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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死不治。经筋之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弛纵不收。阴痿不用。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伸。
刺者。刺寒急也。热则筋纵不收。无用燔针。名曰季冬痹也。
手少阴之筋。起于手小指侧之少冲间。循肘腋。交于手太阴之筋。挟乳里。结于胸中。循臂下
系于脐。其病于内为内急。为心承伏梁。如梁之伏于心下。而上承于心也。其病在外当筋之所过者。
为转筋筋痛。治在燔针劫刺。其成伏梁而唾脓血者。此病在心脏。故为死不治。其病在气而为筋经
之病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纵不收。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能伸。盖少阴本阴而标阳。故有
寒热阴阳之证。少阴之从本从标也。丑者十二月。少阴主气。故为季冬之痹。夫天为阳。地为阴。
日为阳。月为阴。岁半以上。天气主之。岁半以下。地气主之。故三阳之气。主于春夏。三阴之气。
主于秋冬。此阴阳之所以系天地日月。而人亦应之。尚御公曰。腹为阴。背为阳。阳急则反折。
阴急则不伸。手少阴之筋。只循于胸腋脐腹。而不经于背。所谓阳急则反折者。病足少阴之筋也。
足少阴之筋。循脊内挟膂。上至项。此阴阳相合。水火气交。故手足少阴。皆有阴阳寒热之俯仰。
张开之曰。此下六篇。论筋之所经。骨脉之度量。荣卫之循行。只论筋有痹证者。盖假病以明筋之
合于三阴三阳。天之四时六气。
足之阳明。手之太阳。筋急则口目为 。 急不能卒视。治皆如右方也。( 僻同即口僻之义)
尚御公曰。此申明手足阴阳之筋。皆分循于左右。故复以口目之 僻以证之。足阳明之筋。上
挟口为目下纲。手太阳之筋。结于颔。属目外 。故二经之左筋急。则口僻于左。而当刺其左。右
筋急。则口僻于右。而当取
之右。如左目不能卒视。其病在左。右目不能卒视。其病在右。如两目皆急。则左右皆病。故治法
皆如右方。而其病则有左右之分也。
卷二
骨度第十四
属性: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
度定矣。(脉度叶肚先度叶铎)
此言经脉之长短。从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定其度数。故曰骨为干。脉为营。如藤蔓之营附
于木干也。
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伯高曰。头之大骨。围
二尺六寸。
此言头之大骨度数。众人。谓天下之大众。长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适中之人。则头
骨亦适中矣。头骨适中。通体之骨皆适中矣。
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
此胸骨腰骨。围转一周之总数也。
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终折。
此言头颅前后上下之骨度。发所覆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上至巅顶。以至后项之发际。计发
所覆者。度一尺二寸。发以下至颐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以下至于两颐。计长一尺。君子终折者。
谓从发际之始。以至发际之终。可折中而度量。盖君子之人。面方广而发际高。发所覆者。从颅至
项度一尺一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一寸也。此言天下之众。有君子小人不同。有太过不及不等。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 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 以下至天枢
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
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
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
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音吉 叶 踝叶瓦去声)
此仰面之骨度也。结喉下两旁巨骨陷中为缺盆。盖形如缺盆。因以为名。 。骨名。一名尾
翳。即鸠尾骨也。自两旁缺盆而下至 。计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盖 之内。心肺
之所居也。天枢在脐旁二寸。乃足阳明之穴。从两旁 而下至天枢。计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
则胃小。盖自鸠尾以至于脐。胃腑之所居也。横骨在毛际横纹中。自天枢而下至于横骨。计长六寸
半。过则回肠广大。不满则狭短。盖自脐以至少腹。大肠之部分也。横骨横长亦六寸半。内辅者。
内之辅骨也。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者。
膝之连骸。一名膝盖骨也。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曰内辅内踝者。以
足八字分立。则内骨偏向于面也。踝者。下廉之腿骨。与足骨相连之凹处。在内者为内踝。在外者
为外踝。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者。足跟骨也。膝 者。膝前下之腿骨。跗者。足面上之跗骨。即
足阳明之动脉处。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计长一尺六寸也。属者。概足面而言也。跗属以下至地
长三寸者。从足面而下至足底之骨也。骨围大者。骨之粗大也。小者。骨之细小也。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腹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
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
长一寸。
此侧身之骨度。皆纵而数之也。耳上之旁为角。肩胛上之颈骨为柱骨。自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
肋下 内为腋。自柱骨至腋中计长四寸。胁骨之下为季胁。自腋以下至季胁。计长一尺二寸。捷骨
之下为髀枢。一名髀厌。在臀之两旁。即足少阳之环跳穴处。自季胁以下至髀枢。计长六寸。髀枢
以下至膝盖骨内之中分。计长一尺九寸。即上之腿数也。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即下之腿数也。
京骨。足太阳膀胱经穴名。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
至地长一寸。此侧身之骨度也。按、胁骨名扁骨。横于胁下。有渗理而无髓空。此节不度胁骨之长
短。而只以腋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者。盖以形身之度数。概皮肉脉骨而量其长短。经脉循骨度而直
行于上下也。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
