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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吧精华帖欣赏-第2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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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书,显然是受元代最高的地方政区为行中书省的影响。当然,电视剧《水浒》中居然出现了梁世傑自称“我梁中书”,更属不认真读小说造成的笑话。 
  小说第十七回有“缉捕使臣何涛”,人称“观察”或“缉捕观察”。按使臣又是宋朝特有的官名,是八、九品小武官的总称。有时又在“使臣”之上另加其职能称呼。如《宋会要》食货46之12载有“押纲使臣”,是押送纲运者。同书兵11之7载有“捉贼使臣”。《永乐大典》卷14626《吏部条法》第25页就有“临安府缉捕使臣”。可知这确是宋制。 
  第四十六回店小二介绍祝家庄:“庄主太公祝朝奉,有三个儿子,称为祝氏三杰。”古人有避名讳的习俗,尤其是店小二,不应直呼庄主名字。宋朝文阶官有朝奉郎,自金以後无此官名。“祝朝奉”应是官称,何心先生在《水浒研究》第十九章中认为,第五十回“祝朝奉坐在庄门上,左边栾廷玉,右边孙提辖”之描写不合情理,“朝奉只是富翁的尊称,并非现任上级官吏,怎能端坐正中,发号施令,而孙立反如偏裨牙将一般,在旁侍立”。实际上,此处应是留下了宋人说书的痕迹,祝太公有朝奉郎的官位,可以居中。当然,在往後的明人小说中,又将“朝奉”作为老板等的尊称。《二刻拍案惊奇》第二十八卷《程朝奉单遇无头妇》有一段解释:“成化年间,直隶徽州府有一个商人,姓程。他那边土俗,但是有资财的,就呼为朝奉。盖宋时有朝奉大夫,就是象称呼富人为员外一般,总是尊他。”此段解释显然有不确之处。宋朝文武阶官往往是官高者名大夫,官低者名郎。如朝奉大夫是从六品,朝奉郎是正七品。人们在称呼其官称时亦须有别。据《鄂国金佗续编》卷5,岳飞为亲卫大夫,则称“亲卫岳大夫”,朝奉大夫的称呼亦当依此,故称祝朝奉者,应为朝奉郎。类似的实例不少,如《夷坚支乙》卷7《姚将仕》说:“姚将仕者,纳粟买官。”将仕,即将仕郎,为从九品末等文官。此外,第五十二回有柴进叔父“柴皇城”,此亦当是宋时官名皇城使或幹办皇城司之类。 
  小说第五十回孙立说:“总兵府行下文书。”按总兵又是明代的官名。 
  总的说来,小说中对官制的描述驳杂而不准确,但正好是跨越了宋元明三代。 
  二、 吏制:小说中反映了不少基层和地方衙门的吏胥情况。例如保正,小说第十四回说“原来那东溪村保正,姓晁名盖”。第十八回宋江应对何涛说:“晁盖这厮奸顽役户。”保正是宋朝王安石变法后所设的基层政权头目。第三十一回武松在飞云浦杀人後,“飞云浦地里保正人等”向官府报告发现尸体。 
  小说涉及里正的记录最多,第二回说“史太公自去华阴县中承当里正”,後史进对陈达说:“俺家见当里正,正要来拿你这伙贼。”第十八回对里正的职能介绍更为具体,乡村中“但凡开客店的,须要置立文簿,一面上用勘合印信。每夜有客商来歇宿,须要问他,那里来,何处去,姓甚名谁,做甚买卖?都要抄写在簿子上。官司查照时,每月一次去里正处报名”。第二十三回景阳岗打虎,阳榖县榜文说:“见今杖限各乡里正并猎户人等,打捕未获。”武松打虎後,众人“报知本县里正”,“那上户里正都在庄前迎接”。看来里正一般都由上户充任。第二十七回武松杀西门庆结案後,“西门庆妻子羁管在里正人家”。第四十三回李逵刺虎,李鬼妻说破他的身份,“爹娘听得,连忙来报知里正”,“里正带人飞也似去县里报知”。第四十九回说登州捕虎,“仰山前山後里正之家也要捕虎文状”,解宝对毛太公说:“你家也见当里正,官府中也委了甘限文书。”第五十一回雷横打死白秀英,知县“拘唤里正、邻佑人等,对尸检验已了”。按宋朝也设里正,而到北宋中期即已废除。但金元都设里正,小说所描写的其实正是金元社会的里正,他们也负责治安。 
