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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在筋节间乎。夫见于外者。未有不因于内者也。窥仲景有吐之法。惜乎方缺焉耳。
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者。鸡屎白散主之。
x鸡屎白散x
鸡屎白一味为散。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温服。
〔补注〕转筋者。脾胃土衰。肝木自盛。风火燥烁于筋。则筋挛而痛。故风气甚急。则
肝血失养。筋失其柔和之性。乖其屈伸之节。故臂脚直。至脉直上下行者。乃督
冲之为病。何者。督脉循阴器。阴器者。宗筋所主也。冲脉为肝之幕。肝木多风。则
冲亦病矣。若微弦则转入于内。为病较重。因以鸡屎白投之。其肝邪外出耳。
阴狐疝气者。偏有小大。时时上下。蜘蛛散主之。
x蜘蛛散方x
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两)
二味为散。取八分一匕饮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衍义〕厥阴之筋病也。狐、阴兽。善变化而藏。睾丸上下。有若狐之出入无时也。足
厥阴之筋。上循阴股。结于阴器。筋结。故偏有大小。气病。故时时上下也。蜘蛛布
网取物。其丝右绕。从外而内。大风不坏。得干金旋转之义。故主治风木之妖狐。
配桂枝以宣散厥阴之气结。
问曰。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师曰。腹中痛。其脉当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虫。
〔衍义〕腹痛。中焦湿土之为病也。腹为阴。痛为阴类。故脉当沉。若脉弦。是见厥阴
风木之象矣。反洪大者。风木盛而生火。风木之邪。贼伤中土。湿热不攘则生虫。
故曰诸虫皆生于风也。东方生风。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脏为肝。风伤筋。此因
风伤而生虫。故虫乃厥阴肝筋之为病也。是以伤寒蛔厥。在厥阴篇内。此章蛔痛。列于筋病篇中。
蛔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甘草粉蜜汤主之。
x甘草粉蜜汤方x
甘草(二两) 胡粉(一两) 白蜜(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瘥即止。
〔衍义〕夫饮食入胃。胃中有热。则虫动。虫动则胃缓。胃缓则廉泉开。故吐涎。蛔上
入膈。故心痛。蛔闻食臭出。得饮则安。故发作有时也。毒药不止者。蛔恶之不食
也。蛔喜甘。故用甘草蜜之甘。随所欲而攻之。胡粉甘寒。主杀三虫。蛔得甘则头
向上而喜食。食之即死。此反佐以取之也。
蛔厥者。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
呕。又烦者。蛔闻臭出。其人当自吐蛔。
〔衍义〕蛔厥者。病蛔而手足厥冷也。蛔厥者当吐蛔。病者静而复时烦。此因肝脏
寒而蛔上入膈。故烦。盖言蛔生于肝。因脏寒而上入于膈也。须臾复止。得食而
呕。又烦者。此蛔闻食臭而出于胃。故其人常自吐蛔。盖言蛔因风而生于肝。脏
寒则上入膈。闻食臭则出于胃也。
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x乌梅丸方x
乌梅(三百个)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一斤) 附子(六两炮) 川
椒(四两去汗) 当归(四两) 桂枝(去皮) 人参 黄柏(各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
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
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衍义〕乌梅味酸入肝。梅得先春之气。主助生阳而杀阴类。细辛发少阳之初阳。
以助厥阴之化。当归启少阴之血液。以资肝脏所藏之荣。黄连配蜀椒。助心火
以杀蛔。益子气也。附子配黄柏。资肾气以回厥。助母气也。干姜佐人参。补中焦
而止呕。桂枝制风木。疏肝郁。阴阳和而厥逆回。风邪散而气血足。治蛔厥之法备已。蛔之
化生。有若蜒蚰。生长极速。
卷二十
妇人妊娠病脉证治第二十
属性:(证三条方九首)
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于法六
