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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趋于死。以其毒害势甚,故云蛊毒。
着蛊毒,面色青黄者,是蛇蛊,其脉洪壮。病发之时,腹内热闷,胃胁支满,舌本胀强
,不喜言语,身体恒痛;又心腹似如虫行,颜色赤,唇口干燥。经年不治,肝鬲烂而死。
其面色赤黄者,是蜥蜴蛊,其脉浮滑而短。病发之时,腰背微满,手脚唇口,悉皆习习
。而喉脉急,舌上生疮。二百日不治,啖人心肝尽烂,下脓血,羸瘦,颜色枯黑而死。
其面色青白,又云∶其脉沉濡。病发时咽喉塞,不欲闻人语,腹内鸣唤,或下或上,天
阴雨转剧,皮内如虫行,手脚烦热,嗜醋食,咳唾脓血,颜色乍白乍青,腹内胀满,状如虾
蟆。若成虫,吐出如科斗形,是虾蟆蛊。经年不治,啖人脾胃尽,唇口裂而死。
其脉缓而散者,病发之时,身体乍冷乍热,手脚烦疼,无时节吐逆,小便赤黄,腹内闷
,胸痛,颜色多青,毒或吐出,似蜣螂有足翅,是蜣螂蛊。经年不治,啖人血脉
,枯尽而死。
欲知是蛊与非,当令病患唾水内,沉者是蛊,浮者非蛊。
又云∶旦起取井花水,未食前,当令病患唾水内,唾如柱脚,直下沉者,是蛊毒。沉散
不至下者,草毒。
又云∶含大豆,若是蛊豆胀皮脱;若非蛊,豆不烂脱。
又云∶以鹄皮置病患卧下,勿令病患知,若病剧者,是蛊也。
又云∶取新生鸡子煮熟,去皮,留黄白,令完全,日晚口含,以齿微微微HT 之,勿令破,
作两炊时,夜吐二瓦上,着霜露内,旦看大青,是蛊毒也。
昔有人食新变鲤鱼中毒,病心腹痛,心下硬,发热烦冤,欲得水洗沃,身体摇动,
如鱼得水状。有人诊云∶是蛊。其家云∶野间相承无此毒。不作蛊治,遂死。其汤熨针石,
别有正方,补养宣导,今附于后。
《养生方·导引法》云∶两手着头相叉,长引气,即吐之。坐地,缓舒两脚,以两手从
外抱膝中,疾低头入两膝间,两手交叉头上十二通,愈蛊毒及三尸毒,腰中大气。
又云∶行大道,常度日月星辰,清净,以鸡鸣,安身卧,嗽口三咽之。调五脏,杀蛊虫
,治心腹痛,令人长生。
又云∶《无生经》曰∶治百病邪蛊,当正偃卧,闭目闭气,内视丹田,以鼻徐徐纳气,
令腹极满,徐徐以口吐之,勿令有声,令入多出少,以微为之。故存视五脏,各如其形色;
又存胃中,令鲜明洁白如素。为之倦极,汗出乃止,以粉粉身,摩捋形体。汗不出而倦者,
亦可止。明日复为之。
又当存作大雷电,隆晃走入腹中,为之不止,病自除。
卷之二十五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二、蛊吐血候
属性:蛊是合聚虫蛇之类,以器皿盛之,任其相啖食,余一存者,名为蛊。能害人,食人腑脏
。其状∶心切痛,如被物啮,或硬,面目青黄,病变无常,是先伤于膈上,则吐血也。不即
治之,食脏腑尽则死。
卷之二十五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三、蛊下血候
属性:蛊是合聚虫蛇之类,以器皿盛之,任其自相食啖,余留一存者为蛊。能变化为毒,害人
。有事之以毒害,多因饮食内行之。人中之者,心腹懊痛,烦毒不可忍,食人五脏,下血瘀
黑如烂鸡肝。
卷之二十五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四、氐羌毒候
属性:氐羌毒者,犹是蛊毒之类。于氐羌界域得之,故名焉。然其发病之状,犹如中蛊毒,心
腹刺痛,食人五脏,吐血利血,故是蛊之类也。
卷之二十五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五、猫鬼候
属性:猫鬼者,云是老狸野物之精,变为鬼蜮,而根据附于人。人畜事之,犹如事蛊,以毒害人
。其病状,心腹刺痛。食人腑脏,吐血利血而死。
卷之二十五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六、野道候
属性:野道者,是无主之蛊也。人有畜事蛊,以毒害人,为恶既积,乃至死灭绝,其蛊则无所
