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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3-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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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陈到分兵去守,哪知此时诸葛恪引一万山越精兵从得山叠障之间,竟然探得一条小路,从后路冲上白帝城,一场大战,以多击少,白帝城苦守三日后易手,汉军初战失利,全军退守疵门。
  吴军在白帝城补充之后,继续逆江而上,这次陈到对吴军加上了十二分的小心,也知道了敌手并不是和自己一样忠厚的诸葛瑾,而是一个拥有狐狸般的狡猾,野狼般的坚忍和猛虎一样强在战斗欲望的诸葛恪。
  双方再次大战,陈到死守不退,诸葛恪连施巧计,皆被陈到识破,未曾成功,诸葛恪心下焦急,虽然吴军的水军整体上要比季汉可大一些,但是季汉的战船上一些精巧的攻守装备却是吴军所无,吴军虽然军力强大,每战皆战,但是汉军在要交尉张南的统领下,如同一只只灵巧的燕子般惊水而过,总有找到机会逃开战场,减少伤亡,这样一来,诸葛恪迅速击败季汉,攻需益州的战略目标被很难实现了,这样下去,时间一久,那么客军作战的吴军就只有后退一途了,这样的结果是诸葛恪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他想了良久,决定使用诈败之计。
  眼下,汉军连败,军中大小无不期盼着能打上一场胜仗,他们这样横在自己面前,只等自己粮尽退兵,那么,自己只要假做粮尽而退,汉军肯定期会按奈不住报仇的心理,会从后面追击,给自己以最大的损伤。而那时,自己就可以轻易做一个套子,把汉军装入其中,只在消灭了汉军的主力,攻取两川就不费吹灰之力了。
  在三国年代,诸葛家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是高手,而诸葛恪这个曾经担任东吴大将军。总揽朝政的杰出人才,更是自年轻时就有神童美称,机变无双,一路十计,就算是他的父亲诸葛瑾也难与之相匹,而陈到和张南,似乎就差得更远了。
  季汉的一场败仗,已经在所难免。
  第三部 第六十章  诸葛昆仲诸葛恪在孙吴中后欺的军政舞台上,是一位关键性的人物,作为陆逊死后高升为大将军。统领东吴兵马大权的他来说,他的荣辱成败不仅关系其个人或家族之兴亡,而且影响着孙吴政权的盛衰,对诸葛恪历来评价分歧颇大,誉之者将他与乃叔诸葛亮相提并论,抑之者则贬斥为乱臣贼子,与老一辈的谨慎沉稳不同,他少有才名,发藻岐嶷,辩论应机,莫与为对,同时他性格张扬,蔑视礼法,我行我素,这种行为被诸葛瑾兄弟视为大问题,但他这种处事方式却深得孙权的喜欢,因为孙权自己本身就是个不喜礼法约束的人。孙权出自寒门,在文化上受儒家礼法的约束较小,表现出轻脱佚荡的特征,造成了当时盛行的嘲弄戏笑的风尚,孙权一直把诸葛恪作为下一代的主要人才进行培养,把他选作孙登的侍读,不过孙登这个侍读却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臣下的意识,有一次孙登气急了,说“诸葛恪可以吃马屎。”孙登说:“那太子吃鸡蛋好了。”孙权不明白,问诸葛恪:“为什么他让他吃马屎,你却让他吃鸡蛋呢?”诸葛恪说:“都是从一个地方出来的。”孙权大笑。
  不过诸葛恪绝不是只会呈口舌之利的人,孔明征南蛮天下皆知,但诸葛恪征山越却也绝不输于孔明,在三国时期,江南丘陵山区生活着数量众多的越人后裔和汉族逃亡人口,人们统称之为“山越”,形成了势力强大的“宗部”。在东吴,山截止人一直是巨人的危胁,而特别是丹阳郡,为孙吴京师所在,又怀汉淮地区曹魏统治区毗邻,相互交通,对孙吴构成严重的潜在威胁,史载:丹阳“地势险阻,与吴郡,会稽,新都,鄱阳四郡邻接,周旋数千里,山谷万重,其幽邃民人,未尝入城邑,对长吏,皆仗兵野逸,白首于林莽,逍亡宿恶,咸共逃窜,山出铜铁,自铸甲兵,俗好武习战,高尚气力,……时观间隙,出为寇盗,每致兵征伐,寻其窟藏,其战则蜂对,败则鸟窜,自前世以来,能羁也。”
  丹阳这个地方自古民风强项,其地的兵马号为“丹阳兵”,其战力更是天下翘楚,孙吴立国江东,一直致力剿除山越,几乎所有的将领都参与过对山越的战争,但直到诸葛恪才真正抚平,他主持剿越任务,汲取过去的成功经验,明令各地军政官员:“各保其缰界,明立部伍。”把守险要;自己的军队则控制关口要塞,“但缮藩篱,不与交锋。”等待粮食作物成熟,抢先收割,“于是山民饥究,渐出降首,”对出降者,“皆当抚慰,徒出外县。”不仅从极本上清除山区地隐患,而且为孙吴增加了大量的军队和劳力,此时诸葛恪攻益州所带兵马就是天下闻名的丹阳山越,其战力绝不在“无当”,“无前”两部飞军之下。
  东吴人善水战,但是诸葛恪却是水战陆战皆能。此时他假意退兵,引汉军来追,一路上不断丢弃战利品,给汉军一个个甜头,张南本来还存在戒心,可十余日后,这心思也完全淡了,只是下令:“吴狗此时粮草不继,想要逃回东顺,我们冲上去,把他们打到江里喂鱼去!”