  更加特别者就是社长。这是元代所特有者,杨讷先生曾著专文《元代农村社制研究》。小说第三十五回有“张社长酒店”,又有“东村里王社长”。第六十回李逵说:“我又不教哥哥做社长。”第六十二回燕青射死两个公人,“近处社长报与里正得知”。 
  但除了反映宋元社会的基层头目外,小说第四十六回说,当发现裴如海的尸体后,知府“委当方里甲带了仵作行人”验尸。里甲又是明代的基层制度。 
  小说第十八回宋江出场时的身份是郓城县衙的“押司”。第八回在林冲冤案中,“有个当案孔目,姓孙名定”,救助林冲。第四十回蔡九知府办宋江一案,“当案却是黄孔目”。第四十九回登州“有个六案孔目,姓王名正”。第三十九回江州蔡九知府“便唤从人叫库子”。押司、孔目、库子等都是宋时吏名,但库子的名目沿用到元代。第八回说:“原来宋时的公人都称呼端公。”按宋元的吏胥或可分公人和吏人两类,合称公吏,其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应是金朝。第五十回孙立向祝朝奉介绍乐和说:“这位是此间郓州差来取的公吏。”公人称端公,倒是传世的史籍中不易寻找,可补史籍之缺略。 
  第二十七回说阳榖“知县叫那令史先问了王婆口词”。按宋金时代都设置令史,但一般是中央机构的,如《金史》卷52《选举志》载有“省令史”,卷49《食货志》载有“部令史”,小说所反映的应是元明的情况。第三十八回“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院长戴宗。那时故宋时,金陵一路节级者称呼家长,湖南一路节级都称呼做院长”。参对《夷坚志补》卷8《临安武将》,“向巨源为大理正,其子士肃”,“呼寺隶两人相随,俗所谓院长者是也”,可为印证。第四十九回解珍、解宝入狱有“包节级”,乐和充小牢子,为“小节级”。第五十一回朱仝升为“当牢节级”,他放走雷横到沧州府,“那沧州府里押番、虞候、门子、承局、节级、牢子,都送了些人情”。第五十四回高唐州有“当牢节级蔺仁”。第六十二回蔡福和蔡庆为大名府“两院押牢节级”。按将虞候、承局、押番、节级等一般是宋代低级军官名称或统称。“押番”一词较为少见,《宋史》卷191《兵志》记载施州等义军土丁,其军官就有押番。但到南宋後期,情况有所变化,如《梦粱录》卷19《顾觅人力》“又有府第宅舍”“顾觅大夫、书表司、厅子、虞候、押番”等,就不是军官。山西万荣桥上村后土庙宋碑中有“手力节级孟仲明”,手力是吏胥名目,此处的节级亦非军官。元代的《通制条格》卷17《滥设头目》就提及“节级以下,更有所设乡司人员”。第五十九回宿太尉下有“客帐司”。按宋代吏胥有造帐司和客司,从语义上看,“客帐司”似为“客司”之讹。前引所谓“两院”,依个人的理解,是指宋时府州一级的司法机构有府、州院和司理院,但各地依实际情况,或是将州院併入司理院,或是司理院又分为左、右司理院,可参见《宋会要》职官47之74。 
  三、军制:小说第十六回杨志押送生辰纲,“点十个壮健的厢、禁军”,这当然是宋代特有的军队分类。第九回说“沧州牢城营内收管林冲”,充当“配军”,合于宋朝的史实。按牢城是厢军的一种军名,大致是收编罪犯充当此类厢兵。小说中将牢城营单纯描写为罪犯的集中营,第二十八回描写孟州牢城营,“一般的囚徒都在那里,担水的,劈柴的,做杂工的”,其实也兼厢军的军营。第三十九回江州蔡九知府“便唤从人叫库子取过牢城营文册簿来看”。 
  小说第七回“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林冲,还有第二回的王进,当然是人们所熟知的。按宋朝各代禁军数不同,所谓“八十万”当然是号称。按宋朝军中确是设置教头,选拔武艺高强者充当,但教头一般作为吏,身份低微,宋时的官与吏身份差别显著,小说中其实是将两人的社会地位抬高了。至于第八十回说丘岳和周昂两将为“八十万禁军都教头”和“副教头”,更是夸大了教头的地位。 
  宋朝皇帝的近卫称诸班直,据《西湖老人繁胜录》等书记载,南宋时有二十四班,其中就有“金枪班”。小说五十六回说徐宁“做金枪班教师,这钩镰枪法,只有他一个教头”,须“随直”“伺候”皇帝,多少反映了宋朝的史实。第七十二回有“班直人等”,王姓为“王班直”,又显然不符合宋代的称谓。第八十回中提及龙猛、虎翼、捧日等军名,也确是北宋禁军的番号。 
