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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家的穿人家的住人家的,可不能真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将饭菜端上桌,林夏又是一阵感叹,现在但凡有点小钱的,都把自己的孩子娇惯的很,哪里会像靳夜这样,事事都自己动手。
两人上桌,林夏还是将心里的疑问说了出来。
靳夜想了想,“可能是自己习惯了吧,家里人都在国外,回国后我一直一个人住,刚开始不习惯做家务,慢慢的自己动手,后来就觉得自己动手收拾做菜,比外头的要干净方便,也就形成了一个习惯。”
林夏不住点头,“这真是一个好习惯,地沟油你知道么,现在知道这个东西的国民还挺少,等过两年大家都知道了,估计都不敢去外头吃饭了。”
没想到靳夜还真知道地沟油这个东西,还和林夏浅谈了两句,让她惊讶不已。
而这边靳夜也是惊叹,没想到她小小年纪,除了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也会对民生感兴趣。地沟油这个词还是他偶然间看一则小新闻关注的,在国内宣传度并不广,没想到她也知道。
吃了饭,靳夜提议出去逛逛,心里也打算培养一下感情。
只是林夏向来嗜睡,昨夜没休息好,加上两人刚才就“是否是男女朋友”这一个话题谈论了半天,自然不想和他一起出门,只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尴尬的很。
看到她一脸倦色,靳夜思量了一下,两人在客厅略坐了坐,就让她回房间休息了。
看着她进了房间,靳夜略一沉思,也回了书房。
刚才她虽然没有明确的回应自己,但他本来也就没有打算一次性就能确定关系,而是打算在这段关系开始前以绝对性的姿态入侵到她的生活中。
至于林夏是否口头承认,对他这种强势的人而言,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至少现在她不管做什么,脑子里想到的都是自己。
想到这个,靳夜的嘴角不由又上扬了一个弧度。
她会不喜欢自己?
不,不会。
不是他自负,这点他十分确定。
自信他有,耐心他也不少。
情场如商场,而商场如战场,耐住性子,沉住气,该是他的,就一定是他的。
两人有那样的开始,也不错,不是么?
作为林家主要收入来源的人,显然,林夏很有自己的主见,待她想清楚了,也就是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
坐在书房的转椅上,靳夜心思百转,将事情事无巨细的思量了一遍之后,这才开始看起郭秘书发给他的文件。
至于郭秘书本人,早就被他发配到非洲了。
敢跟踪他,不付出点代价怎么行。
从小被各种训练的靳夜,若真被郭秘书跟踪而不被发现,那可就真是个笑话了。
那靳家花费了这么多心力,岂不是白费了。
生在豪门,几乎就算是处在危险之中,为了防止被人绑架,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一套训练后代的方式,而靳夜作为家族嫡系,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靳夜想的没错,林夏倒在床上,心里却不像早上那样乱糟糟的,而是理清了一个思绪。
她不是真正的十几岁的小女生,在烦恼过后,自然不会为只一味的怨天尤人,或者被惊喜砸晕,被感动迷了心智。
靳夜的一番话,无疑触动了她脑中名叫回忆的那颗神经,回想上辈子那个碌碌无为,泯然众人的普通人林夏,再想想现在被众人捧在手心,被这样优秀男生追求的自己。
林夏不禁苦笑了一下,上辈子那种经历,能怪的了谁。
她最该埋怨的,应该是她自己。
想在,让她抛开一切,来分析有靳夜这个男朋友和没有的区别。
如果靳夜是她的男朋友了,那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双休有人陪伴,无论大小事有人关心,还能经常过来蹭饭吃,去李隐兰老师家,也有人接送。缺点是以靳夜这种霸道的性子,她的私人时间显然是不多的,就算有,估计也要在他的掌控之中。
如果她拒绝了靳夜,以他的性子,肯定是锲而不舍的。无关感情,就算是为了面子,他也得把她拿下。
何况对男人而言,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想要。
靳夜和陈清是好朋友,两人以后见面的机会肯定是有的,加上房子和户口的事,林夏也不可能一直不见他。
若两人关系真的闹僵了,对林夏又有什么好处。
何况,她真的不喜欢他么?
