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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婚宠-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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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外话------

    先不要阅读,先不要阅读,先不要阅读,这是初稿,语无伦次,句不通顺,很可能有大量逻辑问题,而且实际字数应该更多,爷是怕断更没来得及修改,因为审核们12点就要下班,请明早上(16号)8点半后回来看,上午出门太热中午睡了一觉结果起来晚了,噗拼出这些字来,造成不便请尽情拿小皮鞭儿抽打吧!爷受着!

 056 欺负男人的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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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施乐想起来这件事儿时,她们已经在路易斯爵士家的别墅大门外了。

    一想到那道貌岸然的国防部长说她是鸡,尤其前面还加了个“国内”二字,这种明显有侮辱国格,种族歧视的妄断让她一想起来就火大。

    气归气,但不代表就要躲着他。

    去他家怎么了,如果能膈应他更好!

    施乐天生就不是怕惹事儿的人,老实说,别人对她的评论都是她才是惹事儿发源体。

    三步一别墅,五步一花园,能在毕晓普斯大街上居住的人不是王公贵族名门贵胄,就是明星名人富得流油的大亨,汽车在路上开的时候,她就看到几个特别眼熟的人物貌似在电视上出现过。

    也正因为如此,这里融汇了Y国,乃至全世界最顶尖儿的狗仔,眼一眨的功夫就有可能逮到个猛料,从此一举发迹变成百万富翁。

    据薇安这个“八卦女”说项野家门外以前也是有狗仔盯梢的,但是很少人能得到什么有意义的八卦,本来项野回家住的机会就少,跟着跟着没什么意思也就不跟了。

    据说有一次,一个记者不知从哪得到消息发现项野在X国时出过很大的事儿,于是就趁项野出门时不要命的冲出来问,哪知道立马被保镖们按倒,没过几天就爆出这个记者失踪的消息下落至今不明,也因为这事儿其他记者们再也不敢盯着项野了。

    这不明摆着么,知道太多被灭口了。

    听到这些时她毛骨悚然,觉得自己还能活得好好的真是老天庇佑。

    进了大门,汽车经过一条悠长僻静的林荫道后,眼前豁然开朗。

    连排式的爱德华七世时代古堡式建筑,气势恢宏壮观,天空低沉的乌云衬托下,有一种穿越回中古欧洲的错觉,与项野的现代前卫别墅完全是两种风格。

    路易斯这个国防大臣日子过得还真是舒坦啊,跟首相在唐宁街做邻居不够,还要在世外桃源跟三公主另辟爱巢

    传统意义来说,他也算是正儿八经的驸马爷了,有皇室的威望在侧,有富可敌国的大地之神军火公司在后,难怪这几年官儿越做越大,在Y国的人气一直居高不下。

    当年因为他曾是军火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竞选国防大臣时遭到很多人的反对,怕他以权谋私给自己儿子的公司大开方便之门,可就是在这样不利的情况下,他还能力挽狂澜,有女王和首相亲自保驾顺顺利利当上了国防部常务大臣,而且跟大地之神公司合作更加紧密却没再有人敢出来说一句话。

    还真是个狠厉,霸气的老头。

    想必项野身上那些凌厉的特质都是继承了他老爹的。

    收回了思绪,施乐跟着菲比去了二楼她的房间。

    不用猜都知道,那房间肯定大得离谱,从坐上项野的私人飞机开始到现在,一次又一次的视觉冲击,她已经淡定了多了,不就是大吗,不就是奢吗,人各有各的活法儿,得失心太重只会让自己为了追逐物质而疲于奔命。

    “等着,我去找衣服给你。”

    指了指桌边儿镶金真皮椅,菲比命令道,那颐指气使的样儿有三分项野的影子。

    摇头,感叹。

    项野,你看看你这个当哥的带的好头儿,一家子都这德性。

    刚一坐下来,就有穿OL制服的漂亮女佣走过来问她喝什么,觉得房间里热不热,椅子需不需要多加一个靠垫,将她伺候得跟个祖宗似的,也难怪这家人都喜欢用命令的语气了,换了是她长久生活在当祖宗的环境,估计也觉得指使别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大概十多分钟后,菲比从衣帽间走了出来,将衣服扔给她。

    “喏,你穿这个!”

    噗嗤——

    嘴里的红茶差点没喷到昂费的羊毛地毯上。

    这是啥?

