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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一卷台湾新文学之父--赖和 作者:刘红林-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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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鲁迅是从反封建开始为中国新文学奠基的话,那么赖和则是从反帝开始为台湾新文学奠基的。 
  当然,鲁迅与赖和不应作机械性的比较。每个作家所处的环境不一样,个人的遭际也大不相同,素质、禀赋更有差异,不能单纯以文学成就论高低。今人一般也都承认,若以作品多寡和内在质量而论,赖和比起鲁迅,的确有所不足。但是处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在汉文被贬低被打压甚至被灭绝的恶劣情况下,在台湾新文学运动新兴之际,以福佬话为日常生活语言的赖和,要将所见所思转化为白话文学作品,其负荷之大是无人能及的。至于文学的内涵、抵抗精神以为带动整个文学世代前行的影响力,赖和与鲁迅的确有相通的地方。 
  成功大学副教授游胜冠则不这么看,他说赖和与鲁迅的比较研究,向来就是将台湾文学作为中国文学一支流研究框架底下的产物,“这种将日据下的台湾文学也视为中国文学支流之一的研究视角,便在中国文学与台湾文学之间加上一种‘因果关系’,主流的中国文学有什么动作,作为末梢神经的支流的台湾文学必然就有什么响应。这种以既定意识形态框架为模子,压印出‘共通之处’的比较诠释,势必牺牲了台湾文学的主体性,而导致论述严重地去历史化的弊病。” 
  张我军当年曾说,台湾文学是中国文学的一支流,主流发生了什么变化,支流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反映了当时台湾新文学的推动者们“抗日归宗”的渴望。现在的研究者一般认为,台湾文学与大陆文学都是中国文学的组成部分,没有主流、支流之分。不过,台湾人与所有的中国人一样,从父祖那里接受的是中国传统文化,性格禀赋、思维模式、心理积淀是在中国式的社会结构中形成,所遭受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与其他中国人大体相似,只是殖民化程度上的不同。无论台湾人还是大陆人,若要求生存、求解放,求自由,非得以中国人的方式进行中国式的革命。同时,新文学的启蒙性质也决定了台湾新文学必定与中国新文学同质,因为,无论是欧美还是日本,启蒙的环境、条件、对象、过程,都与中国不同,这是由社会性质与民族特性等先天因素所形成,决不可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赖和与鲁迅的可比性正是基于此。 
  游胜冠的所谓“支流说”,在今天的大陆台湾文学研究界早已澄清。游胜冠不断重弹这个调子,实际上是一种挑拨,欲以“欲加之罪”挑动台湾青年一代的不满,以谎言阻碍他们去发现历史的真相,达到分裂祖国的目的。    
第三章 崇高地位与文学精神的完美表现——赖和小说  
  台湾学者施淑指出:“在台湾现代文学史上,赖和一直享有‘台湾新文学之父’和‘台湾的鲁迅’等尊称。前一个称号,突显了赖和在台湾新文学运动中的崇高地位;后一个称号,则概括了他的文学精神。在赖和的所有的作品中,能够把上述的双重意义完美地表现出来的,应该是他的小说。”施淑:《赖和小说的思想性质》,收于施淑著《两岸文学论集》,(台北)新地文学出版社1997年6月版,第121—130页。这个论断是非常恰当的,赖和的主要成就是白话小说创作。他的“有价值的新小说”将当时台湾新文学运动由理论纷争导入创作探索的崭新阶段。 
第一节 应时而生树立典范——赖和小说的概况及文学史地位  