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衍义〕妇人平脉者。言其无病脉也。阴脉小弱。其荣气不足耳。凡感邪而荣气不
足者。则必恶寒发热。不妨于食。今无寒热。妨于食。是知妊娠矣。妊娠者。血聚气
搏。经水不行。至六十日始凝成胎。斯时也。气血化于下。荣气不足。卫不独行。壅
突中焦而不能食。津液少布。其人渴。用桂枝汤益荣和卫。设有医以他治。则更
一月当化。若加吐下。复损其荣。土亦失其养育。条芩、白术可也。芎、归可也。参、
可也。但要益荣生津。和中下二焦而已。
妇人宿有 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 痼害。
〔衍义〕宿有 痼内结。及至血聚成胎。而 病发动。气淫于冲任。由是养胚之血。
不得停留。遂漏不止。 痼下迫其胎动于脐上。故曰 痼害也。凡成胎妊者。一
月血始聚。二月始胚。三月始胎。胎成始能动。今六月动者。前三月经水利时。胎
下血者。未成也。后断三月。始胚以成胎。方能动。若血下不止。而 乘故也。必当
去其 。内经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去则胎安也。桂枝、桃仁、丹皮、芍药。能去
恶血。茯苓亦利腰脐间血。即是破血。然有散有缓有收有渗。结者散以桂枝之
辛。肝藏血。血蓄者肝急。缓以桃仁、丹皮之甘。阴气之发动者。收以芍药之酸。恶
血既破。佐以茯苓之淡渗。利而行之。
妊娠六月动者。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下血者。后断三月不血也。所以血不止者。其
不去故也。当下其 。桂枝茯苓丸主之。
x桂枝茯苓丸方x
桂枝 茯苓 牡丹 桃仁(去皮尖熬) 芍药(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炼蜜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衍义〕此复申明胎成三月而后动也。上章以经断三月而漏下不止。然胎已成。
故虽漏下。而胎动于上也。此章以六月动者。以前三月经水利时而成胎。胎虽
成而血时下。至后三月始断而不血。是以妊娠六月而胎始动。盖前三月因下
血而胎失养。前三月与后三月之血。下不止者。以其 不去故也。当下其 。此丸主之。
妇人怀妊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其所以然者。子脏
开故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脏。
〔衍义〕妊至六七月筋骨坚强之时。若其脉弦。弦为虚。为寒。内格其阳于外而发
热。阴寒内逆而作胀。腹痛恶寒者。其内无阳。故子脏开。少腹如扇也。用附子汤复返其阳。以温其脏。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
中痛。为胞阻。胶艾汤主之。
x胶艾汤方x
阿胶(二两) 艾叶(三两) 甘草(二两) 当归(三两)
芎(二两) 芍药(四两) 干地黄(六两)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内胶消尽。温服一升。日三服。不瘥。更作。
〔衍义〕经水与结胎。皆冲任也。冲任乃肾用事者也。肾属坎。坎者时与离会。则血
满经水行。犹月之禀日光为盈亏也。精有所施。心神内应。血即是从。故丁壬合
而坎离交。二气凝结。变化 胎矣。然持守其阴阳交合。长养成胎者。皆坤土资
之也。阴阳抱负。则坤土堤防。故不漏。若宿有瘀浊客于冲任。则阴自结而不得
与阳交合。故有半产漏下不绝也。若妊娠胞阻者。为阳精内成胎。阴血外养胞。
负坤土失其堤防。用此方皆治之。芎、归辛温。宣通其阳血。芍药味酸寒。宣通其
阴血。阿胶之甘温。内经曰。肺合外皮毛。皮毛生于肾水。东垣谓其入于太阴足
少阴厥阴。尝思在身气化成形。金石草木之药。终不如血肉之资养同类者以
养之。此方用阿胶安胎补血。塞其漏泄宜矣。甘草和阴阳。通血脉。缓中解急。其
气内入。开利阴血之结。而通于阳。地黄犹是补肾血之君药也。调经止崩。安胎
养血。妙理无出此方。然加减又必从宜。若脉迟缓。阴胜于阳。则加干姜、官桂。若数大。则宜加黄芩。
妇人怀妊。腹中 痛。当归芍药散主之。
x当归芍药散方x
当归(三两) 芍药(一斤) 茯苓(四两) 白术(四两) 泽泻(半斤) 芎 (三两)
上六味。杵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衍义〕此与胞阻痛者不同。因脾土为木邪所克。谷气不举。浊淫下流。以塞搏阴
血而痛也。用芍药多他药数倍以泻肝木。利阴塞。以与芎归补血止痛。又佐茯苓渗湿以降于小便
也。白术益脾燥湿。茯、泽行其所积。从小便出。盖内外六淫。皆能伤胎成痛。不但湿而已也。
