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禀气于胃。而为诸阳之本。阴邪纵肆。胃阳衰败而不守。阴阳不相顺接而厥逆。阳受阴迫而烦。阴盛格阳而躁。
且烦躁甚而至于欲死。故用吴茱萸之辛苦温热。以泄其厥气之逆而温中散寒。盖茱萸气辛味辣。性热而臭臊。
气味皆浓。为厥阴之专药。然温中解寒。又为三阴并用之药。更以甘和补气之人参。以补吐利虚损之胃气。
又宣之以辛散止呕之生姜。和之以甘缓益脾之大枣。为阴经急救之方也。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
阴寒在里。则胃阳不守而下利。若利自止。则知胃气复固。阳气复能自守。恶寒者。阳虚不能胜任外气也。
蜷卧者。身体四肢皆蜷曲而卧。恶寒之情状也。大凡热者。偃卧而手足弛散。寒则蜷卧而手足敛缩。下文恶寒蜷
卧而手足逆冷者。即为真阳败绝而成不治矣。若手足温。则知阳气未败。以其阳气尚能温暖四肢。故曰手足温
者可治。然治之之法。亦无外乎温经复阳之法也。方氏不知四肢为诸阳之本。而曰四肢属脾。温者。脾土和也。
土和则万物生。故曰可治。其谬殆甚。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前吴茱萸汤条内。言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此虽吐利而手足不逆冷。则阳气未损。阴经当无热而恶寒。
今反发热。足见阳气已回。故曰不死。既有可生之机而脉不至。则是阳虽未绝。寒邪固闭。脉道郁伏而不通。
故灸少阴七壮。少阴穴。即前背恶寒所灸之穴。及井荥输经合也。可见吐利而手足逆冷。恶寒蜷卧。不发热而
脉不至者。即为不治
之证矣。
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
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其脉即出者愈。
清谷。清水完谷也。里寒外热。阴盛格阳于外也。寒甚于里。故下利清谷。四肢厥逆而脉见微细欲绝也。
寒甚则当恶寒。而反不恶寒。寒甚则面不当赤而反赤色。虚阳上浮而戴阳也。寒邪在里。或作腹痛。阴气上逆。
或作干呕。少阴之脉循喉咙。若阴盛迫阳于上。或作咽痛。寒凝水涸而利反止。阴盛阳衰之极。营血不流。
阳气不行而至于脉不出者。当以通脉四逆汤主之。前阳明中寒。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尚以四逆汤主之。况
少阴乎。服汤后。阳回气动。其脉即出而仍还于有者。乃阳气未竭。一时为盛寒所抑。郁伏不出耳。故即出为
愈也。然即出之脉。与下文暴出者异。所谓即出者。言即渐而出。至于复有。自有而常有。所以为愈。不若暴
出之自无而忽有。既有而仍无。如灯光之回焰。乃阳气已竭。得汤之温暖。而作返照之光。则阳气欲绝而死矣。
x通脉四逆汤方x
甘草(三两炙) 干姜(三两)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
通脉四逆汤。即四逆汤而增入甘草一两。倍加干姜也。四逆汤义。见太阳下编阳旦条下。愚窃论之。以四逆
汤而倍加干姜。其助阳之力或较胜。然既增通脉二字。当自不同。恐是已加葱白以通阳气。有白通之义。故有是名。疑
是久
远差讹。或编次之失。致原方中脱落。未可知也。其后加减法。揣其词义浅陋。料非仲景本意。何也。原文中
已先具诸或有之证。然后出方立治。则一通脉四逆汤。其证皆可该矣。岂庸续用加减邪。况其立意。庸恶陋劣。
要皆出于鄙俗之辈。未敢竟削。姑存之以备识者之鉴云。
面色赤者。加葱九茎。
面色之赤。乃阴盛格阳。虚阳上泛。附子之温。能直达命门。大补坎中之真阳。自能引火归源。导龙归海。
何必葱白。其所以用葱白者。盖为阳气不得流通。下利脉微。至厥逆无脉而设也。夫脉者。气血流行之发现处也。
阴血非阳气不行。寒邪固闭。阳气郁伏。故以葱白通行阳气。助姜附温经复脉之功耳。然葱之功力。岂能导火归根。
而能治面色之赤哉。吾不信也。
腹中痛者。去葱加芍药二两。
寒邪在里而腹痛。既有姜附。自可温中。即加芍药。更为相宜矣。脉又不至。何必去葱。揆之于理。岂非庸
俗之见乎。
呕者。加生姜二两。
姜能宣通阳气而解散寒邪。且千金谓生姜为呕家圣药。加入为宜。
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