  汉军纷纷应诺,努力向前,结果正中诸葛恪之计,诸葛恪用在宁河入江处设伏,先用小队与汉军水军进行撕杀,接着大队突然从宁河冲出,阻住汉军归路,吴军战船较大,水战经验丰富,张南虽也颇精兵法,但想在这种情况下以少胜多,那实在是难为了他。
  一场大战,汉军惨败,逃归的不足一半,接着吴军重归商门。由于张南惨败,汉军水军无再战之力,仅凭陆军无法守住这座水城,双方激战十日后,吴军冲破门,一路上破巴东郡,涪陵郡,直入巴郡,益州震动,此时,孟获亲自带领土完整无前飞军赶到巴郡,而匆匆赶回益州的睿也将准备了数年之久地秘密部队……位于巴州的楼船水军准备了起来。
  战争的阴云笼罩了益州大地。
  。。。。。。。。。
  与诸葛恪的春风得意一帆风顺相比,其一母同胞却受到不同教育的弟弟诸葛亮葛乔就惨得多了。面对天纵其才的陆逊陆伯言,诸葛乔简直觉得自己每一天都活得象在在刀尖上舞动一样,与这样一个对手交战,哪怕是兵力相当诸葛乔也会吃力万分,何况是兵力相差数倍。
  知道会面临初期的惨同入,诸葛乔早早的把妻子送去南郑,他对新婚的爱妻说:“你爹爹要试试我的本事,先去南郑住些日子吧,回头我再接你。”
  妻子陆氏自在知道前线的危险,可是作为一个小女子,她永远无法左右国家大势,她想不明白为什么吴汉之间会突然从亲如一家变成后力相见,也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一定要进攻自己的丈夫,她不知道的是,从此后的日月里,她将在痛苦,担忧的泪水中渡过了。
  此时诸葛乔这个堂堂太守与普通士卒一样坐在一个山脚密林里休息,迷天的雾气让一切都湿渌渌的,水珠在苍翠地叶片上慢慢汇集,重得的压弯了叶子,在叶子尖上汇成大大地一滴,最后流星一样落下来,“啪”的砸在地上,诸葛乔此时根本察觉不到自己全身都湿透了,他全神贯注地看着一幅作战地图。
  上庸在防守了半个月之后被放弃了,用这个半个月的时间,上庸的百姓已全部转移到汉中,留给东吴的只是一座找的残破不堪的空城,不过汉军的损伤也还是不小,号称万夫不挡的勇将鄂焕一部差点被陆逊全部包子饺子,眼下连诸葛乔也还在东吴地大包围圈之中。
  连番的根本来不及休整的恶战,使一贯注重仪表的诸葛乔也没有时间再去管护自己,小脸黑漆漆地,几天没洗,满是污泥,头发打了缕儿,下巴上生满杂划样的胡子,由于日夜不安的思虑,两只眼睛通红通红的,有如兔子,他在地图上左画右画,口里还念叨着什么。
  此时,吴军悄然包围了上下班来,他们用箭射倒汉军的哨兵,但愿诸葛乔向来置双哨,一明一暗,明哨倒下,暗哨已经发出地紧急的告警,紧急的哨子在林间回荡着,吴军见突袭变成了强攻,一个个高声呐喊着冲了上来。汉军则毫不畏惧的迎了上去,双方激战在一起。
  “大人,吴军攻上来了,距离此处不足五里。”
  诸葛乔只如没有听到,还在急匆匆的画着,旁边谋士道:“大人有吩咐,敌军距离不足五百步不得打扰他,你且下去,我自然会报知大人。”
  那探马下去了,此时,四面八方喊声如雷,浓雾间已见到吴军旗号,纷纷大喊着:“活捉诸葛乔!”围了上来,汉军迎上前去,双方大战,喊杀声有如呼啸的山风,扫荡着层层密林。
  好半天,诸葛乔才忽然一拍地图,站了起来,高声叫着:“鄂焕!”