此头侧之横度也。耳后高骨为完骨。入发际四分。广者横阔也。耳后当完骨者。从耳以至于
脑后也。耳前当耳门者。从耳而至于鼻准也。此头侧之横度也。两颧之间。相去七寸者。此当面之
横度也。按、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纵横经络于头面左右。故复度头面之广数。两乳之间。广九寸半。
此形身前面之横度也。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此形身背面之横度也。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此两足之纵横数也。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节其末长四寸半。
此两臂两手之骨度也。本节者。指掌交接之骨节。末者。指尖也。
头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
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叶底)
此脊背之骨度也。项发以下至背骨者。自顶后之发际。至背骨之大椎。计长二寸五分。膂骨。
脊骨也。自背骨之大椎。循膂骨以下至于尾 。计二十一节。共长三尺。上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
其奇分之九厘。在下节计算。故膂骨以上。计有七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则七得七寸。四七二
寸八分。共九寸八分。又每节一厘。共计九寸八分七厘。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玉师问曰。
脊椎二十一节。只详论上七节之度数何也。曰。七节之旁。乃膈俞也。脏腑之气。皆从内膈而出。
如逆伤脏气则死。刺伤腑气。皆为伤中。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而本经论五脏之背俞。亦兼论
七节之膈俞。不可妄刺者也。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
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此总结骨之度数。定经脉之长短也。经脉之浮而坚。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此篇论骨
气而结经脉之血气者。血脉资始于肾。骨之精气盛。则经脉之血气亦盛矣。尚御公曰。肾藏精气
而主骨。血者。神气也。此六篇论筋骨血脉。本于少阴之阴阳。张开之曰。肾藏之精液。奉心神
化赤而为血。气者。精气也。故浮为阳而主血。沉为阴而主气。
卷二
五十营第十五
属性:黄帝曰。余愿闻五十营奈何。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千八分。
日行二十八宿。人经脉上下左右前后。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以应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
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
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水下二刻。日行二
十五分。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水下
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
尽。脉终矣。所谓交通者。并行一数也。故五十营备。得尽天地之寿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此篇论宗气营气循行于脉中。循脉度之十六丈二尺。应呼吸漏下而为五十营也。周天二十八宿。
而一面七星。子午为经。卯酉为纬。房毕为纬。虚张为经。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阴
主夜。每宿约二十六分。
共乘一千零八分。人气昼夜五十营。行二十八宿之一周。计一千八分。日丽天而绕地一周。亦行二
十八宿之度分。人之经脉上下左右前后。共计二十八脉。盖手之三阴三阳。足之三阴三阳。上下左
右。共计二十四脉。并左右之两跷脉。前之任脉。后之督脉。通共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为五
十营。以应二十八宿。以终漏下百刻。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
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则气行六尺矣。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交通于二十八
脉之中。为一周于身。乃水下二刻。而日行二十分有奇矣。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乃水下四
刻。日行四十分有奇矣。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乃水下二十刻。而日行五宿二十分。计二百
分有奇矣。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乃水下百刻。而日行二十八宿。计一千零八分也。漏
水皆尽。而脉终于五十营矣。按、邪客篇曰。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焉。营
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而为血。以营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焉。此宗气上贯于
心主之脉偕营气营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也。五味篇曰。谷始入于胃。其精微者。出于胃之两
焦。以溉五脏。别出两行营卫之道。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胸中。命曰气海。出于肺。循喉咙。
故呼则出。吸则入。夫肺主气而主皮毛。人一呼则八万四千毛窍皆阖。一吸则八万四千毛窍皆开。
此宗气之散于脉外之皮毛。而行呼吸者也。故所谓交通者。谓皮肤经脉之宗气。外内交通。而并行
一百刻之数也。夫天主气。地主血脉。故五十营而外内之气行周备。斯得尽天地之寿矣。凡经脉外
内之宗营。皆行八百一十丈也。
卷二
营气第十六
属性:黄帝曰。营气之道。内谷为宝。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
隧。常营无已。终而复始。是谓天地之纪。故气从太阴出注手阳明。上行注足阳明。下行至跗上。
注大趾间。与太阴合。上行抵髀。从髀注心中。循手少阴出腋。下臂注小指。合手太阳。上行乘腋。
出内。注目内 。上巅下项。合足太阳。循脊下尻下行。注小趾之端。循足心。注足少阴。上
行注肾。从肾注心。外散于胸中。循心主脉。出腋下臂。出两筋之间。入掌中。出中指之端。还注
小指次指之端。合手少阳。上行至膻中。散于三焦。从三焦注胆。出胁。注足少阳。下行至跗上。
复从跗注大趾间。合足厥阴。上行至肝。从肝上注肺。上循喉咙。入颃颡之窍。究于畜门。其支别
者。上额循巅。下项中。循脊入 。是督脉也。络阴器。上过毛中。入脐中。上循腹里。入缺盆。
下注肺中。复出太阴。此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