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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福会-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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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兴致来了,又下了……你对每件事都是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一天都要变上好几遍。” 
  “我说了,我这就要下棋了。”我喃喃地说。 
  “不行啦!”她猛地一叫,我头皮也随之一炸。“没那么容易啦!” 
  我愣住了,不明白她这是什么意思。我回到自己房里,默默对着棋盘上的六十四个方格发呆,计算不出自己下一步棋子究竟该如何走,直到那黑白格子在我视野中重叠混淆起来了,而我也相信,事情终会好起来的。 
  天助我也!那晚我突然发起高烧了,妈整日坐在我床边照料着我,喋喋不休地责备我不该不穿外套就上学去,还喂我她自己滤过的鸡粥……真高兴,妈又跟往常一样了。 
  可待我热度退了,我发现,妈真的完完全全变了。在我练习棋艺时,她再不跟着我兜圈子了,她也不再擦拭我的奖品,也不留心报上有无我的名字,更不再剪报加以保存……我与她之间,似生出一堵无形的大墙,每天,我都在悄悄伸手摸索着这堵墙,忖思着它有多高,有多宽…… 
  就在接下来的另一次比赛中,尽管我已做了很充分的准备,可还是输了。更令我难堪的是,妈对此还是一言不发,而且好像还带着一股沾沾自喜的神情,似这一切,都是她一手策划的成绩。 
  我恨死自己了。当然,这不是绝无仅有的一次比赛,以后有的是机会。我又开始对棋艺冥思苦想,奇怪的是,那个六十四个方格棋盘对我,一下子陌生了,它们曾有过的对我的默契、感应,那份操纵全局的自信和感觉,荡然无存,好像我失却了那根指挥它的魔棍。一下子,面对棋盘,我觉得是那般的无把握,那般的生分疏远,且人人都看出了我这致命之处! 
  以后我虽然还是继续下棋,再没那种十二分的自信和极度的良好感觉了。我认真思索掂量每一步棋路,战战兢兢地拼着命坐在棋盘前。每胜了一局,我便觉得侥幸和安慰,可每输了一次,便觉得有一种无际的恐怖把我淹没了;我已不再是个神童了,我的天才已离开了我,我正在逐渐变成那种十分平庸普通的人。 
  直到后来,我连两次败在同一个男孩手里——可几年前,我常轻而易举地击败过他,这时,我完全停止下棋了,当时也没有谁对此持异议,那年我正好十四岁。 

                  三 

  当晚,我被妈就那件貂皮大衣挖苦了一通后,便打电话给玛琳诉苦,玛琳当即在电话里说:“我真不明白,你可以叫国家财政收入监视处的人滚开,可你却不敢对自己的母亲说一个‘不’字” 
  “我好几次是要开口的,话都涌到喉咙口了,可给她那么几句轻飘飘的,刀子样割人的话一搅动,我……” 
  “那你就干脆叫她闭嘴!”玛琳说,“叫她不要再管你的闲事,让她闭嘴!” 
  “你是开玩笑还是怎么着?”我苦笑着,“叫我母亲闻嘴?!” 
  “当然叫她闭嘴!” 
  “唉,我不知道,在中国的法律里究竟有无这样明显的条例,可是反正,你不能对一个中国母亲说闭嘴,那几乎与谋杀案一样被视为大逆不道!” 
  不过,令我更害怕的是,我不知妈将会如何对待我的里奇。她将会如何数落他,评价他,让他难堪……最初她会保持缄默的,然后,会就一件小事讲开了,一句又一句,阴阴地,颠来倒去地数着它的种种不是,不时,过一阵,又拿出来温习一遍,再从头数落一次,直到他的长相、个性、灵魂都给描绘得面目全非为止。即使我对她的伎俩是早就领教过了,可我还是害怕,害怕一些看不见的真理,会随着她的话语飞入我的眼睛,改变我自己的视觉,将里奇从我心目中的出类拔萃形象,变得平庸俗气,令人不快。 
  在我的第一次婚姻中,陈马文,我丈夫,在我与他私奔时,我才十八岁,他也不过十九岁。在我与他恋爱时,他几近是完美无缺的。他毕业于罗厄尔,成绩一直是班里的前三名,然后进入赫赫有名的斯坦福大学,并得到奖学金。他打得一手好网球,有着突出的小牛腱一样的肌肉,在胸前还有一百四十六根象征阳刚之气的黑毛。他可以逗得人人大笑,自己则笑得最响最长,他的笑声极有魅力,色迷迷的。他一周七天,天天都过得快活热闹。那时只需他一句“星期三下午”,就足以让我神魂颠倒。 
  就这时,妈警告我了:我看这个家伙的脑袋瓜里,已钻出懒虫了。他如此热衷高尔夫和网球,只是为了逃避该尽的家庭责职。他可以趁这工夫,在穿短裙的女孩子大腿上瞄来瞄去,他摆阔地扔出十块钱给陌生人做小费,然而对家庭,他的荷包却显得特别小气。他宁可花上一整个下午摆弄自己那辆红色的赛车,却不愿开车陪妻子去兜风。 
  平心而论,对陈马文,我从未恨过,直到现在。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反而更糟糕,说明我对他的感情,根本已冷漠到无所谓了,连失望和蔑视都产生不了。还未分手时,在夜深人静苏珊娜入睡时,我便觉得透心的孤独。由此我会怀疑,或许是我妈破坏了我的婚姻? 
