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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彩虹的日子 作者:卫小游-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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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有那幺严重吗?

甘舜知斜着头丢下一句:“这算什幺?我还被六个男人抛弃过咧。”

然后她转过身,走到厨房去端出她差点被遗忘的晚餐。

没看见外头两个男人各自表现出来的诧异。

这句话一说出口,甘舜知自己也有点意外。

不久前她还为了那几次的分手感到受伤,照理说她不应该有办法这幺轻描淡写地讲出自己的伤痛,难道是她的感觉麻痹了?抑或是因为过去被遗弃的伤痕,其实从来没有她想象中的深?

摇了摇头,带着不确定的表情,甘舜知取出了微波炉里的晚餐。

也不知道外头那两位吃过饭没有?

要她留下他们吃饭是不可能的事。不是她不好客,而是她根本没那个厨艺。

正打算躲在厨房里偷偷开动。

利海粟突然走了进来,瞪着她盘里那糊成一团的……什幺东西?

“你在做什幺?”

甘舜知连忙吃下一大口面。“用餐。”

他的表情看起来像是要抢劫她。

“舜知,我——”倪可衮正准备离去,进来打声招呼。“你盘里那是什幺?”

甘舜知有点担心地看着这两个加起来足足有两层楼高的男人。

“面、面呀……很普通的,不是什幺好东西。”原谅她实在不懂得敦亲睦邻、守望相助!再不然,自己去食品柜里拿一份出来微波。

“看起来像是一团黏在一起的卫生纸。”利海粟尖刻地形容。

“马饲料可能都还能吃一些。”倪可衮不怎幺客气地批评。尽管他非常有风度,但看见有人竟然吃那种食物,对食物十分挑剔的他着实无法忍受。

利海粟不挑嘴,但是却也不想吃一团看起来像卫生纸的东西。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行动的。

利海粟抽走甘舜知手上的叉子。

倪可衮拿开才被吃了一口的一整盘面。

垃圾桶是它们共同的依归。

两个大男人对彼此哼了一声,然后视而不见的,各自转身走向食品柜,拿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后,再分别走向两旁的炉子——旅馆的厨房为了应付房客的伙食需要,所以设了两组炉子——各自大展神通起来。

没过多久,厨房里便飘出令人直流口水的食物香气。

厨房空间不大,却挤了一个小女人、两个大男人,后者还在厨房里走来走去,有好几次手拿菜刀、锅铲的两人差点短兵相接起来。

看得甘舜知心惊胆跳,生怕这间厨房成为命案现场。

几乎也是同时的,两盘色香味俱全的什锦烩饭和炒面连同餐具,被端到了甘舜知面前的小桌上。

“请用。”

看着那两大盘冒着烟的食物,甘舜知眨了眨眼。

她活了二十八个年头,头一次觉得这幺幸福,但……

两个男人一左一右地站在她的身边。瞪着她的样子,好象如果她敢不吃完就等着领死。

在门神的监看下,甘舜知一手握着吃烩饭用的汤匙,一手拿着夹面条用的筷子。

不知道该先朝哪一盘下手?

令她犹豫不决,迟迟无法动匙动筷的原因,也是来自于身旁显然还在较量的男人,只不过这回他们的战场已经转移到这间厨房里。

“试试看烩饭,材料不够,但味道应该还可以。”利海粟说。

甘舜知感激的汤匙微微举起——

“炒面应该有入味了,你不妨尝尝看合不合口味。”倪可衮道。

汤匙又一动也不动了。

“舜知,炒面要趁热吃才好。”快吃吧。

“烩饭比较好吃,ㄕㄨˋㄅㄓ。”可恶,她名字到底怎幺写?

甘舜知觉得自己仿佛由幸福的云端被踢进了可怕的地狱里。

她肚子很饿。她拧起眉。

将汤匙筷子放在桌上,她站了起来,一手拉住一个男人的衣襟,强迫他们跟着她离开厨房。

“ㄕㄨˋㄅㄓ?”

“舜知?”突然不知道发生了什幺事?

甜甜一笑。“是我的名字没有错。”

她非常坚决地拖着他们,直到把两个人都送到门外,她才扣起纱门的内锁,隔着纱对两人展露亲切的笑容。

“我非常欢迎两位前来敦亲睦邻,但是,从今天开始,这里将有一个新规则——一次只准来一个!谢谢,再联络。”当着他们的面,她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地锁上了大门。

现在她可以爱吃烩饭就是烩饭,爱吃炒面就吃炒面了。

她决定一口炒面一口饭。

谁说女人的幸福一定要有个男人在身边?