  自从1926年1月,《台湾民报》第86号上的小说《斗闹热》,到1935年12月《台湾新文学》创刊号上的《一个同志的批信》,十年间,赖和共发表小说十六篇,另外还有一些未曾发表的。据《赖和全集》小说卷,共有篇目二十九篇。其中有的是同一个题目,内容也相同,用两种不大相同的写法,如《善讼人的故事》有两篇。第一篇发表在1934年12月18日出版的《台湾文艺》2卷1号上;第二篇是1947年版的单行本,由叶陶发行。两篇内容基本相同,只是第一篇一开始就进入故事主体,而第二篇前面加了长长的一段论述,结尾也稍有变化。还有的是题目不同,内容却差不多,如《新时代青年的一面》与《不投机的对话》、《尽堪回忆的癸的年》与《归家》,内容雷同。有的虽未发表,却是相当值得注意的作品,如《阿四》、《富户人的历史》。有的则是未完成稿,如《不投机的对话》、《未命名(洪水)》。而且,新文学在草创阶段,小说与散文的界线不甚分明,像《醉人梓舍之哀词》、《我们计划的旅行》等,是不是小说还很难说。还有,发表在《东亚新报》新年号(可能是1936年1月)的《赴了春宴回来》,署名是“懒云”,也收入赖和的各种选集、全集,但据杨守愚的日记所记载,此篇为杨氏所代写。总之,赖和的小说有二十多篇,全部为短篇,甚至极短篇。 
  赖和小说的数量并不算多,赖和也不是台湾新文学中最早的小说创作者,更早的还有追风(谢春木),1922年就在《台湾》3年4至7号上发表了日文小说《她向何处去》,杨云萍的小说《光临》,则是与赖和的第一篇小说《斗闹热》发表在同一期《台湾民报》上。然而,赖和却被视为台湾现代小说的奠基者,受到当时及日后人们的特别推崇。这是因为,赖和的小说应时而生,在很短的时间内,较多出现,并且在思想与艺术两个方面,都标志着台湾现代小说真正发生、发展,并迈向成熟。同时,赖和小说所开拓的反帝国主义、反殖民、反封建、反传统陋习的内容,集中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大多数作家的共同心声,激发了台湾新文学的精神,开辟了台湾新文学的道路,扩大了台湾新文学的领域。他还为台湾作家树立了光辉的典范,其写实精神、反讽技法、抗议勇气引导了不少的继起者,直到今天仍在发挥作用。可以说,台湾新文学的发轫是从赖和开始,正是赖和的崛起奠定了台湾现代文学的基础。 
第二节 殖民地的悲哀与觉醒——赖和小说的叙事主题  
  赖和受五四运动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其反帝反封建反非理性传统的方向和文学理念,与五四新文学若合节拍。五四运动锲而不舍地追求自由、民主、科学的精神,也突出地体现在赖和的小说里。赖和正是以小说作为武器,“划破一边是封建黑暗,一边是殖民压迫的人类前史的长夜”。(施淑:《赖和小说的思想性质》,收于施淑著《两岸文学论集》,(台北)新地文学出版社1997年6月版,第121—130页。)同时,赖和通过中日文阅读,广泛接触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上其他弱小民族的文学。他以反映台湾的特殊历史现实的作品,组成中国五四新文学的一支军,参与20世纪20年代以后,以反抗资本帝国主义和殖民侵略为指导思想而崛起的世界新兴的弱小民族文学、无产阶级文学建设。赖和小说最突出的贡献是,以独创性的叙事主题,深刻地反映了日本殖民统治下的台湾人的现实处境和精神样貌,成为20世纪前半叶台湾社会历史进程的生动珍贵的记录。 
  一、以笔为旗插入人间地狱:对殖民者的谴责和抗议 
  赖和立足于被殖民者的立场,深刻揭露台湾民众在殖民体制下,所遭受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压迫和不平等待遇,以及殖民统治的残暴与法律的虚假、当局及其鹰犬横行霸道残害人民的滔天罪行。这一内容,在赖和小说里所占比重最大,分别由以下几点体现出来: 
  1。 罪恶的民族差别待遇 
