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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梁山好汉都是这类除暴安良或逼上梁山的人物。但当他们加入到梁山泊以后,行帮意识便代替了个人理想,使他们的个性泯灭在群体之中。也就是说强人尽管在个体状态下可能有过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信念,但一旦成为一个群体则很难再发挥这种积极作用,因而强人集团从根本上来说是反文明、反理性的。在《水浒传》中,宋江正式上山标志着梁山作为一个极富号召力、向心力的强人大本营的正式形成,从此梁山事业便由守成转向进攻。三大祝家庄、大破高唐州等等大规模集团作战,无不是强人群体意识的集中体现,其“替天行道救生民”的崇高理想完全为赤裸裸的行帮利益驱动所取代,所有这些军事行动无不是以大规模无辜平民的伤亡为代价,山寨创立之初的正义理想已荡然无存。而作为这种反文明反理性意识的集中代表李逵则在历次行动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他那不分良贱排头砍去的两把板斧成为梁山军队的开路先锋。他满身的血污代表着他对这个强人集团的汗马功劳。活割黄文炳、斧劈小衙内头颅、残杀狄太公女儿并加以虐尸,这种种令人发指的行为使李逵处处站在文明社会的对立面,成为文明世界的绝对仇敌。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李逵只是代表梁山强人集团非理性反文明的主要一面,但并不是全部。梁山集团组成部分的复杂性使纯粹意义上的强人话语形态并不存在。在李逵纯粹出于原始本能的狰狞面孔之外,还有趋向于文明社会的另一种话语形态,就是以宋江为代表的倾向于回归文明社会的招安派,其群众基础是集团内部大量的旧军官、落第书生、地主等。李逵与宋江,正好像是人类意识中的本我与超我,当李逵式的本我意识得以充分张扬后,作为人类特有的超我意识逐渐觉醒。在经过梁山事业的颠峰(两赢童贯、三败高俅)后,渴望回归文明社会,重新为文明社会所容纳逐渐成了梁山集团内部智识人士所考虑的问题。招安后梁山集团没有被解散,而是以另外一种形式继续存在。梁山集团的成员们痛苦地接受文明的改造。而李逵的个性仍然继续张扬,时不时地叫嚷几句“再上梁山”的口号。但此时他已不是强人集团中非理性意识的代表了,而只是向文明理性回归过程中不和谐的杂音罢了。
李逵的形象在元杂剧与《水浒传》中的差异体现了不同历史背景下不同的文化心态。元杂剧主要是元代下层失意文人在民间传说基础上的戏剧创作,个性化比较突出,而且往往是借水浒题材来抒发自己身处下层,对黑暗社会的不满,其情节大都与后来的《水浒传》不符,足见这些戏曲作家并没有完全按照南宋以来不断扩大的水浒故事来创作他们的剧本。他们笔下的李逵也是充满文人理想情趣的英雄人物。剧作家们赋予这个人物以文人的审美内涵,因此才有了《李逵负荆》里李逵对大好春光那一番诗情画意的赞美。但民间的水浒故事的形成却有很复杂的历史背景。它是由很多个人传奇式的小故事逐渐汇合成一部大书,南宋《醉翁谈录》中有《花和尚》、《武行者》、《青面兽》等名目,说明当时社会上很流行这种单个水浒英雄的故事;到宋末元初的讲史话本《大宋宣和遗事》“把当时流传在民间的水浒传说和话本第一次搜集起来,作了较有系统的概述,虽仅仅数千字,水浒故事的轮廓,已有大体的勾勒,它已立下了后来《水浒传》的规模”。 水浒故事内容的来源除北宋末年“淮南盗”宋江三十六人起义外,南宋初年北方忠义军英勇抗战的事迹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靖康国难之后,金兵踏入中原,北半个中国沦陷于异族之手。敌占区内数量可观的原北宋溃兵和一些民间武装自发组织起来与金兵作战,遥受南宋政权节制,这些武装称为“忠义军”。由于这些忠义军缺少正常补给,难免依赖劫掠,且流动不定,因而他们往往带有很浓的强人色彩。但这些有民族气节的强人在异族铁蹄蹂躏下为民族而战,他们的正义举动长久受到民间的追怀、讴歌。于是北方忠义军的事迹就与宋江起义渐渐融合。在今本《水浒传》中仍有不少抗金情怀的残留。台湾学者孙述宇先生的《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对这一问题考证精详,证据搜集得十分完备,这里就不赘述了。