    拿起来那几块少得可怜的布料看了看,一条黑色亮皮质超短裤,一件黑色小背心,骷髅头,铆钉,金链子各种乱七八糟叮当乱响的东西挂在上面,最让人无语的竟然还有厚底皮靴和黑白条长筒袜。

    这是要把她打扮成非主流啊

    瞪圆了一双大眼睛,施乐哭笑不得,倒不是不敢穿这个,就是有点意外一个小公主怎么会有这种衣服。

    看着施乐一脸惊讶的模样,菲比心里得意了,想当初穿这套衣服无意中被老哥撞见,劈头盖脸训了她三天,要是这讨厌的女人穿,还不得撵她走?

    “快穿呀,怎么不敢吗?”

    瞄着菲比满是得意的小脸儿,施乐哼了哼,漫不经心地答:“有什么不敢的,正好没尝试过朋克,谢谢啊!”

    说着就大方地当着菲比的面换起了衣服。

    哼!不用你得意!

    不爽地呼了口气,菲比从粉红大床上拿起一件件晚礼服在身前比量。

    “对了,你知道我哥要参加Joe举办的千金名媛社交舞会吧,你去吗?”

    千金名媛社交舞会?

    施乐不知道,于是不回答,坐在椅子上往腿上套长袜,如此性感的动作项爷没看见真是可惜。

    “呀,对不起我差点忘了,能参加这种舞会的人得是刚好十八岁的女孩,而且是由Joe在全世界亲自挑选,符合标准的女孩必须家世好,样貌好,身材好,人品好,就算有钱都未必能参加。屎了,你应该去不了了吧,你都那么大岁数了,对了,你父母是做什么的?”菲比说得眉飞色舞,漂亮的眉毛一挑一挑的。

    眼角狠狠一抽儿,本来对她乱呛没什么感觉,年轻怎么了,丫老过么,可是一提到父母,施乐眸子里闪过一瞬晦暗。

    别说父母做什么,她连自己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只从外婆那听说她妈妈是未婚生女,生下她之后没几天就消失了。

    孤儿伤不起啊!

    见到她郁闷,菲比就开心,故意拿着件儿胸口镶钻的拖地白礼服在她面前得瑟,“我虽然没到十八岁,不过Joe说我太优秀了破格让我参加,屎了,你说我穿这件好不好看,像婚纱一样,到时候跟哥哥站在一起肯定好看。”

    婚纱?

    别逗了,这小公主进盗梦空间里醒不来了怎的?

    套上骷髅背心往下拽着衣角,施乐那小眼神儿看起来特别暗黑。

    “是啊,确实挺好看的,这样你哥就能在舞会上牵着你的手亲自帮你挑选驸马了。不过我觉得这事儿够呛,哪个男人敢要你,这不是强丶奸未成年吗?罪名很大的!”

    “屎了!”菲比气得暴跳如雷,一把将白礼服扔到她身上。

    施乐转头看她,语气仍是那么淡定,“改变主意让我穿这个了?”

    说着就要蹲下去捡,结果被菲比一下子抢了回去,“还给我!”

    呵呵!

    施乐心里暗笑,半扬着头,托了托自己双D的胸脯,一脸懊恼,“菲比,你这背心太小了啊,胸口好紧。”忽然,她脸色一转,笑眯眯的弯起了眼睛,握拳做鼓励状,“为了成功勾搭你哥,你要努力提升罩杯,加油哦!”

    施乐儿童台姐姐似的小表情真真是能把人给气死,菲比的脸色一会青一会白,最后气得眼眶子都泛红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要不是房间里有监控可能会被Daddy看到,她一定会暴揍一顿这讨厌的女人。

    不过,施乐最终的目的不是为了气她,这只不过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你姿态放得越低,人家就会对你越不屑,踩着你的底线来欺负你。

    她掀起眼皮儿看了看那快气疯了的小公主,气息微沉。

    “菲比,这话我就说一次,信不信你自己掂量,我不喜欢你哥,你不用把我意淫成你的情敌。”

    笃定丶冷酷的语气,坚定的眼神,给人一种信服感。

    纤长的睫毛忽闪着,菲比怔了好一阵,面色平静了下来。

    这是信了?

