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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灯区-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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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样。它们回归了原初的状态,并在那种状态里释放着生命的精髓。浅绿色的叶片上分布着清晰而细致的叶脉。一股清新的茶香飘了出来,我深深地吸了几口。然后,我的目光被定格在淡绿色的液面上。就那么看着看着,我的紫蝶竟从茶杯里浮了出来。她穿着洁白的裙子,目光忧郁地浮了出来。



  她洁白的裙子和忧郁的目光一直是折磨我的两样东西——我爱的是它们,恐惧的也是它们。它们早已是我的了,在生命的一段时间里属于我。我害怕那段时光会在我梦醒的一刹那结束,那种毁灭性的结局会把我的紫蝶彻底摧毁。我的生命死不足惜,而她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孩子。我害了她,自从得到她的身体之后,我就立即意识到我害了她。我和她,只有在言情小说里才能终成眷属,而现实是可怕的,我比她大十八岁,我们之间到底存在着多少差距,那是在热恋的迷惑状态里根本不可能估算的。



  她才十八岁,思想完全没有定型。大学四年,她就能遇到爱的机会。而我,必须随时面对动荡和挑战。即便她一辈子不变心,我一个教书匠又能给她什么样的幸福?她是那么美丽和优秀,她应该过一种热闹的生活,起码是一种富足的生活,而不是一辈子死守着我这段朽木。分手,是给她自由和热闹的最好办法。即便我现在抓住她,将来的结果同样是分手。爱是奢侈的,爱也是可悲的。它来了,攫取了我和她,再把我和她无情地甩向无底的深渊。



  如果我现在和她决断,她一定会痛不欲生。但是我又能怎么办?多拖她一天,我的罪孽就深重一层。



  只看了那么一段,我就把本子合上了,没有打开另外两本。



  他的爱情无须质疑,但是,给我看日记时,他已经决定分手了。日记中记载的爱情已经消散在时光的长河中,我带不走,也留不住。我的爱情开始于这间小屋,也应该在小屋里结束。



  我拿起书桌上的一盒火柴,擦了一根,点着了其中的一个日记本。原本没有想到三本日记要烧那么久,最后,弄得满屋子都是浓烟和纸灰。窗户洞开着,风扑进来,助长了浓烟和纸灰的气势。日记被烧成了一个“小坟包”,埋葬了我初次的爱情。



  在火光的照耀下,他的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流,流到尖尖的下巴那里打住了,成了一颗颗闪亮的珍珠。那是男人的眼泪,在我的眼里成了珍珠。之后,没有任何一个男人的眼泪使我那么震动,使我看得像珍珠一样贵重。



  两个人对着“小坟包”泪流不止的时候,收音机里熟悉的男声又飘了出来。



  我一去他的宿舍,他就会打开收音机,所有节目都可以作为爱情的背景,哪怕是新闻和广告。



  浑厚而慈爱的男声平和舒缓得使人仿佛置身于春天的花园,思绪在温暖的阳光、花香和蜜蜂的飞舞声中缓缓流淌。没有痛苦,没有烦忧,甚至没有爱、没有恨,只有无限的宁静与安详。



  那个声音诵读道:



  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认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上帝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所以,上帝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污自己的身体。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门!



  碟中的九里香被我无意识地揉碎了,但香气没有消失,依然鲜活地流荡在屋内。



  从甜蜜和疼痛中恍然醒来的瞬间,我情绪非常冲动,扑到电话机旁,想拨通慕哲的电话,飞奔到他身边,像年少时那样,猫一般蜷在他温暖的怀里,听他一声声叫着“紫蝶”……



  但是,一抓起听筒,我就犹豫了。



  时过境迁,我已不再年少。算起来,他也该有五十岁了。我忽然感到不寒而栗。一个五十岁的男人,脸上该爬上了几道皱纹?身上的皮肤该怎样松弛?此刻,如果我真的蜷在他怀里,还能找到曾经的阳刚和力量吗?一个三十一岁的女人再猫一样蜷在一个男人怀里,会有多么难堪!也许,破镜重圆只能是一种滑稽。