  谢谢上帝,妈的破坏,尚未伤害我的女儿苏珊娜。虽然当时我差点做人工流产。那时当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真的恨死了。我立时把陈马文揪到浴室里,狠狠地对他发作了一通。当即我们准备把胎儿打掉。岂料阴差阳错,我们找到一家反对人们流产打胎,希望给孩子以生的权力的一家诊疗所。他们当场给我们放了一场电影,就像洗脑子样来劝说我们。电影里,我看见即使只是七个星期的胎儿,也已经长着小小的手指。它们的半透明的手指居然还会蠕动。旁白说:它们是在攀附着生命的门框,它们要到人世上来——谢谢他们的电影,我才保下了苏珊娜!苏珊娜真正是十分可爱,特别当她弯曲起手指捏成一个拳头,塞进嘴巴恸哭时,那纤巧的手指,总让我想起那胎儿的纤纤手指。 
  我还是为里奇担心。我明白,自己是那般脆弱,我生怕自己心目中的里奇的形象,会被妈那番信口开河的议论和夹枪带棒的言语冲毁。因为里奇深爱着我和苏珊娜。他的爱是那么的坦诚和毫不含糊。他对我并无他求,只需我存在,就足够了。他对我说过,因为有了我,他自身变得更完美了,他说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产生这么一种感觉。这样的自白,令他作出的种种表示爱情的小把戏,也显得隽味无穷。比如在上班时,他的职责,是把我所需的资料用钉书机钉好传给我。通常,资料前总别着一张写着FYI①的便条。可他则在FYI底部注上他自己的含义——Forever You and I②。公司不知道我俩的关系,因此他得以经常玩这种爱情小游戏,他这样,令我十分感动和幸福。 
  ①For Your Information,你的资料。——译者注 
  ②你我永不分离。——译者注 
  性,真是最最捉摸不透,最最变化多端的了。我想,他属于那种温存型的男子。确实,在这方面,他真的是温和却又笨拙。他常要絮絮问我:“这样好吗?我没伤你吧?……”他对我的动作那样温存,那样注意与我配合默契,我想,他是在潜心维护我的自尊。可他一点也不抑制自己,只是小心翼翼地唤起我的激情,那样的体贴细致,就像在发掘一件小小的珍宝。我完完全全向他袒露了自己,赤裸裸的,我这不仅是指我的肉体,也指我个性中最最隐蔽的、不可告人的私处——我完完全全向他袒露了自己。他坚持、唯有在这个时刻,才是人的真正本性的袒露。他容不得我对自己有所遮盖掩饰,每逢他对此有所觉察时,就会强把我的双手从眼睛上拉下,然后眼睛对着我的眼睛,喃喃地向我诉着不尽的情话。 
  我从没想到,世上会有这样真挚的爱情,我对此是很珍视很看重的,我真怕,妈会把它玷污了。我不愿意。 

  动足了脑筋后,终于生出一个妙计。我为里奇设计了个计策,以让他把我妈争取过来。说穿了,就是让我妈给里奇烧一桌好菜,而里奇,肯定会赞不绝口的,这样,一切就好办了。这方面,亏得了素云姨帮了我大忙。素姨是妈的多年老朋友了,她们形影不离,来往频繁——我这意思就是,她们暗自一直在不断攀比和自夸,我,则供给了素云姨一个自夸的机会。 
  那个周日从北部海滩回来,我就向里奇建议,去素云姨和坎宁叔家坐坐。素云姨家与我妈那里,相隔没几条马路。那已是傍晚时分了,正是素云姨要准备晚餐的时候。 
  “留下吃饭,留下!”她竭力挽留着我们。 
  “我们只是走过进来坐坐而已……”我还客套着。 
  “都为你们准备好了。看,四菜一汤,你们如果不留下来,吃不了,可浪费了!” 
