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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爱独宠:兰陵王妃 作者:揽明月-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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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长恭,你要信我
    他终于松手,凝望着我,眸中渐渐露出温柔,点头,却又摇头,凤眸微睐,唇角的笑意扬起,“好。我答应你去见齐王,不过,不许太久。”“嗯。”我笑着点头,他于是拉着我一道起身,“正好,我要去拜访东面库头可汗,希望我回来时,你与齐王,已经叙旧完毕。”

    我们双双走出帐外,只见宇文宪手扯马辔,正站在不远处,一队北周骑兵,等在更远的草地上。他望着我与长恭,眸中掠过一丝惊讶。长恭向他微微颔首后,垂首轻吻在我的发丝,辰角勾勒起一丝轻笑,在我耳畔轻语道:“记住,不许太久。”

    在众人面前,他的举动如此暧昧,我的脸颊迅速泛起红晕,轻轻点头,斜睨时,却望见,宇文宪那对清澈的双眸,渐渐变得迷离暗沉。

    一声轻哨,‘轻尘’得得跑来,我翻身上马,道:“齐王,请随我来。”

    蓝色的天空,一朵朵雪白的浮云,压得很低很低,风,吹拂着乌黑的发丝,他很快追来了,我与他,一前一后纵马奔驰在草原上,云朵向身后迅速飘走,不知道,是云在动,还是心在动?

    已近奔出王庭很远很远,远得可以看到都斤山下高架的高台,我与他一齐勒马停在一处高高的草丘上,任迎面而来的清风,吹舞起宽大的衣袂。

第297章:偏爱 9

    就这样的静静的并立,聆听,草原深处传来的嘹亮歌声,身边的男子,鬓发高束,神采俊逸,不再是少年时的模样,只有那对双眸,依然清澈静谧如昔,仿佛是一泓清泉,凝眸一望,便能望进久远的回忆里。

    他轻声道:“公主的订婚宴已经结束,我将要起程返回长安。”

    我一时不知要说什么好,良久,才呐呐道,“末将,祝齐王殿下一路顺风。”

    “此次我随迎亲大臣来漠北,不过是想了解一下这片突厥铁骑生活着的草原,究竟有着怎样的风光。”他唇角凝了淡淡的浅笑,“如今看来,突厥人精于骑射,驰骋草原,以弓矢为爪牙,以甲胄为常服,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果然迥异于中原之军。”

    他凝望着我,道:“以突厥今日之盛,也无怪乎,周、齐两国,尽皆要争于结交。”

    “齐王何必对末将说这些?大家不过是各为其主罢了。”

    “各为其主。”沉吟着这一句,他轻淡的笑了,微风吹拂着他的衣衫,袍角绣着的梅花,在风里翻飞,在荏苒的时光里,那十七岁的少年,如今已长成俊雅男子,而我,亦再也回不了当初。

    “当年,你跌落山崖,大家都以为你已经死了,若不是我和六弟死死抱住,只怕四哥也要随你一起跳落下去!这四年来,如若不是守着他当初对你的承诺,他又怎愿苟活于世?!

    还有真儿,你可记得?这些年来,她却一直没有忘记你,每年,她都会去一趟你坠崖的地方,她总是坐在那处断崖上,一哭就是一整天,一直到哭到双眼红肿!还有

    呵,明明知道,你所说的那一句,‘从此后,把我当作你的灵儿吧,’明明知道是假,我却偏偏信了。郑翎,你不仅伤了四哥的心,亦伤了我的心。”

    他神情清淡,只是静静的说,然而,每一句话语,皆如尖刀在绞我的心,回忆,带来没顶般的窒息,脸上却渐渐绽放微笑,“齐王殿下,你所提到的四哥、真儿,木兰一概不知,木兰是北齐人,从来没有去过北周,在这之前,也从未见过殿下你。”

第298章:偏爱 10

    “郑翎!”他终于失切了平静,几乎是低吼出声,“告诉我,你为何会变成现在这样?”

    “没有为什么,只因,我不是郑翎!”我摇头否认,“齐王,你认错人了!末将应邀而来,不仅是为了给殿下栈行,更是要告诉殿下,逝者已矣,不可再追。人世间,已经没有郑翎,请殿下,忘却!”

    不愿、不敢再看他的双眸,“如果齐王殿下再无他事,那么,木兰能否先行告退?!”

    勒马转身之时。

    “郑翎。”

    宇文宪在我身后,一声轻唤,“你不认我没有关系,但,若是四哥见到你,你亦不认吗?”