妊娠呕吐不止。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
x干姜人参半夏丸方x
干姜 人参(各一两) 半夏(二两)
上三味。末之。以生姜汁和丸。如梧子大。饮服十三丸。日三服。
〔衍义〕此即后世所谓恶阻病也。先因脾胃虚弱。津液留滞。蓄为痰饮。至妊二月
之后。胚化成胎。浊气上冲。中焦不胜其逆。痰饮遂涌。呕吐而已。中寒乃起。故用
干姜止寒。人参补虚。半夏生姜治痰散逆也。
妊娠小便难。饮食如故。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
x当归贝母苦参丸方x
当归 贝母 苦参(各四两)
上三味。末之。炼蜜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加至十丸。
〔衍义〕小便难者。膀胱热郁。气结成燥。病在下焦。不在中焦。所以饮食如故。用当
归和血润燥。本草贝母治热淋。以仲景陷胸汤观之。乃治肺金燥郁之剂肺是
肾水之母。水之燥郁。由母气不化也。贝母非治热。郁解则热散。非淡渗利水也。
其结通则水行。苦参长于治热。利窍逐水。佐贝母入行膀胱以除热结也。
妊娠有水气。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恶寒。起即头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x葵子茯苓散方x
葵子(一斤) 茯苓(三两)
上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则愈。
妇人妊娠。宜常服。当归散主之。
x当归散方x
当归 黄芩 芍药 芎 (各一斤) 白术(半斤)
上五味。杵为散。酒饮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产。胎无苦疾。产后百病悉主之。
〔衍义〕内经阴搏阳别。谓之有子。尺脉搏击者。由子宫之气血相搏。而形于脉也。
精留血裹。阴阳纽合也。动搏则变化。而变化生于动。若静而不动。则不生不化。
是以妊娠之血不可以静。静则凝。凝则泣。泣则亏少而虚。皆不得与化胎之火
相合。要其胎孕生化。必脉动搏。故调之者。先和阴阳。利其气血。常服养胎之药。
非惟安胎易产。且免产后诸病。芎、归、芍药之安胎补血。白术之用有三。一者益
胃。致安气以养胎。二者胎系于肾。肾恶燥。能燥湿而生津。三者皆致中焦所化
之新血。去腰脐间之陈瘀。至若胎外之血。因寒湿滞者。皆解之。黄芩减壮火而
反于少火。则可以生气。与脾土湿热来伤。及开血之瘀闭。故为常服之剂。然当
以脉之迟数虚弱加减之。有病可服。否则不必也。药者。但宜攻邪扶正。不比米
谷。性味偏而不正。不可久服。内经曰。味之所入。各归所喜攻。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妊娠养胎。白术散主之。
x白术散方x
白术 芎 蜀椒(三分出汗) 牡蛎(四分)
上四味。杵为散。酒服一钱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药。心下痛。倍加川芎。
心烦吐痛。不能饮食。加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浆水服之。
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小麦汁服之。已后渴者。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之勿置。
〔衍义〕四味。本草皆谓能去血而养胎。何也。盖血聚而后成胎。少遇邪则所聚之
血。时宿而不运。反类瘀恶。必生新开陈。然后胎可养也。养胎不惟在血。而胎系
于肾。养之又在于胃。所以补其肾。调其胃。补肾、固其精也。调胃和其中也。用术
调胃。蜀椒开痹。痹开则阳精至。牡蛎治崩。崩止则阴精固。川芎下入血海。运动
胎气。破旧生新。或阴血不利。肝木为害。在内抑屈而痛者。泻以芍药之酸通其
阴。设冲逆而痛者。则欲以芎 之辛温。宣通其阳。或挟瘀恶之气。上逆于胃而
患吐。烦不能食者。用细辛温中。去痰下气。半夏治心下急痛。和胃进食。止吐逆。
若呕而不止者。由肝木不务德。舍己而忘。用小麦饮。养其本气以安之。又且平
胃下气止烦。一举两得。大麦主消渴益气调中。故中气不足而渴者用之。
妇人伤胎。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
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微利则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