  那段时间,我几乎丧失了时间的观念,只喜欢躲在家中看米兰·昆德拉,感受小说中流淌着的一股理性。在被毫无头绪的情感苦缠之后,人总是想在理性那里寻找一丝安慰。我希望从书中寻到一丝欲望之外的尊严,哪怕只是权宜之计。



  就在那段时间里,我三十二岁的生日来临了。一年的激荡而空幻的感情经历,此刻似乎都很恍惚。



  时光消磨女人的生命,比之摧残任何东西都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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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千恕的癫狂梦呓     

  晚上,百合买了一个蛋糕和几样小菜,带着秦、梁两位医生来给我庆贺生日。他们三个,很快就喝得半醉,急不可耐地把我挟持到麻将桌前。我真是哭笑不得。他们打着给我过生日的幌子,实则是想过过麻将瘾。我好不容易强迫自己陪着打了八圈,但他们还是意犹未尽。



  送走他们之后,我疲惫地把一片狼藉的客厅收拾干净。



  已是午夜过半了,我仍是毫无睡意,心里泛起了些微的不满足。今天是我的生日,却没有发生任何高潮。



  我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最后还是踅进了书房,坐在电脑前。打开电子信箱,没有一张生日贺卡,倒意外地收到了千恕的二十九封信——每天一封!很显然,那次吃烤肉后,我和他分手差不多一个月了。



  那天夜里,仔细看完那二十九封信之后,天色已近黎明。



  往好里说,那些信写得很特别、很另类;往坏里说,那就是一个疯子的呼号,一个癫狂者的梦呓。他喋喋不休地向我诉说着伟大的爱情、卑俗的肉欲……使我分辨不出他究竟想要什么、想给我什么。他常以候补诗人和备用哲学家自诩,但在我看来,字典里再也没有比“妄想狂”更合适定义他这种人了。



  他的第二十九封信把他的妄想发挥到了极致:



  我知道会有那么一天,我发现我爱上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我怕那天的到来,我怕那女人像吸引我一样吸引我以外的男人。我怕妒忌会淹没了我,怕来自我自身的纯洁的痴情会绞杀了我。我甚至怕我会为此改变我所有的信仰和一切的性格:比如我会为此落发为僧;我会为此不再洗濯。但我又盼望那天的到来,因为我必须知道我作为一个男人活着的意义……我知道,我是作为一个男人而颠簸着,这是责任、是负担、是荣耀──至少我和我的枕头是这样理解的。



  是的,我这样的男人,注定会爱上你这样风情万种的女人。我知道你渴望用一次又一次与男人的交欢,来一次又一次地证实你的价值与你的居高临下。我看到了并看懂了,那是不需要疗治的病恙,或者说那只是一种令人嫉妒的升华。所以,我无法抵挡你这道美丽的华光,我找到了你——我一直都想找到并深深热爱的女人。你太美了,太吸引我了。在我眼中,你有古罗马时代骑士的气势,披着一块常年不洗、早已盐化的毛布,手中拿着阉割用的神刀,冲进一个小村子,叫嚷着:“有男人吗?有男人吗?!我要男人!我要男人!”……不用怀疑,你和你那把阉割用的神刀,已经在我心里光辉成了爱的女神!我知道我已经是你的人了。而你,紫蝶,我的女神,你知道吗?我已经是你的男人了!



  那种奇异的期待是渺茫的,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成为现实。但,你真的出现了,我却又悲哀了。我多么害怕一个骑士般的你,继续带着阉割用的神刀,驰骋在你一贯的疆场上。远去的尘埃,遮不住我无穷的思念。我期待着你的到来,却因为你终究要远去而悲哀。其实,我很清楚,一开始我就是在期待一种恒久的悲哀,我命中注定!



