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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认为,这也是很有意义的,可以从中体会到我们母语,方块字,它的声韵美,节奏美。例如像“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这样的回目,实际上就是优美的诗句。诵读并体会回目的意境,对理解《红楼梦》各回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我的一位朋友,就常跟我讨论《红楼梦》的回目,比如“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他认为应该读作“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不肖种”当然是指贾宝玉,“种大承笞挞”,就是一打趸地,被算总账地痛打了一顿。您认为他的见解如何?可能您觉得这么去读是钻牛角尖,那您就还按自己的读法去欣赏《红楼梦》吧。
不管怎么个读法,第三十回总是不会跳过去不读的吧?这一回,从时间上来说,是一个夏日的午前到午后,总的时间流程大约也就三个钟头左右,地点场景呢,虽然有几次转换,但也无非是荣国府大观园那么个空间里头,故事情节是不间断的。我觉得,这回所描写的,基本上可以分为五幕。
第一幕,时间是午前,众人去贾母那边吃午饭前。故事发展到这一回的时候,虽然有了大观园,但大观园里还没设厨房,住在里面的宝玉和黛、钗等要吃饭的话,还是要出园子去上房。地点呢,是在潇湘馆。
这一幕的故事,紧接上一回。上一回中因为到清虚观打醮,张道士给贾宝玉提亲,宝玉又从那里得到了一个金麒麟。本来薛宝钗的金锁所带来的“金玉姻缘”的阴影,已经让林黛玉堵心,一金未除,又出一金,于是黛玉就跟宝玉闹别扭,而且这回可闹大发了,应该说是八十回里闹得最凶的一回,最后更惊动了贾母,贾母说他们是“不是冤家不聚头”,急得流眼泪。这一幕里,宝、黛就是在那样一个前提下见面的,是宝玉主动找上门来,想跟黛玉讲和。黛玉那个性格,心里明明活动了,感受到了宝玉对她的一片真情,嘴里却还偏要说些刺激宝玉的话,先说要回家去,宝玉说跟了去,又说要死,宝玉就说你死了,我做和尚——这当然既是表现宝玉情急之下口不择言,同时也是一个伏笔。因为按曹雪芹的构思,八十回后宝玉应该是两度出家,而第一回出家,就是因为黛玉之死。这回里还有一些两个人的对话,以及对他们肢体语言的细腻描写,其中就写到,黛玉见宝玉用簇新的纱衫的袖子擦眼泪,就把自己搭在枕上的一方绡帕子,拿起来摔到宝玉怀里。宝玉擦过眼泪,就挨近前些,于是,应该说就出现了八十回书里,一个惊心动魄的镜头——宝玉就伸手拉了黛玉一只手,两个人就各有一句话。那说的话你可能记得,不记得可以去查书,这里我主要是想跟你强调,这是宝玉在八十回书里,主动地跟黛玉亲热所出现的惟一的一次身体接触。而且,从后面的情节可以知道,黛玉对他这次主动的身体接触,嘴里怎么说是另一回事,实际上并没有拒绝,并没有马上甩开宝玉或抽出自己的手来。
有人可能会说,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男女授受不亲,公子小姐讲恋爱,眉目可以传情,肢体怎敢接触,这是一种常规,没什么可分析的。但贵族公子,也如俗话所说,龙生九子,子子有别,做事风格并不完全一样的。比如我在前面已经讲到的贾蓉,他辈分比宝玉小,年龄却比宝玉大,是宁国府里三世单传的贵公子。第六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曹雪芹通过刘姥姥的眼光,描述他是面目清秀,身材俊俏,轻裘宝带,美服华冠。这位公子恪守男女授受不亲的行为规范吗?在第六十三回写他爷爷去世,他回家奔丧,见了两位姨妈,打情骂俏,甚至滚到尤二姐怀里去,丫头们看不过,提醒他热孝在身,那两位又毕竟是姨娘家,他竟撇下两个姨娘就抱着丫头亲嘴,说我的心肝,你说的是,咱们馋她两个,情形不堪入目。当然,这不是讲恋爱,但就是讲恋爱——如果贾蓉也真能有点像样的爱情的话,估计他也不会斯斯文文,他一定也是会有大幅度的肢体语言的。贾宝玉享有更多的贵公子特权,他如果真想怎么样,也未必不能一试。他跟袭人,早就试过嘛,而且后来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晴雯早在住进大观园前就说过,你们那瞒神弄鬼的,我都知道。这话虽然不是冲着袭人说的,但宝玉听见,只有无言以对的分儿。后来在怡红院,晴雯更干脆对袭人说,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顿时气得袭人满脸紫胀起来,但也无可奈何。
