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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希腊史笔记
顾准
说明:这是根据超星提供的《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9月第1版)制作而成的。书中原来的脚注都将它们加括号移到了正文的相应位置,并且以小五号字体显示。
出版说明 1
代序:多中心的希腊史 2
第一章 什么是城邦 4
第二章 远古希腊存在过神授王权 11
第三章 海外殖民城市是城邦制度的发源之地 18
第四章 希腊本土的城邦化与集团化 31
第五章 公元前8—6世纪的希腊世界 41
第一节 总述 41
第二节 国际环境、大移民和海外城邦 44
第三节 雅典民主的确立与城邦制度的最后完成 49
第四节 僭主、立法者和民选调解官 57
第六章 城邦希腊从极盛到衰亡 61
第一节 概况 61
第二节 希波战争 62
第三节 提洛同盟与雅典帝国 66
第四节 伯里克理斯民主——城邦希腊的极盛时代 69
后记 74
陈敏之:《顾准文集》序 75
出版说明
当你读完《希腊城邦制度》以后,将会对作者及其研究成果感到敬佩。
顾准同志并非史学家,但在历史研究中却取得为人称道的成就。他生前带病写作,以图书馆为家,探索人类社会历史演变的轨迹。在看来已有定论的学术领域,他另辟蹊径,对古代希腊和古代中国作了比较研究,提出了引起史学界重视的见解。
希腊城邦制度的研究,是顾准同志世界史研究总计划中的一部分。本书手稿为读书笔记形式,分六章。作者原拟写就后再修订,但不幸未及完稿,便与世长辞。遗稿由他的知己吴敬琏同志保存,后由其弟陈敏之同志整理重抄。在出版过程中,编辑又依据手稿对照整理稿作了校订,将稿中的旁注、另页,也酌情编入正文或注释中;对稿中大量的外文人名、地名、专用名词和中文引文,尽我们所能进行了校核,无以查对的则保留了原文,以便读者研考。在编辑中,承蒙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世界古代史教研室的同志们大力赞助,在此特致谢意。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注:《希腊城邦制度》1982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代序:多中心的希腊史
一位历史家在评论希罗多德的《历史》一书的时候说:
“希腊文明的游牧形态,希腊生活的多中心,希腊殖民地之分布于东西南北,从法西斯(Phasis,今苏联高加索巴统附近)到赫拉克里斯石柱(今直布罗陀海峡),从敖德萨(odessa)到塞勒尼(Cyrene,今利比亚班加西附近),每一个独立的城邦的自给自足,这些希腊主义的强点同时又是它的弱点,使得文人们一直对希腊史感到绝望。就历史记载而言,文化上落后于希腊的古代文明——埃及和亚洲诸大王国,比之希腊世界那些小小共和国要幸运得多。代代相承的国王,统治着疆域广阔、人口众多的领土,为国家档案提供几乎是老一套的编年史;……又,王朝国家的疆域无论如何广阔,汉谟拉比(巴比伦王)或拉姆塞斯(埃及法老)的诏旨总是驰传于全国的:一个帝国为历史提供了描述和记忆的地理范围。但是,从亚该亚人的来到直到薛西斯(Xerxes,波斯大帝居鲁士之子)的进犯(希波战争)为止,在希腊历史和希腊文明领域内,并不存在什么能够有权要求管辖全希腊的,或甚至某个地区的最高政治权力。某种性质的团结是存在的,一种精神上的并且是愈来愈紧密的团结:宗教、语言、制度、风尚、观念、情绪,全都趋向于这种团结。不,还不止这些,围绕某个提佛(Thebes,旧译忒拜)某个雅典,和伯罗奔尼撒诸中心的周围,或在伊奥利亚(Ionia,今土耳其小亚细亚西海岸中部),在大希腊(今意大利半岛南部),在利比亚,甚至在黑海(Pontus)或者直到远西(以马萨利亚Masselia 即今法国马赛为中心的一群城市),有结成集团的,有合并的,有近邻同盟,有统一运动;但是你仍然不能通过推理从树木看到森林……”(梅根:《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第V 卷第19 章,Herodotus and Thucydides:by R。W。Macan,ch。19,vol。V,c。a。h。)