人的一生能有多长,而又有多小的概率,能遇到一个你喜欢的,恰好他也喜欢你的人。
林夏是写小说的,对所谓的命中注根本就不信。
机会总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的,当机会来临时,你真的准备好了么,真的能够抓住么?
因为陈子墨的缘故,所以上辈子林夏与孙如枫有一段短暂的交集,却又因为孙如枫的缘故,这辈子林夏对这类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男子根本没有什么好感。
一看到这样的人,不免又想到了几乎已经忘却的前世。
阿信。
林夏叹了一声,在错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只能是一声叹息。
若当年遇见的是阿信,又或者在靳夜出现之前阿信能有所行动,是否现在就都不一样了呢?
林夏自己也不知道。
若当年遇到的是游信,他会喜欢上那个有些自卑却又极度自傲的自己么?
林夏不愿去想。
但,阿信在她的心里,地位也是不同的,这是事实。
她记得阳光下的午后,两人坐在他家的阳台上聊天,那样干净纯粹的笑容,是春天最美好的礼物。
那样轻柔的话语,是她听过的最美音符。
第二卷 178第一次约会(和氏璧9+)
“你,能等我么?”
游信的话语仿佛还在耳边,但林夏却给不出任何承诺。
承诺,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相信的谎言。
没人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何况是几年?
没有两个人共同付出共同努力,没有经历那么多的挫折,仅仅靠几句话,真的就能拴住一个人的心。
所以当时林夏什么都没有说。
就像游信对他的人生不可抗拒一般,她对自己的人生,也不可抗拒。
游信没有能力保证自己会一直呆在她的身边,林夏也不能保证自己能等他经年,而且不知他能何时归来。
那是最无望的。
何况,他何曾给过她只言片语的承诺?
有时候林夏真的会怀疑,世间真的有那样纯粹的感情存在么?
男子等女子七年,中间没有任何女人,一直苦等女子的归来。
还是那样的杜撰,只是小说家虚构幻想出来的。
因为人总是希望世间是有真爱的存在,那样人生便不至于太过绝望。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所以,前世今生的的种种加起来,让林夏对游信的感觉十分复杂。
既然她和他是不可能的,那和靳夜呢?
林夏开始细细思考这个问题起来。
记得某天后说过:“既然男人都花心,不如挑个帅的。”
在经济雄厚,钱不是问题的情况下,帅是首要之选。
林夏家境现在只能算是刚刚入了小康,也算不得有钱人,所以应该参照师太的话。
师太曾经说过,“男人只分两种:有钱的和没钱”,按照这两个标准。林夏觉得靳夜简直就是完美的不能再完美的人了。
帅,有钱,还有能力。
最重要的是,他能够尊重自己,愿意为自己做饭煲汤。
比起《初恋那件小事》里面苦逼的暗恋自己学长然后不断让自己变优秀的小水,她被这样的男子追求,不是已经很幸福了么?