我说这个干什么呢?我其实是想强调,曹雪芹写宝玉和黛玉的恋情,他写出了一种圣洁之爱。“意绵绵静日玉生香”那一回,两个人在同一张床上,你看他们相处的情形,既亲密,又纯洁。当然,读者们都知道,作者有一个神话式的预设,就是他们是两个从天上下凡的生命。但是,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一旦下凡,除偶尔的梦游,生魂回到天上那样的情况不算外,他们在荣国府里,在大观园,在人间,自己是并不知道自己来历的。因此,他们的相爱,主要还是因为精神上的共鸣和异性间的一种相互吸引。他们两个的精神共鸣,已经有许多人指出,读者们自己也可以做出判断,我不再在这里细说。我现在是要破除一些误解和理解偏差,比如有人认为二玉之间只有精神共鸣,没有肉体吸引,那样的话,与其说他们是恋人,不如说是战友了。宝玉爱林妹妹,当然是灵肉一起爱。前一讲讲过,贾宝玉是一个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成熟了的男子,不是没有“性趣”,不是性懵懂、性无能,也不是在性取向上拒女求男的同性恋者,他对女性的身体美是有感受有冲动的。例如第二十八回中,他请求薛宝钗把腕上戴的红麝串褪下来给他细看看,宝钗少不得褪下,这时曹雪芹就写到,宝玉见宝钗生得肌肤丰泽,看着她那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了宝姐姐身上。这是写宝玉的性心理,写得非常准确。
贾宝玉爱林黛玉,爱到铭心刻骨的地步。“诉肺腑心迷活宝玉”那一回,宝玉说,好妹妹,我的这个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什么心事呢?他说,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我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话!这说明他对林妹妹绝不仅仅是思想上的志同道合,曹雪芹写宝玉爱黛玉是灵肉一起爱,都写到了这个分儿上了,我们要是再不理解,可真辜负了作者的一片苦心了!当然,宝玉说出这几句电闪雷鸣般的话时,黛玉已经走开了,他是在发呆的情况下,也就是说这个时候,他这个情种已经达到情痴的程度,他都没搞清楚对面站的已经不是黛玉而是袭人了,就把心底里最深处的隐私公布了出来。结果当然把袭人吓得魄消魂散。袭人不由得叫出了什么话来?记得吗?也如电光急火般啊,袭人叫道,神天菩萨,坑死我了!所以,曹雪芹他写宝哥哥爱林妹妹,是全方位的,是有性心理描写的。袭人后来忍不住跟王夫人说那些话,不少论家都说她是告密,有的还特别分析出,她是宝钗的影子,她们都是在思想意识上站在维护封建礼教一边的。这样分析我不反对,但是,我个人的感受是曹雪芹其实是在写人性的复杂。袭人听到了宝玉那本来绝对不想让她听到的话语,感到可惊可畏,十分不安——原来宝玉跟她做爱,其中有拿她当替代品的因素,这真是坑死她了啊!所以袭人的所谓告密,除了思想观念上的原因,恐怕也有另外的、容不得宝玉再那么发展下去的更隐秘的原因。
把宝玉对黛玉的爱情中精神以外的因素发掘到这个地步,我想说明什么呢?我想说的是,纵观八十回大文,宝玉对黛玉的爱,那么深刻,那么浓酽,但是对黛玉,在未正式结为夫妻前,他对她绝无苟合之想,他自我控制,甚至可以说是抑制,连肢体接触,都非常谨慎。这种爱,那么圣洁,那么高尚,令人感动,令人钦佩。宝玉对黛玉的爱,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目标,就是娶她为妻,为正妻。他对黛玉、紫鹃引用《西厢记》里的话,“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若共多情小姐共鸳帐,怎舍得你叠被铺床”,把他的态度宣示得非常明白。后来紫鹃还非要“情辞试忙玉”,他除了发一些措辞非常古怪的誓言,还对紫鹃说,我只告诉你一句趸话,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
在第三十回的第一幕里,曹雪芹再次描写了二玉之间爱得死去活来,出现了宝玉对黛玉的一次主动的肢体接触,而黛玉心里头其实是对之容忍、接受,甚至享受的。这个肢体接触滞留的时间应该是比较久的,因为底下就跳出了一个人物,又是人未到声先到,先听到一声喊,好了!原来是王熙凤来了。她奉贾母之命而来,把两个聚头的冤家带出潇湘馆去,带出大观园,带到贾母那边的上房。她向贾母汇报说,她在潇湘馆看见二玉互相赔不是,倒像黄鹰抓住了鹞子的脚,两个都扣了环了!