  当然不能浪费。三天后,素云姨收到了我们的一封感谢信,我写道:“里奇说,这是他尝到过的、最好的中国菜!” 
  一天,妈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请我吃饭,为了补偿爸爸的被延误的生日。哥哥文森特将把他女朋友丽莎带去,因此,我也可以带个朋友去。 

  我就猜着她会有这一举,因为,烧菜是她最拿手的一招,是她的全部才能、力量、智慧的凝聚点和总表现。她一定要竭力证明,她要比素云姨行得多。因此,赴宴前,我反复叮咛里奇,就像教三岁小孩似的:“饭后你一定要对她说,她烧的菜,是你尝过的最好的中国菜,要远远好过素云姨的手艺。千万千万!” 
  那晚,我一直在厨房里陪着妈烧菜,一边等着瞅准机会,把我们准备在明年七月结婚的计划告诉她,大约还有七个月的光景吧。妈则一边忙活着,一边不忘记数落着素云姨:“她只会看着菜谱烧菜。我的菜谱,就都在我的手指间。” 
  我希望她会谈谈里奇。当里奇按响门铃时,她强挤出几分笑容把他迎进来,一边一双眼睛将他从头到脚睃了一通,一定在暗自核实着素云姨事先对她讲过的对里奇的评价。我等着听她的评价。 
  里奇非但不是中国人,而且还要比我小好几岁,更麻烦的是,他长着一头鬈曲的红头发,鼻子上还布满了橘红色的斑斑点点。他个头偏矮,结实敦厚,穿着深色的公司制服,看上去彬彬有礼却不起眼,很容易让人忽视,就像葬礼上的死者的远房侄子。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虽在同一公司共事,可在第一年里,我竟一点也没注意他。但妈却注意他的每一处。 
  我终于鼓起勇气,在厨房里轻声问她:“妈,你对里奇印象怎样?” 
  她只顾热锅快炒她的茄子。伴着阵阵剧烈的油爆声,传来她冷冷的话语:“他脸上的斑斑点点可真热闹。” 
  瞬时,我只觉得芒刺在背。“那是雀斑,妈。雀斑代表福气呢,这你知道的……”我太激动了,声音也响了起来。 
  “是吗?”妈天真地问。 
  “是的。雀斑越多,福气越好,大家都这么说的。” 
  她想了想,笑呵呵地用汉语说:“怕有点道理。记得吗?你小时候出过一次水痘,斑斑点点地出了一身,瞧,你福气不是就来了?在家里足足躺了十天,多福气!” 
  同样的,就像在厨房里我解救不了里奇一样,在餐桌上,我也解救不了他。 
  他特地买了瓶法国酒。他一点不了解,我父母根本不欣赏此类酒,我父母家甚至都没有酒杯。然后他又犯了个大错,就是竟连饮了满满两大杯冰镇酒。 
  我递给里奇一把叉,他却坚持要用象牙筷,并且将它操成八字形,就像鸵鸟的两只又蠢又笨的八字脚。一次,当他笨拙地夹起一块浓油涮酱的茄子往嘴里送时,这块汁水浓浓的可口之物,竟滑落到他两腿的岔开处。 
  他还拒绝吃绿叶蔬菜。他不以为,在中国餐桌上,拒绝第二筷,是十分失礼的。 
  最糟糕的是,他竟批评了我妈的菜,他不明白,这向来是中国式的谦虚。比如,妈端上了她拿手的清蒸排骨和腌菜,这从来是她的精心之作。尝了一小口后,她便故意抱怨着: 
  “哎呀,这菜不够咸,淡而无味。”她不满地摇摇头,“简直无法入口。” 
  这从来是我们家的惯例:先吃上一口,然后称赞一番妈的手艺,但这次未及我们开始,里奇便说道:“它所需要的,就是加点酱油。”然后便顺手从调味盆里拣出酱油瓶,于是,在妈的恐怖的注视下,一注黑色液体倒进了排骨。 
  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妈能发现一点里奇的善良和随和,他的幽默和可爱的孩子气。 
  只是里奇对这一切,却是浑然不觉。那晚回家后,他还甜嗲嗲地凑上来:“嗯!我与你父母挺合得来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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