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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也。次脉者。从喉旁而次序于项后。即本输篇之所谓一次脉二次脉也。盖三阳之经气。皆循颈项
而上充于头面也。腋下动脉。手太阴也。太阴统主阴阳之气者也。
阳明头痛。胸满不得息。取之人迎。
此下五节。承上文而分论厥逆之气。各有所见之证。各随所逆之经以取之。阳明头痛。阳明之
气。厥逆于腹。不得循人迎。而上充于头。是以头痛。逆于中焦。故胸满不得息。当取之人迎。以
通其气。
暴喑气 。取扶突与舌本出血。( 梗同)
夫金主声。心主言。手阳明主气而主金。故阳明气逆于下。则暴喑。而气梗矣。取扶突与舌本
出血。则气通而音声出矣。
暴聋气蒙。耳目不明。取天牖。
手少阳之脉入耳中。至目锐 。少阳之气厥于下。则上之经脉不通。是以暴聋气蒙。耳目不明。
当取之天牖。
暴挛痫眩。足不任身。取天柱。
足太阳主筋。故气厥则暴挛而足不任身矣。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之睛明。气不上通。故痫眩
也。当取之天柱。
暴瘅。内逆。肝肺相搏。血溢鼻口。取天府。
瘅、消瘅。暴瘅、暴渴也。肝脉贯肺。故手太阴之气逆。则肝肺相搏。肺主气而肝主血。气逆于中。
则血亦留聚而上溢矣。肺乃水之生原。搏则津液不生而暴瘅矣。皆当取手太阴之天府。以疏其搏逆。
夫暴疾。一时之厥证也。此因于气厥。故用数暴字。
此为大牖五部。
牖、窗也。头面之穴窍。如楼阁之大牖。所以通气者也。气厥于下。以致在上之经脉不通。而
为耳目不明。暴喑痫眩诸证。盖言三阳之气。由下而生。从上而出。故总结曰。此为大牖五部。以
下复论其经络焉。沈亮宸曰。人迎扶突。天牖天柱。头气之街也。腋下动脉。胸气之街也。莫云从
问曰。本输篇论次脉。乃手足三阳之六经。此节只言手阳明少阳。足阳明太阳为大牖何也。曰。太
阳之气。生于膀胱水中。少阳之气。本于命门相火。阳明之气。生于中焦胃腑。在经脉有手足之六经。
在二气只论三阴三阳也。其手阳明与太阴为表里。主行周身之气。故合为五大牖焉。
臂阳明有入 遍齿者。名曰大迎。下齿龋。取之臂。恶寒补之。不恶寒泻之。足太阳有入 遍
齿者。名曰角孙。上齿龋。取之在鼻 与前。方病之时。其脉盛。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一曰。取
之出鼻外。( 音仇龋邱禹切)
上节论三阳之气循次而上出于大牖。此复论气从络脉以相通。所谓络绝则径通。如环无端。莫
知其纪也。盖气之出于大牖者。从气街而出于脉外。气之行于脉中者。从络脉而贯于脉中。外内环
转之无端。故莫知其纪也。颧鼻交处为 。龋、齿痛也。臂阳明有入 遍络于齿者。名曰大迎。大
迎乃足阳明之经穴。此手阳明之气。从络而贯于足阳明之经。故下齿痛。当取之臂阳明。恶寒饮者。虚也
。当补之。不恶寒饮者。
实也。当泻之。足太阳有入 遍络于齿者。名曰角孙。角孙乃手少阳之经穴。此足太阳之气。贯于
手少阳之经。故上齿痛者。当取之鼻与 前。乃太阳之络脉也。按营血宗气之所营行者。经脉也。
足太阳之络。不入于齿中。此非经脉。亦非支别。乃微细之系。以通二阳之气者也。故方病之时。
其脉盛。乃气之太过也。太过则泻之。不及则补之。莫云从曰。三阳之气。分则有三。合则为一。
一阳之气。下通于泉。绕地环转。而复通贯于地中。故遍历于齿。属口对入。齿者。水脏之所生。
口者。土之外候也。
足阳明有挟鼻入于面者。名曰悬颅。属口对入。系目本。视有过者取之。损有余。益不足。反
者益。(足阳明当作手太阳)
此总结三阳之六次脉也。盖三阳之气。上出于大牖者。循手之阳明少阳。足之阳明太阳。而
经脉之贯通。则有手足六脉之相交矣。故手太阳有挟鼻入于面者。名曰悬颅。悬颅乃足少阳之经穴。
此手太阳之气。从络脉而通于足少阳之经也。属口对入上系目本。视有过者取之。过、病也。如病
在太阳。而太阳之络有余。少阳之经不足。则当损大阳之有余。益少阳之不足。反是者。又当益太
阳也。沈亮宸曰。反者当从有过上看。推此二句。当知太阳之气。从络脉而贯于少阳之经。少阳
之气。从络脉而通于太阳之经也。以上四脉亦然。
莫云从问曰。阳明手足相交。自然之道也。太阳之与少阳相合。其义何居。曰。太少之气。本
