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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都不会回一次。钱我这里多得没有什么作用,如果缺少的话你可以拿去用。
我明白,这个女人不会对我造成太大的伤害。我将手中的匕首插进腰里,顺着女人的指引进了洗浴室。女人从壁柜里拿了一条白色丝质的毛巾递了过来,我用它洗掉了喷在脸上的狗血。女人站在我的身后又递过一把吉列牌的剃须刀,说道,把胡须也刮干净吧。年纪轻轻的,蓄那长的胡须干啥?像个逃犯似的。
好像是偷钱偷到了我妈的房子里似的。我没有了刚才的那股凶气和勇气。我自觉地接过她手中的剃须刀,在镜子前面认真地剃起了我杂乱无章的胡须。然后顺手拿起梳妆台上的象牙梳子梳理了一下头发,同时感觉到了一丝的温暖。
你叫什么名字?女人说。
我不会告诉你。没有一个小偷会将自己的名字告诉对方的。
你好像是川南人。
你问这干什么?
那我们是老乡,我好多年都没见到家乡人了。我叫爱格。你以后可以叫我爱格。
还有以后吗?我说。
也许会有的,去洗个澡吧。说完,爱格从她的壁柜里挑了一件白领衬衣,一条天蓝色丝质的领带,一套藏青色的西服,放到我的面前。这些衣服你也拿去吧,反正也没人穿。
我被爱格的举动弄得手足无措。她是一位美丽的女人,我在美丽的女人面前就显得局促不安。我进了洗澡间,像是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一样将身体在温热的水中惬意地冲洗着。
穿上衣服后回到爱格的房间,她依然穿得那么少。朦胧的灯光照上去是那么的性感动人。爱格将一沓钱塞到我的手上,说道,挺漂亮的一个小伙子,以后就别做小偷了。
那做什么呢?做你的情人?我开了一句玩笑。
不会要了钱,连人也想要吧?爱格说。
不会。没有人对我这样好过,我会记着你的。我说。
爱格顺手从桌子上拿起一个手机递给我,说,如果以后有事可以找我。你现在可以走了。
出了爱格的别墅,在行人稀少的滨湖西路上,我边走边想,我是不是在做梦?我是一个小偷,从窗子里爬进却像主人一样从大门里出来。我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一阵剧烈的疼痛传到了我的脑子里。我明白刚才发生的是现实。我想起刚才那只被我杀死的狗,应该向它表达敬意。
带着爱格给我的钱,回到了庙鹅岭租的房子里,向房东预交了几个月的房租。房东看了我一眼,说,小伙子,发财了?我说,遇上好人了。
此后的日子,我总共上了九次馆子,嫖了五次娼。见过赵小娥一次,是在万联购物广场,她见到我时低头而过,手上还提着一袋子苹果。
那天,我想去看看我的二叔,是他带我从遥远的螺髻山来巴兰城捡破烂的。他认为在巴兰城拾破烂是一种赚钱的方式。我对此却不感兴趣,我不愿自己年纪轻轻的就活在苍蝇横飞臭气熏天的垃圾堆里。每当城里与我同龄的孩子穿着各式各样的漂亮衣服在我的面前走过时,我的胸口就像塞进一团湿漉漉的棉花一样难受。他们像小公鸡或小母鸡一样背着书包昂着头上学或放学。我渴望这种生活。我渴望有一天我的孩子也过上这种生活。我必须为过上这种生活而努力。我也这样努力过,可是我一无所有。除了捡破烂以外我什么事情都不会做。但我会做小偷,我做小偷也是缘于一天有人偷走了我的钱,那是我半个月拾破烂的心血。我记得那天发现钱被偷走后伤心得大哭了一场。我相信自己并不愚蠢,我从偷钱的事件得到了启示: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一蹴而就的事情。从那天起,我就开始了我的小偷生涯。
从爱格那里回来以后,我似乎发生了一点改变,我不打算再做小偷了。可是这种收获对我说来有如一只鸟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上那么容易。一种惯性驱使我又做了一次,但这次终于失手了。而且是失在零界上。我对我每次行动的性质和规模作了定义,一无所获称为零界,二百元以下称为小界,五百元左右称为中界,一千元以上称为大界。