此所谓少阴咽痛者。以少阴之脉贯肾络于肺。循喉咙。挟舌本。所谓咽者。阴阳应象论云。地气通于嗌。嗌者。
咽物之咽也。地气者。肾中命门之阳气也。犹天地之气。一阳生于黄泉之义。此以阴盛迫阳。下焦真阳失守。虚火在上。
故作
咽痛。附子峻补真阳。直走下焦。引火归根。其痛自止。未可与下文热在少阴。二三日咽痛。与甘草桔梗
汤同论也。一寒一热。阴阳迥殊。况桔梗为舟楫之剂。乘载药力以入肺。不使下行之品。正欲令其虚火
下降为宜。岂可更与上焦风热。肺家天气病之喉痛。同日而语哉。至于芍药。性虽酸收。亦可敛火下降。
其去留亦无大关系。又何足论哉。
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二两。
桔梗固为当去。而人参之加。亦可以助姜附而补下利清谷之虚。并可以补气血而鼓动其不至之脉。可
称允当。
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
上文下利已多。皆属寒在少阴。下焦清阳不升。胃中阳气不守之病。而未有用白通汤者。此条但云下
利。而用白通汤者。以上有少阴病三字。则知有脉微细。但欲寐。手足厥之少阴证。观下文下利脉微。方
与白通汤。则知之矣。利不止而厥逆无脉。又加猪胆人尿。则尤知非平常下利矣。盖白通汤。即四逆汤
而以葱易甘草。甘草所以缓阴气之逆。和姜附而调护中州。葱则辛滑行气。可以通行阳气而解散寒邪。
二者相较。一缓一速。故其治亦颇有缓急之殊也。
x白通汤方x
葱白(四茎) 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义见注中)
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汤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
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上文少阴下利。即以白通汤主之矣。此则下利而脉微。足见阳气愈微。故与白通汤以恢复真阳。消除寒气。
不谓服汤之后。利仍不止。反见四肢厥逆而无脉。阴邪上逆而干呕。虚阳受迫而作烦闷者。此非药之误也。
以阴寒太盛。热药不得骤入。阴邪纵肆猖獗。 格而不入耳。故用素问至真要大论中热因寒用之法。从而
逆之。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之义也。故用咸寒下走之人尿。苦寒滑下之猪胆。以反从其
阴寒之性。导姜附之辛热下行。为反佐入门之导引。王启玄所谓下嗌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使其气
相从。而无拒格之患也。服汤后。其脉忽暴出者。是将绝之阳。得热药之助。勉强回焰。一照而熄。故死。
若得汤而其脉微续渐出者。为阳气复回。故为生也。阴寒至此。真阳或几乎熄矣。危哉。
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少阴负趺阳句。疑有脱字。不然。何至词不达义耶。前注皆以少阴为水。趺阳为土。恐土不能制水。
得以泛溢而为呕吐下利。予其权于土。土强则水有制而平成可几。愚恐犹未合于至理。夫少阴。肾也。
水中有火。先天之阳也。趺阳。胃脉也。火生之土。后天之阳也。此承上文下利而言。凡少阴证中诸阳虚
阴盛之证。而至于下利。及下利清谷之证。皆由寒邪太盛。非惟少阴命门真火衰微。且火不能生土。中
焦胃脘之阳不守。故亦败泄而为下利。少阴脉虽微细欲绝。而为阴寒所胜。则为少阴之真阳负矣。若趺阳
脉尚无亏损。则是先天之阳。虽为寒邪之所郁伏。而后天胃脘之阳尚在。为真阳犹未磨灭。所谓有胃气者生。
故为顺也。若趺阳亦负。则为无胃气而死矣。
少阴病。脉微沉细。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后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首条云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此条又见沉脉。则寒邪更深。汗出者。内无真阳。卫气不固而腠理不收也。
不烦者。虚阳犹未上奔也。自欲吐。即前欲吐不吐之证也。少阴之见证如此。乃当急温急补之时。
失此不治。至五六日而更加自利。乃至不烦之证。至阳欲亡而作烦。阴迫阳而发躁。以但欲寐者而不得卧寐。则