于先天之水火。犹两钱所分之四象。是以正月二月。主于太少。五月六月。主于太少。太少之相合也。
阳明者。两阳合明。故曰阳明主于三月四月。此阳明之自相交合也。夫阴阳之道。推变无穷。明乎
经常变易之理。始可与言阴阳矣。
朱济公问曰。太阳之气主皮毛。阳明之气主肌腠。少阳之气主枢胁。今论三阳之气。又皆循
经而上出于头面焉。曰。此升降出入之道也。阴阳之气。出入于外内。故皮寒热者。取之太阳太阴。
肌寒热者。取三阳于下。升降于上下。故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
二阳之气。营运于肌表。故中于阳。则溜于经。经气外内之相通也。此升降出入之无息者也。一息
不运。则失其机矣。
其足太阳有通项入于脑者。正属目本。名曰眼系。头目苦痛。取之在项中两筋间入脑。乃别
阴跷阳跷。阴阳相交。阳入阴。阴出阳。交于目锐 。阳气盛则 目。阴气盛则瞑目。
此言足太阳之气。贯通于阳跷阴跷也。其者。承上文而言。言其足太阳又有通项入于脑者。正
属目本。名曰眼系。在项中两筋间入脑。乃别络于阴跷阳跷。而阴阳相交于目锐 。阳跷之气入于
阴跷。阴跷之气出于阳跷。如阳跷之气盛则张目。阴跷之气盛则瞑目。此太阳之气。又从眼系而贯
通于阴阳之跷脉也。按、脉度篇曰。跷脉者。太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循胸上行。属目内 。合
于太阳阳跷而上行。气并相还。则为濡目。此言阴跷之脉。起于足少阴。而上通于太阳阳跷。此节
论太阳之气。通于阳跷阴跷。故曰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盖阴跷之脉。通少阴之精水于阳跷。
阳跷之脉。通太阳之气于阴跷。男子以气为主。故男子数其阳。女子以精血为主。故女子数其阴。
气为阳而血为阴也。莫云从曰。举足行高曰跷。足少阴太阳。乃阴阳血气之生原。阴跷阳跷。主
通阴阳血气。从下而上交于目。目者。生命之门也。
热厥。取足太阴少阳皆留之。寒厥。取足阳明少阴于足皆留之。
此论阴阳之气不和。而为寒厥热厥也。盖在表之阴阳不和。则为肌皮之寒热。发原之阴阳不和。
则为寒厥热厥矣。马元台曰。少阳当作少阴。少阴当作少阳。按、素问厥论曰。阳气衰于下。则为
寒厥。阴气衰于下。则为热厥。盖以热厥为足三阳气胜。则所补在阴。故当取足太阴少阳皆留之。
以使针下寒也。寒厥为足三阴气胜。则所补在阳。故当取足阳明少阳于足者留之。以俟针下热也。
余伯荣曰。取之于足者。谓阳气生于下也。
舌纵涎下烦 。取足少阴。
此言上下之阴阳不和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而下为水脏。水火之气。上下时交。舌纵涎下
烦者。肾气不上资于心火也。故当取足少阴。以通少阴之气。
振寒洒洒。鼓颔不得汗出。腹胀烦 。取手太阴。
此言表里之阴阳不和也。内经云。阳加于阴谓之汗。肤表为阳。腹内为阴。在内之阴液。藉表
阳之气。宣发而为汗。振寒洒洒。鼓颔不得汗出。腹胀烦 者。表里之阴阳不和也。故当取手太阴。以
疏皮毛之气。以行其汗液焉。手太阴主通调水液。四布于皮毛者也。莫云从曰。上节论上下。此节
论表里。乃阴阳之升降出入。篇名寒热者。皆阴阳之不调也。
刺虚者。刺其去也。刺实者。刺其来也。
此总论阴阳寒热之不调。因邪正虚实之有碍也。虚者。正气之不足。实者。邪气之有余。盖邪气
实则正气虚矣。故刺虚者。刺其气之方去。所谓追而济之也。刺实者。刺其气之方来。所谓迎而夺之也。迎之
随之。以意和之。可使气调。可使病已也。
春取络脉。夏取分腠。秋取气口。冬取经输。凡此四时。各以时为齐。络脉治皮肤。分腠治肌
肉。气口治筋脉。经输治骨髓。
此以人之形层深浅。与四时之气为齐也。盖人之血气。应天地之阴阳出入。故春取络脉。夏取
分腠。春夏之气。从内而外也。秋取气口。冬取经输。秋冬之气。复从外而内也。此人之气血。随
天地四时之气。而外内出入者也。齐者。所以一之也。凡此四时。以应人之阴阳出入。故各以时为
齐。故取络脉者。以治皮肤。取分腠以治肌肉。取气口以治筋脉。取经输以治骨髓。此又以四时之
法。以治皮肉筋骨之浅深。盖天气有四时之出入。而人有阴阳之形层。故各以时为齐也。
五脏身有五部。伏兔一。腓二。腓者 也。背三。五脏之 四。项五。此五部有痈疽者死。