    扯辔的手一滞,马儿停留原处,再也,迈不开脚步。

    初夏的风,轻柔的吹拂着苍茫草原,青草低伏,翠色欲流,如一块流光变幻的绿玉,唯有微风,在耳畔轻吟着一曲草原的歌,心思婉转,如远方的河流,百折又千回。在记忆深处,终是记得,有过这样一个初夏,昆明湖畔的那个少年,是十七岁,他含笑望着我时,眉目翩翩,如洒了轻舞的阳光。而另一名舞剑的少年,轻唱的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手,紧握成拳,终究,只是轻声答道:“齐王殿下,我是木兰,不是你所认识的那个郑翎,任谁来了,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有一首名叫《白狐》的歌,四哥经常独自哼唱。他心中的那个女子,是前来赴千年之约的白狐。奈何,痴心未断,情意已绝。看来果真如歌里所唱,海誓山盟都化为虚无!”

    宇文宪的话语里,有三分失落,亦有七分心伤。

    誓言,立在雪舞的季节,春暖即溶,经不起一丝火热。

    谁又知,我的心,在四年前那个叶落纷飞的秋天,早已碎成了,一瓣瓣。

    …

    注:这段话是李渊说的:“突厥所长,惟恃骑射。见利即前,知难便走,风驰电卷,不恒其阵。以弓矢为爪牙,以甲胄为常服。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无警夜巡昼之劳,无构垒馈粮之费。中国兵行,皆反于是。”

    明月略改,借来一用,以宇文宪之聪明,看出突厥军团做战的特征应该也是没问题的。

第299章:偏爱 11

    我轻声道:“齐王殿下,有很多事实皆掩于表象之下,并不如你我想象,揭开来,是血淋淋的残酷,所以,我宁愿选择遗忘。”

    “一个人,如果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那么,在得到之时,他亦会有所失去。”

    “回长安的路,太过遥远。木兰祝你,一路顺利。”

    “驾。”马鞭扬起,我纵马疾驰,留下他,一个人,策马独立于墨玉般的草丘上,渐渐的,变成了苍茫草原的一个黑点,模糊了彼此泪萌的视线。

    初夏的柔风,在耳边轻吟,告诉我们,已经,再也回不了当初。

    从此,山,水,不相逢。

    回到驿所时,并未看到长恭的‘焰风’在帐外,看来,他至突利可汗处仍未返回。

    也好,此时,我只需要静静的呆着,独自舔尽心底的伤。

    然而,一掀开帐帘,却发现帐中有一人慵然伸腿坐于椅上。听到有声音,那两扇紧闭的眼眸睁开,绿眸流光闪烁,唇角勾起一缕邪魅的笑,“你回来了。”我转身欲逃,他已箭步向前,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腕,生生将我拖回帐中,他的力道其大无穷,挣扎只能是徒然,他只需轻轻一扯,已将我带入怀中,“骄傲的女人,我们又见面了。”

    “放开我。”我愤然斜睨。

    然而,他却恍然不闻,手,覆上我的脸颊,粗糙的大掌摩挲着我的肌肤,声音温柔,在我耳畔道:“女人,我好想你。”粗匝匝的须根刺痛了我的颈,那深沉的声音,仿佛来自魔域,我以为已经摆脱,却轻易的再陷梦魇。

    我冷声道:“燕都王,我现在是北齐出使突厥的使者,请注意你的言行举止。”

    “哈!”他果然依言松开了手,笑道:“本王几乎忘了,你现在是北齐的翎麾将军。”唇角有一丝玩味的笑:“翎麾将军,失礼,失礼了!”

    他的笑,如此邪恶,慢条斯里的说道,“若是你们的皇上知道了,他亲自册封的大将军,居然是一个红妆佳人,不知道,他又会做何感想?”

    “你!”我怒目相视。

    他却对我的怒意视若无睹,“所以,你还是不必再回北齐了,不如,就留在我们大突厥。”

第300章:偏爱 12

    “留在这片辽阔的草原上。你可以自由的骑马,射箭,看书,念诗,你想穿男装,抑或穿女装,无论你想要做什么都可以!”他的眼底浮现出一丝温柔之色:“只要你答应我,做我的王妃。”

    我冷然道:“这句话,当日你曾经说过,而我亦回答过你,我绝不会嫁给你!”