根据止,浮游由野道路之间,有犯害人者。其病发,犹是蛊之状。但以其于田野道路得之,故
以谓之野道。
卷之二十五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七、射工候
属性:江南有射工毒虫,一名短狐,一名蜮,常在山涧水内。此虫口内有横骨,状如角弓,其
虫形正黑,状如大蜚,生齿发,而有雌雄,雄者口边两角,角端有桠,能屈伸。冬月并在土
内蛰,其上气蒸休休,冬月有雪,落其上不凝。夏月在水内,人行水上,及以水洗浴,或因
大雨潦时,仍逐水,便流入人家,或遇道上牛马等迹内即停住,其含沙射人影,便病。
初得时,或如伤寒,或似中恶,或口不能语,或身体苦强,或恶寒壮热,四肢拘急,头
痛,骨 屈伸,张口欠KT ,或清朝小苏,晡夕则剧。剧者不过三日,则齿间有血
出,不即治,杀人。又云∶初始证候,先寒热恶冷,欠KT ,筋急,头痛目疼,状如伤
寒,亦如中尸,便不能语,朝旦小苏,晡夕轧剧,寒热闷乱是也。始得三四日可治,急者七
日皆死,缓者二七日,远不过三七日皆死。
其毒中人,初未有疮,但恶风 寒热,或如针刺。及其成疮,初如豆粒黑
子,或如火烧,或如蠼 尿疮,皆肉内有穿空如大针孔也。其射中人头面尤急,腰以上去人
心近者多死,中人腰以下者小宽,不治亦死;虽不死,皆百日内不可保瘥。
又云∶疮有数种,其一种,中人疮正黑如 子状,或周遍悉赤,衣被犯之,如有芒刺
痛。其一种,作疮久即穿陷,或晡间寒热。其一种,如火炙人肉, 起作疮,此最急,
数日杀人。其一种,突起如石疖状。俱能杀人,自有迟速耳。大都此病多令人寒热欠伸,张
此虫冬月蛰在土内,人有识之者,取带之溪边行亦佳。若得此病毒,仍以为屑,渐服之
。夏月在水中者,则不可用。
卷之二十五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八、沙虱候
属性:山内水间有沙虱,其蛊甚细,不可见。人入水浴及汲水澡浴,此虫着身,及阴雨日行草
间亦着人,便钻入皮里。其诊法,初得时,皮上正赤,如小豆黍粟,以手摩赤上,痛如刺。
过三日之后,令百节强,疼痛,寒热,赤上发疮。此虫渐入至骨,则杀人。
人在山涧洗浴竟,巾拭KT KT 如芒毛针刺,熟看见处,以竹簪挑拂去之。已深
者,用针挑取虫子,正如疥虫,着爪上,映光方见行动也。挑不得,灸上三七壮,则虫死病
除。若止两三处,不能为害,多处不可尽挑灸。挑灸其上而犹觉昏昏,是其已大深,便应须
根据土俗作方术拂出之,并作诸药汤浴,皆得一二升,出都尽乃止。
此七日内宜瘥,不尔则续有飞蛊来,人攻啖心脏便死。飞蛊白色,如韭叶大,长四五寸
,初着腹胁,肿痛如刺,即破鸡 之,尽出食鸡,或得三四数过,与取尽乃止,兼取麝
香、犀角护其内,作此治可瘥。勿谓小小,不速治,则杀人。
彼土呼此病为呼 。(吴音沙作 。读如鸟长尾 音也。)言此虫能招呼沙虱入人体内,人行有得沙虱,还至即以
火自灸
燎令遍,则此虫自堕地也。
卷之二十五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九、水毒候
属性:自三吴已东及南,诸山郡山县,有山谷溪源处,有水毒病,春秋辄得。一名中水,一名
中溪,一名中洒(苏骇反),一名水中病,亦名溪温。今人中溪,以其病与射工诊候相似,通呼溪病。
其实有异,有疮是射工,无疮是溪病。
初得恶寒,头微痛,目匡疼,心内烦懊,四肢振 ,腰背骨节皆强,两膝疼,或吸
吸热,但欲睡,旦醒暮剧,手足指逆冷至肘膝。二三日则复生虫,食下部,肛内有疮,
不痒不痛,令人不觉,视之乃知。不即治,六七日下部便脓溃,虫上食五脏,热盛烦毒,注
下不禁,八九日死。一云十余日死。
水毒有阴阳,觉之急视下部。若有疮正赤如截肉者,为阳毒,最急;若疮如鳢鱼齿者,
为阴毒,犹小缓。皆杀人,不过二十日。又云,水毒有雌雄,脉洪大而数者为阳,是雄溪,
易治,宜先发汗及浴。脉沉细迟者为阴,是雌溪,难治。
欲知审是中水者,手足指冷即是,若不冷非也。其冷或一寸,或至腕,或至肘膝。冷至
二寸为微,至肘膝为剧。又云∶作数斗汤,以蒜四五升捣碎投汤内,消息视之,莫令大热,
绞去滓,适寒温,以自浴,若身体发赤斑文者是也。又云∶若有发疮处,但如黑点,绕边赤