    施乐不确定,不过后来菲比主动笑着说要带她逛街,她也总算安心了。

    怕狗仔队跟踪,菲比换了一身儿低调的运动套装,带着Dior粉框大墨镜将她巴掌大的小脸遮去了四分之三,而后便开着她银灰色的阿斯顿马丁从大宅后身儿出去了。

    “你十六岁能开车上路?”施乐不解地问。

    扫了她一眼,菲比得意地勾唇,右手稳住方向盘,左手从置物匣里拿出张卡片,“你自己看看。”

    翻过来一看,施乐了然了,驾照上除了照片所有信息都不是她本人的,像这种有钱有势的家庭真是没有他们做不到的事情。

    万恶的资本主义啊!

    停好了车,两人步行去了沦敦最著名奢侈品购物终极圣地——邦德街,国人消费者们秉持着“把钱花光,为国争光”的信念成为邦德街最主要的购物群体。

    在几家名店逛了一会儿,看着一件件贵得离谱的衣服,施乐望而生怯,那些在店里打工的国人留学生售货员们看她这身儿非主流的打扮,又挑衣服时最先看价格牌,脸上都露出轻蔑的表情,望着她跟同事小声说话,大声笑,根本不来服务她,后来都聚到菲比身边热情得让人浑身掉鸡皮疙瘩。

    早有听说过在这种店里工作的个别留学生势利眼很严重,挤破头都要在这种地方工作就是为了有一天能遇上个高富帅成功把她们给收了。

    也许她们的做法没错,不过施乐并不待见。

    到最后,她什么都没买成,反倒收获了一堆鄙视的眼神儿,菲比倒是满载而归提着大小袋子看起来喜滋滋的。

    “哎呦!我肚子疼!”

    走在路上,菲比突然捂着肚子,表情看起来特别痛苦。

    施乐赶紧扶着她,“你没事儿吧?”

    “不行了,不行了,我要去洗手间,”菲比蜷缩着身子,挣脱开她,“你在这等着我去找洗手间,马上回来。”

    “哦。”

    没有多想,施乐就让她先走了,这地方她熟悉,看她跑得方向那么笃定应该知道厕所在哪儿吧。

    可是一个小时后,施乐就不这么想了。

    菲比一直没有出现,怕她有事,施乐沿着她消失的方向去找,到附近的店里去问,都说没见过一个穿粉色运动衫带大墨镜的人。

    心猛地一沉。

    完蛋,被耍了!

    意识到这一点时,施乐脑子懵了懵,望着周围陌生的一切,她神色有些呆。

    身无分文,没有手机,又不知道路,这可怎么办?

    很慌乱

    慌乱

    平静

    淡定了

    只几秒的功夫,施乐就想开了。

    天塌下来还有楼顶着,她有什么好怕的,小恶魔以为这样就能整了她?别逗了。

    回去之前,先逛它一逛。

    邦德街是有钱人销金的地儿,不是她的目标,沿着笔直的道路一路走上去,不过一会儿她便来到了牛津街。

    牛津街是Y国首要的购物街,长1。25英里的街道两旁布满了十八世纪末期的精美建筑,超过三百家的世界品牌店及大型商场云集于此。

    施乐边走边看着,觉得沦敦真是一个神奇又有趣的地方,各色的人种,各色的打扮,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各有不同,而她此时的奇装异服,在人堆儿里竟然完全不显得怪异,甚至还有同样朋克打扮的同类对她露出友好的笑容。

    “小姐,打扰一下!”

    一声不太标准的英语从身后传来,施乐闻声回头。

    面前是一个中等个子的亚洲男子,胸前挂着大相机,身穿时髦的格子衬衫,带着黑框眼镜,烫成卷儿的头发像狮子狗,整体来看算是个帅哥。

    大概猜出了他的身份,施乐礼貌地回道:“有什么事吗?”

    那人赶紧拿出名片自我介绍,说他叫反町瑞树,是R国某著名街拍杂志的摄影师,因为喜欢她今天的朋克打扮,想给她照一张照片。

    只是照一张照片而已,施乐欣然答应。

    咔嚓!

    一张倩影留在了那部昂贵的相机里。

    “すごい!(好厉害)”

    望着显示框里出来的相片,小女人身上散发着暗黑狂野的气质,却不失女性的甜美和性感,强烈的视觉对撞,让瑞树忍不住用R语赞叹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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