这位历史家说的是迈锡尼时代后期到希波战争以前约七百年间的希腊,那么希波战争以后怎样呢?是的,领导希腊人抵抗波斯进犯的是雅典和斯巴达,古典时代的希腊史基本上是以希腊本土的这两个强大国家为中心的历史,然而,一方面,这两个国家甚至谁也没有完全掌握过希腊本土及其密迩诸岛屿诸城邦的最高政治主权;另一方面,还有许多“边远”的即黑海、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利比亚、远西希腊诸城邦,根本从未处于这两个中心国家支配之下,各自独立发展,虽然它们本身也不同程度地集团化了。甚至亚历山大征服以后,希腊化王国也还有好几个。希腊史,从头到尾是多中心的。
这种历史上少见,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更觉难于理解的现象,首先可以用希腊的城邦制度来加以解释。
所谓城邦,就是一个城市连同其周围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就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这些独立的主权国家疆域是很小的:
“除斯巴达(Sparta)而外,阿提卡(雅典)是全希腊仅有的,领土相当广阔,却一直处在一个单一意志指导之下的国家,和阿提卡的1000平方哩(相当于中国纵横百里的一个大县——本书作者)的领土相比,任何其他希腊城邦的领土是很小的,彼奥提亚诸城邦,除提佛而外;领上面积平均为70平方哩(纵横25华里——本书作者),西息温(Sicyon)140,夫利阿斯(Phli…us)70,科林斯(Corlnth)350,优卑亚八城平均180,甚至只有一个城邦的海岛基俄斯(Chios)只略多于300,而此岛还是最大的。塞维阿?赛尔彼喜阿斯(ServiusSulpicius,公元前一世纪的罗马将军)写信给西塞罗说:‘当我从亚洲回来,从埃吉纳岛(Aegina)航行到麦加拉(Megara)去的时候,我开始观察我周围的地方。在我后面,我可以见到埃吉纳岛,前面看到麦加拉,右面庇里犹斯(pireaus,雅典的海港),左面科林斯。’”(阿德科克:《希腊城邦的兴起》,第Ⅳ卷第26章,The GrowthofGreek City…states,by,Adcock,ch。 26,vol。 N,c。a。h。)
在古希腊史上留下了那么多史迹,并传下了那么多学术文化遗产的就是这些小城邦。这些小小的城邦不仅是独立的主权国家,而且直到亚历山大事实上把它们降为一个大帝国中的自治城市以前,它们各自顽强地坚持了它们的独立,那些握有霸权的“大国”,企图控制它们,往往也确实控制了它们,然而很少有吞并掉它们的。即使某个城邦被它的强大邻邦所真正毁灭了,不久,战胜了这个邻邦的另一个霸权城邦也会来“兴灭国,继绝世”,召集流亡在外的公民把它恢复起来。
“这些城邦显得具有某种个性,这种个性愈是高度发展,愈是强烈地被意识到,就愈不愿意哪怕是部分地牺牲它。……每个城邦向它的邻邦要求它的自由和自治,要求有权按照它自己的意愿处理它自己的事务。……城邦虽然不容忍它境界以内主权的分割,对它邻邦的独立却是容忍的。防卫的意志超过了攻击的意志。事实上,领土的扩张亦即东方诸帝国内占支配地位的帝国主义,在希腊诸城邦却出奇地微弱。希腊人缺乏疆域广阔的政治重要性的那种感觉。他们愈是清楚地意识到他们国家的和宗教的社会一致性,他们愈是不愿意扩张,因为扩张意味着他们密切的共同生活松懈下来了。他们打算要统治邻邦,却不打算吞并邻邦,更不愿意在一个较大的联盟内放弃他们的独立。”(同上)
城邦制度既是希腊的传统,也是希腊政治思想的不可违背的潮流,是希腊政治学的既存前提,离开了城邦制度就没有政治学。柏拉图(Plato)的《理想国》,无论他的“理想”内容如何,他所理想的国家是一个城市国家,即城邦。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政治学》把城邦规定为“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他的政治学,不折不扣是城邦政治学,离了城邦就没有什么政治学可言,东方式的专制主义大王国,在他看来是一种“野蛮人”的制度,是摒除在他探讨范围之外的。