,状似鸡眼。在高处难治,下处易治。余诊同,无复异,但觉寒热头痛,腰背急强,手脚冷
,欠KT 欲眠,朝瘥暮剧,便判是溪病,不假蒜汤及视下部疮也。
此证者,至困时亦不皆洞利及齿间血出,惟热势猛者,则心腹烦乱,不食而狂语,或有
下血物如烂肝,十余日至二十日则死。不测,虫食五脏,肛伤,以不治。
又云∶溪病不歇,仍飞蛊来人,或皮肤腹胁间突起,如烧痛,如刺,登破生鸡
上,辄得白虫,状似蛆,长四五六七寸,或三四六八枚无定。此即应是所云虫啖食五脏及下
部之事。又云∶中溪及射工法急救,令七日内瘥,不尔则有飞蛊来入人身内,攻啖五脏便死
。彼土辟却之法,略与射工相似。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解诸毒候
属性:凡药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即杀人者,一曰钩吻,生朱崖;二曰HT ,又名 日
,状如黑雄鸡,生山中;三曰阴命,赤色,着木悬其子,生山海;四曰海姜,状如龙芮,赤
色,生海中;五曰鸩羽,状如雀,黑项赤喙,食蝮蛇,生海内。但被此诸毒药,发动之状,
皆似劳黄,头项强直,背痛而欲寒,四肢酸洒,毛悴色枯,肌肉缠急,神情不乐。又欲似瘴
病,或振寒如疟,或壮热似时行,或吐或利,多苦头痛。又言人齿色黑,舌色赤多黑少,并
着药之候也。
岭南俚人别有不强药,有蓝药,有焦铜药,金药,菌药,此五种药中人者,亦能杀人。
但此毒初着,人不能知,欲知是毒非毒者,初得便以灰磨洗好熟银令净,复以水杨枝洗口齿
,含此银一宿卧,明旦吐出看之,银黑者是不强药,银青黑者,是蓝药,银紫斑者,是焦铜
药。此三种,但以不强药最急毒。若热酒食里着者,六七日便觉异;若冷酒食里着,经半月
始可知耳。若含银,银色不异,而病候与着药之状不殊,心疑是毒,欲得即知者,可食鲤鱼
,食竟此毒即发。亦空腹取银口含之,可两食顷,出着露下,明旦看银色,若变黑,
即是药毒。又言取鸡子煮去壳,令病患齿啮鸡子白处,亦着露下,若齿啮痕处黑,即是也。
又言觉四大不调,即须空腹食炙鸡、炙羸、鸭等肉,触犯令药发,即治之便瘥;若久不
治,毒侵肠胃,难复攻治。若定知着药,而四大未羸者,取大戟长三寸许食之,必大吐利,
若色青者,是焦铜药;色赤者,是金药;吐菌子者,是菌药。此外,杂药利亦无定色,但小
异常利耳。
又有两种毒药,并名当孤草。其一种着人时,脉浮大而洪,病发时啬啬恶寒,头微痛,
干呕,背迫急,口噤,不觉嚼舌,大小便秘涩,眼匡唇口指甲颜色皆青是也。又一种当孤草
毒者,其病发时,口噤而干,舌不得言,咽喉如锥刀刺,胸中甚热,膊胛满,不至百日
,身体唇口手脚指甲青而死。
又着乌头毒者,其病发时,咽喉强而眼睛疼,鼻中艾臭,手脚沉重,常呕吐,腹中热闷
,唇口习习,颜色乍青乍赤,经百日死。
凡人若色黑、大骨及肥者,皆胃浓,则胜毒;若瘦者,则胃薄,不胜毒也。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一、解诸药毒候
属性:凡药物云有毒及有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但毒有大小,自可随所犯而
救解之。但着毒重者,亦令人发病时咽喉强直,而两眼睛疼,鼻干,手脚沉重,常呕吐,腹
里热闷,唇口习习,颜色乍青乍赤,经百日便死。其轻者,乃身体习习而痹,心胸涌涌然而
吐,或利无度是也。但从酒得者难治,言酒性行诸血脉,流遍周体,故难治;因食得者易愈
,言食与药俱入胃,胃能容杂毒,又逐大便泄毒瓦斯,毒瓦斯未流入血脉,故易治。若但觉有前
诸候,便以解毒药法救之。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二、服药失度候
属性:凡合和汤药,自有限剂。至于圭、铢、分、两,不可乘违。若增加失宜,便生他疾。其
为病也,令人吐下不已,呕逆而闷乱,手足厥冷,腹痛转筋。久不以药解之,亦能致死,速
治即无害。
卷之二十六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