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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的重生日子-第1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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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夏有些惊讶的将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伸在空中,这是,今天的第一场雪。

    消失了寒冷,只余下庞大的温柔,渲染这个世界。

    背后的男孩,用世间最纯粹的温柔。看着女孩,唇角微扬。

    温柔到了极致,便能凝成一颗心。

    少女浅浅的轮廓被橘黄色的路灯染成了温柔的色泽,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小城,那个小院,两人慢慢的在小径上走着。

    谁也不说话,带着一股无言的默契。

    “阿信,下雪了呢。”少女微微侧过头,浅笑道,洁白的掌心凑在他的眼前。

    这一刻。他多想化身一朵雪花,静静的躺在她的掌心,任世界灰飞湮灭。

    他的手。缓缓的伸出,俯了上去。

    她的掌心,安静而温暖。

    林夏盯着他的眼睛,看到了缱绻与留恋。

    她不由想到了机场的那个拥抱,短暂而深刻。

    这个少年。从认识他的时候,给她的感觉就一直很好。只是,她毕竟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看着这些少年少女,实在有种小一辈的感觉。

    对他们,她会喜欢。能宠溺,却不会爱上。

    爱,和喜欢。是不同的。

    只是,该怎么和他说呢。

    他从未直接对她说过什么,所以她也一直装作不知道。但是现在,林夏已经有了靳夜,她是不可能接受阿信的。

    对他。

    她把他当做朋友。当做小辈,就是没有恋人的感觉。

    她是不是做错了。一直给了他什么错觉,所以才会让他一直对她恋恋不忘。

    林夏真的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

    这个男孩子很优秀,头脑聪明,性格好,家世更是不必说。就像会场上见到的那个小姑娘孙雅茹,如果不是十分喜欢阿信,只怕也不会待她如此。

    她是女孩,知道女孩子的心思。

    在喜欢的人面前,她们往往只想表现出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像那样咄咄逼人的样子,只怕是因为潜意识的危机感。

    女生的第六感,有时候还真的不能小瞧。

    想到这里,林夏慢慢收回的手,苦笑了一下。

    “阿信,你”

    “我知道。”话未说完,就被阿信打断了,“你有男朋友,我也见过他。”

    “那你”林夏的话并没有说完,宋信却明白。

    “我”看着她那双沉静如湖的眼睛,宋信撇过了头,看着天空,“我,只是想知道,他到底哪里比我好。”

    灰,是世界上最复杂的颜色。

    人们常说,事事非黑即白,其实不是。

    在黑色白色之间,有很多灰色地段,在那个地方的人,你不能说他是单纯的黑或者白。

    这样复杂的灰,却孕育出这样纯粹的白。

    听到宋信的问题,林夏沉默了。

    细细想来,她究竟喜欢他什么呢?他究竟哪里比阿信好?

    长相?

    不可能。

    靳夜虽然长得俊美,却也不是绝美。至少后来见过的许亦宸、宋珏、靳轩等等都要比他俊。

    尤其是靳轩,那样如画中的男人,让人见之忘俗。

    可面对那样的美男,她也只是抱着欣赏的态度,从未想过会有什么,连幻想都没有一丝。

    阿信五官不算极俊,可是放在一起,却让人很舒服。是那种让人由心而发的一种舒适,这个词,用在他的身上,是再恰当没有了。

    可以说光外貌气质,两人梅兰竹菊,各有千秋。

    性格?

    若是讲性格,那阿信可以把靳夜甩几条街了。

    他的温柔,即便是这样寒冷的冬,都能给它捂成温暖的春。

    靳夜是让炎热的夏,变成冰冷的冬,天然移动大冰柜一只。

    家世?

    两人半斤八两,林夏宁愿找一个家世普通一点的,也好过家大业大是非多之地。靳夜就不必说了,就是阿信这个宋家,只怕也不是什么好地方,只怕一进去就会被吞了。

    不然,他又何必万里迢迢跑到美国,跑到宋老太太身边。

    这样细算起来,其实靳夜也没什么优势,那她怎么就喜欢他了呢?