  小说第十三回说郓城县“尉司管下,有两个都头:一个唤做步兵都头,一个唤做马兵都头。这马兵都头管着二十匹坐马弓手,二十个土兵;那步兵都头管着二十个使枪头目,二十个土兵”,两个都头就是朱仝和雷横。第十八回又说朱仝和雷横“点起马、步弓手并土兵一百馀人”,前往抓捕晃盖。第二十四回和二十六回说武松在阳榖县当都头,手下也是土兵。第四十三回都头李雲“点起三十个老郎土兵”,捕捉李逵。按照宋金制度,县尉手下有弓手,巡检手下有土兵,都负责地方治安。宋时弓手和土兵有“都”一级编制单位,都头是一都之长。但从金朝开始,弓手又分为马弓手和步弓手。《元史》卷101《兵志》载,元世祖时,设置马、步弓手。元杂剧《张翼德单战吕布》和《关云长单刀劈四寇》中说关羽充马弓手,张飞充步弓手。可知小说的叙述可能更近于元代的史实。 
  第四十一回说欧鹏是“守把大江军户,因恶了本官,逃走在江湖上”。按宋朝实行募兵制,而元、明两朝都设置军户,世代服兵役。据《元史》卷99《兵志》,中统三年谕中有“守把南边”,大德元年河南行省称“大江最为紧要”。按元是自北而南,混一天下,故用心防范南方的汉人造反,这与明代自南而北,逐走元人不同。故欧鹏的出身其实应反映元代军制。但第四十八回又说:“原来欧鹏祖是军班子弟出身,使得好大滚刀”,第四十九回称孙新“军班才俊子”。“军班”是宋时指诸军、诸班直,《朝野类要》卷3《军班》说:“内外诸军兵并班直、军头司等人年劳或有功得官皆是。”《永乐大典》卷14622《吏部条法》第2页就载有“军班出身”,可知又使用了宋代的专门名词。 
  四、 刑法:小说第九回管营对林冲说:“太祖武德皇帝留下旧制,新入配军须吃一百杀威棒。”第二十八回武松刺配孟州牢城营的叙述相同。从《挥麈後录》卷1、《宋史·太祖纪》等史料上看,宋太祖生前和身後的尊号与谥号中均无“武德”一词,但他是否立下一百杀威棒的规矩,在今存史料上已无法查核。第八回说林冲被“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唤个文笔匠,刺了面颊”。第十二回说杨志被“断了二十脊杖,唤个文墨匠人,刺了两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军”。这确是宋制。对罪犯、奴婢、军士、某些官府工匠脸部或手部刺字,是宋朝特有的制度。由专门的文墨匠,或称文笔匠刺字,第十七回中济州府尹“唤过文笔匠来,去何涛脸上刺下‘迭配……州’”。刺的字或称“金印”,第三十一回孙二娘说武松:“阿叔脸上见今明明地两行金印。”这在史料上反而缺乏具体记载。 
  小说第六十二回说卢俊义“直配沙门岛”。北宋时,一个重要的流刑地点就是登州沙门岛。沙门岛大约即是今山东长岛县西北的大黑山岛,一般是作为重犯的流放地,但也有贪官流放的事例。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六月,“知齐州范航坐受财枉法,免死,杖脊,黥面,配沙门岛”。小说第十七回蔡京的府幹威胁济州府尹说:“若十日不获得这件公事时,怕不先来请相公去沙门岛走一遭。”第四十四回说裴宣原是京兆府“六案孔目出身”,“为因朝廷除将一员贪滥知府到来,把他寻事刺配沙门岛”。多少反映了宋代的史实。至于元朝,据《元史》卷102《刑法志》:“流则南人迁於辽阳迤北之地,北人迁於南方湖广之乡。” 
  关于枷制,据《宋会要》刑法6之77,《元史》卷103《刑法志》,都是“死罪重二十五斤,徒、流二十斤,杖罪一十五斤”。《明史》卷93《刑法志》也记载“枷自十五斤至二十五斤止”。但小说八回说,林冲发配沧州,“当厅打一面七斤半团头铁叶护身枷钉了”。第十二回说杨志发配,第三十回说武松发配,用枷相同。第十八回说“取一面二十斤死枷枷了白胜”,第六十二回卢俊义被捕,先是“讨一面一百斤死囚枷钉了”,後又“换一具二十斤铁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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