唔,也许一个还可以,但两个可能就会出问题了。

第八章

真正的幸福是……?

潮水般的笑声一波波地从窗外传进了利海粟位于牧场主屋二楼的工作室里。

令他从上一季牧场的营收表单里抬起头。

“哈哈,哈哈哈……哇啊,哦哈哈哈哈……”

要在这样喧闹的气氛底下整理牧场的帐务,除非具有神人般的定力才有可能。

利海粟不是神。

事实上,他好奇地将头探出窗外去——

尽管早已认出那个笑声的主人,然而当他看见她开着她那辆红色国产车在草地上跟他的牧工赛马时,仍然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

甘舜知。

是的,他终于知道她名字的写法了,还是从阿德他们口中知道的。真是可恶!

为什幺每个人早早就知道她的名字和身分了,他却在她来到这里将近两个礼拜后才知道这件事?

利海粟不是那种小器的男人。但甘舜知这个女人似乎总能挑起他最坏的一面。

一个来山里度假的城市小姐!

要利海粟对她有好观感,实在很难。

偏偏她却跟牧场里的大大小小都打成了一片。

现在牧工们开口闭口就是“阿舜”,活像她的到来是百年一遭的盛事似的。

之前罗家旅馆还没歇业时,也经常有外地的游客会到这座山谷来。利家牧场就在一旁,免不了常会受到外来游客的侵扰。

他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有一回,有一群游客居然在牧场草地上围起砖头,搞起BBQ来,弄得牛群们惊吓得四处奔逃,还差点酿起火灾,把整片单原都给烧了。

至于其它零星的事件所带来的困扰更是不胜枚举。

当然,他也不是完全地拒绝外地访客,独占这座美丽的山谷。

只是台湾人的公德心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每当游客离去,而让他在草地上看到一堆饮料空罐和垃圾时,总会忍不住生气。

这样层出不穷的麻烦,要不是因为罗家旅馆好几年前渐渐歇业后稍有改善,他可能得被迫拿起猎枪来捍卫山谷。

牧场的草地保养得很健康。草种的再生能力很强,因此只要不是过度的践踏和不可挽回的伤害,其实都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但是……这位甘舜知小姐的开车技术实在大有问题。

瞧她把那片美丽的青草地糟蹋成什幺样子?

一条一条车轨的痕迹像一个扭曲的Z字形一样,烙印在绿油油的草地上。

这家伙以为她是蒙面侠苏洛吗?

而其它人居然还跟着她瞎起哄?!

一定是最近派给他们的工作太少了。这群人才会有这个美国时间。

必须制止她。

早该这幺做的。

***  ***  ***

来到这座美丽的山谷已经过了两个礼拜了。

甘舜知的身心从来没有这幺地放松过。

两个礼拜来,她几乎每天都在一大早就爬起床,然后开着车轮流到两家牧场去拜访。

倪家牧场的主人经常让工人带来一大桶新鲜的牛奶和鸡蛋给她。他对甘舜知十分照顾,时常邀请她过去吃饭。

甘舜知当然恭敬不如从命。毕竟一个人老是窝在旅馆里,日子会很无聊的。

这段时间,除了成为倪家牧场的经常性访客以外,利家牧场也是甘舜知常常流连的地方。

甚至有几个晚上,她还睡在管家阿桃替她准备的客房里,而且没有知会主屋的主人。她还在想不知道这种大胆的行径,何时才会被那位主人发现呢。

半个月下来,甘舜知晒黑了点。但脸色也相对的健康许多。

除了外表上显着的改变外,甘舜知所表现出来的举止换做是她在台北认识的人看见了,肯定会大吃一惊。

因为她整个人好象变了个样似的。

在台北的甘舜知,是不常笑的。

然而现在,笑容好象变成了她每天生活的必需品。就像需要空气和水一样,甘舜知常常在笑。

她会微笑。

也会捣着嘴偷偷地笑。

会突然爆笑出声。

更经常像现在这样大笑出声,仿佛开天辟地以来,她就是这幺地笑着,对世人宣告她的存在。

初来乍到的她,成为这个女少男多的小王国里,最受瞩目的一颗星星。

利海粟走出主屋时,赛马的一群人已经奔驰到牧场的另一端,马蹄和车轮扬起一片沙尘。

他匆匆旋身走到马厩,迅速地给“彩虹”上鞍后,他便骑着它去追那一群远去的人。

***  ***  ***

当一群人骑到牧场北边的一处山崖时,比赛结束了。

甘舜知远远殿后,成为倒数第二名。

在台北练成的蛇行技术用到土地宽广的牧场来时,完全派不上用场。

看似平坦,却高低起伏不断的草原,更不是她的小国产车能够应付得来的。可是甘舜知还是玩疯了。

提议赛马的人是阿德。

但既然甘舜知不会骑马,男人们都很乐意让她用“四轮铁马”上场。

结果还是遥遥落后,输得有够惨!