  日本人入侵台湾后,虽然声称“内台如一”、“内台一体”、“一视同仁,平等无差别”,但这只不过是欺骗世人的谎言、奴化台湾人民的手段,实际上实施的是种族歧视下的民族差别待遇。殖民者不仅动辄以“清国奴”、“支那猪”的称呼侮辱台湾民众,而且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实行日籍台籍人的差别对待。如同样是学童,日本人进入设备好、水准高、教育程度高的小学校,毕业后很容易进入上一级学校;而台湾人只能进相对差得多的公学校,毕业后,大多数再无书读,极少数有幸进了上一级学校,接受中等教育,其程度则比日本人读的中学校为低,学制也短一年。惟一专收台湾人子弟的专门学校——台湾医学校,也不能与日本的医学专门学校的程度相比。再如同样担任官员、教师、医生等公职,同工不同酬,对日本人“给与本薪六成的增薪,自听差以上,皆按官级给与一定的宿费,若台湾人则不给与”。([日本]山川均:《日本帝国主义铁蹄下的台湾》,蕉农译,参见王晓波编《台湾的殖民地伤痕》,(台北)帕米尔书店1985年版,第65页。) 
  赖和的自传体小说《阿四》,就讲述了主人公所受到的种族歧视: 
  小说一开头,主人公阿四并未意识到他的“劣等”种族身份。他坐在火车里,快意地倚着车窗眺望。他是一个热情的、志向远大的青年,刚从医学校毕业,由学校介绍,正要到一个地方医院去就职。车窗外的一切都让他感到“生意饱满,生机活泼,也便感到他自己的生活也很丰富,前途很受祝福,不觉满意地独自浮出微笑来”。同车的日本旅客与他攀谈起来,问他读的学校是否有日本人。他回答先生是内地人,学生多是本岛人。那人“似晓他的意思是在说一切同是日本人”,因此就补充道,他“所说的日本人就是指内地人,可是台湾人也可以说是日本人,还是说日本臣民较切当”。阿四觉得对方在暗笑他不晓得有所谓的种族的分别,“无机的心上,划下第一道伤痕的刃伤”。 
  到医院报到的那天,阿四的理想就遭遇破灭的危险:他的工资令人吃惊地少,不及同时报到的日本人的一半;宿舍只供日本医务人员的增员,台湾人没处可住,须得自己去租民居。宿舍费规定是十五元,因为是台湾人,打六折,九元,又因为是单身,再打七折,到手中只有六元三角。因为是台湾人就可以住便宜的家屋,这有什么理由?阿四想不通,可又不敢质问,只能忍受着。 
  次日,院长又向同时报到的台湾人说,他们一两年后是要去开业的,到医院来与其说是为医院服务,不如说是医院为他们提供实习场所,他也就把他们当成实习来对待,各科都任由他们自由地去见习,希望对医院不可有无理的要求。阿四的自尊心被破坏无余了,因为医院简直不承认他们是一个“完全的医生”。对这种侮辱,他能抗议吗?结果不能,“别人皆表示着十分的满足”。 
  阿四很伤心,但还希望在实际工作中能有改善的机会。可是一月复一月,一年都快过去了,他所干的,还只是抄写员和翻译。他忍受不了这样的侮辱,鼓起勇气向院长、主任提出了要求,其结果不是待遇、工作环境的改善,而是更冷酷更无理更没有希望的处境。他只能辞去医院的职务,“把研究欲抛掉,把希望缩小”,不再对他“理想的事业”抱有幻想,回家开业谋生。 
  另一篇小说《归家》,写一个台湾青年从学校毕业回到故乡,找不到合适的职业,又融不进乡亲中去,农活也不干不动,成天无所事事,东游西荡,大有被社会遗弃的感觉。他偶然走到祖庙口,与卖圆仔汤、麦芽羹的小贩聊天,借他俩之口,展现其“一年艰苦过一年”的生活状态。他们的后代更无希望,“赚不成钱”。想在银行、役场(日语,乡、镇公所)、官厅等处工作——食“日本头路”,都必须会讲日语,而且还得有背景,普通台湾人的子弟,即使进学校学会日语,也进不了这些机构。 
  2。 法律的不公与欺罔 
  1896年6月30日,日本政府以其宪法第63号公布“关于施行台湾之法律”,即“六三法案”。该法案赋予台湾总督以行政权、军事权和立法权,规定台湾总督有施行任何法令的绝对权力。它是日据下台湾一切恶法之所由来。殖民者对台湾人民政治上的严厉钳制、经济上的敲骨吸髓般的掠夺,都藉由这种极端不公正的法律,肆无忌惮地显现出来。赖和的小说对此有很深刻的反映和很强烈的控诉。 
  上文提到,《阿四》的主人公辞职回家开业,看来是解决了就业的问题,他起初也以为,“替自己服务,一定比给人服务自由得多”。其实不然,开业之后,他才明白,“不自由反更多,什么医师法、药品取缔规则、传染病法则、阿片(鸦片)取缔规则、度量衡规则,处处都有法律的干涉,时时要和警吏周旋。他觉得他的身边不时有法律的眼睛在注视他,他不平极了,什么人们的自由?竟被这无有意义的文字所剥夺呢?”在朋友的启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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