  如果说,在悲哀中我还有些许的清凉与欣慰,我想那就是希望了,希望在某一天,你拖着疲倦,落脚在我的小村落。我刨土种田,你织布做饭,如小草那么普通,我们用简单取代波澜,平平淡淡地过活。让迷航的船找到坚实的彼岸,让荒芜的田野找到生命的水源。



  紫蝶,我什么也不顾了,因为我爱你!请拿起你人生的镜子照照自己吧!你是个魅力无穷的女人,虽然你已经有点老、有点皱、有点灰、有点蔫……这都算不了什么,我看到的只有圣洁。尊重自己、珍视缘分和爱情吧!就像我把你尊为我的爱情女神一样!你必须认清一个事实,我的爱情因你而开始,也必定因你而生长,不要置它于死地,让它活着,活到你我生命的临终。来吧,让我们向世界证明,爱是永恒的,哪怕生命衰亡了,爱情也不会死!来吧,我的紫蝶,我的神啊,我此生仅有的惟一恋人!



  千恕很可能是从百合那里得知我的E…mail地址的,他可以托阿伦向百合索要。但究竟是不是这样,我并不想追究。不管千恕是个什么人,能每天一封信地热烈待我,我对他还是心存感激的。



  这是个非常尖锐的男人,是我的镜子。是啊,我已经老了,皱了,灰了,是个迈入了三十二岁门坎的女人。聪明的他也许没有想到,那样毫不留情地指出我的衰老,只能使我在爱情面前更加怯懦。我不敢再爱,也不能再爱了。



  我迅速点击“回复”,给他写下了一句话:



  我不可能爱上你。所以,你所有对我的判断或推测都是痴人说梦。



  我不可能爱上他。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那些信给了我很大的震动。我不知道该怎样分析判断他的意图,假如完全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那么,他就是一个情痴、情圣,死心塌地地爱上了我,把我当成了女神。而事实上,我根本不能相信他的任何一句表白。那么,他就只能是一个令人肉麻的骗子。他用心如此良苦,不惜赔上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我展开情书攻势。这骗术虽然极为低劣,但很实用,特别适用于三十多岁、已结婚多年、已和浪漫爱情久违了的女人。



  如果他想骗我,最终除了得到我的肉体外,还能得到什么?他绝对不是个缺乏女人肉体的男人,世界上有那么多年轻的漂亮的女人,为什么非要找我?我真被他弄糊涂了。也许,观察他的目光还可以再放平和一点,就把他看成一个精神变态者、妄想狂才更好。他在追求爱的苦役,习惯于在对女人的死打烂缠中寻获病态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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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法逃脱     

  第二天夜里,我又收到了他的第三十封信,在信的末尾向我索要电话号码。在那封信里,他没有对我的“回复”作任何反应,以至于让我怀疑那句“回复”是否到达了他的邮箱。



  他的第三十封信是这么写的:



  紫蝶,我无意中在“华南虎”的士高中邂逅了你,那一遭遇使我的记忆回溯到了金字塔还没建成之前。当时,大家都忙着搬石头,而我却忙着四处找你。是的,那是一项延续了几千年的奋斗。法老把一只狐狸变成了紫蝶,同时将我嘱派出来,免去我修塔的苦役,要我本着纯与朴的态度,去追寻紫蝶。法老说:“我就不信爱情能像金字塔一样永恒!”



  于是,我一命一辈、一朝代一世纪地寻找着那个名叫紫蝶的女人,从远古到今天,从尼罗河到伊斯兰堡,我走过好望角,翻越喜马拉雅,潜入太平洋……就这样,我一直在找,一直在找……紫蝶转世变成茶杯,我就变成茶壶去配;紫蝶转世变成麻虫,我就变成啄木鸟去啄;紫蝶转世变成天鹅,我就变成蛤蟆去守望……



  终于,令我始料未及的是,我真的找到了你,竟是在那个恶俗不堪的名叫“华南虎”的的士高里!



  毫无疑问,我们的这一遭遇必将改变法老关于爱情的愚蠢成见。我们得去告诉法老,他的金字塔可以永恒,但爱情更能恒久、恒久、恒久。紫蝶,请和我一起勇敢地抗击法老的愚见吧,让我把烤肉当钻戒送给你,你接受吧!否则,请你再长出尾巴、变回那只遥远的狐狸,回到法老的身边,回到那座腐朽之塔!



  明天,一个月的期限就到了,我还是想要你的电话号码。请立即履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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