    宋信静静的看着她,眼里满是执着和期待。

    看着这样的他,林夏有一丝丝的不忍。

    可是一想到靳夜,她的眼里又浮现出柔情,她听到自己轻轻道:“我想。是他的霸道吸引了我吧。”

    “霸道。”宋信将这句话重复了一下。

    林夏想了想,组织了一下措辞,“在你的印象中,我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沉静,大方,善解人意,有才华,不贪慕虚荣。”这些,都是她吸引他的地方。

    闻言,林夏苦笑了一下。“你太高看我了,其实我没有这么好。在你的眼中,我沉静。稳重,都是些现在女孩子身上少有的优点。可是在靳夜的眼中,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女生,会哭会闹,喜欢漂亮的东西。喜欢美食华服,有所有的女孩子都有的脾气和缺点。他知道我的缺点,也喜欢这些缺点。”

    “我想,这就是爱情。没有人是完美的,把我想的太完美,我会很累。会想着,若是哪一天,我没有这些优点了。或者是,哪一天我表现出了小女生的脾气,那时候你还会喜欢我么?”

    宋信反驳道:“你没试过,怎么会知道我不喜欢你的优点。”

    说到这里,林夏摇了摇头。“这就是问题的所在。”

    “在他面前,我会不由的表现出小女生的所有状态。可在你们的面前,我却永远都不会表现出来,这是一种本能。”林夏道,“也许就像杂志里说的,女生普遍比男生要成熟,所以不会喜欢同龄的男生,觉得他们太幼稚。”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她虽然有少女的皮,却是一颗大妈的心。

    “因为他年纪比我大,所以你选择了他?”宋信的语气有些急切,带着一丝丝的质问和不可置信。

    林夏摇了摇头,“当初你离开中国,我来到B市,夜帮了我很大的忙,之后也发生了很多事。感情的事,不是简单的几个因素就能有的。”

    “男人和女人不同,时间可以让一个女人慢慢爱上男人,但时间却很难让男人慢慢爱上女人。因为男女之间的爱情周期是不一样的。所以,男人的爱情,大多数都是一见钟情。”

    “而女人的爱情,则是通过陪伴,经过累积而越来越多,越来越浓。我刚到B市的时候,那里没有朋友,认识的人少的可怜。然后我们一起吃饭,他在工作之余陪我逛商城,爬长城,陪我走遍B市的大街小巷。”

    “男人的爱情却会随着时间而慢慢减少,可是女人的爱情,却是通过这些事情,慢慢累积,越来越多。”

    “男女相处,爱的浓其实没用,爱的久才是最好的。我们之间没有过轰轰烈烈,也没有过山盟海誓,却慢慢的自然而然的走到了现在。”

    所以俗话说,爱到浓烈就是尽头,爱如亲人才是永恒。

    他见过她最窘迫的时候,在她最危险的时候,心房最弱的时候从天而降,仿佛天神一般。

    那样的靳夜,已经镌刻在林夏的心底,根本动摇不了。

    “阿信,等以后咱们慢慢相处了,你会发现,其实我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甚至还不如其他女孩那样漂亮。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前面会有更美的风景等着你。”

    听林夏这样大段大段的劝言,宋信苦笑了一下。

    他怎么会忘了,她可是写小说的,对这样的劝诫之言信手拈来,他哪里说的过她。

    她在《暗恋》里说:很多事情,根本就是没有结局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过往,终究会消散在年华的洪流里,变成一抹淡淡的影子。

    而在她的《错过》里面,则写:所谓缘分,是不需要太过奢华的布景,生死相托是缘,萍水相逢是缘,相忘于江湖又何尝不是。

    她曾经以为,这一辈子,她都只会爱他一个。

    可她不知道,她太过年轻,以至于都不知道,以后的时光,竟然还有那么长。

    长的足够让她忘记他,长的足够让她重新喜欢上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他一样。

    当时年纪小,不懂这些话里的意思,只觉得文辞优美,仿佛像在看散文诗一般。

    现在回想起,宋信却觉得有些触目惊心。

    面前这个眼中波澜不兴,眸色淡淡的少女,为何在那样花样年华之际,写出如此颓唐之语。

    那绝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淡淡的语句,说出感情中浓烈的绝望。

    这才是最大的哀伤。

    林夏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八点了,两人出来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后面不远处,小时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

