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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书名“深艳”取自张爱玲笔下,出处见于《谈跳舞》。张爱玲谈及外国老派的交际舞,称许其“有深艳的情感”。这个词似乎又是张爱玲所造,颇有意思。这是张爱玲对艺术——不仅是舞蹈——某种特点的独特感受。
一个人的艺术气质,来源于其对艺术的感受。文艺不分家,本来“文”似乎更是被包括在“艺”之中的。所以一个作家,多多少少,总该会有些艺术气质吧,可是像张爱玲,艺术到那种程度,艺术到那样显著,却是不多见。可以说,艺术素养是张爱玲最典型的特征,也是她最与众不同处。所以尽管早自胡兰成时期,一直到当代,有许多人因爱之慕之而欲学之,可是总学不到精髓。我想他们的问题,可能出在学习的方法上。假如他们先不急于从张氏笔法语气、遣词用句上照葫芦画瓢,而是沿着张爱玲成长的脚印一步步走,学张爱玲当年之所学,会张爱玲之所会,比如画也能勾几笔,琴也能弹几曲;再由张爱玲的情趣入手,细心体会她的趣味,爱她之所爱,懂她之所懂,比如“七月巧云”也去看看,人吹风笛也去听听;继而熟悉她的习惯,感受她的情调,比如微风中的藤椅上也去摇摇,西式点心店里也去坐坐,在家里也试着用精致的碟盏像调养八哥一样对待自己;接着尝试用她的眼光打量远近事物,洞悉她举一反三的手法,最终获得她的悟性……如此潜心研习,或许有修成正果的一天。
已经不少年了,张爱玲的名字高频率地被众人反复提起。这对早就渴望出名的张爱玲来说,当然近乎求仁得仁。但是张爱玲对出名似乎也不免有所担心,早在《更衣记》里就有言在先:“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汽里生了锈。”这句话也可以说是意味深艳。
王一心
2006年5月15日
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1)
在人们的印象中,昔日的音乐家总是与贫穷联在一起的,而音乐却是贵族的玩艺儿。以张爱玲那样的出身,几乎不可能不与音乐发生关系;有那样一位受过西风熏染、连走路的姿势、说话的方式、笑的模样都要教给女儿,要把女儿培养成“具有洋式淑女的风度”的母亲,自然不可能不叫她学音乐。在张爱玲任编剧的影片《不了情》中,就有这么一个场景:男主人与家庭女教师为他8岁的女儿过生日,女儿吹灭了蜡烛后,正要切蛋糕,男主人阻止道:“别忙,你先弹个琴给我们听,再给你吃。”于是小女孩就坐到琴凳上去,叮叮当当地弹起来。可以设想,这完全是张爱玲少时家庭情景的再现。与那男主角一样,张爱玲的父母多半也并非是要子女成为钢琴家,只是为了让她们更具备淑女的条件,独处时可作高雅的消遣,来客人时可以助助雅兴。
张爱玲写过一篇《谈音乐》的散文,堪称张氏作品中的奇葩。在期刊上发表后,又收入随后出版的她的散文集《流言》,作了集子的大轴,也是该书中最好的篇什之一,轻灵、神气,典型地体现了作者的散文风格,一贯地使读者求浅可见其美,求深可见其识,而且隽永的思想都成了警句,比喻都成了神来之笔,爆发着思想的流星雨,令人不由得叫妙叫绝,如描绘交响乐的一段: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嚓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入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设若作者不是自小接触过音乐,对音乐就不会有如此深的感触;假如自小没有那么深地吃过音乐的苦头,恐怕也难以写出这样的美文来。而人往往对十分喜爱的东西不易写好,对自己不大喜欢的事物刻画起来倒常常能入木,这似乎又反证了张爱玲对音乐的态度。
张爱玲自小学琴的经历对她似乎尽是痛苦的回忆,她称之为“苦难”,这其中的原因之一是她学琴是被动的,而不是出自她的意愿。就为了她看姑姑弹钢琴时发出的一句赞叹,母亲以为她有音乐天赋而把她送去学钢琴。先跟了一位俄国女琴师,虽然张爱玲的注意力在于琴师宽脸上的金汗毛、粉背上的太阳味、容易激动的性情以及极有礼貌而靠妻子养活的丈夫,唯独不在钢琴上。此后她对音乐,也总是注意到之外的方面。
后来父母离了婚,她跟了父亲生活。本来钢琴这洋玩意儿就是伴随着前妻而来的,当初学琴多半也是黄逸梵的主张,张廷重恨屋及乌,付女儿学琴费总是不情不愿,予女儿以难堪:“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跟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这更加折损了张爱玲学琴的兴趣,后来在学校里,她常常惹琴先生生气,因而挨打,就当然是事出有因的了。
张爱玲的《谈音乐》,开头一句话便是:“我不大喜欢音乐。”随后又以她行文中很少出现的不由分说的态度补一句:“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一棍子就把音乐打死了。
但是当她话说从头,细细道来,最初的意气消散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她对音乐并非一味厌恶,其实也是有所喜爱的,表现在她对于音符极为敏感,当她“弹奏钢琴时,会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写文章,也爱用“音韵铿锵的字眼”。
还在张爱玲不怎么懂事的时候,母亲就与姑姑出国去了,是被父亲气走的。前清遗少的父亲虽然对女儿并非全然不关心,但由于他自己生活的荒唐以至颓废,诸如终日与一班酒肉朋友花天酒地、召妓、赌钱、吸毒、与妓女出身的姨太太大打出手等等,不可能使敏感的女儿在这个残缺的家庭里生长而不感到有所缺陷,尽管她日后不肯承认。