这一幕,写宝、黛之恋,突出写了宝玉对黛玉的爱是灵肉俱爱,却又圣洁高尚,比后来对理妆的平儿、换裙的香菱的那种体贴,更高一个甚至几个层次,突出写了他的这个人格特征。若认为宝玉对黛玉的感情是怜惜多于爱情,是与书中大量的描写不符的。认为林黛玉够不上《红楼梦》的第一号女主角,也是不能服人的。脂砚斋,被认为是史湘云的原型,她有条批语怎么写的呢?她说,余不及一人者,盖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者。脂砚斋的这个话,我完全膺服。
接下来的第二幕,时间跟上一幕紧接着,地点是在贾母的屋里。这个时间应该一起吃饭,但曹雪芹省略了吃饭的过程,直接写了宝、黛、钗的又一次心理冲突,内容就是回目前一句所概括的,大家都熟悉,我不必再复述那些情节。我只是要提醒大家,注意这里所出现的那个小丫头靛儿,有的版本又写成靓儿,我个人比较倾向于曹雪芹的原笔是靛儿,是谐“垫背”的那个“垫”的音。这个丫头在前八十回里只出现一次,但我估计八十回后她是要再出现的。就像小红怀疑黛玉偷听了她的机密,会疑忌黛玉,并会因此派生出一点情节一样,这个靛儿不过是问了句扇子的事,宝钗就对她那样声色俱厉,她哪知道宝钗是借她问扇的这个机会,用话敲打二玉呢?她人微身贱,当时也只好忍气吞声,但以后她的情况有了变化,再遇到宝钗,她会怎么说怎么做呢?大家可以揣想。我认为,曹雪芹他特别善于写人性的复杂,命运的诡谲,他并不是从概念出发来写人物的,他笔下的宝钗给我们的总体印象是温柔蕴藉,但偶尔也会金刚怒目,甚至伤及靛儿那样的无辜。
这一幕里,因为环境的转换,宝玉也只好尽快调整自己的情绪,以适应那样的人际应对。有人认为贾宝玉既爱黛玉也爱宝钗,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如果说他作为绛洞花王,一个护花的王子,对所有的青春女性都有一种爱意,那么,宝钗是最华贵的牡丹花,他焉有不爱之理?他爱得只会更多。书里多次写到他对宝钗的美貌、风度、博学、诗才的激赏,甚至在上面我所引的那个例子中,他对她的身体也产生过“摸一摸该多惬意”的想法。但是,那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爱情,他娶妻,娶正妻,还是要娶林黛玉。哪怕有所谓“金玉姻缘”的说法,娶宝钗困难少甚至无困难,而娶黛玉困难大甚至有难以逾越的困难,他也坚决要娶黛玉,笃信“木石姻缘”。为什么?就是因为从严格意义上的男女情爱角度来说,他对黛玉灵肉俱爱,连缺点也爱,连病态也爱,虽然他对宝钗那丰满的美臂有一种欲望,但那既然是宝钗的,他就从心理上放弃。对林妹妹的身体,他也绝不轻亵,必须是在婚后,在林妹妹心甘情愿并且觉得舒服的情况下,他才会去享受那热望中的东西。这种情怀,在那个时代,在他那种身份的贵族公子里,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就是在今天,他的这种爱情观和婚姻观,也是可取的。
但第二幕所写的,不再是二玉的爱情,而是宝玉的人生困境。他希望在爱黛玉的前提下,也跟宝钗保持一种亲密的闺友闺情关系。但宝钗那冰雪般的身体里,其实也有努力压抑的青春火焰,那是吞进多少冷香丸也扑不灭的,看到二玉公开地因情而闹,又因情而和,她心里能好受吗?宝玉一句把她喻为杨贵妃的失言,她竟那般支撑不住,甚至说出“我倒象杨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这样古怪的