坐上95路公汽去巴兰城的西郊,公共汽车上非常拥挤。我插在两个胖乎乎的女人中间,像夹心蛋糕的奶油一样,身后的女人将一对硕大的乳房贴在我的背上,这并没有引起我多大的兴趣。她长得的确很丑。到了下一站也没有一个人下车,倒是又上来了一高一矮两个男人,高个子男人长得魁梧。我的职业眼光很快溜进了他的衣袋里,他的衣袋突现出的小长方形的棱角吸引了我的目光,它比我身后的女人更能引起我的兴趣。我的手像无数蚂蚁噬咬着,痒乎乎的。上车的高个子男人迎面向我挤了过来。站在我的旁边。车子也加快了速度。我右边的街道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广告牌子,广告牌上一个漂亮的女人举着一包有蓝色细纹的卫生巾。做的是安尔乐广告。这时,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女子突然横穿马路。司机来了一个急刹车,惯性将所有的乘客向前抛去。司机骂骂咧咧的,车上的乘客一片混乱。趁着混乱,我的手溜进了高个子男人的衣袋里。刚一伸进去,手就像被两块巨大的岩石夹住了一般疼痛。站在我面前的高个子男人望着车顶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总算完成任务了。
我被带下了车。那个高个子男人是一位便衣警察,我中了他设下的圈套。他妈的他也够损的,钱包里塞的都是白纸条,为了完成抓小偷的任务居然在我面前来了这一套。我被再次带到了凤凰派出所。警察将我关进一间小屋子里,四周的窗子都用窗帘罩了起来。警察端着茶杯走进来,拉亮了我头顶上的灯,强烈的灯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我说,你做点好事把灯关掉把窗帘打开吧,外面的阳光很好,也可以节约点电为国家作点贡献。警察说,他妈的我们不要阳光你给我老实一点,说,你是不是惯偷?
我这是第一次。我说。
你为什么做小偷?
我忽然觉得这位警察愚蠢得可爱。哪个小偷会承认自己是惯偷?为什么要做小偷?不就是为了钱吗?
我说:没有钱用。
没有钱用就不能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去挣吗?
我没有劳动挣钱的地方。要不你给我介绍一个?
我会给你介绍的!警察说话时眼睛有些恶毒地望着我。你有亲人吗?
我有亲人,但我没有给警察答复。我想起遥远的小山村里那两间干裂的土坯屋,屋前坐着瞎了眼的老娘和没有读书的小妹。她们根本不可能来巴兰城凤凰派出所领走她的儿子或者哥哥。这时,叫爱格的那个女人就浮现在我的脑子里,我想给她打个电话。我犹豫了一阵子。那个女人与我有什么关系?第一次见到她时我是去偷她的钱。我还是给爱格打了电话。我并没有奢望她能来。
我告诉爱格说我在凤凰派出所里。爱格说,又做小偷了?我说,手痒痒,又做了一次。这一次运气不好。爱格说,你找我有什么事?我说,没事,只是觉得你人好。
爱格果然来了。我跟警察慌称她是我姐姐。从警察的脸上看出他有些不相信。爱格的穿着透出逼人的财力。如果我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是断然不会缺钱用的,更不会去做小偷。
警察对爱格说,罚款三千元,劳动七天,到时候你来将他领回去。爱格从紫色的坤包里拿出钱来付了,然后若无其事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好好劳动,七天后,我来接你。
我被派去搬运垃圾搬了七天,臭气熏天苍蝇横飞的垃圾使我又回到了那捡破烂的日子。
七天后,爱格真的来接我了,她坐在一辆崭新的别克车子上,戴着一副墨镜,典型的富婆形象。我不欢喜欢这种形象,因为我很穷,我的父亲那一辈很穷,我的祖父那一辈也很穷,我对富人的作秀有天生的嫉妒和报复心理。爱格望着我脏污的衣服,说,劳动的滋味怎么样啊?我还了一句:有钱的滋味才好。爱格说:你的嘴还挺厉害的,上车吧。我坐在舒适柔软的坐椅上,感到一阵不适和晕眩。这与我刚才拉了一大车垃圾有关。爱格说,没吃饭吧?我们先去吃饭。
车子停在喀斯森林饭店,一家高级别的饭店。进门时,饭店的旋转玻璃门将我的额头撞了一下。爱格把我领到一张餐桌上,点了几个菜,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爱格没有动筷子,坐在我的旁边,盯着我。我开了一句玩笑:你怎么这样看着我,一个做小偷的穷小子有什么好看的?