    这是靳夜的命令。

    如果他不在她身边,那她无论去哪里,都不能离开小时的视线。

    对靳夜的话,小时贯彻落实的叫个彻底。

    跺了跺脚,林夏有些怀念家里温暖的暖气了。

    注意到她这个小动作,宋信终究还是心疼她,开口道:“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林夏点了点头,两人往回走。

    “对了,忘了问你,你现在住在哪里呢,有空我过去找你。”

    宋信的脚步顿了顿,才道:“我现在住的地方不定,因为公事的原因,经常到处跑,所以还是我有时间就过来找你吧,也便宜。”

    林夏也不过是随口一问,听他这么说,也不再多提,转身说起容城的谢郗彤几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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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39 如果

    “我到了,你要不要进来坐坐?”两人站在离公寓不远处的路口前,林夏邀请道。

    宋信摇了摇头,“下次吧,我还有点事儿。”

    “行,那我就不留你了,我的手机号你有么,要记一个么?”

    “我有。”宋信简短道,“你快进去吧,外头冷。”

    说完,一股寒流吹来,林夏打了个哆嗦,“要不你和我一起进去吧,喝杯热茶再走。”

    “真不用了,林伯还在那边等我呢。”宋信指了指离岔路口不远处的一辆黑色的轿车。

    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只见车窗缓缓的被摇下来,露出了林伯那张熟悉的脸。

    在异国他乡看到熟人,林夏显然很高兴,“林伯来了,你怎么不早点说,我都没有过去和他打招呼,多失礼。”

    宋信笑了笑,“没事的,下次再一次吃个饭吧,你很久没尝到林伯的手艺了吧。”

    “正是呢,你这么一说,我口水都流出来了。”见他若无其事的样子,林夏也不再提刚才的事情,两人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般。

    宋信勾了勾唇角,伸出右手,正欲揉了揉她的发丝,却不过摸到了毛绒绒的帽子。

    心里微微有几分失落,“你快进去吧,我也要走了。”

    “嗯,有时间再联络。”林夏说着,又寒暄了两句,到底受不过那个寒,和小时一起进了屋子。

    门被打开了,泻出橘黄色的光泽,渡在她的身上。

    直到门再次被关上,宋信才发现,原来她从不曾回头过。

    她一直没回头,所以。一直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原地,从未离开。

    若今昔一别,一别永年,苍山负雪,浮生尽歇 。

    “少爷,时间不早了,您身上还有伤,咱们还是早点回去吧。林小姐还会在这里住半年,等您伤好了。再过来看,也不迟。”林伯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他的身边,低声恭敬道。眼里却含着一丝的担忧。

    宋信转过头,眼里已经没了林夏熟悉的温柔如水,只剩冷漠和锐利。

    慢慢转过了身子,他眉心微蹙。

    冬天,还真是不利于伤口的复合。

    两人往车那边走去。林伯拉开了车,道:“少爷,您小心点。上次伤口还没好,遇到林小姐您有怒极攻心,让伤口更严重了。这还没恢复妥当,您又”

    “林伯。”宋信靠坐在车上。睁开眼缓缓道。

    他什么都没说,但林伯却没有继续说下去。

    林夏,是他的逆鳞。林伯知道。

    见他不再继续,宋信方蹙眉缓缓道:“开车。”

    “少爷,B市那边听说家里面的生意二老爷都交给大少爷和二少爷了,您现在还不赶回去,只怕日后家里的生意都被他们两兄弟把持了。”林伯很担忧。

    大老爷虽然是个有心的。却敌不住老太爷偏心老二。大太太虽说有点手段,却也不过是小把戏。在他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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