阳神飞越。真气败亡而死矣。虽欲温之。所谓渴而穿井。斗而铸兵。不亦晚乎。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前恶寒而蜷。因有烦而欲去衣被之证。为阳气犹在。故为可治。又下利自止。恶寒而蜷。以手足温者。
亦为阳气未败。而亦曰可治。此条恶寒身蜷而利。且手足逆冷。则四肢之阳气已败。故不温。又无烦与欲去衣被
之阳气尚存。况下利又不能止。是为阳气已竭。故为不治。虽有附子汤。及四逆白通等法。恐亦不能挽回既
绝之阳矣。
少阴病。吐利烦躁四逆者死。
寒邪上逆则吐。下攻则利。阳虚则烦。阴极则躁。而四肢乃诸阳之本也。以吐利烦躁并作。而又四肢逆冷。
为阳气竭绝。故死。虽不言脉。脉亦可知矣。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前条利自止而手足温。则为可治。此则下利止而头眩。头眩者。头目眩晕也。且时时自冒。冒者。蒙冒昏晕也。
虚阳上冒于巅顶。则阳已离根而上脱。下利无因而自止。则阴寒凝闭而下竭。是亦所谓上厥下竭矣。于此可见阳回
之利止则可治。阳脱之利止则必死矣。正所谓有阳气则生。无阳气则死也。然既曰死证。则头眩自冒之外。或更有恶寒
四逆等证。及可死之脉。未可知也。但未备言之耳。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固为不治。此条但不利耳。下文吐利烦躁四逆者死。此虽不吐利。而已不
见阳烦。但见阴躁。则有阴无阳矣。其为死证无疑。况又脉不至乎。前已有脉不至者。因反发热。故云不死。
又有脉不出者。虽里寒而犹有外热。身反不恶寒而面赤。其阳气未绝。故有通脉四逆汤之治。此则皆现阴
极无阳之证。且不烦而躁。并虚阳上逆之烦。亦不可得矣。宁有不死者乎。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少阴病而至六七日不解。其本经之自受者。至此则阴邪已深。脏气已败。若传经之邪。自阳入阴。五日而少
阴受之。又已三日。亦不为不深矣。一呼一吸为一息。人身阳气。出自下焦。故命门为三焦之原。阳气上行而
为宗气。聚于膻中。故膻中为气之海。上通于肺而为呼吸。一息而脉行六寸。一日一夜。共一万三千五百息。
当万物之数。脉行八百一十丈。其气皆由丹田之关元气海而出。谓之胞中气街者是也。所以肺主出气而肾主纳气。
一呼一吸而肾为之本。肺为之末。以少阴肾脏受邪。至于喘息之声已高。是膻中之气。有出无入。欲归丹田而
纳诸肾脏。其可得乎。阳气离根。已从上脱。有不立尽者耶。
卷之九少阴篇
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
属性:少阴中风。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脉之阴阳。辨脉载之详矣。然其所以分阴阳者有三。一曰大浮数动滑为阳。沉涩弱弦微为阴。
故曰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其二曰寸口脉阴阳俱紧。以一寸口而曰阴阳脉。是浮候为阳。
沉候为阴也。其三曰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尺脉弱者名曰阴不足。此以尺寸分阴阳。即关前为阳。
关后为阴之法也。前后注家。俱置之不讲。模糊抹过。恐注家亦未明晓。所以作依样葫芦耳。殊非
先觉之所宜也。前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盖以浮候沉候分阴阳也。此所谓阳微阴浮者。是以寸口尺
中分阴阳也。若以浮沉二候分阴阳。则沉候岂有浮脉耶。此不辨自明者也。夫少阴中风者。风邪中
少阴之经也。脉法浮则为风。风为阳邪。中则伤卫。卫受风邪。则寸口阳脉当浮。今阳脉已微。则知
风邪欲解。邪入少阴。唯恐尺部脉沉。沉则邪气入里。今阴脉反浮。则邪不入里。故为欲愈也。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少阴病。承上文中风而言也。微细为少阴首条之本脉。然风为阳邪。沉则邪入已深。数则热郁阴分。
故为病已在里而不可发汗。非前寒邪在表之反发热。可与麻黄附子细辛汤。及二三日无里证之可与麻
黄附子汤。微发汗也。脉微细之伤寒。与脉沉数之中风迥异。而在表在里。尤所当辨。故有是禁。
卷之九少阴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