  鄂焕手提方天画戟如同杀神一样冲了过来,答道:“未将在!”
  诸葛乔道:“你上去,阻击半个时辰,然后来追我们!”
  鄂焕大吼一声:“孩儿们,跟我上!打那些东吴地狗崽子们!”
  他的亲兵们个个红着眼睛。高叫一声冲了上去。
  诸葛乔挥动手臂,颇具气势的说出一句并没有什么风度的话:“我们接着逃!”
  季汉士兵簇拥着诸葛乔,向密林更深处冲去。
  。。。。。。。。。
  “大人,在这个紧急时刻,您为何让我离开?”邓芝之子,上庸别驾邓良想不到在这种艰难的时刻,诸葛乔居然会派他离开。
  诸葛乔笑道:“不是让你平安离开,而是给你一个更艰巨的任务。眼下益州战局不稳,我那兄长正在逞威撒野,但是益州之战,随着时间推移,胜利必属我军。到那时我军必攻东吴,而此时,我要提前给他制造一些麻烦,五溪蛮族,与我季汉交情深厚,当年先帝屯我父皆有大恩于他,你我此去与之联络,便留在其首领沙摩柯处,待吴军败兵时,我父亲肯定会出动这支奇兵,到那时你与他引军攻其后,为我重夺荆州立下大功。”
  邓良一下子呆住了,他想不到,眼前这位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太守,在接连惨败之余,却还想着如何回夺荆州。
  诸葛乔继续道:“我派我的护卫黑木与你同去,他是陛下护卫领统黑塞之弟,在五溪颇有勇名,必可护你周全,至于我,你不用担心。我所以不退回汉中,是因为我在此一日,陆逊便一日无法派军进攻汉中,眼下我军虽弱,然重地利之便,与他绕圈子,搞偷袭,居危实安,根本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邓良向诸葛乔深施一礼,带上书信,与黑木一起离开了,也就是从此时起,邓良相信,诸葛乔一定可以成为如丞相那样伟大的人。
  未来季汉地丞相,并不是在一个胜利接一个胜利中,而是在一个失败接一场失败中摔打出来,在屯陆逊的对抗中,他地计谋越来越出色,他的本领越来越强,几乎可以与陆逊相提并论了,陆逊虽然可以击败他,但已经很难在让他吃什么实质上地大亏,而诸葛乔在举国最危险的战场上,与最强大的敌人交锋,却还能抽出人马与五陵蛮人联系,为日后攻略荆州打下基础,此时,他已经完全具备了战略的眼光,在风雨中,他渐渐成熟。
  第三部 第六十一章  黄权直谏还未到酉时,天色已完全黑了。未央宫上空,铅色的云层的似乎触手可及,空气中迷漫着一股淡淡的土腥之气。
  四处掌起了灯火。
  我放下手头的文案,拉尚书令黄权一起在殿前慢慢的踱着,在室中待的时间久了,我总喜欢散散步,从前刘巴就不喜欢动,我不知道他的去世是不是因为总在房里待着不动的缘故,但此时我总要拉上黄权。对此,黄权部有些小小的不满。
  黄权随在我身后,亦步亦趋,每一步大小都完全相同,这说明他是一个守礼的人,在他心口,侍君,为臣,待人,接物,尽皆有着个自的尺度,不会有一丝错乱,说起来,他和前人行的尚书令一样,都极为严肃的人物,喜怒不形于色,就算天塌下来,他们也不会有人任何的动容。
  这种境界,我想我永远也没有办不支达到,除非必要,我并不喜欢掩饰自己的心情,我更喜欢从容自在的生活,与大臣倾心交谈,开开无伤大雅的玩笑,没事的时候过府走走,谁家新种了奇花异草或者挖了池子堆了假山,走上门去看一看,或者给大臣家中送些东西表示关心,至于板着面孔来处事为人,把自己与群臣隔离开来,显得自己高高在上与众不同,让群臣总远猜不透自己的心思而产生畏惧心理,这种帝王之道我自幼时就学过,但是却一直无法做好,这种做法大违我的天性。
  忽然一点细细的凉意飘落在脸上,我抬起头,暮色中,无数细小地白色颗粒飘落下来。
  下雪了!
  我不由不得得有些欣喜,伸出手去接,却对黄权道:“真是场好雪,去年下雪时,联在长安和洛阳之前来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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