律令搅挠得家徒四壁,狼狈不堪。在巨型玻璃幕墙将都市的天空篡改得既面目全非又光怪陆离的今天,“正直”遂成为一种类似“利维斯牛仔”或伊夫·圣洛朗制作的时装那样的名牌服饰,穿在各类政客、掮客、嫖客和穴头的身上,从而将真正的正直者贬抑得灰头土脸。
  因为“正直”就其本义,应指不折不扣地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当这份完善与眼前的、可见的现实利益发生冲突时,正直者的选择只能是坚决放弃它,退守到内心,将那份无人萦怀的内心感受视为无上佳酿,在一边自斟自酌。考虑到现实利益很少能兼顾道德完善的,正直者对正直的坚守,除了一泻千里地导致现实人生的失败外,几无二路可走。所以,既然“正直”不能当饭吃,让“正直”从人间消失,也许并非有违天道,也可免得让伪君子们反多出一条乘龙快捷方式来。换一个角度也许更能豁然开朗,即为什么很少有女人被称许为“正直”呢?显然不是女人天生比男人更少道德感,而只是因为女人不想在这方面过于经营过于累着自己罢了。这表明,“正直”其实是一种违拗常情的行为,它是刻意的。
  不知幸耶非耶,就像热血青年总会成长为守旧老年一样,一代正直人倒下去之后,也总会有新一代正直人站起来。也许,幸赖人的直立行走本性,遂使得“正直”也成为人的本性,可以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7。贤惠
  这是一种我们谁都听说过的东西,其正确性却大可怀疑。首先,贤惠具有太明显的装饰意味,它像模特儿摆出的姿势,其目的主要在于取悦公婆的眼睛。其次,贤惠只是一整套符合传统伦理规范(如“三从四德”)的仪式性行为,与自发的心理无关。女人是在获知或习得贤惠是怎么回事后才变得贤惠起来的,而未必是她的性格本来具有向贤惠发展的走势。第三,贤惠实际上成了对人性的嫁接整枝术,就像“三寸金莲”乃是对人体的整枝术一样。它像一株呈全悬崖造型的盆景,在赢得人们赞叹的同时,却也在咀嚼自身的痛苦。最后,正因为贤惠多出自被迫,贤惠的媳妇成长为凶恶的婆婆,也就几乎成了自然规律。从天真烂漫的傻丫头到低眉下气的小媳妇,再到挑剔凶悍的恶婆婆,这一在传统女性中最为常见的生命流程,当然不可能悉由天性的正当发展所形成,而只能从社会压抑的角度去理解。当婆婆们向邻居夸说媳妇如何温良恭俭时,也许她正关起房门抡起扫帚对着自己的小丈夫大发着雌威呐。一个贤惠的媳妇,同时又特别容易变成所谓“河东狮吼”的悍妇,这道理并不难解:如果她没有被强制按照“贤惠”的标准说话行事,她本来也不至于发那么大的怒吼。贤惠是对人性的强制性拗转,这拗转一旦成功,人性自然也就偏离了常态轨道,于是便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了,“河东狮吼”不过小菜一碟而已。
  可见,严格地说“贤惠”同样不是性格,而只是一种让婆婆瞧着特别顺眼的东西,正如低头哈腰永远会让昏庸的领导瞧着舒坦一样。一个领导或君王越昏庸,他的部下或臣子也必然越擅长胁肩俯首;男性对“第二性”的强权越凶暴,“第二性”的“贤惠”品质也就越容易被催生。“贤惠”当然也不乏审美价值,就像人工培育的花有可能比自然状态下的花更耐欣赏,人工培育的金鱼更有着自然水族无法望其项背的惊世绮艳一样。然而说到生命力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而以降低生命力为代价的美感,至少不会使我动心,就像比绝大多数女人都要美丽妖媚的“人妖”,根本不可能使我有任何触动一样。“贤惠”,恰是性格领域的“人妖”。
  虽然我对“格格”乱叫的当代辣妹完全没有欣赏能力,但我知道得很清楚,这也许只是一个审美习惯问题,也是传统审美意识在人心中的孑遗。一个传统习俗的批判者,往往也正是传统习俗的带菌者,且不说他还可能是该习俗的获益者,我得慢慢克服才是。不容置疑的是,“贤惠”作为一种纯东方家族式的性格伪型,现在正有逐渐淡出社会的趋势。我愿为这一种群的消失大声喝彩。请你相信,消灭蟑螂也不至于使我这般欢快。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是让女人自由地做她的女人,也让男人自由地做他的男人。女人有很多种,“贤惠”不妨是其中一种,正如男人也有无数种,“娘娘腔”也有权混迹其中。究竟如何是好,上帝自会协调。
  8。尖刻
  有时是一种充满才气的嫉妒,有时是一种有说服力的诽谤,有时是一种超出必要的深刻,有时又仅仅是一种不顾他人死活的自炫。
  从字面上看,“尖”字上“小”下“大”,这表明那是一种把大力气花在小地方的刻薄;“小”下有“大”,又表明这份刻薄不仅锐利,还颇能言之成理。要知道见不出“大力气”的刻薄,是没资格被表彰为“尖刻”的,就像寻常的小刁小坏也没法被恭维成“刁钻”一样。如果“尖刻”系“尖钻刻薄”的缩略语,我们自然可以感受到其中金刚钻般的力度。所以“尖刻”一语,固然是对某种性格的描述,却也成了对一种智力的肯定,哪怕肯定得吞吞吐吐。毫无疑问,这是那种不怀好意、惹是生非、好勇斗狠、令人难堪的智力。这份智力若在棋盘上施展,我们谁都会看得惊心动魄,大加赞赏,若施诸社会普通一员头上,则又必然是让人无法承受的。简而言之,这是一种走向歧途的智力,而且尤其喜欢在品评人物方面施展其魔鬼般的才华。套用一句时髦术语,它是一种“酷评”,能够把对他人的指手画脚、讽刺挖苦上升到艺术的领域,让被挖苦者陷入某种人格上不得好死的悲惨境地。
  一旦我们明确了“尖刻”中的智力因素,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这份智力是如何被引向歧途的。你当然会同意拙见:刻薄怎么说也不是人间正道,更别说“有才气的刻薄”了。
  “尖刻”属于“在野”的智力,天然与“庙堂”呈对立状态。它是才华不被重用或暂时没有找到出路时的表现方式。大致说来,一个社会里受屈辱被误置的才子越多(有时是自以为受屈辱被误置),“尖刻”之士也必然随之增多。这是因为才气就像水流,喜动不喜静,如果找不到自己的航道,或没法被强制安置在某个水库里(官职、名利或监狱,都是“水库”的具体表现),它就必然走向泛滥。“天下无道,处事横议”,说的多半也是这个理。“尖刻”是个游击手,擅长巷战和狙击战,缺乏战略素养,却又精通战术。由于他的智力找不到对社会负责的方式,或他认为自己的智力被排除在社会服务体系之外,他便听任这份智力盲目发展,只对一己的喜怒负责。而智力,说起来有这样一个奇怪的特点:越是被放纵着使用,它也越容易得到发展。我们当然会在生活中经常看到,只有傻瓜才会经常抱怨脑子受累,才会经常表示要让大脑歇息一会,聪明之士(如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则永远担心大脑无事可做。“尖刻”者正是这样的聪明之士,他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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