查考一下希腊语中关于城市、城邦、政治、政治学等名词的变化,也是很有趣味的。吴寿彭在《政治学》译注中说:(以下,希腊文词汇都用拉丁字母写出)
“‘波里斯’(polis)这字在荷马上诗中都指堡垒(城堡)或卫城,同乡郊(Demos)相对。雅典的山巅卫城‘阿克罗波里斯’(Aoropolis),雅典人常常简称为‘波里斯’。堡垒周围的市区称为‘阿斯托’(Asty)。后世把卫城、市区、乡郊统称为一个‘波里斯’,综合土地、人民及其政治生活而赋有了‘邦’或‘国’的意义。
……由‘波里斯’衍生出几个重要名词:(一)Polites(波里德斯),为属于城邦的人,即‘公民’。(二)Politela(波里德亚):(甲)公民和城邦间的关系;(乙)由这种关系形成全邦的‘政治生活’;(丙)把这种关系和生活厘定为全邦的政治制度,即‘宪法’;(丁)有时就径指该邦的‘政府’。(三)Politeoma(波里德俄马):(甲)公民团体;(乙)较狭隘的公务团体;(丙)有时就和波里德亚相同,或为政体或为政府。
从‘波里斯’孳生的词类还有形容词Politikos,作为名词……指‘治理城邦的人,现在还泛指各种国家的治理者即政治家。Politics,亚氏原指城邦政治的理论和技术,现在也通用为各种团体的政治学。”(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出版'下同'第110页译注)
关于希腊城邦的“波里德亚’(Politeia),亚里士多德说:
“这里,我还得陈述‘波里德亚’(Politieia)和僭主政体两个类型……‘波里德亚’的通义就是混合(寡头和平民)这两种政体的制度;但在习用时,大家对混合政体的倾向平民主义者称为‘共和政体’,对混合政体的偏重寡头主义者则不称‘共和政体’而称贵族政体……”(同上书,第198页。)
我认为,希腊人习惯于把非王政的政制,不管是贵族还是共和,称做“波里德亚”(Politeia),这就是“城市国家的政制”的意思。贵族平民(或共和或民主)之分是后来的事,开头的时候无非是贵族制度——不过那是合议制,而且,最初说不定还是平民的哩——因为始建一个殖民城邦,人数有限得很……
第一章 什么是城邦
城邦制度,是希腊文明一系列历史条件演变的结果。究竟是一些什么历史条件,演变出来这样一种制度,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在探讨这个历史过程以前,有必要先把城邦这个概念弄清楚一下。
城邦的自治
前面已经说过,城邦,是以一个城市为中心的独立主权国家。这里所说的“以一个城市为中心”,显然就排除了领土广阔,包含多个城市的国家。那种国家是“领土国家”,而不是城市国家了。领土国家因为疆域广阔,人民之间不可能有紧密的政治生活,或者换一句涉及到下面将要详加讨论的“政体”问题的话来说,领土国家设法实行主权在民的“直接民主”制度。所以,城邦首先是迥异于“领土国家”的“城市国家。”
城邦是“独立主权国家”,不过这里所说的“独立主权”的意义是相对的,因为按照希腊人的概念,甚至“参加”在某个“帝国”内的城邦,只要有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议事会、执政官和法庭,它还是一个城邦。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我们中国人一说到帝国,总不免要把它等同于我们历史上秦汉以来的郡县制的大帝国。可是希腊人所称的“雅典帝国”、“斯巴达帝国”之类的帝国,其实不过是以雅典和斯巴达为盟主的“联盟”,有点像我国春秋时代齐桓、晋文的“霸业”。盟主向加盟国家征收贡赋,要他们出兵加入盟军,在不同程度上干涉加盟国家的内政等等。不过,第一、盟主没有周“天王”那样神授的最高王权(五霸时代的政治,至尊和至强不是集于一人的。至强的是霸主,至尊的是天子即周天王。“尊王室”是霸主的霸业所必不可少的政治口号。希腊历史上这样的王权是有过的,后面还要说到,不过,至少从公元前11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