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痈疽所发。在于皮肉筋骨之间。此言五脏各有五部。而一部之
阴阳不和。即留滞而为痈矣。伏兔。肾之街也。 者。脾之部也。背者。肺之俞也。五脏俞者。
谓五椎之心俞也。项者。肝之俞也。本经曰。痈疽之发。不从天下。不从地出。积微之所生也。故
五部之有痈疽者。乃五脏渐积之郁毒。外应于血气之不和而为痈疽。故五部有此者死。按上章论五
脏之邪。外应于皮肉筋骨。此言五脏各有五部。而一部之中。皆有阴阳血气之流行。所谓阴中有
阳。阳中有阴也。
余伯荣曰。痈疽之发。有因于风寒外袭者。有因于喜怒不测。食饮不节。营卫不和。逆于肉理。
乃发为痈。阴阳不通。两热相搏。乃化为脓。然有发于股臂而死者。有发于项背而生者。此又以邪
毒之重轻。正气之虚实。以别其死生。然病及五脏者必死。故因于外邪者。善治治皮毛。其次治肌
肉。因于内伤者。使五脏之郁气。四散于皮肤。弗使痈肿于一部。所谓始萌可救。脓成则死。此
上工之治未病也。
病始于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病始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病始足胫者。先取足
阳明而汗出。
此分别形身上下。各有所主之阴阳也。夫身半以上。手太阴阳明皆主之。故病始于臂者。先取手
阳明太阴而汗出。太阳之气。生于膀胱。而上出于头项。故病始于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身
半以下。足太阴阳明皆主之。故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曰始者。谓病始于下者。下行极
而上。始于上者。上行极而下。曰先者。谓手足之阴阳。虽各有所主。然三阴三阳之气。上下升降。
外内出入。又互相交通者也。
臂太阴可汗出。足阳明可汗出。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
汗乃阴液。生于阳明。太阴主气。行于肤表。水津四布。乃气化以通调。故臂太阴可汗出。水
谷之津液。从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故足阳明可汗出。然汗液必由气之宣发。气得液而后能充身泽
毛。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盖阳为阴之固。阴为阳之守也。
沈亮宸曰。此篇论阴阳之不调。而为寒热之证。宜从汗解。故总结汗法数条。
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不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疽也。
泄精者。谓阴阳血气生于精。过伤则并伤其根原矣。痈疡者。谓阴阳血气。营行于皮肉筋骨之
间。邪气留客。致正气不行。则生痈疡矣。本篇论阴阳寒热。缘邪正之实虚。故以此节重出于篇末。
盖以戒夫治病者。慎勿再实实而虚虚也。
卷三
癫狂第二十二
属性:目 外决于面者为锐 。在内近鼻者为内 。上为外 。下为内 。
锐 内 者。睛外之眼角也。太阴之气主合同束。目外角为锐 。内角为内 者。乃太阴之气。
主乎外内之目 也。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上为外 。下为内 者。乃太阳阳明之气。主
于上下之目 也。手太阴主天。足太阴主地。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天地之气。昼明夜晦。人之两
目。昼开夜阖。此人应天地之昼夜开阖者也。一息之中。有开有阖。以应呼吸漏下者也。天地开阖
之气不清。阴阳出入之气混浊。则神志昏而癫狂作矣。是以治癫狂之法。独取手足之太阴太阳阳
明焉。夫肺主皮毛。目之拳毛。天气之所生也。肌肉之精为约束。地气之所生也。目 之外内上下。
又统属天地阴阳之气而为开阖者也。王芳侯曰。癫狂之疾。最为难治。得此篇之理。可批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