可以说,《水浒传》的来源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强人集团抗击外侮的故事。这样的题材在南宋以来民族矛盾异常尖锐的历史背景下是十分流行的。强人抵御外侮首先是应当肯定的正义举措,但他们愈到后来,其帮派色彩也愈加浓厚。这一点似乎有些类似于清初的天地会等民间抗清组织,都是在异族统治下,经历了长期的斗争而没有实现恢复汉族政权的目标,这样久而久之其最初的纲领便会在不知不觉中变质,而成为某些狭隘的帮派,甚至发展为类似今天黑社会性质的集团,如清末的哥老会、青洪帮等,他们对社会的破坏作用也就愈益剧烈了。这大概就是后来《水浒传》中强人行帮意识产生的的原因。 水浒故事中强人观念非理性反文明因素的渗入是当时历史条件下民众文化心理变化的结果。首先,自南宋至明朝建立这二百多年的民族激烈冲突中,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国社会经受了前所未有的严重打击,不仅仅是土地的丧失、百姓的被屠杀,更为重要的是对民族心理的重大打击,对民族文化传统的极大摧残;而这二百多年有恰恰是《水浒传》成书前重要的积累发展时期。长期的异族统治,在使外来统治民族汉化的同时,外来民族野蛮落后的文化也同样影响着汉人。他们进入中原之前,大都还处于奴隶制扩张阶段,在征服土地的同时,往往伴以残酷的民族屠杀,这一点蒙古统治者尤为突出。他们这种漠视众生的观念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征服地区的其他民族。于是在《水浒传》中经常出现的极为血腥的场面其实都是那个时代幸存的人们所司空见惯的,故事的讲说者和听者都并不觉得多么难以接受,他们的神经似乎已经有些麻木了。直到元末群雄并起,推翻了蒙元残暴腐朽的统治,在全国范围内恢复了汉民族政权,终于结束了自靖康之难以来两个半世纪的民族屈辱史。朱元璋建国后第一件事便是恢复汉族的礼仪文化,在物质形态上极力扫除异族统治的不良影响,这一点的朱元璋做得是比较成功的。但朱元璋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却把专制独裁推向了顶峰,没有在精神层面上恢复唐宋以来开明的文化政策,这样做的结果是使明初至中叶一百多年里思想界、文学界万马齐喑。士人精英阶层完全成了皇权的附庸,没有起到社会良知的作用。明初统治者在思想领域里不遗余力地宣扬程朱理学以强化其统治,并大兴文字狱,扼杀一切异端思想。这种言论极不自由的政策没有提供一个反思二百年来民族衰败、备受凌辱的话语环境,广大文人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而只是充当官方意识形态的传声筒,对历史、现实都只是被动的接受者,不能用自己的头脑去独立思考。在这种背景下,《水浒传》的成书虽然有下层文人的参与,但思想的禁锢使他们不可能重新审视二百多年来水浒题材的深刻意义及其价值盲点,他们只是忠实地把流传于民间带有很深的强人意识的水浒故事编定成一部早期白话长篇说部。虽然无论是技巧上还是结构上、语言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比此前的宋元话本有质的提高;但没有在思想境界上更上一层楼,使得这部名著残留很多在那个特定时代下不符合现代道德标准的内容,李逵形象的异化正是这些残存价值盲点的典型表现。
参考文献:
'1' 朱一玄 刘毓忱 《水浒传资料汇编》 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81年'2' 孙述宇 《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 台湾:时报出版公司 1982年'3' 胡士莹 《话本小说概论》 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4' 乐蘅军 《梁山泊的缔造与幻灭》 《中国古典小说研究》台湾:中华文化复兴月刊社1977年'5' 欧阳健 萧相恺 《水浒新议》 重庆:重庆出版社1983年'6' 陈洪 孙勇进 《漫说水浒》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7' 傅惜华 《水浒戏曲集》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水浒传》三桩女人命案之我见