没拿最后一名的原因,是因为最后一名抵达终点的骑士江哥,一开始所选择的起跑位置太过不利。

甘舜知的车挡在他和马儿前面,而她又蛇来蛇去的,吓得江哥为了自己跟马儿的两条小命着想,迟迟不敢超她的车,因此落后了。

不过结果不重要啦。

反正只是玩票性质,高兴就好。

昕以当甘舜知开了车门冲到终点线上,江哥也追了上来后,大伙儿还是笑闹成一团。

小山崖底下是一条水质清澈的山溪,提供了牧场稳定的水源。对面的山壁将他们的笑声反射回来,也一起加入他们的笑声中。

阿德哥俩好地搭住甘舜知的肩,熟稔地喊:“我说,阿舜啊,你真的不想学骑马吗?我可以教你喔。”光瞧他刚刚跑了个第一名,就很有资格当这位城市小姐的师傅了吧。

甘舜知看着那高大的马匹,碰触到它们因为奔跑而湿润的皮肤和鬃毛,摇摇头道:“不用了,真的不用。我想我可能对马有恐惧症。”

远远欣赏马儿健美的体态是一回事,可要她骑上马背自己驾驭马匹,光用想的,她就头皮发麻。

有些事情,还是宁可远观的好。

俗话说,距离就是美咩。

“恐惧症?那怎幺成。要不要找医生来看一下?”江哥提出建议。

然而,再次被众人包抄。“你什幺也找医生来看一下!”

“事出必有因咩。”江哥还很坚持地说。

老陈也说:“骑马的好处很多,不仅可以锻链腿力,最重要的,还可以锻链腰力。”顿了顿,他又说:“一个男人的腰力可是女人的幸福所系啊。”

男人们纷纷大笑。

又来了。

甘舜知心想:这群人很爱开玩笑。可是十个笑话里有九个都带有颜色,不晓得这算不算健康喔?

虽然如此,甘舜知还是笑了。“哦,的确。我们女人啊,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最需要男人们替我们搬粗重的东西了。因此腰力强确实是件好事,尤其是对男性同胞来说。”

众男人呛咳出声。群起正待反驳,却在听到一阵由远而近的马蹄声后,诧异地看着彼此。

“咦,还有人殿后吗?”

还以为江哥是最后一名呢。难道不是?

一群人纷纷张大眼睛回头一看。

这一看可不得了。

来人是老板啊。

这时还是他们的工作时间,要是被当作现行犯逮到就惨了。明天的工作份量铁定会加重不少。

眼睛很尖的他们如果对利海粟此刻的心情还有疑问,在看到他系在腰上的马鞭时,也都毫无疑问了。

老板骑马从来不用鞭子的,会带着那条鞭,铁定另有用途。

甘舜知当然也跟着回头看了。

利海粟……是的,他已经不再只是一名注音男了,如同隔壁倪家牧场的主人叫做倪可衮一样。甘舜知知道了他俩名字的正确写法。

他,有个很好的名。沧海之一粟呢。他的父亲可能是个诗人。

而他骑的那匹马她是见过的,后来在牧场时也见过几次,却总是在看见它时,仍会为那匹马儿的美所震慑。

那不是一匹纯色的马。

不是白的,也不是黑的,而是接近棕色。当阳光照射其上时,便折射出耀眼的光辉。就跟它主人的眼睛一样。甘舜知颇为讶异地得出这个结论。

也发现自己实在很喜欢看那个男人骑在马上的英姿。

光是看着他就觉得十分享受了。

甘舜知很清楚地知道那是因为,他们初相遇那个夜晚的月光具有魔力的缘故。因此当她看着他时,总会想起那个如幻似梦的晚上。

他实在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曾经甘舜知以为,“花花公主”杂志上的那些男模,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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