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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偏北男人带刀-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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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不太好,夜里昏黄黯淡,晚上八点一过,路上几乎就没人敢独行了。警方将此案称为连环敲头案,侦破总是难以进行下去,因为袭人凶器一直都难以确定,没什么线索。 
  凶犯选择下手的对象似乎有一定规律:总是那些独行的中年男女。警方分析,这类遭劫对象一般都有不错的社会身份,身上也有一定的财物,体力又相对较弱。据此,在案情难有进展之时,警方决定派出便衣,在那条路上游荡,以自己当做诱饵,引蛇出洞。布置任务的时候,特意叮嘱便衣警察们一定注意手里拿着东西的夜行人。很可能,那手里的东西就是凶器,那些提着东西的人都有作案嫌疑,赤手空拳显然难以做成这连环大案。 
  便衣派出一个多月了,没有什么收获,凶案却还在继续发生。警察的职业尊严受到严重挑战,他们一致认为,这是一个职业杀手,具有相当强的反侦察经验。众所周知,警察是一个高危职业,他们在经受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可能的生命危险。每个人都绷紧了弦,睁大着眼睛在深重的夜色中努力寻找。 
  凶犯在冬天一个晚上八点多的时候落网。 
  一个便衣女警察走在那条路上,总觉得有种不安全感,似乎听得见身后某种生物的粗重喘息声。她不断回头观望,没见着什么可疑的人,只有一个提着一只高压锅的居家男人走在不远的地方。那个男人没穿外套,只套着一件随便的手工打出来的毛衣,袖子一直捋到小臂上,样子就是一个小区里再寻常不过的居家男人。女警起初没当回事,忽然又心中一凛:饭点早都过了,他提着一只沉重的高压锅看似漫不经心地行走,不是相当可疑的么?这么想着,她看那男人的眼里已经有了异样的眼神,那只高压锅在他手里晃来晃去的,实在不像是一件普通的厨具。 
  女人的直觉帮助警方破了案。那个男人在举起高压锅正欲施暴的刹那,女警的枪口已抵在他的腰间。经审问,正是他实施了连环的敲头劫案。他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厂里效益不好,孩子学习不好,人际关系不好,女人和别的男人相好,过着无钱无爱无性的生活,他内心里潜藏的凶暴一点点郁积,随便从家里厨房抄了一只称手的高压锅,想要把可憎的生活砸得粉碎。他的神情木讷,只是反复说:“生活太他妈没劲了!” 
  你那边现在几点 
  新西兰!新西兰! 
  那是远在南半球的一个美丽岛国,当真是要穿越万水千山才能到达的远方。离得太远,人的想像力就有点够不着了。从这儿到那儿,一切全被颠倒过来,我们在冬天里裹得像头过冬的熊时,那儿却是单衣飞扬的夏日。我们这儿大街上尘土飞扬人头攒动,那儿却是碧海蓝天美得像虚假的风景画。 
  文哥的故事与新西兰有关,在他面前,“新西兰”是个禁忌,不可以轻易说出。文哥是新疆人,他和兰州姑娘小洁相遇在西藏的转经道上。许多年之后,文哥还能这样回忆起初识小洁的情景:转经道上,磕长头的人一步步向前,用自己的身体丈量着大地。有个背着行囊的高挑姑娘走在前面,嘴唇一张一合地念着一句什么话,他凑过去才听出——不是真神不显身,只怕你是半心半意的人。他当下心中一凛,觉得此言大有深意,此女也别有意味。文哥相当特别地用了“牛逼”这个词来形容小洁的腰,他那时有一种相当强烈地揽之入怀的冲动。他知道,爱情就这样不讲道理地劈面而来了! 
  从青藏高原上下来,文哥追随着小洁来到了兰州。这个城市地形狭长,大河在两山相夹之间奔流而去,生活浊浪滚滚,泥沙俱下,人心也总是奔突欲出。一场强烈的爱情最适合在兰州发生:尘土每天成吨落下,适合表达感情的时间和机会如沙尘般无处不在,到处都充满了粗糙真实硬朗的景物,心中有爱,那是可以直接说出来的。文哥在小西湖开了新疆餐厅,他和小洁晚上总泡在蓝派咖啡馆里,有时会有人在这里猜拳行令,每天都有人喝大呕吐,这是兰州夜生活独有的风景。之所以爱来这里,是因为这儿的装饰有强烈的西藏风格,一切都像他们的最初。 
  在兰州,很多人都随时准备上路,冲入外面的世界。小洁的父母去了非洲,给她联系好了新西兰的 
  留学,似乎一切都不可拒绝。文哥和小洁难舍难分,但文哥是个硬朗的西部男人。他说,去,你以后到哪里,我就把新疆餐厅开在哪里。我们互相随时招之即来,但谁也不能挥之即去…… 
  小洁一去两年多,她和文哥通过网络和电话传情,文哥总也搞不清楚新西兰那边比兰州早几个小时,每次都要问:“你那边现在几点?” 