【原文出处】名作欣赏
【原刊期号】199504
【 正 文 】
【内容提要】《水浒》英雄们的“替天行道”,在女性世界中体现出来的只是替儒家规范的天理行封建主义之道,至于人性的天然之道,他们既在自身竭力遏制,又对异性极尽排斥、压制、扼杀之能事。纵然不能窒息女性的心灵,也要以消灭她们的肉体以逞他们的英雄本色。英雄与美人永远是冤家,儿女情长,必然英雄气短。三桩女人命案的描写,正是施耐庵这一设计思想的体现,也让我们看出了一个详而不察的艺术破绽。
一个艺术家的手段就在于他能在你不知不觉中,慢慢引导你走进他的艺术殿堂,这座艺术殿堂体现了他的设计思想、美的标准和追求,有其内在逻辑的合理性。因为你是在他的导游下逐步进入他的主观世界的,一开始就是按照他的标准审视欣赏他的作品的,就很难有自我意识,很难看出他艺术的破绽。如果我们能从他的导游中解脱出来,独立思考,可能就会发现他的设计思想的缺陷和笨拙。《水浒传》详写的妇女被杀案有三起:宋江杀阎婆惜、武松杀潘金莲、杨雄杀潘巧云。作者为了证明这三个女人当杀是费了一番苦心的。设计了一种艺术氛围,制造了一种“舆论”,安排了相应的情节。希望在他笔下对三个女人判斩时赢得读者一片喝彩。我们作为“法院”旁听席上的观众,如果听信作者“一面之词”,而不多问几个为什么,不保持清醒的头脑,可能就会鼓起掌来。
现在我们就以“多问几个为什么”的态度来重新审视一下这三桩命案。
合法而不般配的婚姻
这三对人组成的家庭是和谐、般配的吗?他们能相爱吗?
先考察阎婆惜和宋江。阎婆惜是个卖唱的,聪明伶俐,年方十八岁,颇有姿色,从小在行院长大,学会了诸般技艺,人人爱她。宋江呢?虽以义孝闻名天下,但长得却又黑又矮。身高才六尺,仅比侏儒武大郎高一尺。人称“黑宋江”、“孝义黑三郎”。作者赞美他“坐定时浑如虎相,走动时有如狼形。”可是在阎婆惜这位风尘女子眼中,这种形象和性格未必中意。且宋江年又三旬,比她几乎大了一倍。
一个如花似玉,一个又黑又矮;一个十八,一个三旬;一个活泼少女,一个名闻四海老成持重成熟的官吏;一个行院里长大,一个出身孝义门第;一个妙龄女郎希望丈夫常伴,要求温馨体贴,一个英雄好汉,“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不以女色为念”,半月十日才去一遭。二人的结合又是出于王婆和阎婆的强行撮合,一方出于感恩,一方出于济贫,没有爱情基础。这是一对尴尬的结合。
潘金莲更加可怜,她原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因为男主人要侮辱她,她不依从反而告诉了女主人,男主人怀恨在心,结果倒赔妆奁,一分财礼不要,把她白白嫁给了武大郎。潘金莲非常漂亮,说话伶俐,作事干练,心灵手巧,敢爱敢恨,是个心直口快的女子。正如她说的“奴家平生快性”。年龄二十二岁。
武大郎呢?身不满五尺的侏儒,而且“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三分像人,七分似鬼”,外号“三寸丁谷树皮”。而且是个“三答不回头,四答回身转”的慢性子蠢汉。
潘金莲是大户人家的使女,见过世面,怎么能爱一个“身材短矮,人物猥亵,不会风流”的丑陋侏儒。这是一桩天差地别,强行捏合的以牺牲女性幸福为代价的婚姻。无怪人们说:“好一块羊肉,倒落在了狗口里!”
再看杨雄和潘巧云,从出身看,倒是门当户对,一个行刑刽子手,一个屠户的女儿。潘巧云也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从她对裴如海的感情和看法可以了解她所喜欢的男人的标准。那就是温文尔雅,干净利落,会体贴关心人。然而杨雄却是一个满身刺满了蓝靛花纹的刽子手,又一个月有二十天在牢里值班。潘巧云这位少妇不免闺房冷落,所以这也是一个不美满的婚姻。
在作者看来,只要是合法夫妻,不管是如何结合的,不管差距有多大,不管有没有感情,妻子就有义务爱丈夫,嫁鸡爱鸡,嫁狗爱狗,抱着丈夫的神主牌位拜堂成亲,就得爱那块木牌牌。女人应当以礼驱使自己的情去爱那个本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