事实上,母亲归来后张爱玲心花怒放(有次母亲和一个胖伯母并坐在钢琴凳上,模仿一出电影里的恋爱表演,她坐在地上看着,忽然大笑起来,在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的表现,正是之前家庭缺少快乐的反映。而由母亲带来的快乐,是在音乐的伴奏下到来的,而那也是她第一次接触音乐。
母亲与姑姑经常邀请一些朋友到新家里来玩,节目之一便是在有着壁炉的宽敞客厅里弹琴、唱歌。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姑姑,弹钢琴是她每天必做的事情。她那双灵巧的小手在琴键上敲出另一个世界。一对细而白的手腕上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母亲经常立在姑姑的背后,轻轻地扶住她的肩,“拉拉拉拉”地吊嗓子。她穿着秋天的落叶般的淡赭色衣服,肩上垂着同色的花球,有一种飘逸的神韵。不论什么调子,经她唱出来,便有点像吟诗。但她的发音不够准,总要比钢琴低半个音阶。在抱歉地笑笑之余,她会找出许多理由来解释,而在表情中有种异常动人的娇媚,与那琴上的花瓶里盛开的鲜花相映。
年少的张爱玲站在一边听着,看着,常常陶醉在这诗意芬芳的气氛里,禁不住说一句:“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虽然她成年后说,当时她“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其实未必,因为她在另一篇更早些的文章(《天才梦》)中说过:“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何况音乐是与姗姗来迟的母爱、从天而降的家庭温暖、戏剧化的家庭氛围交织在一起的,对一个不乏艺术细胞的小女孩来说,几乎不可能不产生难以抵御的诱惑。
所以她对不同的音乐厚薄不一、有贬也有褒就不奇怪了。比如小提琴与胡琴,锣鼓与交响乐: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着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小喇叭钢琴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由此来看张爱玲对音乐的好恶,似乎有民族性的因素在内。胡琴与锣鼓是中国的,小提琴与交响乐是西洋的。这是一层。在外国歌曲中,则又有所区分。她拿创作歌曲与民歌作比较,显然她对前者不太喜欢: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只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是一支情歌:
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2)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在黄昏》又被译作《黄昏来临》,由英国奥列德作词,A。哈里松作曲。歌词内容较为抑郁,表达的情感又有怨妇的酸气,使人感到不清爽,所以张爱玲用了“惨沮”这么一个“粘湿”的词。相比之下,她对朴实率真的民歌更有好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萝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
你走高的路吧,
我走低的路……
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
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长长地像蓬蒿,淡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空气清扬寒冷。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萝门湖》(另有译作“罗梦湖”的)的曲调是F调四四拍,虽然本较舒缓,但音符的变化却颇含有起伏抑扬的节奏感,难怪被改作以切分节奏与“摇摆”的节奏感觉(会使人不禁想起“古里古怪”这个词)为特色的爵士乐。《萝门湖》共有3段歌词,第一段写“我”和恋人昔日在萝门湖畔徜徉的甜蜜时光;第二段写两人在萝门山谷黯然分手;第三段写失去恋人后心里难以磨灭的悲伤。张爱玲引的是副歌部分,她省略的其实只有一句话,“我要比你先到苏格兰”,想必是她一时记不清歌词了。
从张爱玲对音乐的好恶中,我们隐约可以摸到她的取舍原则。中外相比,她倾向于本民族的。因为她是中国人,喜欢本民族的东西,关键是她认为本民族的东西好;古今相比,她倾向于原生态的。因为原生态的东西自然,较少造作而多率性,往往有较多的真性情的流露,即她所说的“人的成份”浓厚,这是她最喜欢的。像她家附近军营里传出的学吹喇叭的声音,因那声音里透露出了人生的挣扎、焦愁、慌乱、冒险等等人的气息,使常人听来苦恼的、磨人的声音,张爱玲“倒不嫌它讨厌”了。
八个音符穿戴了鲜艳衣帽的个性舞蹈(1)
张爱玲自称不喜音乐,却使旁人产生了兴趣。胡兰成就说过:“我自中学读书以来,即不屑……流行歌等,亦是张爱玲指点,我才晓得它的好。”而像《谈音乐》中表述的对中国民俗艺术的指点、对中外通俗艺术的比较等等思想,都使胡兰成受到很大影响。
《谈音乐》是张爱玲写给胡兰成创办的《苦竹》杂志的,后来她与他的分手,也正演绎了《萝门湖》的基调——虽然不免悲伤,态度却又清坚决绝。胡兰成虽然自诩世上还没有人像他这样喜欢张爱玲,但他对她的了解由此看来还是不足——如果他仔细读读张爱玲的这篇文章,也许就不会有后来对张爱玲的“缠夹不清”了。
张爱玲将“大鼓书”归入中国通俗音乐,她对它不大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