  时间熬得久了,朋友们怕文哥寂寞,也怀疑现代男女青年的情爱耐心,玩笑似的建议他先随便领个姑娘街上浪着。文哥立马就翻了脸,吼道:“你们都缭乱,我还不能犯上个倔,把丫头子等上几年?干啥把生活过得乱掉了!我就是不知道她那边几点了,我把她的心思还是清楚着呢!” 文哥特地买了一部手机,屏幕上设置了北京和雪梨两个地方的时间。他终于能确定他和小洁之间到底相差多少时间,而那时间相隔的便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然而,英谚有云:Out of sight;out of love(看不见,爱不到)。到小洁提出分手的那一天,文哥有些发懵,喃喃间,随口而出的还是那个在他来说近乎永恒的问题:你那边现在几点? 
  牛主编 
  牛主编其实不是主编,这样叫的人多了,也就成了主编。慢慢地,牛主编也不自觉地举手投足间都像是一个大人物。说话走路都慢条斯理的,见到熟人都轻点下颏算作打个招呼,发表某种观点时,总是用力把手往下一挥,很果断的样子。 
  牛主编其实只是一个记者,因为工作关系,他常常要和领导一级的人物出现在同一场合。领导下去视察,他在一旁跟随,轻易不说话,下面的人于是也把他当领导一样供着。吃饭时,他和领导同桌进餐,和领导一起分享着高级烟高级酒。间或地,领导讲完荤段子,他也会补充上一个劲更大的,完了和领导一起哈哈大笑着把脸喝得更加红艳。抽烟喝酒讲段子,这些不好的习惯就这样慢慢养成了,领导看见他就高兴,都把他当成开心果。一见面就问:“牛主编,你这个金城名记今天有没有新段子啊?”于是他便开讲:“领导分三级,大领导说黄话拿黄条搂黄毛,中领导亲红嘴拿红包喝红酒,小领导喝白酒打白条说白话。”领导听了这个,笑得浑身的肉都在抖动。 
  做记者时间长了,在领导堆里也混了个脸熟,牛主编便有些掂不清自己的分量了。有次他喝醉了去采访一个会议,领导在台上讲着,他竟在下面鼾声如雷地睡着了。恍惚中,他听领导报告中一个数字念错了,便在下面喊叫起来,纠正了这个错误。领导很是尴尬,一紧张,数字更是连连报错,硬是把这个喝醉的人弄得清醒无比。这一事件是牛主编命运的转折点。他本来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主编的,本来是可以拥有签一万块钱这种大单的权力的,本来是可以换一部好车的,现在全没了,叫一场酒给喝没了。想拥有领导已经失去的信任和宠爱,该有多难哪!牛主编心情郁闷,越发借酒浇愁,成了一个著名的酒鬼。他其实生性懦弱,却总是借酒壮胆。一次酒后打车,他借着酒意挑逗人高马大的女司机,结果被女司机暴打了一顿不说,还直接送到了交通治安分局。分局正因为一则批评报道生气,见送来个记者,遂通知牛主编单位的对头报社,曝了一次光。自此,牛主编彻底背运,天天酒气熏天。一日清晨,单位里电话通知他开会,听他口齿不清,问他是不是又喝了酒。他指天画地地保证没喝,并对着听筒呵了一口气说:“不信你闻!” 