    “别说得这么肯定,要知道,如今,你已经来到了突厥王庭。”

    他低笑着,唇角,勾起性感的纹路,然而,那抹笑容很快敛去,他的眸光落在我颈畔,手,绾起我一绺碎发,指尖划过我耳后的肌肤,绿眸中迸出寒光冷冽,他的手滑入我的衣领,未及反应之时,他已拉下了我一截衣衫,顿时,我的左肩暴露在空气中。

    “燕都!”

    我又气又怒,扬手一掌,他却不闪不避,清脆的掌声,让我,与他,皆呆了。他凝望着我,眸中的寒意,一丝丝冻人心魄,在我未及掩好的领口,显露出颈间白皙的肌肤上,一朵朵紫色的吻痕,清晰可见,无语诉说着昨夜的疯狂。

    他的声音冷若寒冰,“你跟他?”

    “是,我已经是高长恭的女人。.

    我凝视着他,一字一句,道:“我会嫁给长恭,我要做他的妻子。”

    他一把攥着我的手腕,冷然道:“我不在乎。”

    他攥得那么紧,紧到我吃疼的挣扎,几乎是咬牙切齿道,“我们突厥人,并不似你们中原人,迂腐的去计较女子的所谓贞操。”

    “只要是我想得到的女人,无论她曾经跟过谁?我都不会在乎。”

    “你终会是我的。”他猛然将我拽入怀里,吻狠狠的落了下来,霸道狂烈的气息将我包围,我被禁锢于他胸前,高大英挺的身姿,将我整个人环起,他胸膛仿若铜墙铁壁,任我百般挣扎亦不能推开,他一把捏住我的双颊,强迫的撬开了唇齿,拼命吸吮掠夺,如暴风雨一般肆虐。

    指甲,尖利的划过他的手臂,血,弥漫在彼此的口腔,我狠狠的咬他,咬得他眉头皱起,却,仍然逃不脱他的桎梏。一滴泪,自眼角,缓缓顺颊流低,落入纠缠的口舌,清晰的咸味,刺激着彼此的味蕾。

    他,终于,松开了手。

第301章:偏爱 13

    “燕都,我并不爱你!”我冷然仰首,“你贵为突厥王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权倾天下,你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又何苦与我纠缠?”

    “是,我可以权倾天下,我可以坐拥美人无数,可我却偏偏遇上了你。”他几乎是在低吼,眼神却渐渐暗淡,“我阿史那燕都,竟然任由你,一个中原女人,就这样占据了我的全部心灵,竟然认为只有你,才能是我的可贺敦。”

    “可贺敦?”据我所知,唯有可汗的妻子才能被尊称为可贺敦。

    仿佛读懂了我眸中的疑惑,燕都眉峰扬起,“聪明的女人,如今,突厥的王权掌握在我的手中,我的王兄身体大不如前,他的儿子们又还小,下一任突厥大汗,只能是我阿史那燕都。”

    果然如此!木杆可汗生性好战,此次却未亲征嚈哒,我与长恭觐见木杆时,亦发现他面呈疲病之态,当时便已略微猜到几分。突厥可汗的传立习俗是‘舍子立弟’,燕都雄韬伟略,战功显赫,在各部族之中威望甚高,无庸置疑会成为突厥的下一任可汗。

    “据我说知,你已经有了妻子,而且,还不止一位。”

    “确是。”燕都并不否认,“我已经有了六位妻子,她们有的是征战时掳获的,有的是各部族首领进献的,但更多是因为仰慕我而自愿嫁与的。我是突厥第一勇士,我的妻子们爱我,有如雀鸟倾慕纵横长空的雄鹰。”

    “然而这只鹰,偏偏爱上了你这来自远方的天鹅,骄傲的天鹅。”燕都的声音低沉,他凝眸望我,绿眸含情若秋水一泓,“你会爱我的。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我如此费尽心力,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逃走。”

    “听说,突厥男人常娶战俘的妻女,也有习俗娶自己兄弟甚至父亲的妻女,每迎娶一个妻子,丈夫就会修多一座毡帐,他将这些女人,分别安置在零星散落草原的毡帐中。而可怜的女人们,从此,只能引颈期盼丈夫某一日的来临,这就是如你所说,在草原上,女人们所谓的自由命运!”

    我摇头道:“燕都,我永远不会爱你!无论你以什么方式得到了你那六位妻子,你可以在她们中任选一位,成为你的可贺敦,而我,不想成为你炫耀胜利的战利品,更不会成为这大草原上某座毡帐中的女主人。所以,放了我吧,让别的女人去做你的可贺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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