是不是做小偷也有瘾?爱格说。
我脸上顿时失去了笑容。爱格的话刺到了我的痛处,她也感觉到了。开个玩笑,别在意。你在警察面前说我是你姐姐,看看,我像不像是你姐姐?
像。我说。我心想,要是有这样一个姐姐我也就不会过这样的日子了。我说,你就做我的姐姐吧。
有没有什么打算?总不能靠偷过日子吧?
像我这种人除了这个还有什么可做的?我说。
你看这样行不行,你去开个饮水公司。城里人的生活挺讲究的,都要喝纯净水。我看这个生意值得去做。
想法倒不错,钱呢?
我出钱,你出力,行不行?
你丈夫肯定很有钱,是有名的富商吧?我说。
哪个丈夫啊?爱格说。
哪个丈夫?你还有几个丈夫?我笑了起来。在笑声中,我看见爱格的眼睛有些忧郁,便没再说什么了。
走出饭店的门口,我觉得今天的天气格外晴朗,街上的流光溢彩在我的面前扎上了一个幸福美丽的花环,似乎我的梦想就在我的眼前,买一间像样的房子,接来眼瞎的母亲,让妹妹在城里读书,过上城里人风光的日子。想到这些,我不自觉地笑了起来。爱格的阔绰使我想起了她的生活。她丈夫肯定是巴兰城有名的富商。分手时,爱格给了我几百块钱,说,去买几套衣服,把你身上的脏衣服换换。
一个星期后,由于爱格的活动,公司很快开张了。公司开始招聘人员了。饮水公司的人员大多都是要干体力活的,于是我在招聘启事上写着要体力强壮的年轻男子。
第一个来应聘的却是个女人,赵小娥。这使我吃了一惊。
赵小娥说,没想到吧?
我说,你没看到启事上写着的?我要的是男人。
我知道。你要招的人不就是送水吗?这个活我能干的。赵小娥说。
可是……
别可是了。我求你了,让我在你这里干吧。
我看到了赵小娥的卑微。我想起不久以前的那笔对于我来说不太公平的生意,心里有了一丝满足和快感。于是我说,好吧,你就来干。
事情办完了以后,我去了爱格那里一趟,爱格在屋子里穿着一身白色的裙子,正坐在沙发前看着一本相册。她脚上紫色的拖鞋随着德克沙斯音响传出的像轻灵的风一样的节奏抖动着。茶几上的咖啡正冒着热气。
怎么样?有信心吗?爱格说。
不好说。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事情总有开始的时候吧。来看看,我的过去。
我走了过去,坐在她的身边,茉莉花香水味使我的呼吸变得格外顺畅。爱格指着一张相片上修着齐耳短发穿着蓝格学生裙的女孩说道,这是我读比较大学的时候,怎么样?漂亮。我说。你真有福气,可我刚刚念完初中。不爱读书吗?爱格说。家里太穷,供不起我读书。我说。爱格接着翻到了第二页,指着另一张相片说,这是我读比较文学硕士的时候。我看到相片上的爱格同一个戴着深度近视眼镜的男人站在一座高大的建筑物前面的蔷薇丛中微笑着,手里还拿着一本厚厚的书。
我吃了一惊。那个男人我非常熟悉,他是教授李延。我说,旁边的那个男人是你的老师?他是我的初恋。爱格说。她好像进入了一段美好的回忆。而我不是这样,我想起了那次潜入李延家里偷窃的经历。我有点想呕吐。
你同他上床了吗?我说。
你怎么能这样想?教授决不是你所说的那种人。
他也并不是你说的那么完美吧?我说。
你认识他?
我没有再说什么。我转移了话题,你的父母肯定是很有修养的人。
我没有父母。爱格说,我是被养父从山林里捡回来的,他是一位生物学家,在川南一个叫螺髻山的地方考察动物习性时捡回了我,后来他把我带回巴兰给了我的养母,一直培养到我读大学。后来,我的父亲在云南西双版纳被一只豹子吃掉了。
爱格说着,眼里不断地掉下泪水。
对不起,我不应该提起这件事。我说。
没事,只是想起来有些难过。爱格说。
我也是螺髻山人。
我知道,我曾经去过那里,想找回我的亲生父母,但是没有一点线索。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