  牛主编奔赴的饭局酒局太多,把自己弄成了“三高”——血糖高、血脂高、胆固醇高。有次酒醉之后的早晨,他去吃牛肉面解酒,刚捧着碗蹲下就再没站起来。脑溢血。领导和同事们说起他,都是可惜得很。 
  死于某种职业的恶习,牛主编算是一例。 
  跑体育的 
  对这世上的许多事儿,农民自有农民的叫法。比如,他们把我们那所师范大学音乐系的学生叫做“唱音乐的”,把美术系的叫做“画美术的”……自然,你会知道“跑体育的”指的就是体育系的学生。 
  现在要说的是“跑体育的”小马的故事,他瘦小精悍,眼睛里精光闪烁,小平头,浑身都是腱子肉,跑起来,他的头向前一伸一伸的,一看就是善奔的族类。五泉山动物园里,有一群给孩子们骑的云南矮马,跑三圈五块钱,我们看了都觉得像极了小马。那些矮马成天绕着一个狭小的圈子跑个没完,紧绷的后臀上被油汗浸出了暗暗的光泽,它们被累坏了,不停地打着响鼻。小马每天也要在操场上跑圈,雷打不动地十圈四千米,却死是个神清气爽,走起路来还是像狗撵的一样飞快。小马是个老实人,知道自己天生就是个“跑体育的”,所以听到别人夸他善跑就立马引为知己,憨憨地邀人去小酒馆喝两杯。西省人直肠热心,小马便是其中代表,几杯烈酒入怀,便涨红着脸长身而立,一手捂耳一手置于口前,热辣辣的“花儿”(西北民歌)便扯出了心肺——“刀子拿来把头割下,不死还是这么个唱法……” 
  小马是学校招来的特长生,他的两条跑不断的腿称得上是一绝,因此便要在腿上讨生活了。之所以这么能跑,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是祁连山上放过羊的!跑到平地上了啥感觉都没有的,停都停不下来哩!”凭着能跑,小马以极低的文化课分数上了大学,然后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田径比赛,他总是铁定的万米长跑冠军,拿回来一块块毫不含糊的金牌。他是学校里的一块宝,评了先进,入了学生会,还入选了某一年的校园十大文化名人。宿舍区门口的宣传栏里,张贴着他的大幅照片,头发根根奓起,目光如电,嘴角上挂着似有还无的微笑,正是相当了得的人物。 
  小马的女朋友也是跑来的。他的爱情故事可以具体表述如下:清晨的跑道上,小马不知疲倦地奔跑着,超过了一个人又一个人,当他第五次超过也就是领先那个叫桔子的女孩子五圈的时候,桔子愤怒了,喊叫起来:“马××,你能跑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把人家一圈一圈地超?”小马从未减过速的腿遭此突发事件而立在当地,看着那女孩子冒着汗气的毛茸茸小脸发懵,就此坠入情网。 
  关于他的传奇故事与这女孩子有关:她在夜里横穿马路时被一辆开得发了飙的黄沙车撞了起来,像片落叶瘫在路边。医院说她失血太多了,需要大量输血,但她的AB型血只有市区的血库里有……小马撒展了腿便跑,车都顾不上坐,来回近十公里的路,几乎只一顿饭的工夫他就回来了,手里举着救命的血浆! 
  女友死里逃生,两人越发甜蜜,终日里耳鬓厮磨。说起当年追风求血的壮举,女友含嗔带羞地说他:“狗日的,身体真好,跑得那么快!” 
  偏执狂 
  熊老师是个怪人,整天不说一句话,点上一根烟叼在嘴里不用手一直能抽到烟屁。走路时面对面和他碰上了,他也只是把你当成空气。即使是校长,也还是空气。 
  熊老师是一名图书馆管理员,在光线不太好的一层走廊里,他花白的头发很耀眼地浮动在那里,像一个花环漂动在晦暗的生活之河上。他的工作,是每日里单调重复地整理书目。在一个中学的图书馆里,并没有太多的书目需要整理,他看起来很轻松,总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他的神态超然物外,像是生活在与我们无关的另一世界。 
  图书馆的办公室很紧张,馆长和副馆长都挤在一间房子里办公,只有他,一个人孤独地占据着一间办公室。那间办公室里最多的东西,一样是桌子,有四张;另一样是书,四张桌子上全都堆得很高。坐在书堆和桌群构成的迷宫里,熊老师矮小的身影就看不见了。他过着极为单调的生活,每天除了在办公室和单身楼上那间小房子外,就是一个人在操场上绕着跑道散步,双手插在裤袋里,嘴上叼着一根烟。烟也不是什么好烟,一块钱一包的金城而已。他的烟量很大,每天至少一包。一般来说,抽完一包烟他只需点一次火柴,然后就是不断地接续。走起路来,他昂首阔步,目空一切。 
  听人说,他原来是一名物理教师,年轻时立下的志愿就是推翻牛顿的全部学说。为此,他一直在辛勤地努力,演算的草稿也写了有好几麻袋。那时候,他是个激情洋溢的热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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