况且只要是女孩子,听到别人对不自己的表白,不管喜不喜欢,想起来的时候心里都是喜滋滋的。
这就和女孩子只要出门。就必定得把自己打扮美美的,是一个道理。
波伏娃在《第二性》一书中曾经说过,“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生活更真实了。只是,那真实总是无法言说。人们憋得太久,难免会有些一反常态的表演。让一切更虚幻。”
成长。女性一生都处于成长之中,对女孩子的教育,实际上比男孩子更难把握和突破。这是林夏的经验之谈。
即便她重活一世,对自己未来的路,偶尔仍然会迷茫和无措。
而男孩子,完全可以没有禁忌的成长,可以为了一个目标坚定的忽略沿途所有的风景。
女孩子的成长,从一开始就已经在性格和价值上给出了模板。并不容易逃脱。
就算教育也不能改变这种本质区别。
所以,女性一生都在冲突中寻求成长。
就像现在,这件事情。也是一种让林夏成长的契机。
在感情上的成长。
对女子而言,情感、道德、年龄,都是一种束缚。
要解开这种束缚,却是必须得依靠男人。
现在的林夏,也就是十六岁的她。若是谈恋爱,肯定得不到父母老师亲朋好友的支持。而三十岁的林夏。不谈恋爱,却仿佛犯了滔天大罪,陷入了年龄的困境。
三十岁的林夏不断索求一个答案,却最终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社会赋予女人的命运是婚姻。
婚姻之后是孩子。
这让女性从爱情的直接性过渡到宗教的直接性,逐渐远离自身。并且婚姻和孩子可以在伦理上、经济上、民事上、甚至政治上看作是一种法律、一种契约、一种制度,和社会生存缔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同盟关系,男性女性在其中获得普遍尊重,也获得截然不同的路途。
当然,后面也可以长篇累牍的写出一大摞洋洋洒洒的文字,林夏却不能赘诉,只得将这种心理深深埋在心底。
而她最后的结局,却是没有结局。
女人,永远逃离不了男人。
所以,与其这样,总归将来是要找个人嫁了,现在谈恋爱与几年之后谈恋爱,有何区别。
当然,对有着一个成熟心理年龄的林夏而言,确实没有区别,但对一个真正的十六岁少女而言,初恋可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那对她们的一生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想通了,林夏也就不在纠结。
她不是少女,脑中并没有过多的幻想,在她预想的以后的生命中,根本就没有靳夜这般优秀的人存在。
重生伊始,她不过是想着为家里多挣点钱,然后找一个对她好的老公,平淡却幸福的过一辈子。
至于高富帅什么的,还是寄希望于小说中吧。
每一位写手,都爱她笔下的所有人,所有角色。
但是后面和靳夜这样优秀的人扯上关系,然后发展出情感,确实出乎了她的意料。只是这辈子的她,不像上辈子那样妄自菲薄,面对优秀的人那种打心里透出的卑微,也在不知不觉中淡化了很多。
面对他们,她也能做到淡定自若,谈笑风生。
有这样的男人追求,她有何必端着架子,庸人自扰。只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在最美的年华,来一段这个烂漫的恋情,也未为不可。
林夏一身轻松,坐直身子打算告诉靳夜她的想法,转念一想,还是得晾他一晾,就算不能让他忐忑,也得让他多紧张一会儿。
包袱卸下,浓厚的睡意又扑面袭来,林夏打了个哈欠,就淡定的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她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
是老妈,遭了,就算昨晚给老妈说了声,她中午也该回家吃饭啊,怎么忘了这茬。
晕,又习惯性的把自己当作三十岁了。
手忙脚乱的接通了电话,“喂,老妈。”
“夏夏啊,”林老妈中气十足的声音从话筒里穿出来,“昨天清丫头打电话给我说她公司有点事,让你帮帮忙,还说晚了就直接睡她们家。那你今天还回家么,回来我就给你留饭。”
“老妈,我晚上回家,不用留饭了,我就在清姐这里吃饭。”
“你这孩子,倒真不客气,别总是麻烦人家,人家帮了我们这么多。”林老妈又开始唠叨起来,她是真心喜欢陈清的。
对林老妈这种在小地方生活了一辈子的人来说,人家发掘了你,给你出书,还帮你托关系找人买房子之类的,让林夏去她们公司帮点小忙本就是应该,几乎算得上是分内之事,可不能太麻烦人家了。
林夏明白林老妈的心思,也知道在老妈的眼中,这些人算是她们家的“贵人”。林夏劝说了好几次,都不能改变老妈这种饮水思源的心理,也只得作罢。
“老妈,我知道的啦,你不用担心,就是昨天忙的太晚,清姐说我一个人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